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在阅读过程中的思考和体验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意义和价值。写读后感时,可以参考其他读者的解读和观点,拓宽自己的思路和视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可以借鉴其中的写作思路和表达方式,来写出自己独特的读后感。读后感是一种个人的体验和感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思考角度和情感共鸣,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读书的方式拓展视野,丰富人生。请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一
这是余华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和许三观记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和获得一些国内外奖项,以及在多个国家出版。
对于作者的文笔和才华是毋庸致疑的,但是我们要看的是故事本身。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是这样描述和评价: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就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对于作者自己对作品的这样描述已经很透彻了,但我还要要加几句,不然写这篇也没有意义。
首先得归功于我住院了,身体的破败在某种程度上让我有了歇息的机会,虽然我总没有做什么事情,但是现在更闲了,也因此为了打发时间看起了书,并且是耐心的:所以我说要归功于住院。插句废话,现在的我全身上下只有大脑好用了,其他的不是未老先衰就是毛病不断。
得了这样好的机会,我把活着仔细看了两遍,看完后觉得有些话要说,但还是没有底,然而最后还是写了。
福贵这个人物的性格是洒脱的,也是可以逆来顺受的。做为主角,别人可以死,他必须要活,为了活着他就不得不承受命运给他的苦难和遭遇。
福贵拿自己当牛,从他的承受能力来说,他也确实堪比头牛,压不垮。但是牛的结局是注定悲剧的,因为牛不能反抗命运;也正因为这样,作者就没有写下结局,就单从“活着”的理念开始故事,到讲述故事,最后结束故事。
活着即是主题,就不能讲死去,但也不是不能讲死,而是用别人的死来反应主角的活。
福贵是一个纨绔子弟开始,含着银勺子出生,吃喝嫖赌都行,典型的阔少爷形象。既可以说传承了他爹的习性,也可以说传承了广大少爷的秉性。但是当他遭龙二算计后,输光了家产,他清醒了,到了这里也端倪的反应活着的内涵。不然福贵是可以设定他想不开而去死的;然而作者没有这样去做,而是让福贵继续落魄。
家产没了,他爹死了,又被抓了壮丁,遭遇战争;眼看解放了,回到家才知道母亲已病死了,女儿也因病聋哑。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已经描述活着的艰难了,但是苦难并没有结束,而是接踵而来。
玉珍得了不治之症;有庆在一次献血献出了生命;凤霞好不容易苦尽甘来,嫁给了“偏头”二喜,却生下儿子苦根后大出血死了;二喜也随后出了事故离开人世;苦根眼看是独苗了,是最后的希望了,但是命运还是无情的把他带走;终于只留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老牛活着。
这里面最苦当然是福贵,但是他没有哭,而是用笑来迎接痛楚。
小说的主题也就在这样的悲剧下反应得彻底。
起起落落。死的人早已经消失无踪了,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活着时的所以痛苦。没有办法,如同待宰的老牛只能眼泪汪汪,然而福贵洒脱和顺受的性格,没有让自己眼泪汪汪终日叹息,而是如洞察人生,买下老牛,和它为伴当牛如己了。
活着的意义在此无限放大,他用福贵告诉人们,不管你遇到多大困难,也不要悲秋伤春,要坚强乐观开朗的活着。
相信现实中比福贵更惨的绝没有,但我们可以拿他做面镜子,遭遇苦恼时就告诉自己:活下去,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二
《活着》是余华先生所作的长篇小说之一。小说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的一生,风光过,也落魄过,历经艰辛,却又顽强地活着。一时间竟说不清这到底是不幸还是幸运。
福贵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父亲离世,母亲离世。儿子有庆被抽干血而死,女儿凤霞生子离世,战友春生不堪革命侮辱自杀而死,妻子得病离世,女婿二喜工作中意外身亡,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福贵亲手将他们埋葬在村西。从此以后,只有走到了村西,富贵一家人才能隔着两个世界团聚。兜兜转转,到头来,福贵还是一个人。像梦一场,他孤独地来到这个世界,终究也要孤独地离开。
福贵是不幸的。年轻时好嫖赌,将家产输光,落魄潦倒。后来为了给母亲找医生,又被拉去当壮丁,上战场。黑发人送白发人,白发人又送黑发人。后来只剩孤独一人。福贵又是幸运的。幸运的是他破产了,没被当地主枪毙掉,在战场中活下来并回到了家,他的房屋没有被当炼钢铁的地方而拆掉。他有过爱他的父母妻子,有过孝顺懂事的孩子孙子,有过老实的女婿。人一生中所需要扮演的角色,他几乎都扮演过了,所要体验的家庭之乐,他也体验过了,所以,他的一生也算是完整的吧。
