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管理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技能,它可以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完成任务。在写总结时,需要注重思考总结的目的和内容,使其有针对性和实质性。接下来是一些精选的总结样本,希望能够为大家写作总结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一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6年4月中旬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复试时,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学校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七、调剂。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二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中午12:00开始至1月16日中午12:00结束。
2、报名形式:我校艺术类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受理函报。
3、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步骤。
(1)请考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进行报名)。
(2)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注册信息。
(3)按照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确认。
(4)网上支付专业报名考试费160元(另:须加1.92元网上支付手续费)。
(5)缴费成功后,根据我校安排的考试日期进行选择,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准考证号(注:只能选择一天参加考试;若所报日期场次的考场人数已满,只能选择其它场次)。
(6)报名信息填报完整、确认无误后,请于2017年2月6日12:00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注:《准考证》要求a4纸规格,须为系统生成格式,其它格式无效)。
(7)按照准考证上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1)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填写,确保各项内容真实、有效。
(2)网上支付专业报名考试费前,考生可登陆本系统修改报名信息。
(3)考试日期安排为三天,最高限报人数为5000人/天,额满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当天的报名;若所有场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额满,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请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完成报名。
(4)缴费成功后,考生所选择的考试日期将无法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考试日期。
(5)报名成功以在报名截止前完成网上缴费为准。
招生计划。
注:
1、以上专业文理兼收。
2、待教育部2017年新专业备案批复后,除上述专业外,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或有1-2个新专业增加,高考填报志愿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
3、学生入学后,根据高考成绩和个人意愿在专业类内部进行专业分流。
4、拟报考我校艺术类双培计划的考生,须与其他考生一同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我校不为双培计划考生单独安排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及科目:2017年2月9日(周四)、2月10日(周五)、2月11日(周六)。
上午9:00--11:30色彩(默写8开,满分250分)。
下午1:30--3:30创意速写(8开,满分250分)。
3:30--6:00素描(默写8开,满分250分)。
2、考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具体考场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注:我校不在京外设置考场。
3、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2017年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将不能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考场和考号安排,提前进入指定考场。
(3)考生自备画具(含画板),画纸由学校提供。手机等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画板上不允许粘贴各种图案。
(4)色彩科目考试过程中考生不能出场换水。
(5)考生不准使用定画液。
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及说明。
1、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正式填报志愿时,填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请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所在批次为准)。
2、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2)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注:因高招改革,在本科三个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3)对于文理分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5)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咨询与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编: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三
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建筑规划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70人(占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建筑规划类和经济管理类。
2、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注:各招生专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高招录取期间如遇文史科类生源不足,则文史科类计划自动转为同专业理工科类计划。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自主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2)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
(3)在上述四个招生专业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如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供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考生本人情况的专家的推荐信(请附专家简历)。
3、报名流程。
请考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http://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阅读我校报名通知,并下载、填写、打印《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
(2)3月16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zbm/),并打印网上填写的各项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3月底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b.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网上填写好的各项报名材料。
c.考生的个人简历,简历撰写模板建议见附件2。
d.考生本人签字的《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撰写个人陈述的建议请见附件3,内容可不拘泥于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的细节,字数不超过3000字,以独立纸版文件形式出现在邮寄材料中,不能只填写在报名表中。
e.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说明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材料。例如,考生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支撑考生说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
注:请报名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只接收以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专家推荐信(附专家简历),请推荐专家密封后自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明确标明推荐考生姓名及中学信息。
(3)2017年3月31日中午12:00,考生报名截止。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考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拔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还可同时自愿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拟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5个,其中含a+b证书不超过14个。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初审成绩(占40%)和a类面试成绩(占60%)组成。获得a证并申报参加了面试b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类别中面试b成绩排序,成绩优先者获得a+b证。
3、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2)2017年6月11日,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面试a),申请附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面试b)。
(3)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六、录取方式。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录取总人数不超过70人)。
2、获得我校“面试a”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0个专业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考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a+b”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资格考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4、以“面试a+b”资格被我校录取的理工科类考生,若面试b成绩综合排名在前两名,录取后经考生本人同意,可直接进入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学习,免于参加樊恭烋荣誉学院暑期选拔夏令营的测试环节。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八、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严格审查;考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考生的考场安排、考生面试试题的选择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附则。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登录后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邮政编码:100124。
2017年3月。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四
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的“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艺术类考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1)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注册信息。
(2)按照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确认。
(3)网上支付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另:须加0.8元网上支付手续费)。
(4)缴费成功后,根据我校安排的考试日期进行选择,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准考证号(注:只能选择一天参加考试;若所报日期场次的考场人数已满,只能选择其它场次)。
(5)报名信息填报完整、确认无误后,请于2015年1月30日12:00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注:《准考证》要求a4纸规格,须为系统生成格式,其它格式无效)。
