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而做出改进。另外,写总结时我们也要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精练性。从这些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写作技巧和套路,有助于我们提升写作水平。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一
我最喜欢的花——吊兰。
吊兰一年四季,枝繁叶茂、枝叶像一条条长长丝带。
夏天展开乳白色的花瓣,花芯从花瓣之间冒出来,露出嫩黄色的笑脸。
这么多盆吊兰,一盆有一盆的姿态,看看这盆很美;看看那盆也很美。如果把这几盆吊兰比作一幅活画,那画家的本领可了不起!
吊兰的用处可多了,1、能净化空气。2、能清除异味······。
一盆盆吊兰远远望去,看着生机勃勃。
有一次,我家来客人了,我家的吊兰最引人注目,大家都夸我家的吊兰长的好。
吊兰可真漂亮呀!我越看越想看。不信,你们可以来我家参观。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二
猫,是活跃在我们身边的小生灵,有人觉得它伶俐可爱,有人认为它奸猾媚态。在我的心目中,它则是皇家警官的化身。
猫属哺乳纲猫科动物。猫科家族十分庞大,连兽中之王老虎也和它同类呢!
猫穿着不同的外衣,有的毛长而雪白,滚作一团像个雪球;有的全身都是黑色,像穿着一身黑礼服;有的通身黑白相间,像一团两色毛线球。
猫最大的本领是捉老鼠。在深夜,猫常常静静地守候在鼠洞的附近,等待时机。一旦老鼠缩头缩脑溜出来,它就猛扑上去,利爪深深地掐进鼠肉中,一下子就把罪大恶极的老鼠消灭了。
为什么猫在夜间视力如此敏锐呢?原来,猫眼在不同的光线下会变化:在白天一般强度的光线下,瞳孔会形成枣核般的样子;在强烈的阳光下,它的瞳孔可以缩得很小,像一根线那么细;在夜里昏暗之中,瞳孔开放得像满月那么圆大。由于它的瞳孔大且瞳孔括约肌收缩能力这么特别,所以对光线的反应比人类灵敏。不论光线是强是弱,是明是暗,猫照样能看清东西。
猫的耳朵长在头顶上,耳壳能转动,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听觉出奇的灵敏,能听到老鼠活动的轻微声音。老鼠们怎么小心翼翼,也逃不出猫那一对极为机敏的耳朵。
那么,猫在捕鼠时走路为什么不会惊动老鼠呢?奥妙在它的脚底。猫的脚掌上有肉垫,利爪平时缩在肉中,这种肉垫又柔软又有弹性,行走时发出的声音很小,老鼠很难发觉。
我家的猫就有一身好功夫——捉老鼠。
一天晚上,我正和爸爸妈妈在餐桌上吃饭,就在这时,吱吱吱的叫声,打破了寂静,我好奇地问:咦,家里怎么会有老鼠呢?爸爸妈妈异口同声地说:还问什么,赶紧打呀!我们赶紧拿起工具,这里捣捣,那里看看,没捉到老鼠,还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真是失败!可是,我们家的小米米连忙向床下跑去,不一会儿,它就叼着那只罪大恶极的老鼠出来了,爸爸妈妈都夸它厉害。
近几年来,人们也越来越喜欢这可爱的小动物——小猫咪了。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三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四
有人喜欢美丽的梧桐树,后人喜欢高大的柿树,有人喜欢挺拔的银杏树而我却喜欢默默无闻的柳树。
柳树的身躯笔直笔直的,像一群站岗的卫兵,在路两边一动不动的站着。它那长长的“秀发”随风飘舞,披在肩上,像一个美丽的小姑娘甩着大辫子似的尾巴,风伯伯来时它跳起舞蹈婀娜多姿美丽动人。它的“秀发”上又长的了许多小叶儿,密密的,真好看。
春天,柳叶发出嫩绿的小芽儿,娇滴滴的,一幅神气的模样,风一吹,柳树的枝条就随风飘舞,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在荡秋千,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路边密密麻麻的柳树,好像亲朋好友,手拉着手,站在一起,永不分离。
个魔术师,把叶子变成金黄色、淡黄色、橘黄色,甚至有的叶子还是焕然一新风一吹,这些叶子便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像一个个美丽的蝴蝶在飞舞,又像天女散花,为我们增添了欢乐。冬天,树叶落光了,但是,它把叶子留给我们,我们把树叶堆积在一起,点燃,这样可以供我们取暖了。
柳树啊柳树,你曾经晒着自己,为我们遮阳;你曾经委屈自己,保护环境;你还曾经烧着自己,为我们送来了温暖我们不是要向那样的人类做榜样,向他们学习吗我喜欢你默默无闻的柳树。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五
在我的老家,有一只小白狗,我叫它小白。我跟小白不是一般的朋友,它是在我没出生之前妈妈收养的流浪狗,我出生后它还和我分享“口粮”。妈妈用我喝不完的牛奶喂养小白,小白长得很快,越长越漂亮,后来成了我的救命人!不信?那就听听我跟小白的故事吧。
