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记录了双方之间的合作协议和权利义务。在合同签署前,要仔细审查合同的所有条款和细节,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请看以下范本合同,希望对大家的业务有所帮助。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一
摘要:阐述招投标的原则、方式、方法,并结合工程管理实践,指出了高校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加大管理力度。
关键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方式方法。
工程项目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重点是对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建设合同的订立绝大多数是通过招标与投标来完成的。
工程合同管理就是通过一定的形式来维系为建设一个工程项目的多个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一个体系。
其目的'就是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监督;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看着食疗治糖尿病。
促进建筑事业的健康发展。
伴着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蓬勃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已成为依法治理建设事业,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法律保障和重要工具。
在建筑市场中,为维护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工程发丞包交易行为,遏制发承包过程中的不良行为,保证交易活动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高校资金投入而产生的最大效益。
1高校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建筑领域的规则。
招投标活动首先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开,就是按照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开招投标,全部招标过程---从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抄,公开发售招标文件,公开开标,中标后公布招标结果,都是公开进行的。
公平,意味着在招标的全部过程中,高校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都是平等的,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能因某一方的利益,而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公正,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所有的投标人一视同仁,严守法定的评标原则和统一的衡量标准,保证投标人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高校、投标人在平等的法律地位基础上,维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在招投标过程中,高校、投标人必须采取诚实可信的合作态度,不能采取欺诈行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学会合同。
2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
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人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施工单位投标的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
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施工单位投标的方式。
高校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属社会投资并管理(如学生公寓)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国家基建拨款、预算资金结转自筹基建、银行贷款,均属于公开招标内容,因此,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的方法,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机构招标。
自行招标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委托代理机构招标是指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
高校的招标办是专门负责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基建处是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
并且具有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同时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这样的高校具备了自行招标的能力,因此,为减少委托代理费用,节省高校有限的建设资金,应采取自行招标方法。
否则,必须采取委托代理机构招标方法,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3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
3.1首先发布招标公告。
3.2对投标资格的预审及标书的发售。
3.3完善组织管理机构,组成评标委员会。
3.4开标要公开。
高校指定评标委员会一名专家为负责人,具体组织开标等工作。
首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地点,将招标人密封的标书打开,分发给评标专家;然后请各投标人当众宣读标书,并对相关问题给予承诺或解释,最后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宣布标底,招标工作进入评标阶段。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二
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5月10日上午9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b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年5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选。
2010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10年5月15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z010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a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日j稠有何不妥?请说明理由。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三
3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某住宅小区建筑项目公开招标,共有a、b、c、d四家建筑公司参加投标,结果由b建筑公司中标并于204月5日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年4月17日,投标人a建筑公司以房地产公司与b建筑公司有串标嫌疑为由,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局进行投诉,建设局受理投诉后,以其不是利害关系人为由(a建筑公司列中标侯选人排名第三),出具了驳回异议的报告并送达a建筑公司。
房地产公司要求b建筑公司将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消防工程分包给自己信赖的公司,b建筑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于是,房地产公司迟迟不予签订合同,无奈b建筑公司只得诉至法院,但房地产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中标通知书,但该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的合同尚未签订,因此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问题:1.a建筑公司的投诉主体是否适格?其投诉程序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2.a建筑公司对建设局的回复有异议的情况下,有何具体救济措施?3.b建筑公司就争议问题提起诉讼,可向哪些法院提出,4.房地产公司指定分包的行为有无不妥?请说明理由。
5.房地产公司应诉答辩理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四
学习了两天的招标投标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仔细的学习了一便,收获不小,对招标投标的操作与实施也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其实中国目前来讲招标投标的法律很多,但是具体引用到采购中去,却往往有感觉到茫然。各自的部门有各自的法律,人大有人大通过的法律,财政部、国务院、发改委以及各地方政府.....大大小小的法规细则多如牛毛。不过还好以公司的特殊地位,对于很多采购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我们也只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这一部法律唯马首是瞻。公司的一般小项目也一般就采取了议标手段,经过这写小项目也是一两百万,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招标的根本目的是以最低的成本办最优质的工程,招标过程本身产生的费用就是一大笔,有时候尽管违背程序法律,但是却实在,降低成本,所以议标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
讲课的是安徽国际招标机构的钱忠宝,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在招标方面做得很好的企业: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他们的招标,在招标文件中把招标的详细技术条款以及个方面的问题都写进去,能够把招标文件的细则做为一个合同来使用,前期工作做得十分的详细,这样以来就避免了投标人报价中的水分,避免二次报价以及后来的三次四次报价,招标本来就是一个一次性报价的过程,没有讨价还价之说,只是由于我们中国人的习惯讨价还价,引发了投标人虚报价格的情况。举个德国人的例子,德国人在和中国人做生意之前是十分的梗直的,他们按照国际惯例,报多少价钱,收取多少利润都实实在在的说给中国人听。但是中国人也有长期讨价还价的习惯,总是想让德国人再低一点,长此以往,德国人也聪明了,于是每次把报价抬高,等中国人砍价的时候一次一次的放低,中国人觉得自己赚了,其实是自己亏了,只是啊q精神让他们觉得很爽,以为自己赚了!而马鞍山刚铁公司长期以来就按照这种一次报价的习惯,到后来以至于形成了一种习惯:凡是到马钢去投标的,如果参有水分,那一定不中标,这是我们公司应该学习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这个成本控制下来了比做什么成本控制,比我们的合同人员磨破嘴皮子去给人家讨价还价要来得实际得多。其实关键的一个还是前期工作的仔细。
