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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散文实用篇一
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为“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of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为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为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为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为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因此感性一词应有两种解释。狭义的感性当指感官经验之具体表现,广义的感性甚至可指:一篇知性文章因结构、声调、意象等等的美妙安排而产生的魅力。也就是说,感性之美不一定限于写景、叙事、抒情的散文,也可以得之于议论文的字里行间。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二
西德败北那一早,我们固然睡得早些,第两天却一早就给吵醒了。说吵醒,实在不合错误。我们是给教堂钟声从梦里悠悠摇醒的。醉于音乐当然分歧醒于乐音,况且那音乐来自钟声,一波波摇漾着舒缓取舒适,给人中世纪的幻觉。一天就那样起头,老是使人欣喜的。德国很多小城的钟楼,每过一刻钟就当当问答声震四邻天播告工夫之易逝。时候的节拍要动用那样盛大的标点,总难免使人惊古道热肠,且有点伤感。就算是中世纪之少吧,也经不起它一遍各处敲挨。
那样的钟声,在德国四处可闻。印象最深的,除达森海姆以外,还有巴登巴登的边镇史坦巴赫(steinbach,石溪之意)。北欧的仲夏,傍晚出格悠久,要等九点半今后夕照才隐去,西天留下半壁霞光,把一片赤素艳烧成断断续绝的沉紫与滞苍。那是断肠人在海角的时辰,和我存在车少人密的长街上闲闲漫步,开伉俪两心之紧密亲密,竟也难抵暮色四起的苦楚。仿佛一切都沦陷了,只留下一些红瓦渐暗的屋顶在向着晚空。最初只留下教堂的钟楼,灰红的钟面上闪着金色的罗马数字,余霞之平分外埠幻同。遽然钟响了起来,吓了两人一跳。万籁皆寂,只听那老钟楼喉音沉洪地、慎重而笃实地敲出节奏清楚的十记。以后,全镇都告沦陷。这一切,那时有一颗青星,热眼干证。
最绚丽的一次是在科隆。那天开车进城,远近就眺见那威赫的单塔,一对巨灵似的镇守着科隆的天空,塔尖崭露头角,塔脊棱角峥嵘。那气凌西欧的大教堂,我存听我夸过不晓几次了,终究带她一同来企盼,在露天茶座上正面瞻仰了一番,颈也酸了,气也促了,但绕到南侧面,隔着一片空荡荡的广场,以较为舒缓的斜度沉着不雅览它的横体。要把那一派尔虞我诈的峻桥陡楼看出个体系来,不是三眼两眼的事。恰是礼拜六将尽的下战书,傍晚欲来不来,天光欲歪不正,家家的晚饭都该上桌了。突然之间——老是突如其来的——巨灵在半空开腔了。又吓了我们一跳。先是一钟独鸣,不迟不疾而怡然自得。结果是欧洲大名鼎鼎的大教堂,晚钟锵锵在上界颁布发表些甚么,齐城高上下低远远远近的塔楼和窗子都抬头凝听,一切的云都转过了脸来。不暂有其他的钟闻声呼应,一问一答,遥相呼应,曲到钟楼上全部的洪钟都插手晚祷,寡响成潮,卷起一波波的声浪,金属高卑而阳刚的和叫相荡相激,汇成势不成挡的滚滚狂澜,一会儿就使全城没了顶。我们的耳神经在钟阵里惊慌而又高兴地动慑着,如一束盘旋的火草。钟声是金属坚毅的祈祷,铜喉铜舌的崇奉,一记记,全背高处叩奏。飞腾处竟似有长颈的铜号成排吹起,有军容壮盛之势。
"号声?"我存细心再听,然后笑道:"没有啊,是人的幻觉,你累了。"。
开了一天车,正本是乏了。这钟声太壮不雅了,令我又高兴,又抚慰,像有所启迪——。
"你说什么?"她在大水的海啸里用手掌托着耳朵,恍忽地说。
两人相对愚笑。泛博而坐体的空间冲动着骚音,我们的心却一片澄静。二十分钟后,钟潮才逐步退去,把科隆古城还给现代的七月之夜。我们从中世纪的沉酣中醒来。鸽群像音符一样平常,纷繁落回空中。莱茵河仍然向北流着,人在异乡,已是吃晚餐的时辰了。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三
对余光中先生最初的印象源于初中课本里的那一篇《乡愁》——作为课本里分量集中的一篇诗歌,它反映了作者强烈的思想之情,是在台湾望着故土的厚重的思念,充满了游子望归而归不得的感叹!等到终于可以踏上故土,早已物是人非。莫怪先生感叹:“山河还在,游子已老!”
再后来是先生的《李白》,那一句“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多少的豪情,多少的意气风发,都在那年长安,都在那湾月明里!
而今,再读先生的散文,看先生年少离开故土,到了台湾,又旅居欧美……走过了无数的路,跨过了无数的桥,甚至在不少的古塔和古堡驻足停留,但先生的内心里仍思念山城的月光,思念姑苏的流水,甚至是从没到过的北国的长城也都在先生思念的一隅。
先生的文字里偶尔夹杂着几个英文单词,但更多的却充满着儒家文人的气息,充满了中国文人独特的儒雅、睿智。偶尔几篇骄傲的自夸,也满是中国人骨子里的谦逊、不卑不亢,但也有着中国人特有的那种凛然傲气和文人风骨。先生像竹,虚心在内,傲骨向上。高昂着不屈的头颅,努力地向上生长;亦奋力地向下扎根,不断汲取来自各国文化的养分,故成就其文学的精髓。
凡是过去,皆为序曲。即是过去,便努力的奔向未来。生活里,大多数人往往会纠结于过去的某一瞬间,或某一个小小的细节,亦或是深陷于一段错误的感情无法自拔,或是迷恋某个求而不得的人或事。只是,很多时候,即便再如何捶胸顿足,懊恼不已,那些过去的依然成为过去了,不会再次发生,也无法改变。很多的懊悔、遗憾、悔恨也都无济于事,于事无补。
人活于这个世界,总是蹒跚着迷茫着向前,有一个坚定的目标,并为之热爱、坚持、付出,那么即便结局可能并不圆满,但是收获的又何止是结局呢?一段感情里,你付出了也得到了,或许分开了,但过程可能也很美好啊。一些目标,可能现在实现不了,甚至有些荒唐,但是热爱你所热爱的,并坚定地向着它努力,那么终究有一天山无遮,海无拦!
过去的终究是过去,未来仍在前方,不妨继续上路吧,把一切遗憾留在身后,让一切不圆满慢慢变成一种圆满。
不念过去,不畏将来!
如此甚好!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四
这本书已经买来一个多月了。买这本书其实是受了《听听那冷雨》的蛊惑。然而,这样的蛊惑,估计只要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大抵都是抵挡不住的。
现在回想起来,20xx年所阅读的散文中,我所受影响最深的,除了余秋雨,就非余中光莫属。读余秋雨所写的《一个王朝的背影》,我是一边感慨,一边被吸引得直往下读,那种感觉是第一次从写景散文中得到的。相比余秋雨散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却让我不禁拿着书本在房间里踱步,边踱步还要边朗读起来,那声音是兴奋的,如同念一首情诗一般,整个情绪激荡着念完,仍意犹未尽。这哪是散文,明明是诗,是音律啊!