在我三岁时,奶奶去地里干农活,因为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于是她就把我放在篮子里用自行车推到了地里。到了麦地里,奶奶便把我放在了地头,自己开始拔草。我看着奶奶拔草很辛苦,便一时兴起,奶声奶气地对奶奶说:“奶奶,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我也不管奶奶是不是答应了,就那样吚吚哑哑地唱起了:“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我满怀期望地的问奶奶唱得好不好听?奶奶笑得合不拢嘴,直夸我唱得好。一会儿奶奶已经拔完了一大片杂草。我也积极地帮地帮奶奶拔草,可我偏偏连草和麦苗都分不出来,完全就是胡乱拔了一通。这时,我就像摘玉米的小猴,一会功夫我也拔了一小块地。可怜了那些被我错认的麦苗了。现在想想那些小生命多无辜啊?忽然,我感觉眼睛睁不开,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谁知,因为我睡着了太安静了,奶奶竟然忘记了我的存在。她拔完草后独自回家了,把熟睡中的我留在地里。到了晚上全村人都在到处找我,谁也想不到我还在麦地里做着美梦呢!
爷爷奶奶都哭成了泪人。小白也四处乱嗅,好像在寻找什么。爷爷说:“孩子丢了,狗也急了。”只听小白“汪!汪!”地叫了好几声,便疯了一样朝着麦地那边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朝着寻找我的人群叫着,好像在告诉他们什么似的。大家觉得很奇怪,也好奇地跟着小白一起跑向地里,这时伤心迷糊的奶奶似乎也想起来了。
到了麦地,村里人便开始四处寻找我的踪迹,终于在小白的帮助下在一处杂草丛生的偏僻地找到了我。
可此时的我,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睡得香甜着呢。人们看见当时的我都忍不住笑了,忘记了因为寻找我时的着急与不安,小白也趴在我身边生怕我又会再丢了似的。
后来,村里人都把小白当特殊警察了,经常找它帮忙。
你看,小白是我的救命恩人吧!从此,我更加喜欢这个特殊的朋友了。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六
我的家乡在美丽而又古老的杭州,那里风景优美,可以说是人间仙境。当然,在人间仙境中,美味的特色菜也是必不可少的,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令我难以忘怀,回味无穷的一道菜——春卷。
春卷是过年才吃的一道菜,平时不太吃。所以我特别喜欢过年,一过年,我就可以经常地品尝这道菜了。一过年,我的眼睛就一刻不停地搜寻这道菜,好在奶奶不在时偷吃几个,解解馋。
春卷分两种味道:咸的或甜的。咸的用笋,肉丁,雪菜等材料做成的馅,甜的是红豆馅的。制作很简单:把面皮一张张摊开,把馅用筷子裹进去,折三下,压一压,叠一叠,一个小巧玲珑的呈圆柱形的春卷就包好了。包好后,还要再压一压,以免馅露出来。包好一个,往盘子里一放,它就乖乖的躺在那里,安分的坐着,使你安心包第二个。不一会儿,你会发现满了。这时候,春卷可以下锅了。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春卷,轻轻地放入开着大火的锅中,可以看见它沉入油中,像要和你玩捉迷藏的游戏。这时你可以放第二个春卷了……不到半分钟,你就可以看见第一个春卷已经浮上来了,现在它已呈现出金灿灿的颜色了,一要赶快捞起来,变得它炸成“黑炭”。依次这样下去,一盘金灿灿,香喷喷的春卷就炸好了。
这时候,它们早就已经发出了淡淡的香味,令我忍不住挪动了脚步。瞧瞧它们,个个穿上了金黄的纱衣,可以看出它隐若现的身材,分别是甜的还是咸的。它们似乎在朝我眨眼睛,像在说:“快点把我给吃了吧!我还等着到你肚子游玩游玩呢!”使我忍不住凑上前去,拿起一个,细咬一口,闭上眼品尝它带给我的美味。
嗯,甜春卷味道甜而不腻,口感甜美;咸春卷口感适当,味道鲜美,都使我难以忘怀啊!很好吃,我忘我的品尝着春卷。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春卷!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七
小河里荷花遍布,就像是在普通的画纸上渲满了嫩绿,淡粉。有时觉得它洁白,纯净,干净的只剩下白色,花瓣厚重却轻巧,略带柔韧,纯洁的好像看一眼就是他的亵渎,侮辱。纯净的让人想碰却又怕将它玷污,束手无策。让人不住想保护它。优美的水滴状花瓣,弧线流畅光滑,细致。宛如上帝最成功的著作,让人忍不住有了私心,想将他永远只放在自己的眼里。当嫩色的瓣尖与纯白的'后瓣碰撞,擦出了不可一世的火花,更添优雅。河中的根系,被绿叶覆盖,神秘的让人向往,喜爱。风中凌乱,惊鸿一蹩,典雅中的质朴,精致中的简约,美得不可方物。它好像化成了水,在心中流淌,心充实了,执念也淡了。
从此,我便喜欢上了荷花。小河成了我最爱的地方。
有一次,我看着看着,突然心里冒出了一个问号:他完全可以在春天,那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拿着属于她的美丽生长,可他偏偏在夏天怒放,毫不畏惧。这个疑问就像雏苗一样,疯狂的生长,掠夺我的思想。
我闭上眼睛,突然顿悟,这不就是一种不畏险阻,迎难而上的可贵精神吗?