记得余世维讲了一个他亲自的经历,就是他的钢铁还是什么东西要卖给日本人,给日本人报价多少多少,人家日本人就马上给他算了一个详细的帐:从矿石采购的费用,提炼,到练钢,成品,到运输费,然后给他提取百分之多少的利润最后得到所少的报价,每一个环节就滴水不漏,实实在在。没办法,只能以这个价格卖给人家,说明人家有准备。商场如战场,不打无准备只战,我想就是这样,招标人如果自己都不确定到底你的标底是否是权威数字,你不去了解你的投标人实际操作发生的费用,不能够能把投标人每一步需要多少钱都了如指掌,那试问谁不会搀杂水分在报价里面呢?如果你都把自己的对手了解清楚了,像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一样去努力了解每一个投标人,有怎能找不到最好的投标人和投标价格呢?长期形成一种风格,这就是一种企业文化,而往往这种文化的形成需要的是我们无数细心仔细的工作,仅此而已。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五
某政府机关计划投资万元进行办公大楼的装饰改造,由于工程工期紧,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共有a、b、c、d、e、f六家投标单位参加了投标,工程评标和开标时发现以下情况:
(1)a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书某分项工程报价出现遗漏;。
(2)b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3)c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附图用纸显示企业水纹背景;。
(4)d投标单位承诺的工程竣工日期晚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成期限;
(5)e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部分页码装订顺序发生颠倒;。
(6)f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所附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为了更多体现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设单位要求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3人分别为建设单位的总工程师、总经理和行政主管,另3人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经过评标,建设单位确定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价e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1.建设单位要求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六家投标革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由。
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4.建设单位确定e单位中标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六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
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
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
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
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务1.1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
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
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招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文件内容的合法性。
2)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
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
3)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1.2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程已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文件。
在招标投标阶段,业主必须要把握好阶段目标,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一定的规定,经过招标竞争争取一个经济合理的价格。
2)在承包商的选择上,要选择信誉度、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
3)为了保证能够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有效的对承包商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确定严格周密的合同条款。
一般来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是占主导地位的。
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和领导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起草招标文件;分析、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与它签订合同。
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标如下:(1)进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
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
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必须是有利的。
它必须要两部分,即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
毕竟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而获取利润的;2)应具有竞争力。
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
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
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
1)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2)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3)合同风险较小;4)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是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极为重要的阶段。
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为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
二是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
三是协助业主确定合同类型,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给业主提供专业性的参考意见,为今后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以上工作是保证招标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下面就这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业主的投资确定,是业主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
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
同时,以量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
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量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筑、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
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
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审核与审定两道程序才能出具最终造价文件。
对于造价文件的审核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
包括(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2)、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
3.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
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楚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一是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二是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三是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四是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二、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造价咨询工程人员在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除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外,还应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拟定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参与价格标的评审。
参与制定商务标评标办法时应注意,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管理简单的'项目可以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反之则应采用综合评估法。
作为造价咨询人员,参与制定招标。
一、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业主的投资确定,是业主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
