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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协议篇一
2)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5)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6)合营双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与保密。
8)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9)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10)董事会。
11)经营管理机构。
12)劳动管理。
13)财务和利润分配。
14)保险。
15)特别约定。
16)争议的解决。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英文名称:《。
》简称(。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
》。英文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营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
现金_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_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的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现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何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合伙企业设立协议篇二
乙方:
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旗下的分公司(办事处)(四川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自主承包经营,拓展建设市场业务,丙方为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约定的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订立本协议。
1、经营区域: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办事处)工商注册或办公所在地为。
2、经营项目的范围:在________建设集团建筑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范围为准。
3、经营方式及保证担保。
3.1分公司(办事处)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承包。
3.2保证担保:丙方同意乙方确认已经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并确保乙方有能力履行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属于乙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本协议中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3.3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风险抵押金。同时,乙方和丙方以其两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转入甲方公司用于投标的资金(以下简称风险保证金)作为保证: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扣留等额的风险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如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4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状况可委派一名人员常驻分公司(办事处),代表甲方监管分公司(办事处)工作,包括管理甲方证件、印章等。下派人员工资标准为元/月(川内7000元/月,川外8000元/月),由乙方按月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再由甲方自行发放派驻人员的工资。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差旅(其中,川外派驻人员每年三次探亲来回机票)等待遇全部由乙方承担。
3.5甲方配合提供分公司(办事处)投标所需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按甲方规定承担人员费用;同时,乙方应积极完成项目经理本地化工作。
4、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办事处)的任期暂定为三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定合格后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甲方每年度将对分公司(办事处)的经营状况进行考核,若经营状况不良,则甲方将撤销乙方的职务。
5、经营目标。
5.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办事处)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5.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完成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三年,第一承包年度50万元,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50万元。第二承包年度50万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第三承包年度50万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若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的资质有升级或增项,则年度管理费根据市场行情上调。若乙方在任期内的承包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人民币,且工程不出现问题,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甲方将以奖金的形式将该承包年度的管理费退还给乙方。
5.3对于乙方管理的要求开设分(子)公司或要求将增值税和所得税全部缴纳在工程所在地的项目,则甲方公司派专人管控分(子)公司账户、财务章、发票章、开票系统,并负责分(子)公司的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开设分(子)公司及其日常维护运营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为方便日常经营及管理项目,分(子)公司的证件、行政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章,由乙方自行管控。同时,在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3.3款足额交纳风险押金之前,禁止开设分(子)公司。
5.4合约履约率: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1%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6、甲方职责。
6.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在工商及相关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办事处)所需要的资料,并配合办理"建筑企业进入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6.2负责办理分公司(办事处)在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公司备案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办事处)在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6.3负责审查分公司(办事处)报________集团总部审签的施工合同,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及时督促分公司(办事处)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6.4分公司(办事处)印章管理按附件一《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执行。
6.5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投标保证金后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6.6甲方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乙方配合)。企业所得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按国家营改增政策缴纳。以上政策可根据各级税务机关政策变化进行调整,但各级税务机关要求有矛盾时,以四川省税务局要求为准。
6.7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乙方所需的建造师、九大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培训考试、到场投标等工作,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8原则上甲方不在乙方所辖区域开设银行账户,若因项目业主要求必须设立银行账户时,则甲方配合开设相应银行账户。所有甲方公司账户(包括四川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账户)均由甲方管理,乙方配合开户、年检、注销等相关事宜。项目所在地开设的银行账户仅限于相应的项目使用,只允许接收业主拔款及以乙方的名义投入到本项目的生产资金,不允许接受任何第三方的资金流入(如有第三方资金流入,因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项目全部完成后即注销账户。
7、乙方职责。
7.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7.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负责分公司(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的各种证件、备案及每年的年检工作。
7.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所辖区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本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7.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反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7.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细则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因未与分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在与甲方的本协议期满前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6分公司(办事处)承接工程的施工合同,必须提交________集团总部按程序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备案印章。乙方需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以乙方或乙方所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7乙方对所辖区域建筑市场有自主经营权力,但乙方不能零利润或负利润中标。
7.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或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进行借(贷)款、担保、开具空头支票、抵押、赊欠等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9分公司(办事处)与所辖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按甲方要求执行,并报甲方备案。分公司(办事处)所属项目部资金拔付要严格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每笔工程款要有分配单,乙方负责资金分配的审核和落实,随时掌控所辖项目部拖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等费用情况,建立台账,并负责督促项目承包人还款,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管。
7.10乙方对分公司(办事处)按规定和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办事处)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九大员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办事处)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甲方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体系标准化。
7.11乙方项目管理职责。
7.11.5乙方所辖项目部必须选择有劳务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并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劳资纠纷,并将所选择的劳务公司相关材料报甲方备案。
7.12乙方所辖施工项目管理中,对已完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除自己保留一套外,必须上交一整套(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地基或桩基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备案表、竣工图、审计报告等)原件给甲方存档备案。