是呀,它喜怒无常的天气里,不抱怨,不沮丧,不畏惧。一次次被雨水穿透,有一次次在阳光下绽放,它们无畏困难,一冲而上,对一切阻碍从不害怕。它们用柔弱的身躯,抵抗暴雨的侵袭,哪怕遍体凌伤。它们用不屈的精神,书写着它们的一生。它的傲,它的魄,仿佛折射了整个世界,完美无缺。它们享受痛苦,享受快乐,这挫折的美,这痛苦的精致。它们好像在苦中作乐,在乐中学会了生长,无限绽放。它们迎风招展,它们雨中挺立,它们无所畏惧,它们肆意绽放。
它们将夏天,变美,让快乐,不沦陷,让精致,变得简约,让所有更好。
淡薄的不是情,浑厚的才是神!让一切细水长流,这神,将一切渲染。
让我们记住它,无所畏惧,迎难而上的它——荷花。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八
“世上好景象,最美在泗阳,茫茫绿海杨树林,风吹绿色伴鸟唱。”这首歌唱的就是我的家乡——泗阳。我的家乡坐落在泗水河畔,大运河,古黄河穿城而过,是全国知名的“杨树之乡”。数不清的意杨树如同守卫家乡的士兵,层层叠叠的立满了村前村后的空地。
最让人难忘,也最简单的就是重油爆炒知了了。因为做法简单,老少皆宜,一直是家乡人最喜爱的吃法。先将一只只头天晚上刚刚捉来,还没来得及蜕壳的知了洗净,放入滚烫的油中,一阵翻炒,知了特有的香味就出来了。只见只只知了个大入味,很容易吃上瘾。吃知了有人是用撕开,专拣胸部的瘦肉吃,更多的人是拿起整只放入口中大嚼一番。但偏偏有些人不知是故装斯文,还是怕弄脏了手,始终只用筷子来对付那些还没蜕去壳的知了,可想而知,这种方法估计是不能真正领会得到吃知了的乐趣的。
吃的知了最好是现捉现吃。一到七月的晚上,乡间路上人影憧憧,灯火闪闪,家家户户来不及吃完饭就出去捉知了了。带着手电筒,拿着长竹竿,拎着塑料瓶,就可以上路了。树林里到处传着欢声笑语,一些人甚至要骑着摩托车,开着小轿车到远处的河堤上去捉呢。夜深回到家,馋嘴的孩子会迫不及待的让妈妈把知了炸了吃。有的人则会用盐把知了腌起来留作过年的时候吃。
为什么家乡的知了如此美味呢?原来和家乡的环境是分不开的。
知了喜欢生活在树木多、地势高的地方。家乡的家前屋后,路头沟边到处都是杨树,正是知了生活的好地方。爸爸告诉我,蝉的皮叫蝉蜕,是一味重要的辛凉解表中药。蝉体含营养物质丰富,干基蛋白含量在70%以上,脂肪约7%,维生素及各种有益微量元素均高于一般肉类食品,可称其为当今食品中蛋白王。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心动了吧,欢迎你到我的家乡来,游泗阳美景,品知了美味!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九
一般的兔子,说不上是无法无天,但我家的这两只兔子可真是异于常兔,不知是被惯得,还是什么的,反正已经是“目无王法”、“不讲道理”了。
每到周末,我都会把兔子们从小小的笼子里放出来,让它们畅享自然的清新。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那一次开始,这俩小家伙就像进入了青春期一样,开始“为非作歹”。
时间倒退到几个月前。那天一大早,我就准备“解放”它们了,它们也很乖的瞪着俩大眼“含情脉脉”地望着我,仿佛我就是它们的救世主。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气氛是那么的祥和。但令我出乎意料的'是,我刚一打开笼门,它们便立刻发作了。这两只温和的傻大个眨眼间就变成了两只斗牛,疯一般冲了出去,然后满院子里“飘移”,接着就又开始骚扰小花小草,照着漂亮的就啃,吓得我赶紧把花花草草搬进屋里,要不然可就遭受灭顶之灾喽!
