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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歙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公示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篇一
2016秋季安徽绩溪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安徽马鞍山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安徽歙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公示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篇二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初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歙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公示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篇三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读学校(仅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且应处于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下同)、户籍(申请人应提供歙县范围内本人户籍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工作单位[指申请人在歙县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在岗位且属正式编制人员,该类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及相关录用文件材料;在岗位无编制人员,该类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及歙县范围内本人所在的相关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或提供歙县范围内本人工作单位在相应人社部门为个人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记录凭证)材料。仅能够提供工作单位证明视为无效材料]在歙县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歙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公示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篇四
2017上半年安徽庐江中小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如下,请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合肥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我县在规定时间内,本着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对本次网上申请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了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严格体检。经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初中教师资格10人,小学教师资格32人,幼儿园教师资格11人。
初中教师资格(10人)
数学(4人):夏勇、芮丽、夏玲、王娇
英语(3人):金莹、安亚芬、汤扬扬
美术(2人):周欣欣、叶旭红
信息技术(1人):佘云波
小学教师资格(32人)
英语(5人):许慧云、王亚萍、马钰斐、黄丹丹、孙小琴
美术(5人):李俊、吴铮、张芳芳、罗茜茜、杨益
科学(1人):王雷
幼儿园教师资格(11人)
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7月19日—7月23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51—87338900、82563536
请经公示且无异议的申请者,于7月25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庐城镇黄山北路)一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书面委托书、本人的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庐江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安徽歙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公示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篇五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开展了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查,拟认定程斐等66位人员(不含徽州师范学校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现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9750(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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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 县 教 育 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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