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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干部违法篇一
我是___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__经理反应__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3、20__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__车牌号)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___!
举报干部违法篇二
您好,在您百忙工作中打扰您,我深表歉意。我是xx市xx张家里村村民芦富转。此次我向您检举xx张家里村村干部xx以公谋私,滥取民财,不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只为自己饱私囊,任职至今,账务一塌糊涂,从未公布,群众意见极大,反响恶劣,会计理财不用,一手遮天,一权独霸。以下是村干部康丁山从20xx年至今的种种违法违纪的恶劣行径。
一、20xx年,东曲矿补偿本村道路受损费壹万元整(¥:xxx元),村干部康丁山并没有组织维修道路,反而私自花费。
2、协议书里写的占地补偿费为每基壹万壹仟伍佰元整(¥:xx)。实际情况是普通村民的占地补偿费为每基壹万壹仟伍佰元整(¥:xx0元),而村干部xx的占地补偿费却是每基贰万元整(¥:2xx元)。
四、20xx年,以村里没有理财为名,私自在账内取走贰拾万元整(¥:xxx元),至今开销不明,账目也未向村民公布,引起村民极大不满。
五、20xx年,某公司预在本村开采煤层气,补给村里占地费为:肆万伍仟元整(¥:xxx元)。补给村里的占地费,村里应按土地证持有者给予分得。可村干部康丁山在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徇私舞弊,将这全部的占地补偿费一人独霸。
以上种种问题均属事实,望政府领导详细调查,为民做主,维持正义,公正的裁定。求事实账目公布,还村民一个公道。
举报人:xx
20xx年 月 日
举报干部违法篇三
检举信又称揭发信、控告信,主要用于向公安、检察机关,政府的检查、^v^门,党的纪检部门以及其他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揭发被检举人违法乱纪的行为。其写法如下。
(1)称呼:检举信一般不用标题,开头就顶格写称呼,后用冒号。称呼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写机关名称,另一种是机关名称后面再加“负责同志”。
(2)正文:大体有三个部分:
①检举人和被检举人简要情况。检举人对被检举人的基本情况可能不太了解,甚至连姓名都不知道,那么可以写被检举人的外貌特征,尽可能详细一点。
②违法乱纪的事实,这是全文的核心,它是能否立案的关键,因而一定要把时间、地点、当事人、手段、情节、前因后果讲清楚,便于检查处理有根有据、准确不误。检举人可能对违法乱纪的^v^事实也掌握得不准或不全,但要注意事实决不可捏造,却要尽可能讲清楚。
③检举人的态度、看法及要求,最简单的就写上“请查处”,“请查办”。
(3)结束语:一般用“此致”、“敬礼”。“此致”需换行空两格敬礼”再换行顶格。
(4)落款:具名、日期。
县纪委:
我叫水xx,男,50岁,钱塘乡财务干部。我要向上级反映一起钱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带头低价私分集体财产的事件。这是我的老同学翁明远和我一次同桌喝酒时向我吐露的。他是参与私分者之一。
xxx年x月5日,敬贤县钱塘乡政府在会议室里,召开了一个讨论私分集体财产的干部会议。
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主持。他以“管理不善,牛羊严重损失”为由,提出将乡办牧场撤销,将房屋、牲畜、木料等财产作价分给职工。会场上从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乡长、副乡长、办公室主任到一般干部,没有一个人反对。一个“经集体讨论私分集体财产的决定,,就在一片“同意”声中通过了。
x月9日,冈宁坪牧场的37间房屋很快就被拆除掉。除4间房屋的木料被乡政府拉去修建抽水房外,其余财产有大梁19根、檁子129根、椽子182根、门窗21副、砖瓦23450块、牛7头、羊68只、大燕麦饲料1400千克,全部被私分。木料按人头分成14堆,(13名干部、1名炊事员)好坏搭配,每堆有大梁、檁子、椽子、门窗等。每堆初议为20元,后来觉得价钱太低,复议提到30元。为了避免纠纷,做到“公平合理”,便采用抓阄的办法。对68只羊,除承包给当地群众26只,乡政府留6只,乡政府食堂吃掉7只外,其余29只也按每头20元低价私分掉。1400千克大燕麦饲料,以上14名职工每人分得100千克,每千克按低价2分5厘收款。据说钱塘乡干部私分冈宁坪牧场财产不只这一次。
钱塘乡干部擅自决定撤销冈宁坪牧场,私分集体财产,造成经济损失高达376486元,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以上事实情况,是我耳闻的,不是亲眼所见的,可能与客观情况有出入。请查处。
举报干部违法篇四
身份证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休门街
被投诉单位名称:石家庄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39号
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袁国彤
电话:87022459,18632138689
投诉事由:
到2018年5月,人民商场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单方面停缴了我的各类保险,该行为已严重违反《xxx劳动法》第七十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的规定,导致我的生存生命权,医疗保险权,工作及报酬权等各项权益受到了侵害。
现在要求人民商场停止其违法侵权行为,应足额按时给我缴纳各项保险,并发放我这些年间待岗期间的待岗工资,以及以前年度我自己被迫缴纳的全部各项保险费用(含企业应交部分),同时应提供合适我的工作岗位,人民商场对其违法做法,向我诚恳公开正式道歉,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违法责任。现请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核实,伸张正义,提供援助。
此事没经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处理
签名:高彦茹
2018年5月24日
