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解放和自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如何保障人们的思想自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优雅地表达情感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之一。总结范文中的具体案例和经验,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核心要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一
世界上的书多犹如一片珍珠,这本书就是其中最最明亮的一颗,照亮了我的心田!
这本书就是——《水浒传》。
《水浒传》中,有这么几个地方令我感慨万千:
李吉心里面想:我做猎户,什么时候才能发财?华阴县里出三千贯银,捕捉他三个贼人。史进那家伙前些日子说我偷东西,原来他倒和贼人来往!于是连银子带书信拿了,到华阴县去告发。
从这段中,我体会到:猎户李吉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只要是给钱给得多的人叫他尽快办什么事的话,就是出卖朋友、出卖亲戚都再所不辞,哪里还管江湖道义不道义的事,像这种只为钱做事的人,迟早也会把自己的良心“出卖”掉的!
且说最后一段说词:八方来此相聚,异性亲如一家,患难相依,生死与共。相貌语言,南北东西各有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地方四五百里,英雄一百零八人。上梁山,各有一条坎坷路;说水浒,且听世人论短长。
这段说明了: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虽说性格各异,姓也不一样,可在这样的情况下,患难与共,人人互帮互助,就像麻绳一样紧紧依偎。团结互助,最终换来梁山一派欣欣向荣之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如果可能的话,我推荐你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二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三
天下的书籍种类繁多,好似天上的繁星点点,又好似辽阔无比的书海。而我最喜欢的这本书是:《同桌冤家写真本同桌是废话大王》作者是:伍美珍。
这是书里的精彩片段哦:新学期,我的新任同桌是“大明星”费翔。
这不,第一天就出问题了。费翔在上课的时候不断地推推我,搡搡我,把头凑到我这边,说什么你的摩尔庄园现在几级了,你有多少超级贝壳呀之类的话。我不理他。他看我不回答,以为我没听见,就在旁边哎哎地连声招呼。我还是装作没听见,他就来拍我摇我,害得我课都没法上!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对他说:“你别打扰我!上课呢!有话下课再说!”他被我“镇住”了,不吵了。正当我以为平安无事的时候,费翔又在我耳边嘀嘀咕咕。我忍无可忍,就快速地回答了他的所有问题。“终于可以专心听课了!”我“如卸重负”,长叹了一口气。没想到我们刚才的对话被舒老师听到了,但是她却没有听见费翔前面骚扰我的那一段,还以为是我先和费翔说话的呢,于是批评了我。我冤哪!我想对全世界喊冤。看看舒老师那严厉的表情,再看看费翔的满脸坏笑,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还想知道更多,就请看看这本书吧!
我喜爱它,非常的。当在书店看到它时,我就对它爱不释手。回到家,认真阅读,仔细观看书中的细节描写,情景交融,和人物神态!
说我最喜欢它,,是有理由的。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妹妹不小心将墨水滴到了书壳上。我当时十分着急,立即跑去拿纸擦,可越擦越脏,我想来想去,突然看到一块抹布,便拿来将墨水一点一点擦完,然后才继续看书。
原来的我总是对同桌挑三拣四一肚子火,也不知为什么就是看她不顺眼,做一段时间好多了,可是她总是无事就东戳戳,西打打的,很是让人烦。动不动就吵起来,动不动就打起来,很让人受不了!
现在的我渐渐明白了同桌的重要性,也加上做了这么多年的同桌,渐渐可以看到她的优点,毕竟人这种东西就像白纸上有个黑点一样,人一般第一眼都是看见这个黑点的,并没有看见大部分的白色一样。人只看缺点,不看到别人的优点,是不对的,要慢慢理解同桌。因为同桌的意义并不是说同桌必须学习很优秀,很能干,而是在你有困难的时候,给予你希望和帮助,让你解决困难,让你跟进一步,这便是同桌的意义,也才是同桌该做的!现在虽然还是有点小争执,但也不频繁了!