7.1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按甲方要求上报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含投标、项目管理、财税、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重大事项及仲裁、诉讼案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置。若因乙方迟报、瞒报而造成事态进一步严重化,一切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8、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所辖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未能守信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或违反本协议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或因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其处罚或收回经营区域内部分地区经营权甚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执照、资质、安全等证照不能常态使用或损害声誉(如被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及证照降级、扣留、吊销等),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处罚、恢复证照正常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并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营损失等。
8.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分公司(办事处)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投标保证金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3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第三方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仲裁、诉讼,甲方为分公司(办事处)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分公司(办事处)进行仲裁、诉讼,甲方协助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
8.4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乙方经营分公司(办事处)或承包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仲裁、诉讼的,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争端。如果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司法部门冻结甲方银行任何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应在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等值的资金做担保(或补偿);乙方不能提供等值的资金作担保(或补偿)的,由丙方负责提供。同时按冻结(或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仲裁、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8.5对于乙方所辖出现问题及风险给甲方带来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项目,甲方有权接管,但项目在甲方接管之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仍由乙方负责。当业主方的工程余款不足以完成接管后的剩余工程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剩余工程施工的实际亏损额,届时将以甲方提供的成本依据为准来计算项目的实际亏损额。
9、协议担保。
9.1丙方为本协议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上交甲方的管理费用,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的各种税费、专业分包工程款、材料、设备、租赁及民工工资等所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的债务等所有费用。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9.2丙方的担保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对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结算完毕至工程保修完后之日止。
9.3丙方要提供具有担保的有效证件及资产额度的复印件,并履行法律手续。
10、合同终止结算。
10.1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满前60日内,双方协商续约事宜。乙方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视为本协议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0.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由担保方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款,确保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移交使用。
10.3如发生上述第10.2条情形,丙方在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后7个工作日内,应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分公司(办事处)交接,对所辖项目工程盘点及办理结算业务,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丙方要承担乙方造成的后果,丙方同甲方商定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经营及管理内容,同时甲方有义务继续协助丙方完成乙方承包经营及所辖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使用等。
10.4本协议书终止之日起,乙方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但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财务帐目进行清算,清算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和丙方负责对前期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事务进行了结并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10.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和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进行追偿。
10.6若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承包协议或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满前或协议解除前10日内无条件向甲方办理分公司(办事处)的移交手续,将与甲方相关的所有资料和证章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10.7分公司(办事处)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办事处)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办事处)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10.8甲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的工程款,及所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于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承包人所有。
10.9本协议书终止后,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有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的工程,甲方应配合乙方和丙方继续承包组织施工至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或者开展结算工作,直到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结清所有工程价款为止;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工程的收益或者亏损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11、附则。
11.1本协议书是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的主合同,其他围绕本协议履行所涉及的相关补充合同、协议以及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决议、决定均构成本协议书的附件,对甲乙丙三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1.3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任何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本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按第三条要求缴纳风险保证金后生效,在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款项(含工程质量保修金)结清后终止。协议终止后,xx公司(办事处)(含所辖项目)出现法律纠纷,仍按本协议执行。
11.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附件一: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
附件二:乙方及丙方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甲方(盖公章):乙方(签字加指印):
法定代表(签字):电话:
电话:
丙方(盖公章或签字加指印):
丙方代表(签字加指印):
电话:
合伙企业设立协议篇三
第一章总则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英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营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
现金_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_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的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现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何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_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在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__国政府许可证。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业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合营双方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明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_____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_____国政府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期限_____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表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表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和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__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这一任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有效期为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___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帐以人民币为统一记帐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的___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_____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__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__年减免所得税___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查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们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时,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保险。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如果由于中国或_____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府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前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帐面余额进行清算。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他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_____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_____和字词_____不经__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甲、乙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于一九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文两种文本在中国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设立协议篇四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以及《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资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文:_____。