以图纸、规范为依据并体现工程技术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工程量清单是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基础平台,其准确完备性直接决定了合同总价是否准确,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
同时,以量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
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量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筑、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
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
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审核与审定两道程序才能出具最终造价文件。
对于造价文件的审核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
包括(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2)、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
3.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2008)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
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楚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一是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二是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三是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四是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二、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造价咨询工程人员在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除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外,还应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拟定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参与价格标的评审。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七
一、招标的基本条件1、工程项目总承包。
(1)完成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查。
(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投资计划已经下达。
(3)现场“四通一平”基本到位,土地手续已办完。
2、单位工程招标(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已经审查。
(2)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按煤业公司综合折旧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标办法执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建手续已办完。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的方式与程序1、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必须经政府部门批准。
2、招标程序(1)招标单位即代理机构的选择。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选择。
(2)属于公开招标的,采用在网上或政府指定地点发布招标公告的办法。
属于邀请招标的,经代理机构与业主共同协商后由代理机构发出邀请书。
(3)由业主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勘察。
主要了解投标报名企业状况、实力、业绩等。
(4)由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经业主审核后,发送报名竟标单位。
(5)需要编制标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经业主审核后密封。
(6)确定招投标领导组和评标专家。
招投标领导组设正付组长,成员由代理方与业主共同组成。
评标专家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
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代理机构专家库随机抽选人员,二是业主指定或按业主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
其比例为3:2,应在开标前确定。
(7)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中标单位。
在投标单位述标完成和答疑后,按照评分原则,双方专家进行打分。
工作人员记录各投标单位的分值,确定中标侯选单位(前三名)。
经招投标领导组根据候选单位的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
由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
由业主负责,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价进行商务(技术)合同的签订。
三、其它1、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业主及中介代理机构要坚守秘密的原则,严禁泄露标底。
否则对责任者将严肃处理。
3、严禁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秩序,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八
摘要: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平、有序进行,就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为确保建筑合同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性,就要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内建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无疑是更加规范化、公平化和国际化的。
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平稳而有效地处理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
本文讨论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分析了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并对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做出分析以及采取相应的对策。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
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
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四制”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
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
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2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
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
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
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2.3目前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是要约邀请方向投标方提出的具备主要条件的合同草案,通过学习和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可以对签订工程合同的要求及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具体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市场还是卖方市场,业主为用较小的投资换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在招标文件中反映出代表自己意志,因此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提高投标人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是相当重要的。
(1)市场开发阶段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工程招标信息,在综合分析工程的特点、自己的实力、承包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后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3)评标和决标阶段业主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最有可能被接受的几家承包商,以个别邀请的方式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和答辩,最终选定中标者。
收到中标函后双方还要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之前所有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并最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有力保障。
为合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进行系统地分析,对于合同中的风险分析要由多方面专业的协作配合,并制定可行有效的风险分担方案。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两者密切配合,对管理好建筑市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5成虎,钱昆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6。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九
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行为过程中形成的(c)关系。
a、债权人与债务人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
c、权利与义务d、法人与自然人。
2、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的数目不应少于(b)家。
a、2b、3c、5d、73、根据施工索赔的规定,可以认为索赔是指(c)。
a、只限承包商向业主索赔b、业主无权向承包商索赔。
