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女生宿舍管理工作总结女生宿舍管理制度篇一
第1条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第5条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第12条管理人员遇到学生有病,应积极帮助治疗,并及时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医院。
女生宿舍管理工作总结女生宿舍管理制度篇二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女生宿舍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但不管怎样,我永远热爱着这份工作,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人世间的悲凉,懂得了自己的.伟大,懂得了工作给我的快乐。
不信,你们往下看,这些都是我一年中工作的经验:
一、住宿生能服从我的安排,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及床位。
二、学生能遵守宿舍制度及学校纪律,在宿舍内不损坏公物。
三、学生安全意识强,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不擅自烧废物等。不会私自接电拉灯、灯具破损要及时告诉我,我能在一时间通知并请学校电工维修。
四、宿舍内不邀请男同学进入宿舍,不在宿舍里捣乱。
五、学生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不留别宿舍的同学同睡,甚至不能在宿舍内过夜。
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所以学生都没有违规。
七、学生的一般生活用品,学生能自己应妥善保管,可以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我这里。
八、各宿舍都应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宿舍当日安全工作。
九、我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就立即向校领导或班主任报告。
以上就是我工作中得到的结果,如果还有哪些没有做到做好的,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热衷剖析,我会从中吸取更多经验,把宿舍管理工作做得蒸蒸日上,让学生能在我的管理下,安全、快乐、健康地学习和成长。
女生宿舍管理工作总结女生宿舍管理制度篇三
一、寝室纪律管理
1、学生寝室以班级(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管理,辅导员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入住后必须在指定寝室、床位居住,不准随意调换搬迁。
2、学生要爱护寝室的公共财产(床铺、桌椅、灯具、电话、储物柜、卫生用具等),室内的一切物品由住宿人员签订使用及管理责任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将室内任何设备搬走,如有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价或加倍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后不得大声说话、听收音机、洗漱、敲打器物、燃放鞭炮,乱窜寝室或进行有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4、学生要自觉维护寝室秩序,不准在楼内打闹、大声喧哗,不准搞任何迷信违法活动。
5、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团结友爱、关心病弱、尊敬师长。
6、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电灯用完后及时关闭;严禁私接电源;不敲打门窗、水管及暖气片;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拍球、踢脚印、乱钉、乱挂。
7、寝室内不准吸烟、饮酒、禁止攀爬楼梯及楼顶,对偷窃及赌博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8、不准男、女互相串寝室,外来客人一律不准留宿,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先经系、总务处、安保处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到指定寝室就寝。
9、宿舍楼关闭时间:春冬季晚10:30,夏秋季晚11:00。
10、学生就寝时间:春冬季晚10:00,夏秋季晚11:30。
11、夜间值班教师,学生会纪检部每晚10:00时对全校各寝室进行点名。在校住宿的学生未请假晚归或夜不归宿者,按违纪处理。
12、严禁在寝室内收藏,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生活秩序的不健康书刊、影碟、网上信息等。
13、严禁在宿舍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校园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
二、卫生管理
1、寝室清洁规范,铺面平整, 衣物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建立卫生值日轮流制,值日生轮流表上墙,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3、寝室和走廓不准堆放垃圾,倒脏水,倒剩饭,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和在墙壁贴纸,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倒水,倒饭菜。
4、不准以任何名义在寝室饮酒或自做饭菜,不能搞有碍公共卫生。影响室内整洁的活动。
5、注意保管好本寝室的清扫工具,清扫工具坚持以旧换新制。
6、值日生每天早8:00、午2:00前将寝室垃圾清扫至楼道指定位置。
三、寝室安全管理
1、注意防火防盗,不准在寝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物品,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并及时锁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学生处、保卫处。
2、寝室内不准存放自行车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电热设备,不准焚烧物品。
3、无人锁门、人走熄灯,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钱款及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寝室内。
4、寝室内严禁藏匿管制刀具及木棍、铁棒等器械,违反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学生违纪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生离校规定
1、住宿学生离校前应搞好室内卫生,个人衣物要叠放整齐,现金和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并关好门窗,上好插销,关闭本室电器开关。
2、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离校手续单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做到文明离校,未经允许不得滞留在校内。
3、因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参照毕业生离校规定执行。
张家界市技工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发展人际关系,培 养高尚思想品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文化氛围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 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贯彻“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和培 养“四有新人”的目标,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 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学生住宿管理
一、新生住校 第一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新生,入学报到后,立即办理住宿手续,根据 学生科和班主任安排到指定房间住宿。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确有 特殊情况者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新生应在班主任安排的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 确需调换,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调换,并将调换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生科。
第三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学生干部(楼长)、宿舍管-理-员和班主任 负责制。自学生入住宿舍始,各班选派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秀 的学生担任寝室长,学生科选派负责宿舍管理的学生干部和宿舍管-理-员,分别 在班主任和学生科的指导下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后勤科、班主作、寝室长核 准无误后,双方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
