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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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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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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篇)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一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由广泽物业公司每日2-5pm专人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16.医疗废物的交接由广泽物业公司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二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三

一、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了解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流程。

二、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不得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满, 并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做好交接登记工作。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每日对盛装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药检局处理。

五、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交设备科送泉州市技术监督局统一处理。

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 应当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七、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 并及时密封。

八、严禁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临床科室护士长或医技科室主任。

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1条送供应室经高压、高温毁形消毒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1、总务科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总务科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由专人管理,并送指定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5、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高压、高温毁形后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6、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8、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的人员要加强防护,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穿工作衣裤和手套。

总务科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进行全程监管,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予以协作。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五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凡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每天由科室分类收集并注明标识,专人转运至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辆应密闭,防渗漏、防遗撒。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由后勤科派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对贮存室、贮存容器和转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来源、日期、种类、重量、经办人双方签字、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三、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室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鼠、防蟑螂、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

四、任何科室不得任意遗弃医疗废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筒内。

五、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暂行规定》,所有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用后就地消毒、毁形,由医疗废物处理专职人员统一回收,交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外流,更不得擅自出售。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由后勤科负责监督检查,每月一次,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当月奖金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六

一.医疗废物管理由负责后勤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由总务科负责处理,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对污物的收集要按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收集运送。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同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收集。

四.医疗废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容器内,由专人收集到医院临时焚烧物集中点,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一般性的医疗废物盛在黄底红标识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处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六.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七.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八.工作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伤害。一旦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登记、报告等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一、社会办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医疗废物履行管理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及管理。

二、应设置医疗废物桶并加盖分类收集。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三、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医疗废物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

四、安瓶、针头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医疗废物每日交由本辖区内的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处置。

五、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单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九、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医疗机构签名认可。收集总量应与运出诊所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八

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 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焚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十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 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4)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为有关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3、在工作中发现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5、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6、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7、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8、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9、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人员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登记本签字,并对登记本保存三年备查。

10、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1、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2、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3.新上岗职工、进修医生及护士、实习医生及护士等。

3、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4、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 48 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 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2、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十一

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

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

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

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十二

1、目的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使用范围病理科。

3、废弃标本的处理

(1)处理制度:

1)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3)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处理流程:

1)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医疗废物的处理

(1)处理制度:

1)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处理流程:

1)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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