《听听那冷雨》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余光中的窗户。在这篇散文中,他带领读者用感官体味雨的所有美妙。文中,他神驰意往、任思绪飞扬:雨丝绵绵可喻情丝绵绵,冷雨凄楚可喻思乡之切、思而不见之凄然。紧扣着“雨”,他泼墨而下,一唱三叹,令读者无不痛快淋漓,感情激荡。全文读来,富有音乐感和节奏感。如写雨时的“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清清爽爽新新”,“轻轻重重轻轻”,等等,这些叠词的运用,娴熟地将古典语言与现代白话文结合起来,让人读来感情充沛,余味无穷。
读完《听听那冷雨》,我多次去书店寻余光中散文集,然而,多次找到诗集,散文集却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网上购物,才购得这本《余光中散文》。带着好奇,带着渴求,我走近了他的文字。
今日读《余光中散文》,我先复读了当中的《听听那冷雨》,感受其美妙的音律。之后所读多篇写景散文,不及《听听那冷雨》朗朗上口,但新的发现却仍是不少的'。
余光中是位涉猎广泛的作家,常自称:“文学创作上的多妻主义者。”梁实秋也曾这么评价:“余光中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
自序中,余光中写道:“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一篇好的散文,都有作者的影子。他对世事的看法,他的心情,他的思想,或多或少会融入文字当中。所以,余光中认为:能够抒情、讲道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比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而从他的这本分为抒情散文、知性散文、小品文三辑的散文集来看,他却必是兼擅叙事和写景的大家了。
他的所思所想,在笔下细腻而深邃。在前往南太基的渡轮上,三小时的航程里,余光中写道:“海岸与海岸之间,你伸向过去和未来。把身体遗在现在,说,陆地不存在,时间静止,空间泯灭,让我从容整理自己的灵魂。因为这只是过渡,逝者已逝,来者犹未来,你是无牵无挂的自己。一切都纯粹而且透明。空间湮灭。时间休止。”他的这些想法,我们何尝没有过,但是又何尝总结了出来,更多的,我们只是陷入混混沌沌的思绪和茫然的孤独罢了。
阅读文章的时候,我总喜欢备一个摘抄本。然而,读余中光散文,我发现这种摘抄几乎要整篇累牍地抄下去了。文中的精彩句子实在太多!想象力的空前强大,比喻句的格外生动,感情的独到细腻,让人不赞惊叹连连。“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蓝黝黝的浑沦中,天的茫茫面对海的茫茫,海的茫茫面对的仍是天的茫茫,分辨不清,究竟是天欲掬海,或是海欲溺天。”如此生动形象的描写,不由人不沉浸其中了。
这一天的阅读,心情很是愉悦。品读这样优美的文字,心静才不算辜负。而以这样平静的心,去接受这样的文字洗礼,其中的美好收获,也才是不负时光的罢。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五
一九五七年的雪佛兰小汽车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高速在爱奥华的大平原上疾驶。北纬四十二度的深秋,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我深深地饮着飘过草香的空气,让北美成熟的秋注满我多东方回忆的肺叶。是的,这是深秋,亦即北佬们所谓的“小阳春”(indiansummer),下半年中最值得留恋的好天气。不久寒流将从北极掠过加拿大的平原南侵,那便是戴皮帽、穿皮衣、着长统靴子在雪中挣扎的日子了。而此刻,太阳正凝望平原上做着金色梦的玉蜀黍们;奇迹似的,成群的燕子在晴空中呢喃地飞逐,老鹰自地平线升起,在远空打着圈子,觊觎人家白色栅栏里的鸡雏,或者,安格尔教授告诉我,草丛里的野鼠。正是万圣节之次日,家家廊上都装饰着画成人面的空南瓜皮。排着禾墩的空田尽处,伸展着一片片缓缓起伏的黄艳艳的阳光,我真想请安格尔教授把车停在路边,让我去那上面狂奔,乱嚷,打几个滚,最后便卧仰在上面晒太阳,睡一个童话式的午睡。真的,十年了,我一直想在草原的大摇篮上睡觉。我一直羡慕塞拉的名画《星期日午后的大碗岛》中懒洋洋地斜靠在草地上幻想的法国绅士,羡慕以抒情诗的节奏跳跳蹦蹦于其上的那个红衣小女孩。我更羡慕鲍罗丁在音乐中展露的那种广阔,那种柔和而奢侈的安全感。然而东方人毕竟是东方人,我自然没有把这思想告诉安格尔教授。
东方人确实是东方人,喏,就以坐在我左边的安格尔先生来说,他今年已经五十开外,出版过一本小说和十六本诗集,做过哈佛大学的教授,且是两个女儿的爸爸了;而他,戴着灰格白底的鸭舌小帽,穿一件套头的毛线衣,磨得发白的蓝色工作裤(在中国只有中学生才穿的)球鞋。比起他来,我是“绅士”得多了;眼镜,领带,皮大衣,笔挺的西装裤加上光亮的黑皮鞋,使我觉得自己不像是他的学生。从反光镜中,我不时瞥见后座的安格尔太太,莎拉和小花狗克丽丝。看上去,安格尔太太也有五十多岁了。莎拉是安格尔的小女儿,十五岁左右,面貌酷似爸爸——淡金色的发自在地垂落在头后,细直的鼻子微微翘起,止于鼻尖,形成她顽皮的焦点,而脸上,美国小女孩常有的雀斑是不免的了。后排一律是女性,小花狗克丽丝也不例外。她大概很少看见东方人,几度跳到前座和我挤在一起,斜昂着头打量我,且以冰冷的鼻尖触我的颈背。
昨夜安格尔教授打电话给我,约我今天中午去“郊外”一游。当时我也不知道他们所谓的“郊外”是指何处,自然答应了下来。而现在,我们在平直的公路上疾驶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还没有停车的意思。自然,老师邀你出游,那是不好拒绝的。我在“受宠”之余,心里仍不免怀着鬼胎,正觉“惊”多于“宠”。他们所谓请客,往往只是吃不饱的“点心”。正如我上次在他们家中经验过的一样——两片面包,一块牛油,一盘蕃茄汤,几块饼干;那晚回到宿舍“四方城”中,已是十一点半,要去吃自助餐已经太迟,结果只饮了一杯冰牛奶,饿了一夜。
“保罗,”安格尔太太终于开口了,“我们去安娜摩莎(anamosa)吃午饭吧。我好久没去看玛丽了。”
“哦,我们还是直接去石城好些。”
“石城(stonecity)?”这地名好熟!我一定在哪儿听过,或是看过这名字。只是现在它已漏出我的记忆之网。
“哦,保罗,又不远,顺便弯一弯不行吗?”安格尔太太坚持着。
“oplease,daddy!”莎拉在思念她的好朋友琳达。
安格尔教授ok了一声,把车转向右方的碎石子路。他的爱女儿是有名的。他曾经为两个女儿写了一百首十四行诗,出版了一个单行本《美国的孩子》(americanchild)。莎拉爱马,他以一百五十元买了一匹小白马。莎拉要骑马参加爱荷华大学“校友回校游行”,父亲巴巴地去二十英里外的俄林(olin)借来一辆拖车,把小白马载在拖车上,运去游行的广场,因为公路上是不准骑马的。可是父母老后,儿女是一定分居的。老人院的门前,经常可以看见坐在靠椅上无聊地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景象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我曾看见一位七十五岁(一说已八十)步态蹒跚的老工匠独住在一座颇大的空屋中,因而才了解佛洛斯特(robertfrost)《老人的冬夜》一诗的凄凉意境。
不过那次的游行是很有趣的。平时人口仅及二万八千的爱荷华城,当晚竟挤满了五万以上的观众——有的自香柏滩(cedarrapids)赶来,有的甚至来自三百英里外的芝加哥。数英里长的游行行列,包括竞选广告车,赛美花车,老人队,双人脚踏车队,单轮脚踏车,密西西比河上的古画舫,开辟西部时用的老火车,以及四马拉的旧马车,最精彩的是老爷车队;爱荷华州全部一九二〇年以前的小汽车都出动了。一时街上火车尖叫,汽船鸣笛,古车蹒跚而行,给人一种时间上的错觉。百人左右的大乐队间隔数十丈便出现一组,领先的女孩子,在四十几度的寒夜穿着短裤,精神抖擞地舞着指挥杖,踏着步子。最动人的一队是“苏格兰高地乐队”(thescottishhighlanders),不但阵容强大,色彩华丽,音乐也最悠扬。一时你只见花裙和流苏飘动,鼓号和风笛齐鸣,那嘹亮的笛声在空中回荡又回荡,使你怅然想起司各特的传奇和彭斯的民歌。
莎拉早已去后面找小朋友琳达去了,安格尔教授夫妇也随女主人去地下室取酒。主客的寒暄告一段落,一切落入冷场。我的眼睛被吸引于墙上的一幅翻印油画:小河、小桥、近村、远径,圆圆的树,一切皆呈半寐状态,梦想在一片童话式的处女绿中;稍加思索,我认出那是美国已故名画家伍德(grantwood,1892—1942)的名作《石城》。在国内,我和咪也有这么一小张翻版;两人都说这画太美了,而且静得出奇,当是出于幻想。联想到刚才车上安格尔教授所说的“石城”,我不禁因吃惊而心跳了。这时安格尔教授已回到客厅,发现我投向壁上的困惑的眼色,朝那幅画瞥了一眼,说:
“这风景正是我们的目的地。我们在石城有—座小小的别墅,好久没有人看守,今天特地去看一看。”
我惊喜未定,鲍尔先生向我解释,伍德原是安格尔教授的好友,生在本州的香柏滩,曾在爱荷华大学的艺术系授课,这幅《石城》便是伍德从安格尔教授的夏屋走廊上远眺石城镇所作。
匆匆吃过“零食”式的午餐,我们别了鲍尔家人,继续开车向石城疾驶。随着沿途树影的加长,我们渐渐接近了目的地。终于在转过第三个小山坡时,我们从异于伍德画中的角度眺见了石城。河水在斜阳下反映着淡郁郁的金色,小桥犹在,只是已经陈旧剥落,不似画中那么光彩。啊,磨坊犹在,丛树犹在,但是一切都像古铜币一般,被时间磨得黯淡多了;而圆浑的山峦顶上,只见半黄的草地和零乱的禾墩,一如黄金时代的余灰残烬。我不禁失望了。
“啊,春天来时,一切都会变的。草的颜色比画中的还鲜!”安格尔教授解释说。
转眼我们就行驶于木桥上了;过了小河,我们渐渐盘上坡去,不久,河水的淡青色便蜿蜒在俯视中了。到了山顶,安格尔教授将车停在别墅的矮木栅门前。大家向夏屋的前门走去,忽然安格尔太太叫出声来,原来门上的锁已经给人扭坏。进了屋去,过道上、客厅里、书房里,到处狼藉着破杯、碎纸,分了尸的书,断了肢的玩具,剖了腹的沙发椅垫,零乱不堪,有如兵后劫余。安格尔教授一耸哲学式的两肩,对我苦笑。莎拉看见她的玩具被毁,无言地捡起来捧在手里。安格尔太太绝望地诉苦着,拾起一件破家具,又丢下另一件。
“这些野孩子!这些该死的野孩子!”
“哪里来的野孩子呢?你们不能报警吗?”