小说中的“我”花了一天的时间,了解了一个人的一生。读完不禁感慨,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既漫长,又短暂。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大起大落,这又让我感受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纵观福贵的一生,我同情他,也佩服他。同情他富贵后落魄,送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同情他最后孜然一身。佩服他在这么多苦难的打压下仍旧坚强的活着,与仅受革命折磨便自杀的春生相比,他简直是个巨人。他对生活充满了失望,却又热爱生活。文章最后,福贵拉着跟他一样年迈的福贵老牛,回到属于他一个人的家。此时的他将他的一生像讲故事一样讲给“我”听,仿佛对过去释怀了。
福贵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叫活着。曾经风光是一种活法,后来落魄又是一种活法。经历苦难叫活着,经历喜悦叫活着,安然面对过去,叫活着,坦然面对未来,叫活着。福贵还活着。他带着坚强的毅力和看淡一切的心,平淡地活着。
生命只有一条,人生只有一次。你想怎么活着。我希望自己在人生末了,能像福贵一样活得通透,活的坦然。虽历经打击,仍坚强面对,虽孤身一人,却逍遥自在。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三
三年前的一个下午,我不知道是吃的多了无聊还是内心的善良呼喊加入了一个义工群体,并和他们去看望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大学生,家是租的房子,学生的父母也在,据说看病已经花费好几十万,大家去安慰了半天,就开始偷偷的给学生父母钱,事后知道有一个义工给了一千元,我比较仔细,给了五十元,和一本书,当时钱夹在书里,内心穷酸扯淡固执的一直以来始终认为精神满足比物质金钱要重要的多。
这本书的名字叫-----活着,是的,余华的活着。
网上买了好几本,一本11.6元,物美价廉,而且绝对配得上可以居家旅游坐火车飞机适当时拿出来翻看装文艺二货青年的不二之选。
当我递给生命能量在递减的学生时,还没有忘记强忍着泪水在扉页写下给他的留言----你要坚强的活着,小刀。
学生看着我,虚弱的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人活着有意义吗?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但当时我坚定的点了点头:“有”。
我不知道一个人在死亡边缘的.念头,但对于一个绝症患者,人只要活着,活着就好,活着。
他的父母说他不能流血,一流就止不住,像“血疑“中的大岛幸子,还要不停的换血。
相同的是都是白血病,不同之处大岛家有钱,学生家据说父母把房子,牛羊都卖了,为了维持他最多一年转瞬即逝的生命。
有时候,人的生命是如此顽强而又如此脆弱。
想想此时看这篇文章,活着的你。
离开时的阳光,烈,我开着车且打开空调回家,院里几个老头在下棋,习惯性凑过去瞎指点几句,虽然没人理还是满意的上楼回家,先墩了地,烧开一壶水,喝茶,翻书,喂鱼,休息一会给老婆孩子做饭,突然之间觉得人活着就挺好。
推荐一本书,余华的活着,一本活着,余华足以傲视人才济济的作家群雄。
此书的价值无法用任何评论的词语形容,“伟大”这个词在这本书面前也显得渺小。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四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来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文革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考虑所谓的身外之物。
现在,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五
前几月,听闻大学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子跳楼自杀了,研究生还未毕业。具体原因也不好去揣度了,留给大家一阵唏嘘,而自我又重新思考了一下活着的意义。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六
读书这种事情,真是逼不得。缺少这种自发能动性,书中即使真的有黄金屋或颜如玉,也是枉然。跨年那两天读了两本书,不妨谈谈。
第一本是麦家的《人生海海》,第二本是余华的《活着》。
我是先读完《人生海海》的,花了两个晚上,正好从20xx年读到20xx年,读完又马不停蹄把《活着》重温了一遍。《活着》读起来快,一是字数上少于前者,二是读过一遍,对书中的人物及情节还有一些残存的印象,上一次读还是20xx年,昔日挑灯夜读的场景,今时历历在目,讽刺的是上学时我最讨厌看书。
两本书放在一起读,有种更全方位的感受,上校和富贵的命运虽截然不同,但其生活的那个年代却相差不远。在同一个年代里,两个人物的命运与时代的命运交融参杂在一起,从中感受到的除了活着不易外,更加体会到人与环境的紧紧相连。如水与鱼之间的关系。所以说一部民族的历史,也就是一群人的历史。