c、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双向索赔d、不包括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4、合同争议的解决顺序为(a)。
a、和解—调解—仲裁—诉讼b、调解—和解—仲裁—诉讼。
c、和解—调解—诉讼—仲裁d、调解—和解—诉讼—仲裁。
5、监理招标主要是对监理单位(b)的选择。
a、报价b、能力c、监理人员数量d、设备。
6、下列各项中,(c)不属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a、建设用地征用完毕,施工图纸完成b、概算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计划。
c、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好。
d、建设资金、建材、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7、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人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合同工期概念应为,从(c)的日历天数计算。
a、合同签字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
b、合同签字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c、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
d、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8、关于“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的赔偿与责任”的说法,错误的为(b)。
b、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d、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材料采购在交货清点数量时发现,交货数量少于订购的数量,但数量的短少在合同约定的允许磅差范围内,采购方应(b)。
a、拒付货款并索赔b、按照订购数量及时付款。
c、按照实际交货数量及时付款d、待供货方补足数量后再付。
10、在工程施工中由于(b)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不可抗力b、承包方的设备损坏c、设计变更d、工程量变化。
11、由于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错误导致分包工程返工,为此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应(b)。
a、因不属于自己的原因拒绝索赔要求。
b、认为要求合理,先行支付后再向业主索要。
c、不予支付,以自己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d、不予支付,以分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12、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监理单位是(a)。
a、业主的代理人b、业主的委托人。
c、施工合同的当事人d、绝对独立的第三人。
13、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活动的中介组织是(c)。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招标代理d、设计单位。
14、合同价款可以有多种约定方式,其不包括(c)。
a、固定价格合同b、可调整价格合同。
c、固定价格加酬金合同d、成本加酬金合同。
15、工程分包的说法错误的为(a)。
a、是违法的b、是从工程承包人承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
c、是允许的d、非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16、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当施工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下列中解释顺序排列正确的为(d)。
a、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图纸。
b、中标通知书、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c、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协议书、图纸。
d、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图纸。
二、多项选择题。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包括(cde)。
a、私人投资的高级别墅b、外国老板投资的基础设施的项目。
c、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d、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e、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索赔按目的划分包括(ce)。
a、综合索赔b、单项索赔c、工期索赔。
d、合同内索赔e、费用索赔。
3、按照《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在施工中由于(bde)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a、承包人未能及时调配施工机械b、发生不可抗力。
c、雨季天数增多d、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电、停水、停气等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对于在施工中发生不可抗力,(ce)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a、工程本身的损害b、发包人人员伤亡。
c、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损失d、所需清理修复工作。
e、承包人人员伤亡。
5、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表现为(bce)。
a、必须是法人组织b、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c、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d、招标人的资格经主管部门批准。
e、有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6、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书包括(abde)。
a、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封标b、逾期送达的标书。
c、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鉴的标书。
d、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好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标书。
e、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标书。
7、施工合同文件中的说法中,正确的有(bde)。
a、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必须重新制定合同条款。
b、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施工合同的内容。
c、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与其他合同文件等同。
d、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e、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应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
8、在施工合同中,(abc)等工作应由发包人完成。
a.土地征用和拆迁b.临时用地、占道申报批准手续。
c.提供工程地质报告d.保护施工现场地下管道和邻近建筑物及构筑物。
e.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统计报表。
三、判断题,正确的填“a”,错误的填“b”
(a)。
1、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b)。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小写金额为准。
(a)。
3、供货方到现场的交货日期,以采购方接收货物时在货单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a)。
4、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对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b)。
5、在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中,是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因此其索赔金额均不应包括利润。
(a)。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b)。
7、工程招标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a)。
8、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b)。
9、工程师可以以口头方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
(a)。
10、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约定:请求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二者只能选其一。
(a)。
11、承包商没按照规定时间提出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则失去对该事件请求的索赔权利。
四、名词解释。
1、工程承发包:建筑企业(承包商)作为承包方(称乙方),建设单位(业主)作为发包人(称乙方)。
2、建筑市场:建筑产品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一般称作建筑市场或建筑工程市场。
3、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拟建工程对外发布信息,吸引有承包能力的单位参与竞争,按照法定程序优选承包单位的法律活动。
4、暂定金额: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笔金额,用于将来工程上发生的一些意外开支。
5、施工索赔: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是,通过一定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
6、资格预审: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预审。
7、生存型报价:克服生存危机为目标,争取中标可以不考虑各种利益。
五、简答题。
1、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答:(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组成有哪些?