“都是附近人家的孩子,中学放了暑假,就成群结党,来我们这里胡闹、作乐、跳舞、喝酒。”说着她拾起一只断了颈子的空酒杯,“报警吗?每年我们都报的,有什么用处呢?你晓得是谁闯进来的呢?”
“不可以请人看守吗?”我问。
“噢,那太贵了,同时也没有人肯做这种事啊!每年夏天,我们只来这里住三个月,总不能雇一个人来看其他的九个月啊。”
接着安格尔太太想起了楼上的两大间卧室和一间客房,匆匆赶了上去,大家也跟在后面。凌乱的情形一如楼下:席梦思上有污秽的足印,地板上横着钓竿,滚着开口的皮球。嗟叹既毕,她也只好颓坐了下来。安格尔教授和我立在朝西的走廊上,倚栏而眺。太阳已经在下降,暮霭升起于黄金球和我们之间。从此处俯瞰,正好看到画中的石城;自然,在艺术家的画布上,一切皆被简化、美化,且重加安排,经过想像的沉淀作用了。安格尔教授告诉我说,当初伍德即在此廊上支架作画,数易其稿始成。接着他为我追述伍德的生平,说格兰特(grant,伍德之名)年轻时不肯做工,作画之余,成天闲逛,常常把胶水贴成的纸花献给女人,不久那束花便散落了,或者教小学生把灯罩做成羊皮纸手稿的形状。可是爱荷华的人们都喜欢他,朋友们分钱给他用,古玩店悬卖他的作品,甚至一位百万财主也从老远赶来赴他开的波希米亚式的晚会——他的卧室是一家殡仪馆的老板免费借用的。可是他鄙视这种局限于一隅的声名,曾经数次去巴黎,想要征服艺术的京都。然而巴黎是不容易征服的,你必须用巴黎没有的东西去征服巴黎;而伍德只是一个摹仿者,他从印象主义一直学到抽象主义。他在塞纳路租了一间画展室,展出自己的三十七幅风景,但是批评界始终非常冷淡。在第四次游欧时,他从十五世纪的德国原始派那种精确而细腻的乡土风物画上,悟出他的艺术必须以自己的故乡,以美国的中西部为对象。赶回爱荷华后,他开始创造一种朴实、坚厚而又经过艺术简化的风格,等到《美国的哥特式》一画展出时,批评界乃一致承认他的艺术。不过,这幅《石城》应该仍属他的比较“软性”的作品,不足以代表他的最高成就,可是一种迷人的纯真仍是难以抗拒的。
“格兰特已经死了十七年了,可是对于我,他一直坐在长廊上,做着征服巴黎的梦。”
橙红色的日轮坠向了辽阔的地平线,秋晚的凉意渐浓。草上已经见霜,薄薄的一层,但是在我,已有十年不见了。具有图案美的树尖上还流连着淡淡的夕照,而脚底下的山谷里,阴影已经在扩大。不知从什么地方响起一两声蟋蟀的微鸣,但除此之外,鸟声寂寂,四野悄悄。我想念的不是亚热带的岛,而是嘉陵江边的一个古城。
归途中,我们把落日抛向右手,向南疾驶。橙红色弥留在平原上,转眼即将消灭。天空蓝得很虚幻,不久便可以写上星座的神话了。我们似乎以高速梦游于一个不知名的世纪;而来自东方的我,更与一切时空的背景脱了节,如一缕游丝,完全不着边际。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六
而孤高的情操无限神往。夜读叔本华,一杯苦茶,独斟千古,忍不住要转译几段出来,和读者共赏。我用的是企鹅版英译的《叔本华小品警语录》(arthurschopenhauer:essaysandaphorisms):
“作家可以分为流星、行星、恒星三类。第一类的时效只在转瞬之间,你仰视而惊呼:‘看哪!’——他们却一闪而逝。第二类是行星,耐久得多。他们离我们较近,所以亮度往往胜过恒星,无知的人以为那就是恒星了。但是他们不久也必然消逝,何况他们的光辉不过借自他人,而所生的影响只及于同路的行人(也就是同辈)。只有第三类不变,他们坚守着太空,闪着自己的光芒,对所有的时代保持相同的影响,因为他们没有视差,不随我们观点的改变而变形。他们属于全宇宙,不像别人那样只属于一个系统(也就是国家)。正因为恒星太高了,所以他们的光辉要好多年后才照到世人的眼里。”
叔本华用天文来喻人文,生动而有趣。除了说恒星没有视差之外,他的天文大致不错。叔本华的天文倒令我联想到徐霞客的地理,徐霞客在游太华山日记里写道:“未入关,百里外即见太华兀出云表;及入关,反为冈陇所蔽。”太华山就像一个伟人,要在够远的地方才见其巨大。世人习于贵古贱今,总觉得自己的时代没有伟人。凡高离我们够远,我们才把他看清,可是当日阿罗的市民只看见一个疯子。
“风格正如心灵的面貌,比肉体的面貌更难作假。模仿他人的风格,等于戴上一副假面具;不管那面具有多美,它那死气沉沉的样子很快就会显得索然无味,使人受不了,反而欢迎其丑无比的真人面貌。学他人的风格,就像是在扮鬼脸。”
作家的风格各如其面,宁真而丑,毋假而妍。这比喻也很传神,可是也会被平庸或懒惰的作家用来解嘲。这类作家无力建立或改变自己的风格,只好绷着一张没有表情或者表情不变的面孔,看到别的作家表情生动而多变,反而说那是在扮鬼脸。颇有一些作家喜欢标榜“朴素”。其实朴素应该是“藏巧”,不是“藏拙”,应该是“藏富”,不是“炫穷”。拼命说自己朴素的人,其实是在炫耀美德,已经不太朴素了。
“‘不读’之道才真是大道。其道在于全然漠视当前人人都热中的一切题目。不论引起轰动的是政府或宗教的小册子,是小说或者是诗,切勿忘记,凡是写给笨蛋看的东西,总会吸引广大读者。读好书的先决条件,就是不读坏书:因为人寿有限。”
这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痛快极了。不过,话要说得痛快淋漓,总不免带点武断,把真理的一笔账,四舍五入,作断然的处理。叔本华漫长的一生,在学界和文坛都不得意。他的传世杰作《意志与观念的世界》在他三十一岁那年出版,其后反应一直冷淡,十六年后,他才知道自己的滞销书大半是当作废纸卖掉了的。叔本华要等待很多很多年,才等到像瓦格纳、尼采这样的知音。他的这番话为自己解嘲,痛快的背后难免带点酸意。其实曲高不一定和寡,也不一定要久等知音,披头的歌曲可以印证。不过这只是次文化的现象,至于高文化,最多只能“小众化”而已。轰动一时的作品,虽经报刊鼓吹,市场畅售,也可能只是一个假象,“传后率”不高。判别高下,应该是批评家的事,不应任其商业化,取决于什么排行榜。这其间如果还有几位文教记者来推波助澜,更据以教训滞销的作家要反省自己孤芳的风格,那就是僭越过甚,误会采访就是文学批评了。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七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工具可以统计,像步行锻炼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具体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有人说话如蝉鸣,并不一定要表达什么,只是无意识地做口腔运动而已。说话,有时只是鼓唇摇舌,有时是为了表情达意,有时,却也是一种艺术。许多人说话只是为避免冷场,并不是要表达什么思想,因为他们的思想本就不多。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亚那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官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如果双方的识见悬殊,那就好像下棋让子,玩得总是不畅。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要有口才,因为口才宜于应敌,却不宜用来待友。甚至也不必都健谈,而最宜一个健谈,一个善听。谈话的可贵之处在于共鸣,更在于默契。真正的知己,就算是默默相对,无声也胜似有声:这种情形当然也可以包括夫妻和情人。
这世间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英国散文家海斯立德说:“交谈之道不但在会说,也在会听。”在公平的原则下,一个人要说得尽兴,必须有另一个人听得入神。如果说话是权利,听话就是义务,而义务应该轮流承担。同时,仔细听人说话,轮到自己说时,才能充分切题。我有一些朋友,迄今未养成善听人言的美德,所以跟人交谈,往往像在自言自语。是音乐家,一定得能听音辨声,先能收,才能发。仔细听人说话是表示尊重与关心。善言,能赢得听众;善听,才能赢得朋友。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而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之辈,自然拥有发言权,甚至插口之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儿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坐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聚谈杂议,幸好不是每次都这么危险。可是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乱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能免于流行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苦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唯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唯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八