(6)按照准考证上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注意事项。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五
北京工业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建筑规划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70人(占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建筑规划类和经济管理类。
2、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注:各招生专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高招录取期间如遇文史科类生源不足,则文史科类计划自动转为同专业理工科类计划。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自主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2)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
(3)在上述四个招生专业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如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供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考生本人情况的专家的推荐信(请附专家简历)。
3、报名流程。
(1)2017年3月16日,我校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及报名相关文件。
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阅读我校报名通知,并下载、填写、打印《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
(2)3月16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zzbm/),并打印网上填写的各项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3月底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b。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网上填写好的各项报名材料。
c。考生的个人简历,简历撰写。
d。考生本人签字的《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撰写个人陈述的建议请见附件3,内容可不拘泥于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的细节,字数不超过3000字,以独立纸版文件形式出现在邮寄材料中,不能只填写在报名表中。
e。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说明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材料。例如,考生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支撑考生说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
注:请报名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只接收以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专家推荐信(附专家简历),请推荐专家密封后自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明确标明推荐考生姓名及中学信息。
(3)2017年3月31日中午12:00,考生报名截止。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考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拔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还可同时自愿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拟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5个,其中含a+b证书不超过14个。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初审成绩(占40%)和a类面试成绩(占60%)组成。获得a证并申报参加了面试b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类别中面试b成绩排序,成绩优先者获得a+b证。
3、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2)2017年6月11日,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面试a),申请附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面试b)。
(3)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六、录取方式。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录取总人数不超过70人)。
2、获得我校“面试a”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0个专业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考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a+b”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资格考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4、以“面试a+b”资格被我校录取的理工科类考生,若面试b成绩综合排名在前两名,录取后经考生本人同意,可直接进入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学习,免于参加樊恭烋荣誉学院暑期选拔夏令营的测试环节。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八、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严格审查;考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考生的考场安排、考生面试试题的选择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附则。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2015年10月。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底。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学科目录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6年招生学科目录)。报考前应与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统考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提交本人第二、三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特别提示: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05)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的方式,于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北京地区以外考点的考生,根据当地考点要求缴纳报名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七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继续开展“励学成才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的要求,2017年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总人数为67人,全部为理科计划。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
按教育部要求,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报名考生预计高考成绩可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所在批次的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4月30日前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地址:http:///gxzxbm/)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可按照附件(2017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规定的格式书写并上传文档。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完整后请打印申请表(含课程修习成绩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图片,网上报名完成。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中学应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2、邮寄书面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需按如下顺序装订:申请表(含课程修习成绩表)、申请报告、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全部书面材料务请于5月10日12:00前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24,信封上请注明“励学成才计划”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说明:我校只接收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方式。
1、5月16日至30日,我校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下载申请我校且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2、我校在报名考生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前提下,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申请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出成绩评定。在此基础上,我校结合专家对考生的评定成绩和各省报名生源情况,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原则上确定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6月22日将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5、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报考和获得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附则。
1、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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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八
(一)招生规模:201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为201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079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931人。推免生招生人数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为准。
(二)研究生就业:毕业生主要在北京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
(三)2016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务咨询:有关报考学科、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登录我校研招网或咨询相关学院。
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九
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2017年9月学校正式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行列。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建筑规划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理工科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67人(占上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建筑规划类和经济管理类。
2、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表1所示。
注:各招生专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2)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
(3)在上述四个招生专业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如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理工科类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供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考生本人情况的专家的推荐信(请附专家简历)。
3、报名流程。
请考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http://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阅读我校报名通知,并下载、填写、打印《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