二、住 第五条 宿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政 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情操、文明习惯养成的教育阵地,提倡学生文明住宿。学校 把宿舍文明建设、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内务建设、学生的日常表现纳入学生日 常行为规范管理中。
第六条 每个寝室要在两个星期内,将本寝室的寝室长及寝室成员名单按 统一规定张贴在本寝室的门上。
第七条 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课间不准随便进入宿舍。如 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宿舍者,必须得到宿舍管-理-员的同意,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 记后方可进宿舍。
第八条 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早 6:40—晚 22:00),正常的上课时间 不允许学生滞留在寝室和随意进入寝室,因病或有急事需回宿舍,必须事先向 宿舍管-理-员说明事由,入楼时须待验明身份并登记后方可上楼。
第九条 凡住宿学生不得留宿他人在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父母及兄弟 姐妹需在校住宿),须事先报告班主任及学生科,征得同意后才行;住宿学生 不得在校外住宿,确需在外住宿者,应向寝室长、班主任请假,并按时返校、 销假。
第十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学生家长要求会客时,须征得 宿舍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上楼,并做好登记,离开时再注销。
第十一条 男女生不得互访宿舍,确需进入对方宿舍时,应向宿舍管-理-员 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得擅自入楼。
第十二条 学生应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不得携带饭菜上楼。无论任何时 候,都不得在宿舍内打扑克和进行各类棋类活动,否则一律作赌博处理;严禁 在室内及宿舍楼道内使用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打闹、进行剧烈的体育运 动;严禁在宿舍区吸烟;严禁猜拳行令,酗酒、闹-事和赌博;严禁在宿舍内看 黄色书刊、信息,传播淫秽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铁棒和具有威胁性、攻 击性等器械进入宿舍。
第十三条 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垃圾入篓,不 得将垃圾扫到楼道内;禁止在室内及走廊内泼水、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禁 止在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禁止使用不干胶挂钩;严禁从窗口向外泼 水、倒垃圾、扔杂物;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在宿舍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 物品。
第十四条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人寝室每日应至少安排两到三名学生值 日,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由寝室长、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科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 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六条 室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热得快等 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点蜡烛、放鞭炮。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 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和保卫科报告。宿舍无人时应及时锁门关窗; 放假离校时要关闭宿舍水源、电源。
第十八条 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以及首饰、手机等贵重物品。宿 舍无人时,寝室里不得存放超过五十元的现金。
第十九条 严禁校外人员和我校学生在学生宿舍楼推销商品,一经发现除 没收商品外,我校学生给予纪律处分,校外人员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寝室长说明 情况后,方可自行配制,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主动配合学校办公室、后勤科、学生科、保卫科等部 门安排的财产、卫生、纪律、消防等检查工作。
三、毕业生离校 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班班长将本班各寝室钥匙收齐,交给班主 任,并将室内公共物品清点完毕后,通知学生科审验,经学生科审核,在学生 推荐就业表上签字,并办完所有手续后,学生方可离校。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所有物品带走,腾空 房间、柜橱。否则,后勤科、学生科将统一组织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遗留 物品。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凡不按时交宿舍房间钥匙者; 宿舍内公共物品有损坏,不按规定照价赔偿者。 第二章 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不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情节较轻; 在走廊内或向窗外泼水、抛弃垃圾杂物,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擅自调换房间、床位者; 在宿舍区抽烟者; 在宿舍楼内使用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不听劝告者; 在宿舍楼内打球,或做剧烈体育活动者; 不遵守作息时间,推迟熄灯、晚归、外宿者; 不执行卫生、纪律制度,不配合卫生、纪律检查,销售商品,乱 贴乱画者; 不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带饭上楼者; 熄灯后点蜡烛不听劝告者。
在规定就寝时间里,做与就寝无关事情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六条 两次违犯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情节较严重者; 不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有不文明行为者; 在宿舍内私自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或用酒精炉做饭者; 在宿舍内饮酒、焚烧、摔砸物品以及破坏公共水电、卫生设施 者; 在宿舍内打牌,下棋者,在宿舍区使用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学 习或公共秩序者。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违犯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 未经许可留宿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情节较轻者。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违犯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节严重者; 在宿舍楼道大小便者; 破坏消防设施,情节较轻的; 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5 6 7 多次在宿舍赌博,并不听劝告者。
在宿舍打架者。
在宿舍里顺手牵羊偷盗,较严重者。
上述所列条目以外的其它违纪行为参照《学生日常行为规 第二十九条 范》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条 “文明寝室”的评比,严格以宿舍里面各种检查为准(各种检 查实行日公布),坚决不搞班级平均主义,“文明寝室”的评比每个学期一 次,比例为总寝数的 30%,获得“文明寝室”的寝室发给奖状及一定奖励。 附件 1: 宿舍管-理-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学校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工作原则,一视同仁。
二、要关心、爱护、体贴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到不怕 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三、坚守岗位,熟悉业务,不擅离职守,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四、坚决执行学校和上级部门领导的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要指导学生积极做好宿舍卫生、安全、纪律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勤检查、勤督促、勤教育,做到管理育人。
六、管理人员做到学生休息时有人值守。
七、管-理-员在每天上、放学时,学生进出宿舍大门高峰时,要站立在大门口维 持秩序。