旅客似乎是十分轻松的人,实际上却相当辛苦。旅客不用上班,却必须受时间的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却必须受钱包的限制;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却必须把几件行李蜗牛壳一般带在身上。旅客最可怕的恶梦,是钱和证件一起遗失,沦为来历不明的乞丐。旅客最难把握的东西,便是气候。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旅客。从西班牙南端一直旅行到英国的北端,我经历了各样的气候,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此刻我正坐在中世纪达豪土古堡改装的旅馆里,为“隔海书”的读者写稿,刚刚黎明,湿灰灰的云下是苏格兰中部荒莽的林木,林外是隐隐的青山。晓寒袭人,我坐在厚达尺许的石墙里,穿了一件毛衣。如果要走下回旋长梯像走下古堡之肠,去坡下的野径漫步寻幽,还得披上一件够厚的外套。
从台湾的定义讲来,西欧几乎没有夏天。昼蝉夜蛙,汗流浃背,是台湾的夏天。在西欧的大城,例如巴黎和伦敦,七月中旬走在阳光下,只觉得温暧舒适,并不出汗。西欧的旅馆和汽车,例皆不备冷气,因为就算天热,也是几天就过去了,值不得为避暑费事。我在西班牙、法国、英国各地租车长途旅行,其车均无冷气,只能扇风。
巴黎的所谓夏天,像是台北的深夜,早晚上街,凉风袭时,一件毛衣还不足御寒。如果你走到塞纳河边,风力加上水气,更需要一件风衣才行。下午日暖,单衣便够,可是一走到楼影或树荫里,便嫌单衣太薄。地面如此,地下却又不同。巴黎的地车比纽约、伦敦、马德里的都好,却相当闷热,令人穿不住毛衣。所以地上地下,穿穿脱脱,也颇麻烦。七月在巴黎的街上,行人的衣装,从少女的背心短裤到老妪的厚大衣,四季都有。七月在巴黎,几乎天天都是晴天,有时一连数日碧空无云,入夜后天也不黑下来,只变得深洞洞的暗蓝。巴黎附近无山,城中少见高楼,城北的蒙马特也只是一个矮丘,太阳要到九点半才落到地平线上,更显得昼长夜短,有用不完的下午。不过晴天也会突来霹雳:七月十四日法国国庆那天上午,密特朗总统在香热里榭大道主持阅兵盛典,就忽来一阵大雨,淋得总统和军乐队狼狈不堪。电视的观众看得见雨气之中,乐队长的指挥杖竟失手落地,连忙俯身拾起。
法国北部及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气候却有变化。巴黎北行一小时至卢昂,就觉得冷些;西南行二小时至露娃河中流,气候就暖得多,下午竟颇燠热,不过入夜就凉下来,星月异常皎洁。
再往南行入西班牙,气候就变得干暖。马德里在高台地的中央,七月的午间并不闷热,入夜甚至得穿毛衣。我在南部安达露西亚地区及阳光海岸开车,一路又干又热,枯黄的草原,干燥的石堆,大地像一块烙饼,摊在酷蓝的天穹之下,路旁的草丛常因干燥而起火,势颇惊人。可是那是干热,并不令人出汗,和台湾的湿闷不同。
英国则趋于另一极端,显得阴湿,气温也低。我在伦敦的河堤区住了三天,一直是阴天,下着间歇的毛毛雨。即使破晓时露一下朝暾,早餐后天色就阴沉下来了。我想英国人的灵魂都是雨蕈,撑开来就是一把黑伞。与我存走过滑铁卢桥,七月的河风吹来,水气阴阴,令人打一个寒噤,把毛衣的翻领拉起,真有点魂断蓝桥的意味了。我们开车北行,一路上经过塔尖如梦的牛津,城楼似幻的勒德洛,古桥野渡的蔡斯特,雨云始终罩在车顶,雨点在车窗上也未干过,消魂远游之情,不让陆游之过剑门。进入肯布瑞亚的湖区之后,遍地江湖,满空云雨,偶见天边绽出一角薄蓝,立刻便有更多的灰云挟雨遮掩过来。真要怪华兹华斯的诗魂小气,不肯让我一窥他诗中的晴美湖光。从我一夕投宿的鹰头小店栈楼窗望出去,沿湖一带,树树含雨,山山带云,很想告诉格拉斯米教堂墓地里的诗翁,我国古代有一片云梦大泽,也出过一位水气逼人的诗宗。
2、《猛虎和蔷薇》。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立治“忽必烈汗”中的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上,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拜伦欣赏顶普吕夏绿蒂·白朗戴欣赏萨克瑞;史哥德欣赏简·奥斯丁;史云朋欣赏兰道;兰道欣赏白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九
文学作品给读者的印象,若以客观与主观两极,理念与情感对立,则每有知性与感性之分。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of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吃饭有时极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弯的不甚素朴的人生观。
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巍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十
飞行袋鼠“旷达士”(qantas)才一展翅,偌大的新几内亚,怎么竟缩成两只青螺,大的一只,是维多利亚峰,那么小的一只,该就是塞克林峰了吧。都是海拔万呎以上的高峰,此刻,在“旷达士”的翼下,却纤小可玩,一簇黛青,娇不盈握,虚虚幻幻浮动在水波不兴一碧千哩的“南溟”之上。不是水波不兴,是“旷达士”太旷达了,俯仰之间,忽已睥睨八荒,游戏云表,遂无视于海涛的起起伏伏了。不到一杯橙汁的工夫,新几内内亚的郁郁苍苍,倏已陆沉,我们的老地球,所有故乡的故乡,一切国恨家愁的所依所托,顷刻之间都已消逝。所谓地球,变成了一只水球,好蓝好美的一只水球,在好不真实的空间好缓好慢地旋转,昼转成夜,春转成秋,青青的少年转成白头。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水汪汪的一只蓝眼睛,造物的水族馆,下面泳多少鲨多少鲸,多少亿兆的鱼虾在暖洋洋的热带海中悠然摆尾,多少岛多少屿在高敢的梦史蒂文森的记忆里午寐,鼾声均匀。只是我的想象罢了,那淡蓝的大眼睛笑得很含蓄,可是什么秘密也没有说。古往今来,她的眼里该只有日起月落,星出星没,映现一些最原始的抽象图形。留下我,上天无门,下临无地,一只“旷达士”鹤一般地骑着,虚悬在中间。头等舱的邻座,不是李白,不是苏轼,是双下巴大肚皮的西方绅士。一杯酒握着,不知该邀谁对饮。
有一种叫做云的骗子,什么人都骗,就是骗不了“旷达士”。“旷达士”,一飞冲天的现代鹏鸟,经纬线织成密密的网,再也网它不住。北半球飞来南半球,我骑在“旷达士”的背上,“旷达士”骑在云的背上。飞上三万呎的高空,云便留在下面,制造它骗人的气候去了。有时它层层叠起,雪峰竟拔,冰崖争高,一望无尽的皑皑,疑是西藏高原雄踞在世界之脊。有时它皎如白莲,幻开千朵,无风的岑寂中,“旷达士”翩翩飞翔,人莲出莲,像一只恋莲的蜻蜓。仰望白云,是人。俯玩白云,是仙。仙在常中观变,在阴晴之外观阴晴,仙是我。哪怕是幻觉,哪怕仅仅是几个时辰。
“旷达土”从北半球飞来,五千哩的云驿,只在新几内亚的南岸息一息羽毛。摩尔斯比(portmoresby)浸在温暖的海水里,刚从热带的夜里醒来,机场四周的青山和遍山的丛林,晓色中,显得生机都勃,绵延不尽。机场上见到好多巴布亚的土人,肤色深棕近黑,阔鼻、厚唇、凹陷的眼眶中,眸光炯炯探人,很是可畏。
从新几内亚向南飞,下面便是美丽的珊瑚海(coralsea)了。太平洋水,澈澈澄澄清清,浮云开处,一望见底,见到有名的珊瑚礁,绰号“屏藩大礁”(greatbarrierreef),迤迤逦逦,零零落落,系住澳洲大陆的东北海岸,好精巧的一条珊瑚带子。珊瑚是浅红色,珊瑚礁呢,说也奇怪,却是青绿色。开始我简直看不懂,双层玻璃的机窗下,奇迹一般浮现一块小岛,四周湖绿,托出中央一方翠青,正觉这小岛好漂亮好有意思,前面似真似幻,竟又浮来一块,形状不同,青绿色泽的配合则大致相同。猜疑未定,远方海上又出现了,不是一个,而是一群,长的长,短的短,不规不则得乖乖巧巧,玲玲珑珑,那样讨人喜欢的图案层出不穷,令人简直不暇目迎目送。诗人侯伯特(georgeherbert)说:色泽鲜丽。
令仓促的观者拭目重看。
惊愕间,我真的揉揉眼睛,被香港的红尘吹翳了的眼睛,仔细看一遍。不是岛!青绿色的图形是平铺在水底,不是突出在水面。啊我知道了,这就是闻名世界的所谓”屏藩大礁”了。透明的柔蓝中漾现变化无穷的青绿群礁,三种凉凉的颜色配合得那么谐美而典雅,织成海神最豪华的地毡。数百丛的珊瑚礁,检阅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十一