英文:_____。
地址:_____。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_____%,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_____美元。注资本总额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_____%,乙方占资本额的_____%。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_____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_____美元;。
(2)厂房,价值约_____美元;。
(3)现金,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方:_____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别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他。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_____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_____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董事会。
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_____%。
副董事长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总经理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中国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_____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_____支付技术转让费_____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让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从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在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_____%。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务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他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_____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外汇收支。
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他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中国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相应调整。
46._____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_____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_____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_____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 ̄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_____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营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产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_____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的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_____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_____方人员到_____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仲裁。
52.合营各。
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甲方:
乙方:
合伙企业设立协议篇五
第一章总则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
英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
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
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营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__年。
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
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
现金_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
第一期共缴付__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_万美元。
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天内付清。
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
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
只有当董事会决定的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现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
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何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
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
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
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
乙方在中国和_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
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在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
经过培训之后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
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
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__国政府许可证。
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业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
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合营双方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明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
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
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
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
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_____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
这种活动除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_____国政府有关规定。
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
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
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
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
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
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董事会的期限_____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表人行使其权利。
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表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和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__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
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
这一任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
第一任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
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
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有效期为四年。
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
在合同的头___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
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
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帐以人民币为统一记帐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
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的___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__方优先取得外汇。
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合营公司将在__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_____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
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__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__年减免所得税_____%。
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查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们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时,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
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保险。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如果由于中国或_____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府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
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
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前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
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
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帐面余额进行清算。