答: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合同条款,3合同文件格式,4工程建设标准,5工程量清单,6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7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8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9图纸,10资格审查申请书部分。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投标是工程管理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更是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下面小编为您整理有关于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相关内容,提供参考!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
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
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
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
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务 1.1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
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
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招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文件内容的合法性。
2)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
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
3)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1.2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程已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文件。
在招标投标阶段,业主必须要把握好阶段目标,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一定的规定,经过招标竞争争取一个经济合理的价格。
2)在承包商的选择上,要选择信誉度、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
3)为了保证能够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有效的对承包商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确定严格周密的合同条款。
一般来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是占主导地位的。
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和领导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起草招标文件;分析、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与它签订合同。
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标如下: (1)进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
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
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必须是有利的。
它必须要两部分,即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
毕竟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而获取利润的;2)应具有竞争力。
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
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
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
1)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2)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3)合同风险较小;4)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是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极为重要的阶段。
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为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
二是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
三是协助业主确定合同类型,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给业主提供专业性的参考意见,为今后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以上工作是保证招标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下面就这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 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业主的投资确定,是业主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
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
同时,以量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
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量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筑、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
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
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审核与审定两道程序才能出具最终造价文件。
对于造价文件的审核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
包括(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2)、 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
3.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2008)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
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楚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一是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二是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三是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四是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二、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 造价咨询工程人员在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除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外,还应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拟定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参与价格标的评审。
参与制定商务标评标办法时应注意,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管理简单的项目可以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反之则应采用综合评估法。
作为造价咨询人员,参与制定招标。
一、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业主的投资确定,是业主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
以图纸、规范为依据并体现工程技术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工程量清单是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基础平台,其准确完备性直接决定了合同总价是否准确,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
同时,以量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
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量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筑、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
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
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审核与审定两道程序才能出具最终造价文件。
对于造价文件的审核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
包括(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2)、 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
3.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2008)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
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楚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一是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二是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三是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四是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一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种类
1)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2)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7.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不可作保证人的有: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作保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
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保证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交通工具,林木
10.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者将其动产或权力移交债权人所有,用以担保债券履行的担保
条件:1)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2)要采用书面方式,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3)给付一方不履行,定金不退,收受方一方不履行,退还双倍定金
第一章 招投标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投标
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
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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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二
某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在工程中承包商与业主就设计变更影响产生争执。
最终实际批准的混凝土工作量为66000m3。
对此双方没有争执,但承包商坚持原合同工程量为40000m3,则增加了65%,共26000m3;而业主认为原合同工程量为56000m3,则增加了17.9%,共10000m3。
双方对合同工程量差异产生的原因在于:承包商报价时业主仅给了初步设计文件,没有详细的截面尺寸。
同时由于做标期较短,承包商没有时间细算。
承包商就按经验匡算了一下,估计为40000m3。
合同签订后详细施工图出来,再细算一下,混凝土量为56000m3。
当然作为固定总价合同,这个16000m3的差额(即56000—40000)最终就作为承包商的报价失误,由他自己承担。
同样的问题出现在我国的一大型商业网点开发项目中。
本项目为中外合资项目,我国一承包商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土建工程。
由于工程巨大,设计图纸简单,做标期短,承包商无法精确核算。
对钢筋工程,承包商报出的工作量为1.2万吨,而实际使用量达到2.5万吨以上。
仅此一项承包商损失超过600万美元。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三
摘要: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主权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四
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
(1)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
(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
(1)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美元。
(2)同意24个月工期。
(3)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
(1)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
(2)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
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案例分析:
(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而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商谈,一般承包商为了中标比较容易接受业主的要求。
可能本工程比较紧急,业主急于签订合同,实施项目,所以没来得及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认真的澄清和合同谈判。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五
《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一、 招标投标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 招标的法定方式:
1、 公开招标
2、 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要经发国家改委批准,省重点项目 经政府批准)
三、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
四、必须进行招标的限额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元万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招标的程序:
1)招标人组建招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进行预审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授标(定标)
8)签定协议书
(一) 、组建招标机构
1) 招标机构的作用(任务)是什么?
2) 招标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3) 对招标人自主招标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要求?
4)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
1) 对公告发布有何要求?