德国还有一种声音令人记忧,鸟声。粉墙白瓦,有人家的处所肯定有花,万紫千红,不是在盆里,就是在架上。花外就是树了。家栗树、菩提树、枫树、橡树、杉树、苹果树、梨树…很少看见屋宇陈整的人家有这么多树,用这么稠密的嘉阴来祝愿。有树就有鸟,树是无行的祝愿,鸟,百啭千啾,即是有声的颂词了。绝对的沉寂不免难免单调,胶原蛋白的作用,若加三两声鸣禽,便脉脉有情起来。
听鸟,有两种情境。一种是浑然之境,听觉一片透明流利,若隐若现地意想到没有什么器械在顺耳忤心,却未决心去追随是甚么在称道悄悄。另外一种是专注之境,在动听的称心当中,俯向头顶的翠影去寻觅长尾细爪的飞踪。如果找到了那“声源”,望见它回头饱舌的姿势,就更教人兴奋。或是在绿阴里侧耳静待,等近处的啁啁弄舌告一段落,远处的枝头便有一只本家用类似的节拍来回覆。我们当然不晓得是谁在问,谁在答,乃至有无问答,但是那样一来一往再参也不透的“高谈”,却真能令人忘机。
在汉堡的湖边,在莱茵河与内卡(neckar)河边,在巴登巴登的天国泉(paradies)旁,在迈瑙岛(mainau)的美丽花圃里,在那很多静境里,我们成了百禽的知音,不知其名的知音。至于一进黑森林,那更是大饱耳祸,目不暇接了。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十二
散文。
含蓄而文雅,如他的学养一样。那读者有何感触呢?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读余光中散文有感,一起来看看。
每篇散文里作者无论走在哪里,身在何方,都有他那颗炽热的思乡情怀总在系恋着祖国,思恋着故乡,无论夜里醒来的床前明月,还是梦里阳关的大道,无不是作者行途中执着的灯盏,引领作者的心回归故里田园,投入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借用杨克的话来对余光中先生的散文简评结笔,也正是抒出我对余先生的景仰之情……。
这本散文集是余光中自选集,前大半部是游记,后半部是知性散文和小品文。就我而言,我更喜欢余光中的知性散文,以中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或一些古今旧事娓娓道来,即诙谐且识性较强,慢慢的读来能在这样的散文里找到与自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也能在心灵上引起共鸣,借着余光中的博闻和广见,也可以接间的在他的书中认识更多的“新友”。
或许,作者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较长吧,从这本书中可以了解到余光中的趣味很广,且叙事大多都用在国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上和引用他们的。
名言。
名句上。这也许是一些文人的通病吧,自以为觉得只要在自己的文里雕刻上些国外的一些大家的名言,文里文外再引用这些国外大家的一些名句装饰于自己的文里,这样就会觉得高人一等,或自视学识博广以资博识深厚吧。当然,我并非眼界浅窄到非要把中外文化分个一清二楚,非要搞个国界文化分明,楚河汉界,中是中,西是西,中国人就得用老子庄子孔子孟子才算是正统,用了西方的文化和前人的思想就是媚外,就是崇洋,就不地道。但是我总觉得如果一本文集里大部分都是引用西方前哲们的思想如何如何,那么,我想此文不旦失去了美感,也失去了自己思想的厚重力量,让人含在觜里如嚼鸡肋,味淡且难以饱腹弃之还又觉不忍,毕竟书都是花自己的血汗钱所购来的。
余中光的游记初见一两篇时会觉得他对景物的比拟很新鲜,很有特点,对天地万物的识见让人有种非常人性的生命存在,在他的笔触下天地万物的悲喜欢歌都是那么情趣盎然,那么风花雪月,万种风情。但大半部分若都是一样的情味,一样的喻拟,读久了也会让人感觉平平仄仄,千篇一律,陈陈相似的味道,再往后读下去也就觉得愈来愈乏味了。
我们大多数读者是从“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从青海到黄海/风也听见/沙也听见”以及“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等诗句里认识余光中的,后来才知道他“右手为诗,左手为文”,散文也写得好。惜乎选本不多,就笔者目力所及,只读过他的几篇小品,如《我的四个假敌》、《宛在水中央》、《在水之湄》、《牛蛙记》、《听听那冷雨》、《借钱的境界》等,即如此,也早已为其作品中四溢的才气所熏醉。不过,跟读粱实秋一样,总感觉机巧有余而厚重不足。及至读到人民日报出版社的最新选本《桥跨黄金城》,才似乎窥到了余光中散文艺术之全豹,不,用他的话说,是全虎,是细嗅蔷薇的猛虎。
虎有威猛之气。当余光中驾着他的小道奇疾驰在辽阔的美国西部的时候,当他饮过嘉士伯啤酒开始浮想联翩的时候,当他陶醉于山、海、塔、高速公路等雄性意象的时候,余光中就是一头威猛的老虎。在《高速的联想》一文中,他说他崇拜速度,并引阿拉伯的劳伦斯的话:“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诗人的余光中或许永远不会说出“我倒觉得你(指夫人)煨得更腴了,雄得一塌糊涂!”或者“剩下他,血液闲着,精液闲着,泪腺汗腺闲着,愤怒的呐喊闲着”等痛快淋漓的话,但在散文家的余光中说来却显得本真、有人情味。文人不是阉人,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应该是最健全,最富生气的人,是猛虎。
当然,这仅仅是浅层意义上的猛虎气。余光中的散文是以想象富赡、节奏紧张、内蕴深厚、造语奇特见长的。他的散文内容不外游记、咏物、品藻人物、家居感受、文艺随笔等几类,但他是带着他全面、深厚的文学修养和凝重的历史感进入他的意象世界的,所以他可以面对星空作逍遥游,面对莲花而意兴遄飞,从李白、杜甫到米芾、苏轼,从可口可乐到黄河饮过的血扬子江饮过的泪,从盖提斯堡的古战场到周幽王的烽火、卢沟桥的烽火,纵横开合,火花迭现。用他自己的话说“真正丰富的心灵,在自然流露之中,必定左右逢源,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步步莲花,字字珠玉,绝无冷场”。这种语言的密度是才气,是历史的厚重感,是猛虎气。
“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余光中散文有其阳刚一面,也自然有其阴柔一面。以他最有名的代表作《听听那冷雨》为例,语言之迭宕、意象之开合,无不透露出他的猛虎气,但就“冷雨”这个整体意象来说,它毕竟是阴柔的、古典的。
余光中在自序中评价这个选本,“于我的散文艺术,有相当的代表性”,看来他是满意的。这一点,让我想起内地出的多种多样的港台文学选本,似乎这类反映全貌、遴选精当的集子太少了些吧。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十三
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我不是说诗人和小说家就不凭实力,而是诗人和小说家用力的方式比较间接,所以实力几何,不易一目了然。诗要讲节奏、意象、分行等技巧,小说也要讲观点、象征、意识流等等的手法,高明的作家固然可以运用这些来发挥所长,但是不高明的作家往往也可以假借这些来掩饰所短。散文是一切文学类别里对于技巧和形式要求最少的一类:譬如选美,散文所穿的是泳装。散文家无所依凭,只有凭自己的本色。
诗人的笔下往往是自言自语:“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这样的话并不一定要说给谁听,好像是无意间给人听到的。许多诗真像心灵的日记,只取其神,不记其貌,诗人眼前似乎没有读者,可谓“目中无人”。小说家对读者的态度也可谓“目中无人”,反之,读者目中也不应该有小说家。小说家应该像剧作家,尽量让他的角色发言,自己只能躲在幕后操纵。有些小说家不甘寂寞,跑到他的人物和读者之间来指指点点,甚至大发议论,这种夹叙夹议的小说体便有散文的倾向。这种小说家如果真是散文高手,则这种夹叙夹议的笔法却也大有可观。拿张爱玲和钱钟书的小说比较一下,便可见张无我而钱有我:钱钟书的小说里充满了散文家钱钟书的个性。
散文家必须目中有人,他和读者往往保持对话的关系,可以无拘无束,随时向读者发言。老派的诗人虽然也可以偶尔来一句“君不见”,而旧小说家也可以直接对读者叫一声“列位看官”,但在一般情形之下,诗人和小说家毕竟另有职务,不便像散文家这么公然、坦然地面对着读者。反之,读者面对散文家也最感亲切、踏实,因为散文家是为自己发言,而所说的也是“亮话”,少用烘托、象征、反讽之类的技巧。
散文分狭义与广义二类。狭义的散文指个人抒情志感的小品文,篇幅较短,取材较狭,分量较轻。广义的散文天地宏阔,凡韵文不到之处,都是它的领土,论其题材则又千汇万状,不胜枚举,论其功能,则不出下列六项:
第一是抒情。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抒情文或小品文,正是散文的大宗。情之为物,充溢天地之间,文学的世界正是有情的世界。也正因如此,用散文来抒情,似乎人人都会,但是真正的抒情高手,或奔放,或含蓄,却不常见。一般的抒情文病在空洞和露骨,沦为滥情,许多情书、祭文、日记等等,也在此列。直接抒情,不但失之露骨,而且予人无端说愁的空洞之感。真正的抒情高手往往寓情于叙事、写景、状物之中,才显得自然。