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他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
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
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
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
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
若双方不能在__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仲裁将由_____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
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
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__语进行。
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_____和字词_____不经__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甲、乙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
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
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文两种文本在中国_____签字。
甲方:
乙方:
合伙企业设立协议篇六
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旗下的分公司(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自主承包经营,拓展建设市场业务,丙方为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约定的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订立本协议。
1、经营区域: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办事处)工商注册或办公所在地为。
2、经营项目的范围: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建设集团建筑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范围为准。
3、经营方式及保证担保。
3.1分公司(办事处)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承包。
3.2保证担保:____方同意乙方确认已经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并确保乙方有能力履行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属于乙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本协议中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3.3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风险抵押金。同时,乙方和丙方以其两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转入甲方公司用于投标的资金(以下简称风险保证金)作为保证: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扣留等额的风险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如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4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状况可委派一名人员常驻分公司(办事处),代表甲方监管分公司(办事处)工作,包括管理甲方证件、印章等。下派人员工资标准为元/月(川内____________元/月,川外________元/月),由乙方按月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再由甲方自行发放派驻人员的工资。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差旅(其中,川外派驻人员每年三次探亲来回机票)等待遇全部由乙方承担。
3.5甲方配合提供分公司(办事处)投标所需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按甲方规定承担人员费用;同时,乙方应积极完成项目经理本地化工作。
4、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办事处)的任期暂定为三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定合格后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甲方每年度将对分公司(办事处)的经营状况进行考核,若经营状况不良,则甲方将撤销乙方的职务。
5、经营目标。
5.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办事处)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5.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完成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三年,第一承包年度50万元,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50万元。第二承包年度50万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第三承包年度50万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若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的资质有升级或增项,则年度管理费根据市场行情上调。若乙方在任期内的承包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人民币,且工程不出现问题,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甲方将以奖金的形式将该承包年度的管理费退还给乙方。
5.3对于乙方管理的要求开设分(子)公司或要求将增值税和所得税全部缴纳在工程所在地的项目,则甲方公司派专人管控分(子)公司账户、财务章、发票章、开票系统,并负责分(子)公司的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开设分(子)公司及其日常维护运营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为方便日常经营及管理项目,分(子)公司的证件、行政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章,由乙方自行管控。同时,在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3.3款足额交纳风险押金之前,禁止开设分(子)公司。
5.4合约履约率:__________%。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1%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6、甲方职责。
6.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在工商及相关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办事处)所需要的资料,并配合办理"建筑企业进入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6.2负责办理分公司(办事处)在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公司备案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办事处)在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6.3负责审查分公司(办事处)报________集团总部审签的施工合同,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及时督促分公司(办事处)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6.4分公司(办事处)印章管理按附件一《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执行。
6.5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投标保证金后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6.6甲方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乙方配合)。企业所得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按国家营改增政策缴纳。以上政策可根据各级税务机关政策变化进行调整,但各级税务机关要求有矛盾时,以四川省税务局要求为准。
6.7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乙方所需的建造师、九大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培训考试、到场投标等工作,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8原则上甲方不在乙方所辖区域开设银行账户,若因项目业主要求必须设立银行账户时,则甲方配合开设相应银行账户。所有甲方公司账户(包括四川___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账户)均由甲方管理,乙方配合开户、年检、注销等相关事宜。项目所在地开设的银行账户仅限于相应的项目使用,只允许接收业主拔款及以乙方的名义投入到本项目的生产资金,不允许接受任何第三方的资金流入(如有第三方资金流入,因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项目全部完成后即注销账户。
7、乙方职责。
7.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7.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负责分公司(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的各种证件、备案及每年的年检工作。
7.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所辖区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本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7.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反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7.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细则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因未与分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在与甲方的本协议期满前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6分公司(办事处)承接工程的施工合同,必须提交________集团总部按程序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备案印章。乙方需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以乙方或乙方所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7乙方对所辖区域建筑市场有自主经营权力,但乙方不能零利润或负利润中标。
7.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或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进行借(贷)款、担保、开具空头支票、抵押、赊欠等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9分公司(办事处)与所辖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按甲方要求执行,并报甲方备案。分公司(办事处)所属项目部资金拔付要严格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每笔工程款要有分配单,乙方负责资金分配的审核和落实,随时掌控所辖项目部拖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等费用情况,建立台账,并负责督促项目承包人还款,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管。
7.10乙方对分公司(办事处)按规定和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办事处)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九大员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办事处)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甲方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体系标准化。
7.11乙方项目管理职责。
7.11.5乙方所辖项目部必须选择有劳务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并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劳资纠纷,并将所选择的劳务公司相关材料报甲方备案。
7.12乙方所辖施工项目管理中,对已完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除自己保留一套外,必须上交一整套(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地基或桩基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备案表、竣工图、审计报告等)原件给甲方存档备案。