(三)、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2) 资格预审的目的何在?
3) 资格审查的方式?
(四)、投标
1) 投标人应符合什么条件?
2) 投标阶段主要有那些工作?
3) 现场考察的.内容及考察费用的规定
4) 对投标人疑问及招标人解答的时限及形式规定
5) 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和形式规定
6) 投标担保的作用
(五)、开标
1) 开标一般有哪些人参加?由谁开标?
(六)、评标
1) 评标由谁负责?
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3) 对评标委员会人员的的组成的规定
4) 哪些类型的人不能进入评审委员会?
5) 废标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6) 何为细微偏差?
7) 对投标价错误算术修正的原则是什么?
8) 评标方法有哪些以及确定潜在中标人的标准是什么?
9) 标价如何计算?
10) 评标定标原则是什么?
(七)、授标(定标)
1) 中标人由谁确定?
2) 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3) 对办理履约担保的要求
(八)、签定协议书
1) 对签定协议书的规定
(九)、招标过程的典型事件与合同订立的关系:
发布招标公告——要约邀请
投标人投标——要约
授标(发中标通知书)——承诺
签定协议书——合同成立并生效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六
注:根据颜色和字体粗细分别代表重要性哦,但是这些一定一定都要记住的!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也可以,但是斜体的一定要记牢!!!
第一部分
1)自然人:需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其他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 客体: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可以是:
1)物:如施工合同的客体
2)行为:完成一定的工作 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
3)智力成果
内容:权利和义务
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5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种类
1)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2)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5.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情况: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限
3)代理权终止
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7.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不可作保证人的有: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作保
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不得抵押的: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的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交通工具,林木
抵押权实现的顺序1)非必须登记的,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全办理登记的,按等级的时间先后受偿,全未办理登记的,按合同规定顺序受偿
3)需登记而未登记的,不生效,已登记按先后和比例受偿
条件:1)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2)要采用书面方式,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3)给付一方不履行,定金不退,收受方一方不履行,退还双倍定金
相同点:
1)自愿申请
2)内容和范围相同
第二部分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合同签订的程序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
3.要约相当于投标,生效采用到达主义,生效前可撤回,生效后可撤销
要约是希望和他们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相当于发出招标公告,不是必需的步骤
常见的要约邀请的情况:寄送价目表、发布招标公告或商业广告、发出招股说明书等
5.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过了准备工作
6.承诺相当于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得撤销只能撤回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需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4)承诺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9.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过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10.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1.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12表见代理:实质是无权代理,但表现出的行为让别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成立条件:
1)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明确授权,是无权代理
2)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13.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1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15.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前提:欠缺生效条件
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趁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16.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可使用的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8.合同终止的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承担原则: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
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偿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罚则 20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第三部分
1.强制招标的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项目有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定》规定的项目有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建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
2.可以不招标的范围: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
3)利用扶贫基
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
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
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人招标能力的要求:
1)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人员
2)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5.招标方式
缺点:选择范围小,排斥了某些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竞争程度差
区别:
1)对象不同
2)激烈程度不同
3)时间费用不同
6.招标程序
一)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1)选择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审查
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发布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现场勘查
三)决标成交阶段的工作内容:开标、评标、定标
7.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
1)投标文件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没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的投标协议
另外,在初评中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有重大偏差的标书条件有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低于成本报价并不能给与合理解释
11.资格预审徐满足的条件:必要合格条件+附加合格条件
2.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
1)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
2)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
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4)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4.监理合同的酬金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记取方式及适用范围1)按照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记收,适用于所有工程
2)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适用于单项、临时工程
3)由委托人和监理人按商定的其他方法记收,适用于不宜按照前两种方法记收的
二)仅涉及岩土工程,设计、治理和监测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一)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
二)仅用于专业工程的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3.合同生效:签订合同3日内支付20%为定金,支付日为合同生效日
第六部分
特点: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3)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主体、订立、履行均监督)
2.施工合同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件
3.合同的计价方式及适用工程
2)可调价合同 适用于时间较长的工程
4.施工合同中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及解释次序
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在验收记录签字,24小时不签,视为已签
6.暂停施工的原因1)外部条件的变化
2)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原因3)协调管理的原因
4)承包人自身的原因
7.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1)合同中已有使用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格
9.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因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影响到合同价款时
2)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气、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0.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工程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 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