看着兔子们渐渐安静下来了,我还以为它们闹够了,变乖了,结果一出门却差点被坑——这俩小东西居然整整齐齐的在门前拉了一行便便,真是够坏的。而这两个小兔子却在树荫下舒舒服服的倚着墙,准备看我的笑话呢!我感到又可气又可笑,准备收拾收拾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我把老爸叫出来,准备把它们扔回笼子。我们追着这两只小兔满院子里跑,而它们似乎精通《孙子兵法》,又是用苦肉计,又是调虎离山的,好不容易抓到一只,可它那强有力的腿又一脚把我踢开,再张开它那长长的指甲,张牙舞爪的攻击我,挠的我胳膊上全是血印,这小祖宗嘞!
折腾了半个小时,这兔子们还是精力旺盛,最后竟然成了它们追我和老爸,又是咬又是挠,把我们逼进了屋里。我从屋里看它们又是碰尾巴、抓耳朵,又是挠痒痒、打滚儿,整一副不良少年的“得瑟”劲,我真是感到无可奈何了。
可也巧,这时老妈回来了,兔子们360°大转变,变得乖巧懂事,温文尔雅。可怜的老妈还不知道之前的事,还放下包,摸摸它们。而兔子们一看到老妈放下了包则又恢复了凶神恶煞的面貌,一起朝着老妈的包奔去,翻了个底朝天,它们还以为里面有好吃的呢!整一副强盗的面孔。可惜的是,那天包里偏偏没有食物,兔子们便气急败坏,对我妈痛下毒“爪”。老妈被吓得一溜烟逃进屋里。而一转头,这俩调皮蛋正美滋滋的趴在台阶上看电视呢!
最终这场闹剧还是因为兔子们体力不支,我们才把它们弄到笼子里。
这俩兔子也太无法无天了吧!
中学作文400字写景实用篇十
小时侯喜欢玻璃珠,亮晶晶的,无论被我玩得怎么脏,只要用清水一洗,仍旧很漂亮;现在长大了,依然是喜欢。的确,水晶比它高贵,比它夺目,但,那只属于有钱人家的孩子,我不配拥有。于是我握着我的玻璃珠,对着阳光微笑。
“她很优秀,”我的老师们这样评价我,“十分上进,很要强。”我望着他们,嘴角上扬,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嘲笑。我了解自己,我是最不想争夺的,只是在一年级时不小心考了第一,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愈陷愈深。我对好友罗烂说:“我累死了,这次考试我故意考砸好不好?”她转过头,缓缓地说:“你真的可以放得开么?”我吃惊地望着她,看着她笑得比菊花还灿烂,她接着说:“好啊,那么没人跟我争了,回家可以用成绩单讹钱了。”我也跟着笑,直到她过来狠拍我的背。
我有一个哥哥,比我大一岁多一点。哥哥长得很好看,他拥有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肤,打得一手好球,并且成绩也是相当得好。更重要的是,奶奶爱他。奶奶不喜欢我,因为我是女孩子。我经常听说奶奶的种种,好的坏的都有,听过之后,不会有任何的感觉,因为我对她已经从心底里疏远。我不恨奶奶,不恨哥哥,不恨任何人。我已经学会了顺从,学会了听天由命。
我很喜欢网球王子,喜欢主人公越前龙马,那样一个可爱的孩子。他有好看清秀的眉眼,在女生面前永远都是酷酷的,会在学长面前耍小孩子脾气,会在非共开场合将对手打得一败涂地事后却很无辜的说“我认识你吗”。别人说他很自负,我也认为是,但这就是他的可爱之处。我一直一直都很自卑,可是看着他在球场上奔跑的样子,我就会重拾信心。
我的玻璃珠是由我的心情汇集而成的,也许有一天,我会把它们都锁在心房,不小心再打开的时候,它们会在阳光下歌唱,闪出水晶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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