7.1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按甲方要求上报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含投标、项目管理、财税、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重大事项及仲裁、诉讼案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置。若因乙方迟报、瞒报而造成事态进一步严重化,一切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8、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所辖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未能守信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或违反本协议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或因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其处罚或收回经营区域内部分地区经营权甚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执照、资质、安全等证照不能常态使用或损害声誉(如被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及证照降级、扣留、吊销等),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处罚、恢复证照正常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并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营损失等。
8.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分公司(办事处)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投标保证金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3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第三方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仲裁、诉讼,甲方为分公司(办事处)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分公司(办事处)进行仲裁、诉讼,甲方协助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
8.4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乙方经营分公司(办事处)或承包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仲裁、诉讼的,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争端。如果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司法部门冻结甲方银行任何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应在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等值的资金做担保(或补偿);乙方不能提供等值的资金作担保(或补偿)的,由丙方负责提供。同时按冻结(或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仲裁、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8.5对于乙方所辖出现问题及风险给甲方带来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项目,甲方有权接管,但项目在甲方接管之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仍由乙方负责。当业主方的工程余款不足以完成接管后的剩余工程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剩余工程施工的实际亏损额,届时将以甲方提供的成本依据为准来计算项目的实际亏损额。
9、协议担保。
9.1丙方为本协议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上交甲方的管理费用,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的各种税费、专业分包工程款、材料、设备、租赁及民工工资等所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的债务等所有费用。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9.2丙方的担保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对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结算完毕至工程保修完后之日止。
9.3丙方要提供具有担保的有效证件及资产额度的复印件,并履行法律手续。
10、合同终止结算。
10.1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满前60日内,双方协商续约事宜。乙方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视为本协议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0.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由担保方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款,确保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移交使用。
10.3如发生上述第10.2条情形,丙方在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后7个工作日内,应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分公司(办事处)交接,对所辖项目工程盘点及办理结算业务,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丙方要承担乙方造成的后果,丙方同甲方商定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经营及管理内容,同时甲方有义务继续协助丙方完成乙方承包经营及所辖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使用等。
10.4本协议书终止之日起,乙方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但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财务帐目进行清算,清算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和丙方负责对前期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事务进行了结并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10.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和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进行追偿。
10.6若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承包协议或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满前或协议解除前10日内无条件向甲方办理分公司(办事处)的移交手续,将与甲方相关的所有资料和证章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10.7分公司(办事处)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办事处)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办事处)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10.8甲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的工程款,及所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于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承包人所有。
10.9本协议书终止后,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有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的工程,甲方应配合乙方和丙方继续承包组织施工至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或者开展结算工作,直到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结清所有工程价款为止;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工程的收益或者亏损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11、附则。
11.1本协议书是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的主合同,其他围绕本协议履行所涉及的相关补充合同、协议以及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决议、决定均构成本协议书的附件,对甲乙丙三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1.3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任何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本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按第三条要求缴纳风险保证金后生效,在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款项(含工程质量保修金)结清后终止。协议终止后,xx公司(办事处)(含所辖项目)出现法律纠纷,仍按本协议执行。
11.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附件一: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
附件二:乙方及丙方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丙方(盖公章或签字加指印):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签字加指印):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设立协议篇七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旗下的分公司(办事处)(四川xx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自主承包经营,拓展建设市场业务,丙方为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约定的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订立本协议。
1、经营区域:______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办事处)工商注册或办公所在地为。
2、经营项目的范围:在______建设集团建筑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范围为准。
3、经营方式及保证担保。
3.1分公司(办事处)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承包。
3.2保证担保:丙方同意乙方确认已经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并确保乙方有能力履行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属于乙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本协议中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3.3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2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贰佰________万元整)风险抵押金。同时,乙方和丙方以其两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转入甲方公司用于投标的资金(以下简称风险保证金)作为保证: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扣留等额的风险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如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4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状况可委派一名人员常驻分公司(办事处),代表甲方监管分公司(办事处)工作,包括管理甲方证件、印章等。下派人员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川内7元/月,川外8元/月),由乙方按月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再由甲方自行发放派驻人员的工资。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差旅(其中,川外派驻人员每年三次探亲来回机票)等待遇全部由乙方承担。
3.5甲方配合提供分公司(办事处)投标所需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按甲方规定承担人员费用;同时,乙方应积极完成项目经理本地化工作。
4、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办事处)的任期暂定为三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定合格后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甲方每年度将对分公司(办事处)的经营状况进行考核,若经营状况不良,则甲方将撤销乙方的职务。
5、经营目标。