(2)3月21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zbm/),并打印网上填写的各项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4月4日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a.《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见附件1)。如未能按要求填写并寄送该表格,默认为考生只选择参加普通面试(面试a)。
b.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网上填写好的各项报名材料。
c.考生的个人简历,简历撰写模板建议见附件2。
d.考生本人签字的《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撰写个人陈述的建议请见附件3,内容可不拘泥于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的细节,字数不超过3000字,以独立纸版文件形式出现在邮寄材料中,不能只填写在报名表中。
e.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说明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材料。例如,考生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支撑考生说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
f.专家推荐信(附专家简历),由推荐专家亲自密封且在密封处签字确认。
注:请报名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同以顺丰速运(sf)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明确标注“自主招生”和考生姓名。我校只接收以顺丰速运(sf)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
(3)2018年4月2日晚上22:00,考生报名截止。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考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择优选拔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我校将在此环节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深度考核。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还可同时自愿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拟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0个,其中含“面试a+b”合格证书不超过18个。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初审成绩(占40%)和面试a成绩(占60%)组成。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并申报参加了面试b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类别中面试b成绩排序,成绩优先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
3、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2)2018年6月10日,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面试a),申请附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面试b)。
(3)2018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六、录取方式。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我校在北京市本科理工科类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且不低于北京市本科理工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按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确定录取,录取总人数不超过67人)。
2、获得我校“面试a”合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0个专业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合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考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a+b”合格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合格资格考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4、以“面试a+b”合格资格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若面试b成绩综合排名在前两名,录取后经考生本人同意,可直接进入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学习,免于参加樊恭烋荣誉学院新生选拔夏令营的测试环节。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八、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严格审查,考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考生的考场安排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同时严禁本校教职工开展或参与涉及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的辅导和培训。
九、附则。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并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做进一步处理;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邮政编码:100124。
2018年3月。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4、考生在参加测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测试专家考核组教师的统一安排进行测试,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考核组的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5、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我校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等作弊行为。
8、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若遇教育部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公示的最新政策为准。
9、我校将在新生报到后两个月内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入学后运动水平复查和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10、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一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学科目录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6年招生学科目录)。报考前应与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统考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2日前(以北京市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及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提交本人第二、三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2)在,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特别提示: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05)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的方式,于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北京地区以外考点的考生,根据当地考点要求缴纳报名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四、考生资格审查。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二
业余组(甲组)基本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专业组(乙组)基本要求(仅限游泳项目):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2、各项目运动队业余组(甲组)报名资格。
报名考生要符合大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规定的业余组(甲组)竞赛资格。
3、游泳项目专业组(乙组)报名资格。
游泳项目专业组(乙组)运动员是指曾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过专业注册,并参加过限制性赛事的运动员。
4、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它报考条件。
注:请考生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如实提供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学籍。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三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6年4月中旬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学校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四
根据教育部2010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结果,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羽毛球、游泳、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篮球、男子排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33人。各运动队拟招生名额如下表所示:
各运动队拟招生位置需求意向如下:
羽毛球项目:不招收女子双打、混合双打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单独招生的名额用于招收男子单打运动员2名、女子单打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用于招收男子双打运动员2名、男子单打运动员1名。
游泳项目:文化课降分标准单独招生的名额用于招收女子甲组短距离自由泳运动员1名、女子乙组蛙泳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用于招收女子甲组短距离自由泳运动员1名、男子甲组仰泳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用于招收女子甲组仰泳运动员1名、男子甲组仰泳运动员1名。
男子篮球项目:不招收5号位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单独招生的名额仅用于招收1号位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用于招收3号位运动员1名、2号位或4号位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用于招收3号位或4号位运动员1名、2号位运动员1名。
男子足球项目: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不招收守门员位置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中须招收且限招收守门员位置运动员1名。
女子篮球项目:不招收2号位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仅用于招收3号位或5号位运动员。
男子排球项目:不招收二传、自由人位置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单独招生的名额仅用于招收主攻位置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仅用于招收副攻位置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用于招收主攻位置运动员1名、副攻位置运动员1名、接应二传位置运动员1名。
注:
1、游泳项目分组以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甲、乙组资格区分,主项测试中仅自由泳项目有50米距离,自由泳项目200米距离(含200米距离)以下为短距离项目。篮球项目位置以1、2、3、4、5号位区分。排球项目位置以主攻、副攻、二传、自由人、接应二传区分。足球项目以前锋、前卫、后卫、守门员区分。羽毛球项目以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区分。
2、每个项目考生限报一个位置,请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合理报考,最终计划数将会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确定。
3、仅游泳项目招收业余组及专业组,其他项目均招收业余组(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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