这是给劳动监察的投诉书,劳动监察不受理。立此为证。看看什么时候天能是蓝的。维权的路程继续前进。
举报干部违法篇五
对于实体性违法建筑,先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并同时下发限期行政相对人自行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拆他违法违章建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在几天没可以对此决定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其提出的抗辩理由和证据二十日内进行复核。理由成立的,不拆,不成立或者不抗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在限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那就强制拆除。
来自:律师戈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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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真违建”都要遵循合法程序,更何况拆除“假违建”
一纸通知,你就要拆掉自己居住已久的家吗?别被忽悠了!
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了解拆违程序,即便是违章建筑也可能获得合理补偿
无证房不等于违建,重申这3点谨防房屋被强拆
被贴罚单应该去哪儿申诉?
违章建筑的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限期拆除通知书
违章建筑被罚过款是否就属于合法建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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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干部违法篇六
您好!我叫xx,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李家冲社区居民:姜晟
20xx年xx月xx日
举报干部违法篇七
非常感谢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待我们,听取我们反映情况。
我们怀着一颗诚挚之心,据实检举,原xx县xx乡引线花炮厂,徐在20xx年该厂在退出过程中,在县安监局局长郑屁护下出谋划策弄虚作假,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国家赔偿款,侵占原股东应得赔偿款,将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厂在20xx年4月6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16号文定为十家烟花炮竹整改提升企业之一,按照县政府整改提升要求,我们共同缴纳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并出资参与了企业建设整改以后,县政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与20xx年12月31日,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上产企业整体退出,因行业政策变化整改为能彻底完成,我厂股份制章程协议未能形成书面签订,目前只能凭双方口头述说,所以我们走不了法律程序。
二、在县安监局局长召开全县整改提升会议上明确指出,可以按照股份制形式整改的精神。徐与各股东商议成立了原xx县引线花炮厂的建厂事宜并由县安监局科长(高领)主持下,在引线花炮厂的一楼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议。共同约定我厂属于股份制企业,按人民币1万元一股,共同出资建设,以后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风险共担,利益按股东所出资金比例进行分红。
三、在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我厂停止建设。累计投资134万元,另加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其中六股东共出资万元,分别是:鲁新柱万元,黄杰万元,豆永生26万元,顾桂峰万元,鲁培忠万元,鲁黎明万元,徐万元(其中是老厂以前建设包括工棚30个,两间平房围墙浆引厂,围墙,路边的办公室,生活区,路东引线库房围墙,厂区土地按第一次退出每亩5000元计算在各股东的共同见证下,共作价46万元)。
四、县政府针对十家烟花炮竹厂家,进行统一赔赏,我厂共得补偿款为395万元,另加风险金xx0万元,国家共补偿款为495万元,减去各股东建厂投资234万元其中包括xx0万元风险金,余下261万元全部侵吞个人腰包,只将过股东原始股金万元返还,另外还将各股东共同出资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其他股东一块砖一片瓦也未得到。还有留守期间的人员工资,还有退还的xx0万元风险抵押金的银行利息,全部占为己有。
五、在我厂退出评估期间,徐与郑相互勾结,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弄虚作假、欺骗多报在骗国家赔偿款。其中厂区土地面积实际为80亩,上报多达xx4亩。厂内无树木上报多达230棵,设备机械多报,原材料多报,将部分股东机械设备上报,不按国家赔偿价格归还,以上多报部分,两人占为己有。
六、在国家赔偿款到位后,各股东找徐多次交涉,找其算账,他却说:“要什么钱”。并且态度蛮横,扬言:“就是不给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还说:“打官司任花钱就是不给你们”。徐有一亲属在xx县纪委工作(儿侄女亲家纪委常委韩权x)。
七、xx县安监局局长郑在20xx年至20xx年任职期间大肆受贿,其中我厂和另外前寨引线厂每年中秋、春节节日期间,每年每厂送礼两万元。
八、我厂在退出评估期间,一次性给郑送礼两万元,政府赔偿款已落实到账之际,所有股东找徐算账,他说:“现在还不能算账,因为赔偿款(395万元)的百分之十的款项,要给县安监局局长郑为回扣”。20xx年6月29日下午四点左右,送现金40万元给郑。
以上内容均为据实检举,检举人均为实名,如有虚假,检举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之尊严,社会之正义,还百姓事件之真相!