5.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办事处)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5.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完成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三____年,第一承包年度5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5________万元。第二承包年度5________万元,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第三承包年度5________万元,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若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的资质有升级或增项,则年度管理费根据市场行情上调。若乙方在任期内的承包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人民币,且工程不出现问题,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甲方将以奖金的形式将该承包年度的管理费退还给乙方。
5.3对于乙方管理的要求开设分(子)公司或要求将增值税和所得税全部缴纳在工程所在地的项目,则甲方公司派专人管控分(子)公司账户、财务章、发票章、开票系统,并负责分(子)公司的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开设分(子)公司及其日常维护运营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为方便日常经营及管理项目,分(子)公司的证件、行政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章,由乙方自行管控。同时,在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3.3款足额交纳风险押金之前,禁止开设分(子)公司。
5.4合约履约率:____________1%。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6、甲方职责。
6.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在工商及相关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办事处)所需要的资料,并配合办理"建筑企业进入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6.2负责办理分公司(办事处)在____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公司备案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办事处)在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6.3负责审查分公司(办事处)报______集团总部审签的施工合同,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及时督促分公司(办事处)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6.4分公司(办事处)印章管理按附件一《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执行。
6.5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投标保证金后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6.6甲方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乙方配合)。企业所得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按国家营改增政策缴纳。以上政策可根据各级税务机关政策变化进行调整,但各级税务机关要求有矛盾时,以四川省税务局要求为准。
6.7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乙方所需的建造师、九大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培训考试、到场投标等工作,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8原则上甲方不在乙方所辖区域开设银行账户,若因项目业主要求必须设立银行账户时,则甲方配合开设相应银行账户。所有甲方公司账户(包括四川xx公司账户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账户)均由甲方管理,乙方配合开户、年检、注销等相关事宜。项目所在地开设的银行账户仅限于相应的项目使用,只允许接收业主拔款及以乙方的名义投入到本项目的生产资金,不允许接受任何第三方的资金流入(如有第三方资金流入,因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项目全部完成后即注销账户。
7、乙方职责。
7.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7.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负责分公司(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的各种证件、备案及每年的年检工作。
7.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所辖区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本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7.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反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7.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细则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因未与分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在与甲方的本协议期满前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6分公司(办事处)承接工程的施工合同,必须提交______集团总部按程序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备案印章。乙方需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以乙方或乙方所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7乙方对所辖区域建筑市场有自主经营权力,但乙方不能零利润或负利润中标。
7.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或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进行借(贷)款、担保、开具空头支票、抵押、赊欠等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9分公司(办事处)与所辖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按甲方要求执行,并报甲方备案。分公司(办事处)所属项目部资金拔付要严格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每笔工程款要有分配单,乙方负责资金分配的审核和落实,随时掌控所辖项目部拖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等费用情况,建立台账,并负责督促项目承包人还款,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管。
7.1乙方对分公司(办事处)按规定和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办事处)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九大员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办事处)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甲方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体系标准化。
7.11乙方项目管理职责。
7.11.5乙方所辖项目部必须选择有劳务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并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劳资纠纷,并将所选择的劳务公司相关材料报甲方备案。
7.12乙方所辖施工项目管理中,对已完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除自己保留一套外,必须上交一整套(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地基或桩基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备案表、竣工图、审计报告等)原件给甲方存档备案。
7.1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按甲方要求上报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含投标、项目管理、财税、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重大事项及仲裁、诉讼案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置。若因乙方迟报、瞒报而造成事态进一步严重化,一切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8、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所辖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未能守信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或违反本协议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或因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其处罚或收回经营区域内部分地区经营权甚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执照、资质、安全等证照不能常态使用或损害声誉(如被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及证照降级、扣留、吊销等),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处罚、恢复证照正常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并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营损失等。
8.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分公司(办事处)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投标保证金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3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第三方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仲裁、诉讼,甲方为分公司(办事处)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分公司(办事处)进行仲裁、诉讼,甲方协助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
8.4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乙方经营分公司(办事处)或承包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仲裁、诉讼的,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争端。如果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司法部门冻结甲方银行任何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应在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等值的资金做担保(或补偿);乙方不能提供等值的资金作担保(或补偿)的,由丙方负责提供。同时按冻结(或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仲裁、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8.5对于乙方所辖出现问题及风险给甲方带来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项目,甲方有权接管,但项目在甲方接管之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仍由乙方负责。当业主方的工程余款不足以完成接管后的剩余工程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剩余工程施工的实际亏损额,届时将以甲方提供的成本依据为准来计算项目的实际亏损额。
9、协议担保。
9.1丙方为本协议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上交甲方的管理费用,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的各种税费、专业分包工程款、材料、设备、租赁及民工工资等所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的债务等所有费用。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9.2丙方的担保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对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结算完毕至工程保修完后之日止。
9.3丙方要提供具有担保的有效证件及资产额度的复印件,并履行法律手续。
1、合同终止结算。
1.1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满前6日内,双方协商续约事宜。乙方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视为本协议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由担保方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款,确保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移交使用。