第二是说理。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议论文。但是和正式的学术论文不尽相同,因为它说理之余,还有感情、感性,也讲究声调和辞藻。韩愈的《杂说四》,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苏轼的《留侯论》,都是说理的散文,但都气势贯串,声调铿锵,形象鲜活,情绪饱满,绝非硬邦邦冷冰冰的抽象说理。每次读《过秦论》,到了篇末的“然秦以区区之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一句长问,竟用斩钉截铁的短答断然煞住,真令人要拍案诧叹,情绪久不能平。精警的议论文不能无情。
第三是表意。这种散文既不是要抒情,也不是要说理,而是要捕捉情理之间的那份情趣、理趣、意趣,而出现在笔下的,不是鞭辟入里的人情世故,便是匪夷所思的巧念妙想。表意的散文展示的正是敏锐的观察力和活泼的想象力,也就是一个健康的心灵发乎自然的好奇心。“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这种雅舍小品笔法,既无柔情、激情要抒,也没有不吐不快的议论要发,却富于生活的谐趣,娓娓道来,从容不迫,也能动人。到了末句,更从观察进入想象,最有英国小品的味道。
第四是叙事。这样的散文又叫作叙事文,短则记述个人的所经所历,所见所闻,或是某一特殊事件之来龙去脉,路转峰回;长则追溯自己的或朋友的生平,成为传记的一章一节,或是一个时代特具的面貌,成为历史的注脚,也就是所谓的回忆录之类。叙事文所需要的是记忆力和观察力,如能再具一点反省力和想象力,当能赋文章以洞见和波澜,而跳出流水账的平铺直叙。组织力(或称条理)也许不太重要,因为事情的发展原有时序可循,不过有时为求波澜生动,光影分明,不免倒叙、插叙,或是举重遗轻,仍然需要剪裁一番的。
第五是写景。所谓“景”不一定指狭义的风景。现代的景,可以指大自然的景色,也可以指大都市小村镇的各种视觉经验。高速公路上的千车竞驶,挖土机的巨铲挥螯,林荫道的街灯如练,港口的千桅成林……无一非景。一位散文家的视觉经验如果还限于田园风光,未免太狭窄也太保守了。同时,广义的景也不应限于视觉:街上的市声,陌上的万籁,也是一种景。景存在于空间,同时也依附于时间,所以春秋代序、朝夕轮回,也都是景。景有地域性:江南的山水不同于美国的山水,热带的云异于寒带的云。大部分的游记都不动人,因为作者不会写景。景有静有动,即使是静景,也要把它写动,才算能手。“两山排闼送青来”,正是化静为动。“鬓云欲度香腮雪”也是如此。只会用形容词的人,其实不解写景。形容词是排列的,动词才交流。
第六是状物。物聚而成景,写景而不及物,是不可能的。状物的散文却把兴趣专注于独特之某物,无论话题如何变化,总不离开该物。此地所谓的物,可以指生物,譬如草木虫鱼之类,也可以指非生物,譬如笔墨纸砚之属,甚至可以指人类的种种动态,譬如弹琴、唱歌、开会、赛车。也许有人会说,写开会的散文应该归于叙事之列。我的回答是:如果一篇散文描写某次开会的经过情形,当然是叙事,但是如果一篇散文谈论的只是开会这种社会制度或生活现象,或是天南地北东鳞西爪的开会趣闻,便不能算是叙事了。状物的文章需要丰富的见闻,甚至带点专业的知识,不是初摇文笔略解抒情的生手所能掌握的。足智博闻的老手,谈论一件事情,一样东西,常会联想到古人或时人对此的隽言妙语,行家的行话,或是自己的亲切体验,真正是左右逢源。这是散文家独有的本领,诗人和小说家争他不过。
我把散文的功用分为上述六项,只是为了讨论的方便,并不是认为真有一种散文纯属抒情而不涉其他五项,或是另有一种散文全然叙事,别无他用。实际上,一篇散文往往兼有好几种功能,只是有所偏重而已。例如叙事文中,常带写景,写景文中,不妨状物,而无论是叙事、写景或状物,都可以曲达抒情之功。抒情文中,也未必不能稍发议论,略表意趣。反之,说理文也可以说得理直气壮,像梁启超那样,笔锋常带感情。
情、理、意、事、景、物六项之中,前三项抽象而带主观,后三项具体而带客观。如果一位散文家长于处理前三项而拙于后三项,他未免欠缺感性,显得空泛。如果他老在后三项里打转,则他似乎欠缺知性,过分落实。
抒情文近于诗,叙事文近于小说,写景文则既近于诗,亦近于小说。所以诗人大概兼擅写景文与抒情文,小说家兼擅写景文与叙事文。我发现不少“正宗的”散文家大概拙于写景,遇到有景该写的场合,不是一笔带过,便是避而不谈;也有“正宗的”散文家拙于叙事,甚至不善抒情。我认为:能够抒情、说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也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能此而不能彼的散文家,在自己的局限之中,亦足以成名家,但不能成大家,也不能称“散文全才”。前举的六项功能,或许可以用来衡量一位散文家是“专才”还是“通才”。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十四
余光中先生散文的语言情趣,实际上是一个充满了勃勃生机的由多种要素组合而成的语言艺术系统。这个系统呈现了绚丽的色彩和多维立体的动态感觉:既有叠音的四起,又有异音的喧哗;既有鲜明的节奏,又有激情的标点;既有新奇多变的文法,又有魅力无比的辞藻。余光中散文的语言跳出了传统散文语言的窠臼,有声有色,亦画亦诗,演奏出了一曲曲悦耳动听的和谐乐章。打开《桥跨黄金城》(人民日报出版社版),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从1952年的《猛虎与蔷薇》到1995年的《桥跨黄金城》四十余年的六十篇散文。无论是《逍遥游》,还是《丹佛城》;无论是《莲恋莲》,还是《听听那冷雨》,无不深深地刻下了余光中散文语言主张的印迹,作品中处处闪烁着作家创造的语言光芒。余光中在建构异彩纷呈的语言形象过程中有自己独特的修辞手法,那就是在语音、句法、辞格等不同的层面变化出新,达到有声有色的效果。
一、密集型聚合的叠音。
余光中对叠音形式情有独钟。他不仅利用语言中现成的叠音词语,而且根据不同的语用需要自创了以重叠的形式造出新词,也涵盖了词语的重叠形式。这些叠音现象按照一定的规律构成,并被作家艺术化地排列出来,创造出特有的音响效果。以散文《听听那冷雨》为例,文中出现的叠音形式达八十多个,像这样高频率密集型聚合地运用叠音形式的手法,实属罕见。在《听听那冷雨》中,读者欣赏到的并非呆板、拘谨的统一样式,而是变化多端的富有弹性的叠音风貌。
1.aa式。如:阁阁、啾啾、唧唧、深深、纷纷、纭纭、铿铿、听听、看看、最最。
2.abb式。如:天潮潮、地湿湿、潮润润、湿漓漓、灰蒙蒙、一点点、白茫茫。
3.aabb式。如:料料峭峭、滂滂沱沱、嗅嗅闻闻、间间歇歇、潮潮润润。
4.aabbcc式。如:清清爽爽新新、细细琐琐屑屑。
5.ababab式。如:淅沥淅沥淅沥。
6.aabbaa式。如:轻轻重重轻轻、滴滴点点滴滴。
这些不同形态的叠音形式,自然地穿行在散文的字里行间,余光中似乎要用这些有声有色的叠音音响,在描绘清明时节的纷纷雨声中,倾听自己在黑白默片似的中国历史风雨中感受中国文化的心灵的声音。尤其是叠音的密集型聚合,更让读者在听雨中享受听觉的盛宴。如: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把伞撑着……(《听听那冷雨》)。
文章一开篇便以高频率出现的叠音连用形式向读者展示了“春寒加剧”,让读者感受到料峭袭人的春寒,淅沥的冷雨绵绵不断,天地之间的潮湿烦闷。又如:
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羯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滂滂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听听那冷雨》)。
我们古诗的句法,或是二二的四言(对酒/当歌),或是二三的五言(低头/思故乡),或是四三的七言诗,最多的是古风中的变化有十言(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散文美相对于诗美,其形式上的美感在于句法有更大的自由,有参差错落之美。散文中“忐忐忑忑忐忐忑忑”的叠音形式,形成“忐忐/忑忑/忐忐/忑忑”四个音步的组合模式,语音节奏鲜明;再加上暴雨的“滂滂沛沛”声,“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声……多种声音意象与电琵琶的声音,在同一个时空中奏响,生动地再现了雷雨夜雷声如羯鼓如电琵琶的震撼效果,表达出节奏铿锵的韵律感,达到扣人心弦而出神入化的境地,使读者身临其境。
二、新颖的字汇和意象。