八、定期做好所管宿舍的水、电、床铺、门窗玻璃、消防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 查,对出现需要维修的水、电、木工等现象,应将反映情况详细记录,并及时 报送后勤科进行维修。
九、对进入宿舍的外来人员和有特殊情况入宿舍的请假学生按要求做好登记记 录。
十、保管好宿舍大门和各宿舍的钥匙,在上级检查时能够及时开关门。
十一、每天检查各宿舍的卫生情况,并进行量化打分,把打分情况做好记录, 并交学生科,每天一汇总,以作为文明寝室评比的依据。
十二、在周一至周五早 6:30、中 11:40、下午 15:50、晚 21:00 准时开门, 早 8:20、中 14:30、下午 19:00、晚 22:00 准时关门,周六、周日早 6:40 开门,晚 22:00 关门。
十三、在巡查寝室时,对各宿舍严格检查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有情况要及时上报给学校保卫科。
十四、搞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经常巡查本楼层的安全, 遇到偶然、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须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保卫科、学生 科及行政值班人员报告。
十五、每学期初协同学生科调整好学生宿舍。建立学生入住登记花名册及分配 学生宿舍工作,统计各个房间学生住宿名单。
十六、按照“宿舍管理人员量化细化评比制度”去做,并参加评比。 附件 2: 宿舍管-理-员考核制度 宿舍管理人员肩负着宿舍楼内所有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应保 证住校生有良好的休息环境,防止宿舍内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保证消防安 全,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督促学生按时作息,协助学校及各班把宿舍管理落 到实处,本着立足本职讲求实效,创新思路、服务岗位的宗旨,充分体现服务 学生的管理理念,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精神,制定本考核制度。
1、所有检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一视同仁,未做到者,每次扣 1 分。
2、及时开关门,未做到者,每次扣 1 分。。
3、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者,每次扣 2 分。
4、不按规定私放外来人员进寝室或在上课时间,不按规定放学生时寝室者,扣 5 分。、 5、巡查时,对重大险情或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者,每次扣 5 分 6、提前或错后锁门每 5 分钟扣 1 分,锁门后学生迟走一人次扣所包楼层老师 0.5 分。
7、男生宿舍出现抽烟、喝酒、打扑克、过生日等重大违纪,未发现、制止,一 经查出,每次扣 2 分 。
8、男女生互串寝室,未发现每次扣除 2 分,发现了未制止者,每次扣 5 分。
9、因自己言语不当引起学生起哄造成严重后果,每次扣 2 分。有诋毁学校声誉 的言行并煽动学生闹-事,上报学校一律辞退。
10、须向学生科请假,请假不得捎假,必须提前由本人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 处理加倍扣款。
11、请假 3 天以内学生科科长批准,3 天以上主管校长批准,并自行找好同岗 位管理人员顶岗,每月请假累计超过 15 天或无故旷工一周者按自动放弃本工作 处理,学校有权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 12、必须绝对服从领导,服从一切工作安排,如不服从顶撞领导一次扣除当月 奖金,态度蛮横的上报学校处理。反映问题或有不同意见要讲方式和场合,以 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13、工作时间严禁参与观看赌博或外出散步,一经查出一次扣除当月奖金,两 次上报学校研究处理。
14、对学生使用不文明语言,特别是对生病违纪学生态度蛮横、漠不关心者, 每次扣 1 分。
15、学生打架,未及时制止未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 5 分。
16、学生偷盗,撬门、跳窗,未发现,每次扣 5 分,影响较大,上报学校并扣 该层宿管员 10 分。
17.严禁宿管员在宿舍卖东西,一经发现,立即无条件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 工资及奖金,15 日内必须腾清并搬出学校。
18.宿舍管-理-员应 24 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特殊情况电话不通者,每次扣 2 分。
女生宿舍管理工作总结女生宿舍管理制度篇四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班主任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给予10—50 元罚款。
二、建立生活老师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公物管-理-员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生活老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帮互助,室长及时报告生活老师,病情较重者,由生活老师陪同迅速到校医或医院治疗,并迅速联系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
六、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班主任批条方可在宿舍休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走动,乱串床位,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看课外书、听mp3 等,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加倍扣发班级量化分。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6 :30 —7 :20 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中午及下午课外活动保洁一次,每周星期三早上为大扫除时间。严禁任何同学将饭端进寝室,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八、房内整洁做到:六个一条线:1 、被盖、枕头一条线。2 、床下箱包一条线。3 、床下鞋子摆放一条线。4 、面巾一条线。5 、杯刷一条线。6 、开水瓶摆放一条线。窗、床、衣柜上无杂物,床下、厕所及地面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触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 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 、宿舍实行四关三开;上午7 :20 关卷扬门,11 :45 开卷扬门;下午2 :45 关卷扬门,5 :35 开卷扬门;晚自习6 :20 关卷扬门,9 :15 开卷扬门;晚熄灯前10 分钟关卷扬门(随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
2 、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 、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4 、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5 、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6 、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7 、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8 、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9 、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0 、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1 、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12 、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13 、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4 、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15 、加强防范意识,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出租给他人使用。
(8) 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2、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3、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院,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4、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学生评选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
5、所有处分经确定将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关人员,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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