1.3如发生上述第1.2条情形,丙方在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后7个工作日内,应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分公司(办事处)交接,对所辖项目工程盘点及办理结算业务,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丙方要承担乙方造成的后果,丙方同甲方商定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经营及管理内容,同时甲方有义务继续协助丙方完成乙方承包经营及所辖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使用等。
1.4本协议书终止之日起,乙方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但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财务帐目进行清算,清算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和丙方负责对前期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事务进行了结并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1.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和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进行追偿。
1.6若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承包协议或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满前或协议解除前1日内无条件向甲方办理分公司(办事处)的移交手续,将与甲方相关的所有资料和证章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1.7分公司(办事处)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办事处)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办事处)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1.8甲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的工程款,及所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于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承包人所有。
1.9本协议书终止后,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有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的工程,甲方应配合乙方和丙方继续承包组织施工至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或者开展结算工作,直到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结清所有工程价款为止;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工程的收益或者亏损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11、附则。
11.1本协议书是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的主合同,其他围绕本协议履行所涉及的相关补充合同、协议以及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决议、决定均构成本协议书的附件,对甲乙丙三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1.3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任何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本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按第三条要求缴纳风险保证金后生效,在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款项(含工程质量保修金)结清后终止。协议终止后,xx公司(办事处)(含所辖项目)出现法律纠纷,仍按本协议执行。
11.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附件一: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
附件二:乙方及丙方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甲方(盖公章):______乙方(签字加指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丙方(盖公章或签字加指印):______。
丙方代表(签字加指印):______。
电话:______。
合伙企业设立协议篇八
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旗下的分公司(办事处)(四川___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自主承包经营,拓展建设市场业务,丙方为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约定的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订立本协议。
1、经营区域:____________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办事处)工商注册或办公所在地为。
2、经营项目的范围:____________在________建设集团建筑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范围为准。
3、经营方式及保证担保。
3.1分公司(办事处)经营方式:____________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承包。
3.2保证担保:同意乙方确认已经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并确保乙方有能力履行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属于乙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本协议中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3.3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200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贰佰_________万元整)风险抵押金。同时,乙方和丙方以其两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转入甲方公司用于投标的资金(以下简称风险保证金)作为保证:____________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扣留等额的风险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如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4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状况可委派一名人员常驻分公司(办事处),代表甲方监管分公司(办事处)工作,包括管理甲方证件、印章等。下派人员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川内7000元/月,川外8000元/月),由乙方按月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再由甲方自行发放派驻人员的工资。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差旅(其中,川外派驻人员每年三次探亲来回机票)等待遇全部由乙方承担。
3.5甲方配合提供分公司(办事处)投标所需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按甲方规定承担人员费用;同时,乙方应积极完成项目经理本地化工作。
4、任职期限:____________乙方在分公司(办事处)的任期暂定为三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定合格后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甲方每年度将对分公司(办事处)的经营状况进行考核,若经营状况不良,则甲方将撤销乙方的职务。
5、经营目标。
5.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办事处)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5.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完成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三________年,第一承包年度50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50_________万元。第二承包年度50_________万元,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第三承包年度50_________万元,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若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的资质有升级或增项,则年度管理费根据市场行情上调。若乙方在任期内的承包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人民币,且工程不出现问题,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甲方将以奖金的形式将该承包年度的管理费退还给乙方。
5.3对于乙方管理的要求开设分(子)公司或要求将增值税和所得税全部缴纳在工程所在地的项目,则甲方公司派专人管控分(子)公司账户、财务章、发票章、开票系统,并负责分(子)公司的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开设分(子)公司及其日常维护运营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为方便日常经营及管理项目,分(子)公司的证件、行政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章,由乙方自行管控。同时,在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3.3款足额交纳风险押金之前,禁止开设分(子)公司。
5.4合约履约率:____________100%。质量、安全指标:____________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1%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6、甲方职责。
6.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在工商及相关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办事处)所需要的资料,并配合办理"建筑企业进入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6.2负责办理分公司(办事处)在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公司备案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办事处)在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6.3负责审查分公司(办事处)报________集团总部审签的施工合同,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及时督促分公司(办事处)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6.4分公司(办事处)印章管理按附件一《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执行。
6.5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投标保证金后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6.6甲方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乙方配合)。企业所得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按国家营改增政策缴纳。以上政策可根据各级税务机关政策变化进行调整,但各级税务机关要求有矛盾时,以四川省税务局要求为准。
6.7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乙方所需的建造师、九大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培训考试、到场投标等工作,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8原则上甲方不在乙方所辖区域开设银行账户,若因项目业主要求必须设立银行账户时,则甲方配合开设相应银行账户。所有甲方公司账户(包括四川___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账户)均由甲方管理,乙方配合开户、年检、注销等相关事宜。项目所在地开设的银行账户仅限于相应的项目使用,只允许接收业主拔款及以乙方的名义投入到本项目的生产资金,不允许接受任何第三方的资金流入(如有第三方资金流入,因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项目全部完成后即注销账户。
7、乙方职责。
7.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7.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负责分公司(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的各种证件、备案及每年的年检工作。