在我妈那辈的认知里面,由“家国”观念主导,认为没有国即没有家,我不反对这种观念,毕竟靠着这种观念,在近代史中,在关乎民族存亡之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她们那辈受到的教育是把国家比喻成一个大家庭,因为家庭中有爱的成分,把国家视为母亲,自己就能沐浴在母亲的庇佑之下。而随着社会进步,过去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家族式的小集体转化为社区,街道办事处,本来是靠宗亲相帮的事情,被国家机关取代。我妈那辈的思想里存在家国情怀,认为这是国家母亲的恩爱。但在我看来,这是社会进程的自然变化,这变化的背后有着某种力量,使出这股力量的是某些人,他们信奉着他们的思想。所以,国家不过是一个大的单位,它跟家庭相比,是不存在什么自然而然的爱。
这是从国到家的俯视角度,而从家到国的仰视角度来看,即从个体到集体的角度来看。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也就举重若轻。个体在时代洪流中,一方面要接受生为人的无常,另一方面也要接受来自集体的裹挟。小说中对应的那个年代,我们能够显而易见个体命运是如何被集体思想所摧毁的,但是放到大的层面来看,他们的牺牲常常无人问津。这也就是我看小说,看到人物悲惨命运时的感动来源。我感动,并不是因为他们大无畏,我感动是他们面对这样的命运时,全盘接受,没有悲天悯人,而是继续去活着,去爱着。
在余华的杂文集中,我看他谈到《活着》,他说: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余华把活着看作是一种本能,一种生物体为了延续下去的竭尽所能。我把这称为是一种勇敢,一种高贵的品质。不是视死如归,也不是忍气吞声,而是对命运的反抗。上校也好,富贵也罢,他们没有在某一个夜晚觉得命运坎坷,从而走向结束的道路,这或许就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类最为特别的地方。他们依旧嬉笑怒骂,用生命去感知生命,用时间去体验时间。他们的命运并不灿烂,如同一道顷刻间就会坍塌的危墙,而在危墙之上,在砖与砖的缝隙之中,在那狭窄之地,依旧盛放着艳丽的花朵。
人身上的韧劲常常体现在他面对危难的时刻,活着才有可能赢。这是一句挺鸡汤的话,但事实不正是如此嘛!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七
《金银岛》是英国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一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男孩吉姆偶然从一个海盗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航海图,它标示出了藏有宝藏的小岛。吉姆于是和一群人动身去寻宝。在险象环生的航程中,吉姆和他的同伴不畏艰险,先后战胜了恐怖的疟疾和阴险的海盗,最终找到了宝藏。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用在贪婪的人身上一点不假。文中比尔、汤姆、迪克、摩根、乔治等一群海盗极其粗俗自私、阴险毒辣又狡诈。他们总是善于审视度势、见利忘义,极尽欺诈甚至杀人不眨眼,终于自取灭亡,得到了应有的暴死下场。
吉姆和利维塞大夫、乡绅特劳维尼和本·刚恩却是一派具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也爱财,但他们却不会损人利己。尽管面对凶残狡诈的海盗,吉姆充满了厌恶与害怕,但他却能机智地摆脱海盗的杀害。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利维塞大夫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乡绅则是老实本分、无有私欲的的老好人。他依然有资格为自己赢得一份属于自己的财物。本·刚恩是一个被海盗们遗弃在岛上的孤独者,虽然他历尽磨难,可当他见到吉姆时,他对他说:“朋友,我心里多么向往文明人吃的饭菜啊!我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梦到过奶酪——多半是烤过的。”看着他对文明的向往与追求,不禁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家庭贫穷的妇女以捡垃圾为生,还要养活幼小的儿子。可是她也不忘在工作之余为自己剥开一个桔子来做面膜……这样生活着的人,哪怕现在身处逆境,也是值得人尊敬的。
希尔弗却是个凶残、阴险、毒辣而阳奉阴违的大海盗,他一面讨好吉姆以赢得那条赖以生存的船,一面又当着吉姆的面面对同伙的背叛游说说自己是在利用吉姆,真是辛辣的讽刺,让人佩服世界上竟然也有这种人!正是由于他的阴狠狡诈才为自己偷来一份巨额的财物而存活下来。但那毕竟不是光明正大得来的。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也是为数不会很多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八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罗曼罗兰如是说这句话诠释了三种状态:疼痛、清醒、释然。无疑,徐福贵就是这种英雄,他的一生也符合这三种状态疼 痛。福贵第一次体会到生活的疼痛是家里破产背着铜钱还债时,“一天下来,我的绸衣磨破了,肩上的皮肉渗出了血。我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要累死多少人。”随后他的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相继逝去,福贵所经历的疼痛远超于常人。末了,他孑然一身,唯有一老牛相伴。