检举人:
41272819xxx170572 1833x688
4127281x9240534 1370x779
4127281x1220519 1564x896
4127281x5190532 1383x697
20xx年12月 1日
举报干部违法篇八
自今年4月27日全县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县各级各部门历时2个多月,共进行了三次清理,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据各乡镇(街道)第三次违法建筑清理上报数据汇总,全县违法建筑共4109户,总占地面积公顷,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已由乡镇政府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共计2171万元。因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复杂,整治工作组还会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
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共3411户,其中有543户办理了部分规划国土建设手续,有2868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公顷,其中国有土地上违法面积约公顷﹑集体土地上违法面积约为公顷﹑另有公顷土地性质不详。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242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198户。已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万元。
建设手续的有267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有431户。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公顷,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已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万元。其中,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34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39户。
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规划、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阶段具体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建立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周例会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及时细化,拟定了实施方案,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整治组、维稳组、宣传组、督导组;抽调了9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集中办公,负责综合组及整治组日常工作,做到了“任务、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也迅速成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本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全县动员大会后,各级各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掀起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热潮。
和林镇、龙门镇、虎城镇等乡镇召开多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违法建筑业主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县规划局共出动150人次、58车次赴县城和20多个乡镇进行规划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共发放50000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在梁平电视台、《梁平报》、《梁平手机报》开设“违法建筑整治”专栏,共播出电视新闻报道13条次,刊登文字稿件21篇、图片稿件8 幅。及时编写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简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已发出工作简报26期。做到了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章、宣传有图片、广播有声音,使集中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4月底至6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专门人员,开展了辖区内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县城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和核实工作采用双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方式,由梁山街道办事处、双桂街道办事处、合兴镇主要领导牵头,抽调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88名,成立三个调查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对新城区、老城区和火车北站片区三个片区的违法建筑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和核实。各乡镇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由乡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具体抓落实。为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真实情况,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出三次违法建筑清理工作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如实上报数据。针对前两次上报数据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第三次清理登记工作采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对如实上报数据进行承诺,提高了上报数据的真实性。第一次全县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汇总数据为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第二次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第三次清理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
。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整治工作原则,为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县纪委(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综合执法局五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违法建筑联合巡查组,实行县城街道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段及时查的“三查”机制。自5月30日到7月4日,巡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违法建筑停工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均有在建违法建筑施工情况,累计在建违法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巡查组及时对在建违法建筑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同时,建立了违法建筑巡查通报制度,采取正面表扬和反面曝光的方式,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停工的乡镇进行了表扬,对违法建筑顶风建设的乡镇进行了通报。为有效停止违法建筑施工,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的函》,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电力部门落实停电措施,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及拆除工作力度。聚奎镇政府组织对规划区内建筑面积27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屏锦镇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共出动100余人对屏锦镇2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的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565平方米。通过强拆行动,对周边群众起到了“拆除一片、震慑一片”的效果,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的蔓延。
按照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 (综合执法)等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的违法建筑的处臵意见,初步拟定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并在周例会上进行了三次讨论。该办法对全县违法建筑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对严重性质的违法建筑及一般性质的违法建筑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意见,对在建违法建筑、竣工违法建筑、临时违法建筑提出了具体处臵原则和办法,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处罚标准、税费追收标准以及规划、国土、建设施工手续补办办法等内容,为全县违法建筑的处臵提供了依据,实现了违法建筑整治从初步阶段向纵深化的转变。
违法建筑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密切相关,应该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把我们的县城建设得更加美丽。我们不是孤军奋战,而是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按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下一步将由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委、市政园林(综合执法)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和认定工作,按照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分门别类对违法建筑进行逐一处理。针对违法建筑核实及处理的复杂性,拟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式,选取一个镇作为试点镇,派出工作组入驻该镇,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认定和处理工作,发现具体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推进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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