7.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所辖区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本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7.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反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7.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细则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因未与分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在与甲方的本协议期满前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6分公司(办事处)承接工程的施工合同,必须提交________集团总部按程序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备案印章。乙方需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以乙方或乙方所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7乙方对所辖区域建筑市场有自主经营权力,但乙方不能零利润或负利润中标。
7.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或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进行借(贷)款、担保、开具空头支票、抵押、赊欠等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9分公司(办事处)与所辖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按甲方要求执行,并报甲方备案。分公司(办事处)所属项目部资金拔付要严格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每笔工程款要有分配单,乙方负责资金分配的审核和落实,随时掌控所辖项目部拖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等费用情况,建立台账,并负责督促项目承包人还款,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管。
7.10乙方对分公司(办事处)按规定和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办事处)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九大员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办事处)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甲方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体系标准化。
7.11乙方项目管理职责。
7.11.5乙方所辖项目部必须选择有劳务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并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劳资纠纷,并将所选择的劳务公司相关材料报甲方备案。
7.12乙方所辖施工项目管理中,对已完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除自己保留一套外,必须上交一整套(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地基或桩基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备案表、竣工图、审计报告等)原件给甲方存档备案。
7.1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按甲方要求上报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含投标、项目管理、财税、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重大事项及仲裁、诉讼案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置。若因乙方迟报、瞒报而造成事态进一步严重化,一切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8、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所辖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未能守信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或违反本协议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或因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其处罚或收回经营区域内部分地区经营权甚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执照、资质、安全等证照不能常态使用或损害声誉(如被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及证照降级、扣留、吊销等),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处罚、恢复证照正常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并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营损失等。
8.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分公司(办事处)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投标保证金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3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第三方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仲裁、诉讼,甲方为分公司(办事处)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分公司(办事处)进行仲裁、诉讼,甲方协助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
8.4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乙方经营分公司(办事处)或承包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仲裁、诉讼的,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争端。如果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司法部门冻结甲方银行任何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应在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等值的资金做担保(或补偿);乙方不能提供等值的资金作担保(或补偿)的,由丙方负责提供。同时按冻结(或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仲裁、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8.5对于乙方所辖出现问题及风险给甲方带来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项目,甲方有权接管,但项目在甲方接管之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仍由乙方负责。当业主方的工程余款不足以完成接管后的剩余工程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剩余工程施工的实际亏损额,届时将以甲方提供的成本依据为准来计算项目的实际亏损额。
9、协议担保。
9.1丙方为本协议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上交甲方的管理费用,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的各种税费、专业分包工程款、材料、设备、租赁及民工工资等所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的债务等所有费用。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9.2丙方的担保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对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结算完毕至工程保修完后之日止。
9.3丙方要提供具有担保的有效证件及资产额度的复印件,并履行法律手续。
10、合同终止结算。
10.1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满前60日内,双方协商续约事宜。乙方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视为本协议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0.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由担保方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款,确保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移交使用。
10.3如发生上述第10.2条情形,丙方在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后7个工作日内,应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分公司(办事处)交接,对所辖项目工程盘点及办理结算业务,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丙方要承担乙方造成的后果,丙方同甲方商定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经营及管理内容,同时甲方有义务继续协助丙方完成乙方承包经营及所辖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使用等。
10.4本协议书终止之日起,乙方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但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财务帐目进行清算,清算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和丙方负责对前期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事务进行了结并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10.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和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进行追偿。
10.6若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承包协议或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满前或协议解除前10日内无条件向甲方办理分公司(办事处)的移交手续,将与甲方相关的所有资料和证章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10.7分公司(办事处)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办事处)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办事处)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10.8甲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的工程款,及所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于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承包人所有。
10.9本协议书终止后,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有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的工程,甲方应配合乙方和丙方继续承包组织施工至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或者开展结算工作,直到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结清所有工程价款为止;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工程的收益或者亏损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11、附则。
11.1本协议书是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的主合同,其他围绕本协议履行所涉及的相关补充合同、协议以及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决议、决定均构成本协议书的附件,对甲乙丙三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1.3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任何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本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按第三条要求缴纳风险保证金后生效,在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款项(含工程质量保修金)结清后终止。协议终止后,xx公司(办事处)(含所辖项目)出现法律纠纷,仍按本协议执行。
11.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
附件二:____________乙方及丙方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盖公章或签字加指印):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签字加指印):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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