我最喜爱你:《同桌冤家(写真本)同桌是废话大王》,是你告诉我,同桌无论是谁,都要珍惜!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四
在日常生活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已经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但是每一遍都会给我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了27年,尝尽了各种各样的苦难,为了生存他历经磨难,练就了一身卓绝的生存本领。这本书曾多次提到鲁滨逊思念家乡,想与亲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以前的好朋友,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之中。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但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为了生存,用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作斗争,最终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为自己开出一片天地。看看鲁滨逊,再想想自己,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活。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终日沉浸在思念中,每天都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那真实直白的字眼。
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长大,在用米饭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后,它将永远成为我的精神食粮。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五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现代汉语成语字典》,它能帮我认识生字、理解词汇、丰富知识,作用可打啦!
以前每次遇到不认识的字我都会去问爸爸、妈妈,可到二年级的时候,老师教我们怎样使用字典,我就慢慢的喜欢上它了。现在,字典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老师。我每天都离不开它。每天预习功课时,我都找它。
有一次,老师布置的预习作业有一个生字“甚”,我就随便写生个部首,但转念一想,不能马马虎虎,于是我就请来了字典,终于知道这个字的部首是“其”。
又有一次,我在看课外书时读到成语“敷衍了事”,但不能理解他的.意思,家里长辈又不在,没人给我解释,我就立即去查字典。原来,“敷衍了事”的意思是做事马马虎虎,不负责,应付一下完事。就这样,通过查字典,我又学会了新的成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六
世上书本千千万,这本不行我就换。总有一本书是你的最爱。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纸质书,有的人喜欢看电子书……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行。
在我们经常抱怨生活的不易的时候,那些看透彻的人,还在努力的生活着,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自己不努力改变,为何要埋怨他人?无论是什么人,处在什么样的地位,我们都有机会改变现状所拥有的'一切。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去阅读,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感情,追求自己的幸福。它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告诉人们:该如何在社会上生存,怎样让自己更加的了解自己,把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努力奋斗始终都是我们的人生追求,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我们始终在路上,不要半途而废,要勇往直前,朝着终点前进、探索。
与书中的人物相比较,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他们的要好,但如果我们不努力,不奋斗,与失败者又有什么差别呐?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留有遗憾,生活永远都是美好的,虽然有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不能掩饰生活的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七
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八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写的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这本书是我之前班主任六一儿童节叫家委买的两本书之一,这本很有纪念价值,也是我自己选的。从标题《狼王梦》,体现出了狼那威武的气质。从封面那站在石头上的狼,体现出了狼那强壮的.体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她伟大、无私。但是她却一有些偏心,导到发生了许多见“红”(幼狼被一些动物、武器……所弄出的血)事件。我喜欢这本书,它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幼崽,在雨中狂奔。为了自己的幼崽,曾伤心过数十次。可是她还是得从伤心中走出去,因为她还得为她这个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九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十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样也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有了书便像没有了灵魂,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看书,丰富自己课外知识,我最喜欢看《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是春秋时代的孔丘写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是因为这本书有前人的想法,也有有趣的小故事,故事和想法结合在一起,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可“迷人”了!有一次,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叫我吃饭,我看这本书“耳聋”了,没听见!有时,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开始了,可是我也“忘记”了看。最后,我在书海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看书,要看好书。一本好的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的知识面逐渐增宽,生活得更加充实,促使我更快的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十一
“没有一艘再好的船能像一本书把我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作家狄金森曾在一首小诗里写过的!
当我慢慢地把书合上时,就觉得书把我带到了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还把我带到了全球!一个个的故事;一个个的启发都是从书里学到的!
所以:我爱我的神话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十二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这是来自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齐的作品,这个作品曾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
《信鸽花脖子》是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书。里面讲了一只名叫“花脖子”的鸽子与恶鸟搏斗,在暴风雨中迷航,还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的故事……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战争中,花脖子冒着危险传达信息的情节了,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大炮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花脖子身上的那份勇气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正是它那毫无畏惧的心,支持着他奋力前进,它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勇士。花脖子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身上的`勇气之外,还有它心里的那份执着,这份执着,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危险,坚持完成了任务!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何况是我们人呢?希望在今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你有没有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呢?如果喜欢,就快来和我一起读读它吧。记住!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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