余光中早年生活在战乱年代,先后在金陵大学、厦门大学、台湾大学读书,后又去美国留学。曾任台湾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教授。丰富的人生阅历、广博的知识修养、写作的能力和英语的水平,使他接触到东西方的文学创作资源,这些都为他的创作奠定了深厚基础。经历了一个旧中国、一个新中国和一个岛屿的余光中,作为“回头的浪子”,他对西方文化不再盲从,对传统有了重估,创作中更多地融合了东西方的语言和文化的光彩。如:
1.“我们去fremont歇一歇吧。”(《咦呵西部》)。
2.“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听听那冷雨》)。
3.“而我立在最高峰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一任苍老的风将我雕塑,一块飞不起的望乡石,石颜朝西,上面镌刻的,不是拉丁的格言,不是希伯莱的经典,是一种东方的象形文字,隐隐约约要诉说一些伟大的美是什么,但是底下八百万人中,没有谁能够翻译。”(《登楼赋》)。
在散文写作中,余光中往往情不自禁地把英语单词或语句融入汉语的正常语流中,读者在习惯于纯净的单一的汉语语音的叙述中冷不防听到异样的音节,这会引起读者的好奇心和注意力,去关注异音的多姿多彩和陌生化效果。例2中,余光中对比汉语和英文中“雨”的不同表达的视觉美;例3中,写余光中登上纽约102层的帝国大厦,感觉“我”是一块镌刻着东方象形文字的“望乡石”的意象新颖,表现出对古老象形文字美的赞赏,传达出作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挚爱。余光中以现代人的口语为基础,语言表达摇曳多姿,表现出生命运动的张弛;在特定的时空距离中,传统的“前无古人”变为“前,无古人”,大胆新颖的调配语言,使人物的形象更突出,在独特的情境中读者能获得会心而多元的美感。余光中先生在散文语言运用中,自创了不少新的词语。这些词语可能不合乎语言规范,但由于巧妙布局,使词语由规范化表达层面提升到艺术化表达层面而熠熠生辉。作者独具匠心地赋予汉语中固有的词语以新的内涵和用法,拓展了词语的运用空间,丰富了汉语的艺术表现力。比如“冷雨”、“残山”、“剩水的意象”,“清清爽爽新新”、“蠢蠢而蠕”、“嗅嗅闻闻”、“细细嗅嗅”等叠词,都是作者在独特语境中的创新。余光中用心铺排:“雨气空蒙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听听那冷雨》)在特定的语境之中,你会发现本不合“法”的“细细嗅嗅”,不仅可以说得通,而且生动传神;而雨气的空蒙和迷幻,是必须靠“细细嗅嗅”才能体味到的。从规范化层面看是反常,从艺术层面看却巧妙,收到了反常合道的修辞效果,为散文语言风格的丰赡增添了光彩。
三、多姿多变的节奏。
节奏,是散文创作中的音乐性问题,文章的节奏实际上是以语言的形态模拟内在精神世界的律动:或平和缓慢,或急切快速;可以快,也可以慢,长句或短句的奇妙的排列组合,如音乐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在《缪斯的左右手》中,余光中说:“音调之道,在整齐与变化。……说得更单纯些,其中的关系就是常与变。”他有意地调整句型,控制速度。短句因其音节少、结构简单,而具简洁明快、灵活多变的修辞效果。余光中的散文非常重视语言的运用,大量运用了短句,有些长句也被他有意无意地碎分形成音节数量不等的短句,尤其是符合现代节奏的短句式频繁出现,表现出特定时代的紧迫、焦虑或纷乱的心态。如:
1.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听听那冷雨》)。
2.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在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听听那冷雨》)。
例1中仅仅21个字(不含标点),却被作者断成了5个句子。少年时的“杏花春雨江南”,如今是“杏花。春雨。江南。”6个方块字断成3句,叠印的意象,给人以想象的时间和空间,感受到祖先的回忆和古曲的意蕴,晕染出江南春雨的风韵,文白交融又洒脱自如。例2中的句子,2-3-2-3-4-3-3-3,句子的音节量变少,而单位时间内句子出现的频率却变大了,也具有了音乐性。冷冷的雨珠,穿起了古中国的记忆,历史文化的风风雨雨,凄凉、凄清、凄楚,凸显出表达主体所构拟的话语节奏,形象地再现清明雨纷纷的时节之长,覆盖面之宽广,随着物象的先后次序,读者的视线便由人而物,由近物而远景,渐渐融入冷雨的空濛。
余光中的散文中还有大量的无标点语句。这是作者提高语言表达效果而采用的另一修辞手段。最能体现余光中散文节奏上独创的是“卡旦萨”的实验。“卡旦萨”源自意大利语的音乐术语,是指在独奏或独唱即将结束时,一种自由抒发式地充分表现表演者技巧的乐段。余光中借音乐技巧于抒情散文创作:“一篇作品达到高潮时兴会淋漓的作者忽然挣脱文法和常识的束缚,吐露出的高速而多变的句子。”(《六千个日子》)余光中在句型节奏上自成一格,显示出创新的勇气和胆魄。他往往依据自己的情感与心理感受,大胆取消句中标点,缩短句际停顿来控制散文节奏,获得不同凡响的修辞效果。如:
3.“黄巾之后有董卓的鱼肚白有安禄山的鱼肚白后有赤眉有黄巢有白莲。”(《逍遥游》)。
4.“雨是潮潮润润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听听那冷雨》)。
例3和例4,都是典型的无标点语句。句中该有标点的地方却是标点的缺位,句子之间的停顿被人为地大幅度缩短,原来的分读因标点缺失而不得不改为连读,一气呵成。这无疑会使语言的节奏由舒缓而变得急促,恰恰符合现代社会紧张和快速的节奏频率,凸显出作者想把所要描述的对象引发心中所想继而想要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的强烈愿望。例3中,以现代人的眼光来回溯中国历史上的叛乱与农民起义,因标点的不出现而层见叠出,在纷繁历史长河中的战争令人沉思和警醒。《逍遥游》融汇了古典与现代,历史事件以极其高速的流变节奏和缤纷的色彩扑面而来,让读者在极短的时间内感受历史的纷纭变迁与色彩的纷繁变幻,表达了现代人的新体验、新感觉,是更能符合现代艺术的'新手法,具有新的美学特质。如果对例3进行断句,加上标点后会变成:
黄巾之后,有董卓的鱼肚白;董卓的鱼肚白之后,有安禄山的鱼肚白;安禄山的鱼肚白之后,有赤眉之后,有黄巢;黄巢之后,有白莲。
添加了标点后的语句,增加了一些词语,符合语法常规,句子四平八稳,但平淡无奇;节奏变慢了,又显啰嗦,与作者创设的语境无法匹配。
《听听那冷雨》在创造散文的感觉性上堪称绝响。作者运用重重叠叠的字句,参差有致的韵语段落,调动起各种感官,雨景、雨声、雨味,雨腥,造成了浑然一体的心象。例4中的感觉、听觉和味觉组成了通感,唤起读者全身心而新颖的审美体验。中国的传统文化精髓,已融入余光中的血脉里,他写下:“云缭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传承怀古咏史的诗歌传统,山川景物、诗词意蕴之美的中国风景穿行在作者往、今、未来的时空中,不着痕迹地书写着历史人物、太白与东坡,抒发朝代更替而艺术永存的真知与卓见。
四、综合运用多重修辞格。
在文学创作中,作家要想多重并用修辞格而又用得巧用得好并非易事。余光中散文中多重修辞格的综合运用,堪称巧夺天工。他根据不同的题旨情境,恰当且多侧面地运用了富有特殊审美表现力的积极修辞手段,如排比、对偶、反复、拟人、夸张、比喻、示现、反问、通感、顶针、回环等,这些熟悉的修辞格,被作者或轻描,或浓抹,而变得趣味盎然,丰富了散文的语言趣味。比如:
1.“鸟声减少了啾啾,蛙声沉了阁阁,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听听那冷雨》)。
2.“八股文。裹脚布。阿q的辫子。鸦片的毒氛。租界流满了惨案流满了租界。大国的青睐翻成了白眼。小国反复着排华运动。”(《逍遥游》)例1从总体上看运用了排比修辞格式,三个语句的字数大致相当,结构相同,语气一致,这就使句子与句子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凑,节律感明显增强,形成一种均衡之美。在这个排比句内部还包含着三个摹声修辞格式,即“啾啾”“阁阁”“唧唧”,使该句修辞文本声情并茂。例2由7个短句组接而成,第1、2句为3音节名词的排列;第3、4句为5个音节的名词性短语,后3句则都是主谓宾句的排列。这些名词性成分、主谓宾格局所表达的物象、事件表面上互不相干,但经作者蒙太奇式的剪辑衔接,便形成了一幅中国近代史的画卷。读者由具体物象而穿越时空,寻找历史的足迹和尘封的记忆,回忆起一连串具有悲剧意义的场景。“租界流满了惨案流满了租界”,还隐含着一个回环。在叙述文本中,作者没有按常规的回环格式组句,而是借助于心理流程省去了标点和“惨案”一词,而又通过该词使“租界流满了惨案”与“惨案流满了租界”牢牢地套叠在一起,句中第2个“惨案”虽无出现,但作者对祖国的备受蹂躏、满目疮痍状的悲愤之情跃然纸上。第6、7句运用了对比手法,再现了彼时的中国所面临的外交困境,语义更显突出。余光中散文对多重辞格的综合运用,丰富了散文语言的艺术魅力,引起人们的慨叹与惊奇。