清 醒。无论是遭遇了什么样的变故,福贵始终坚定着一个信念——活着。他身边的亲人愈是少,愈是活得清醒。他晓得,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比什么都好。
释 然。晚年的福贵铅华褪尽,较之于青年,中年的它,多了几分闲趣,平静地享受生活,满足生活。“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地也是尽心尽力了。”读到这一段时,本来就已经盈着泪水的眼眶止也止不住地倾盆而下,是掺杂着感动、怜悯、敬佩的泪。福贵,可真是个鲜活的英雄,不甘屈于生活之下,奋力跃然其上。所以晚年才过得风雅姿意,闲适安详。
从任性败家到离家漂泊再到失去挚爱孤单一人,如今的福贵已能够坦然面对一切,接受任何未知的意外。人不是孤独的个体,他活在世界上总会有可以依靠的,或人,或物。所以,当读书人还在唏嘘不已时,书中那人早已牵着老牛一头,在平淡的余生中渐渐远去。
不要死,也不要孤独地活着。如果可以,请幸福;如果生活不肯答应,不如试着接受不幸,坦然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九
暑假,我读了学校发的一本小说——《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当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这段普通的文字,我便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小说讲述了徐富贵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儿子坟边,给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小说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残酷的现实。虽然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老天又为何那样不公平呢?把那么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虽然有钱的人生活很幸福,但事实上,钱也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为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他们也需要公平,也需要幸福,因为他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启示:生下来,活下去,活着就好!
抚思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十
我妈总是担心我会越活越孤单,怕以后孤身一人,客死于他乡,连一个埋我的人都没有。
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太了解我的性格。自卑且自负,孤单又不知道如何融入人群。
她总试图用在我情绪低落时候给我讲些自己周围的事和人,自己种的芝麻谷子今年长的可高了,隔壁邻居搬走了,然后让我放宽心,时日还长,别想太多。讲到最后,以我的不耐烦告终,因为我早已忘了村里的地,地里该怎么种的的种子,我告诉她,别和一个精神病讲道理,你的道理在他那里是把尖刀。
我时常想,或许他们没有送我读书,我会比现在快乐的多,在东山放羊,西山种地,傻呵呵的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在北山的山腰盖个房子,然后平平淡淡过日子。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活的不开心,我同学说这是矫情。
我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看了那么多书,知道那么多道理,但是我依旧没能过的很好,我百思不得其解,却依旧到处给人讲道理,劝人好好活。
知道我后来的自以为是,工作后我自以为经历过确切的讲是看过那么的生命流逝,自己应该可以结合那些道理让自己更加阔达,让自己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
于是,我给老l讲道理,我告诉她什么才是好好活,什么才是康庄大道。只是她听不进去,我知道她抑郁症犯了,越说越激动,摔碎边上的盘子,要拉开自己的手腕,我都蒙了。我从来不知道讲道理能杀人,还自以为是的和她讲道理。
或许是太脆弱,或许是性格,也或许是后天经历。
我和人一直举《活着》的例子,结局是牵着牛的李富贵。为什么要牵头牛呢?人性哪有道理可言?一个疯子就更没有道理可言了。
某些人,垮掉了。
悄悄的,像个人是的,悄悄的跨掉了。
l说从来不奢望有个人去深入了解自己,也不需要谁雪中送炭,只是希望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留些口德,也不要自以为是,在一场自以为是的道理里杀死一个脆弱的灵魂。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十一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活着读后感5000字篇十二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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