12.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自检合格 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6)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3.竣工验收程序:
1)承包人申请验收
2)发包人组织验收
4)验收后的管理
15.质量保修期: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第七部分 注意,此部分的所有知识点都是针对fidic合同来讲的
适用于大型的,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程师批准的顺眼天数
施工期=下达开工令到工程接受证书注明的竣工日的日历天数
缺陷通知期 =竣工日至工程师出具履约证书 相当于中国的质量保修期
合同有效期=自签字日到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节清单生效日
特点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4)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第八部分
特征:1)赔偿是双向的,即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提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力损害才可提出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4)索赔具有时效性
2.索赔的种类: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3.索赔程序 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8天内
2.递交索赔报告 28天内
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2.判断索赔是否成立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三)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2.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四)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工程师签发索赔证书
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七
摘要: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平、有序进行,就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为确保建筑合同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性,就要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内建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无疑是更加规范化、公平化和国际化的。
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平稳而有效地处理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
本文讨论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分析了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并对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做出分析以及采取相应的对策。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
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
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四制”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
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
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2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
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
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
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2.3目前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是要约邀请方向投标方提出的具备主要条件的合同草案,通过学习和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可以对签订工程合同的要求及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具体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市场还是卖方市场,业主为用较小的投资换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在招标文件中反映出代表自己意志,因此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提高投标人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是相当重要的。
(1)市场开发阶段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工程招标信息,在综合分析工程的特点、自己的实力、承包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后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3)评标和决标阶段业主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最有可能被接受的几家承包商,以个别邀请的方式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和答辩,最终选定中标者。
收到中标函后双方还要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之前所有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并最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4结语。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有力保障。
为合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进行系统地分析,对于合同中的风险分析要由多方面专业的协作配合,并制定可行有效的风险分担方案。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两者密切配合,对管理好建筑市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几点思考[j].建筑.,(6):27。
3刘燕.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21):169。
4程国政.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5成虎,钱昆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招投标合同管理篇十八
有了合同才能进一步保障民工的利益,才能在必要时期实行我们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整理几篇有关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提供参考!
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2010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10年5月10日上午9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b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2010年5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选。
2010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10年5月15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z010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a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日j稠有何不妥?请说明理由。
某政府机关计划投资2000万元进行办公大楼的装饰改造,由于工程工期紧,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共有a、b、c、d、e、f六家投标单位参加了投标,工程评标和开标时发现以下情况:
(1) a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书某分项工程报价出现遗漏;
(2) b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3) c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附图用纸显示企业水纹背景;
(4) d投标单位承诺的工程竣工日期晚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成期限;
(5) e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部分页码装订顺序发生颠倒;
(6) f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所附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为了更多体现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设单位要求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3人分别为建设单位的总工程师、总经理和行政主管,另3人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经过评标,建设单位确定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价e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建设单位要求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六家投标革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由。
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4.建设单位确定e单位中标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010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某住宅小区建筑项目公开招标,共有a、b、c、d四家建筑公司参加投标,结果由b建筑公司中标并于2010年4月5日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2010年4月17日,投标人a建筑公司以房地产公司与b建筑公司有串标嫌疑为由,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局进行投诉,建设局受理投诉后,以其不是利害关系人为由(a建筑公司列中标侯选人排名第三),出具了驳回异议的报告并送达a建筑公司。
房地产公司要求b建筑公司将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消防工程分包给自己信赖的公司,b建筑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于是,房地产公司迟迟不予签订合同,无奈b建筑公司只得诉至法院,但房地产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中标通知书,但该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的合同尚未签订,因此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问题: 1.a建筑公司的投诉主体是否适格?其投诉程序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2.a建筑公司对建设局的回复有异议的情况下,有何具体救济措施? 3.b建筑公司就争议问题提起诉讼,可向哪些法院提出, 4.房地产公司指定分包的行为有无不妥?请说明理由。
5.房地产公司应诉答辩理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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