余光中的语言观、创作观及审美观对其散文语言风格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在《六千个日子》(见《桥跨黄金城》)中认为,“散文可以做到坚实如油画,遒劲如木刻,而不应永远是一张素描,一幅水彩”,“现代散文应该在文字的弹性、密度和质料上下功夫;而在节奏的进行上,应该更着意速度的控制,使轻重疾徐的变化更形突出”;而“一个有才气有胆识的作家,不妨更武断地使用标点”,他认为创作中完全可以挣脱文法和常识的束缚,追求散文语言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和放荡不羁,“从心所欲”而酣畅淋漓地把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心理感受,用一种奇异的笔法倾吐出来。余光中用自己的散文实践完成了所倡导的散文语言观,并通过其语言构建来体现“孤岛与大陆、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的文化对应”,来表现“狭窄对广阔的渴望、瞬间对永恒的渴望”。(冯林山语,见《桥跨黄金城》编后)。
散文与诗歌相比,形式上的美感,表现在结构和语言上的更大自由。余光中多次为文指出,现代散文的作者和读者都应具有更多元的美学感受力,摆脱道德说教与风花雪月的古典趣味。他的散文把旧中国、新中国和台湾岛三个空间交织在今、昔、未来的时间之流里,写蒲公英飘扬在风中的流浪感,也写江湖行逍遥游的倜傥潇洒。余光中在《左手的缪斯·后记》中说:“我尝试着将中国的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拆开又拼拢,折来且迭去,为了试验它的速度、密度和弹性。我的理想是要让中国的文字,在变化各殊的句法中,交响成一个大乐队,而作家的笔应该一挥百应,如交响乐的指挥杖。”余光中如音乐指挥家,他善于利用汉字的音节色彩之美,叠音叠字、排句对偶,唤起读者的视觉、听觉兼及嗅觉、触觉等感官经验;利用和改造中国文化中的意象典故和意境,加上时空交错、纵横开阔而又缜密严谨的结构布局,使他的散文具有现代诗的密度与张力。接受西方现代文艺精神的洗礼,余光中把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引入散文创作,小说的意识流,诗歌的意象转换,电影的蒙太奇技巧,绘画的瞬间印象等都为其所用,以现代人的口语为节奏的基础,也吸收了欧化的句式,大胆使用文言句法,形成白话、古文、洋文各类句型相映生辉,大胆创造了独具特色、富有情趣的散文语言风格。
余光中,散文实用篇十五
一行六人终于上得桥来。迎接我们的是两旁对立的灯柱,一盏盏古典的玻璃灯罩举着暖目的金黄。刮面是水寒的河风,一面还欺凌着我的两肘和膝盖。所幸两排金黄的桥灯,不但暖目,更加温心,正好为夜行人御寒。水声潺潺盈耳,桥下,想必是魔涛河了。三十多年前,独客美国,常在冬天下午听斯麦塔纳的《魔涛河》,和德伏乍克的《新世界交响曲》,绝未想到,有一天竟会踏上他们的故乡,把他们宏美的音波还原成这桥下的水波。靠在厚实的石栏上,可以俯见桥墩旁的木架上,一排排都是栖定的白鸥,虽然夜深风寒,却不见瑟缩之态。远处的河面倒漾着岸上的灯光,一律是安慰的熟铜烂金,温柔之中带着神秘,像什么童话的插图。
桥真是奇妙的东西。它架在两岸,原为过渡而设,但是人上了桥,却不急于赶赴对岸,反而耽赏风景起来。原来是道路,却变成了看台,不但可以大幅度发仰天俯水,纵览两岸,还可以看看停停,从容漫步。爱桥的人没有一个不恨其短的,最好是永远走不到头,让重吨的魁梧把你凌空托在波上,背后的岸追不到你,前面的岸也捉你不着。于是你超然世外,不为物拘,简直是以桥为鞍,骑在一匹河的背上。河乃时间之隐喻,不舍昼夜,又为逝者之别名。然而逝去的是水,不是河。自其变者而观之,河乃时间咱其不变者而观之,河又似乎永恒。桥上人观之不厌的,也许就是这逝而犹在、常而恒迁的生命。而桥,两头抓住逃不走的岸,中间放走抓不住的河,这件事的意义,形而上的可供玄学家去苦思,形而下的不妨任诗人来歌咏。
但此刻我却不能在桥上从容觅句,因为已经夜深,十一月初的气候,在中欧这内陆国家,昼夜的温差颇大。在呢大衣里面,我只穿了一套厚西装,却无毛衣。此刻,桥上的气温该只有摄氏六七度上下吧。当然不是无知,竟然穿得这么单薄就来桥上,而是因为刚去对岸山上大幅度发的布拉格堡,参加国际笔会的欢迎酒会,恐怕户内太暧,不敢穿得太多。
想到这里,不禁回顾对岸。高近百尺的桥尾堡,一座雄赳赳哥德式的四方塔楼,顶着黑压压的楔状塔尖,晕黄的灯光向上仰照,在夜色中矗然赫然有若巨灵。其后的簇簇尖塔探头探脑,都挤着要窥看我们,只恨这桥尾堡太近太高了,项背所阻,谁也出不了头。但更远更高处,晶莹天际,已经露出了一角布拉格堡。
“快来这边看!”首西在前面喊我们。
大家转过身去,赶向桥心。茵西正在那边等我们。她的目光兴奋,正越过我们头顶,眺向远方,更伸臂向空指点。我们赶到她身边,再度回顾,顿然,全根呆了。
刚才的桥尾堡矮了下去。在它的后面,不,上面,越过西岸所有的屋顶、塔顶、树顶,堂堂崛起布拉格堡嵯峨的幻象,那君临全城不可一世的气势、气派、气概,并不全在巍然而高,更在其千窗排比、横行不断、一气呵成的逦然而长。不知有几万烛光的脚灯反照宫墙,只觉连延的白壁上笼着一层虚幻的蛋壳膏,显得分外晶莹惑眼,就这么展开了几近一公里的长梦。奇迹之上更奇迹,堡中的广场上更升起圣维徒斯大教堂,一簇峻塔修芒毕厉,凌乎这一切壮丽之上,刺进波希米亚高寒的夜空。
那一簇高高低低的塔楼,头角峥嵘,轮廓矍铄,把圣徒信徒的祷告举向天际,是布拉格所有眼睛仰望的焦点。那下面埋的是查理四世,藏的,是六百年前波希米亚君王的皇冠和权杖。所谓布拉格堡(prazskyhrad)并非一座单纯的城堡,而是一组美不胜收目不暇接的建筑,盘盘囗囗,历六世纪而告完成,其中至少有六座宫殿、四座塔楼、五座教堂,还有一座画廊。
刚才的酒会就在堡的西北端,一间豪华的西班牙厅(spanishhall)举行。惯于天花板低压头顶的现代人,在高如三楼的空厅上俯仰睥睨,真是“敞快”。复瓣密蕊的大吊灯已经灿人眉睫,再经四面的壁镜交相反映,更形富丽堂皇。原定十一点才散,但过了九点,微醺的我们已经不耐这样的摩肩接踵,胡乱掠食,便提前出走。一踏进宽如广场的第二庭院,夜人之中觉得还有样东西在压迫夜色,令人不安。原来是有两尊巨灵在宫楼的背后,正眈眈俯窥着我们。惊疑之下,六人穿过幽暗的走廊,来到第三庭院。尚未定下神来,逼人颧额的双塔早蔽天塞地挡在前面,不,上面;绝壁拔升的气势,所有的线条所有的锐角都飞后向上,把我们的目光一直带到塔顶,但是那嶙峋的斜坡太陡了,无可托趾,而仰瞥的角度也太高了,怎堪久留,所以冒险攀援的目光立刻又失足滑落,直跌下来。
这圣维往斯大教堂起建于一三四四年,朝西这大幅度发边的新哥德式双塔却是十九世纪末所筑,高八十二公尺,门顶的人瓣玫瑰大窗直径为十公尺点四,彩色玻璃绘的是创世纪。凡此都是后来才得知的,当时大家辛苦攀望,昏昏的夜空中只见这双塔肃立争高,被脚灯从下照明,宛若梦游所见,当然不遑辨认玫瑰窗的主题。
菌西领着我们,在布拉格堡深宫巨寺交错重叠的光影之间一路向东,摸索出路。她兼擅德文与俄文,两者均为布拉格的征服者所使用,所以她领着我们问路、点菜,都用德文。其实捷克语文出于斯拉夫系,为其西支,与俄文接近。以“茶”一字为例,欧洲各国皆用中文的发音,捷克文说caj,和俄文chay一样,是学国语。德文说tee,却和英文一样了,是学闽南语。
在暖黄的街灯指引下,我们沿着灰紫色砖砌的坡道,一路走向这城堡的后门。布拉格有一百二十多万人口,但显然都不在堡里。寒寂无风的空气中,只有六人的笑语和足音,在迤逦的荒巷里隐隐回荡。巷长而斜,整洁而又干净,偶尔有车驶过,轮胎在砖道上磨出细密而急聚的声响,恍若阵雨由远而近,复归于远,听来很有情韵。
终于我们走出了城堡,回顾堡门,两侧各有一名卫兵站岗。想起卡夫卡的k欲进入一神秘的古堡而不得其门,我们从一座深堡中却得其门而出,也许是象征布拉格的自由了,现在是开明的总统,也是杰出的.戏剧家,哈维尔(vaclavhavel,1936—),坐在这布拉格堡里办公。
堡门右侧,地势突出成悬崖,上有看台,还围着二段残留的古堞。凭堞远眺,越过万户起伏的屋顶和静静北流的魔涛河,东岸的灯火尽在眼底。夜色迷离,第一次俯瞰这陌生的名城,自然难有指认的惊喜,但满城金黄的灯火,丛丛簇簇,宛若光蕊,那一盘温柔而神秘的金辉,令人目暖而神驰,尽管陌生,却感其似曾相识,直疑是梦境。也难怪布拉格叫做黄金城。
而在这一片高低迤逦远近交错的灯网之中,有一排金黄色分外显赫,互相呼应着凌水而波,正在我们东南。那应该是——啊,有名的查理大桥了。首西欣然点头,笑说正是。
于是我们振奋精神,重举倦足,在土黄的宫墙外,沿着织成图案的古老石阶,步下山去。
而现在,我们竟然立在桥心,回顾刚才摸索而出的古寺深宫,忽已矗现在彼岸,变成了幻异蛊人的空中楼阁、梦中城堡。真的,我们是从那里面出来的吗?这庄周式的疑问,即使问桥下北逝的流水,这千年古都的见证人,除了不置可否的潺潺之外,恐怕什么也问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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