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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领域典型案例篇一
;xx公开通报6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xx专项整治与巡视巡察协调联动,严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中储粮集团公司党组对4名干部作出处分决定……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释放“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能,筑牢“防”的堤坝,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新成效。
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但高压之下仍有“硕鼠”贪得无厌。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在行政管理、粮食收购、粮食存储、粮食销售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多个环节,以“收”谋利、以“储”谋补、以“售”谋财、以“管”谋私等“靠粮吃粮”问题突出。基层粮食领域存在腐败窝案化、违纪违法行为多样化、涉案人员身份特定化等特点。“靠粮吃粮”等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要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探索治本之策,打好整治“组合拳”,以实际成效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国之大者”。
坚决严惩粮仓“硕鼠”,保持惩治涉粮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粮食购销领域相对封闭,存在涉粮腐败风险点位多、涉及人员广、监管难度大、敏感程度高等特点。要紧盯国有粮食企业“一把手”和经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严肃查处内外勾结、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滥权妄为等重点问题。要整合力量、集中攻坚,综合运用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方式,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借助大数据等手段,深挖问题线索,确保查深查透、应查尽查。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管理责任。要紧盯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把牢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以强监督促强监管。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聚焦“人、责、粮、库”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全方位压实责任、全链条查找问题、全过程拓展成果。从实践中看,有的地方探索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有的地方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开展约谈,这些举措有利于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切实扛起责任、守好大国粮仓。
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治理涉粮腐败问题。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既有监管不力问题,也有管理体制和购销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施治,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要结合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粮食购销领域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主管监管部门、粮食购销企业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推动健全完善粮食安全监管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粮的长效机制,着力减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机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身边人身边事”的警醒作用,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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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依法诚信服务杜绝商业贿赂筑起铜墙铁壁
今天,我市卫生系统召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徐局长进行动员部署。我想,市人民医院作为全市最大的综合性医院,社会及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医疗窗口,理应率先响应,迅速行动,以更高的姿态、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决心,带头投入到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去。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识高度统一
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目标、措施十分明确。会后,我院将迅速贯彻,扎实开展。一是立即召开院领导班子会,传达贯彻好市局这次会议精神,统一好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使大家清醒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也是确保医院长久发展的必经之路。二是迅速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全员知晓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及时将中层以上干部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认识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将医务人员的思想凝聚到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出发,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操守,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投入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去。
按照工作要求,迅速组建班子,制定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追究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逐级签订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以致发生严重问题的,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工作目标明确,治理决心坚硬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政策性强,任务复杂艰巨,我院将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开展,以六项工作为抓手,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把医德教育贯穿工作始终。筑牢思想防线,继续强化医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行业纪律。教育注意三结合:坚持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律相结合,从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出发,开展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广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利用医院自行编写的《医院员工手册》规范全体职工的一言一行。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除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外,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职工,时时提醒大家廉洁自律,不要触碰“高压线”,达到警钟长鸣。坚持教育内容与岗位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岗位特别是临床一线、药剂和设备采购、基建建设等关键重点岗位,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临床重点培养医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遵守职业纪律,杜绝大处方、滥检查,拒收红包回扣和吃请,让“无红包、无回扣、无滥检查、无乱收费、无开单提成”成为医务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药剂部门重点防范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和参与“统方”的不正当行为;设备采购部门重点抵制“吃拿卡要”,实行大型设备统一招标采购,铲除商业贿赂行为滋生的土壤;基建项目重点加强参与工程人员的廉政教育,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不直接参与工程招标采购行为,常吹“耳边风”,杜绝“人情风”,大兴“廉政风”,将我院病房楼工程建成廉政工程。二是把自查自纠作为当前工作之首。在我院“双纠”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查思想、查规定、查行为,排查梳理问题。认真查找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临床医疗服务中,有无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有存在问题的,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我们将一查到底,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决不护短。自查自纠工作中,坚持原则,严肃对待,不走过场。同时,注重实事求是,把握政策,讲究策略,区别对待。通过自查自纠,客观分析医院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事实,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既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目的,净化就医环境,维护医院的和谐稳定。三是把制度建设作为强根固基之源。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防“越轨”行为发生。近两年来,我们按照“双纠”要求,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医疗服务收受回扣、提成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风建设八项制度和医务工作人员“六不准”纪律。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将围绕商业贿赂的要求,在医药购销、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等方面不断出台完善相关规定,积极推广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实行医生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建立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探索实行单病种费用最高限价制度,核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和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通过建立以上制度,探索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新举措。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的考核力度,运用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医疗行为规范化、医院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四是把药品、大型设备购销、基建项目工程以及医生开单提成、红包回扣问题作为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程序,严把各个关口,确保医疗设备购销、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一是继续实行药品网上采购,运用医院相关部门建立的“药品采购量用量排序公示,药品价格再行谈判,处方和病案分析,沟通和谈话”机制和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等机制,严把药品采购管理关、入口关。二是在一次性及高值耗材购销上,根据医院《关于加强植入性耗材采购和使用的管理规定》,对部分招标采购的耗材品种进行二次再谈判,力求将价格降到最低,差价全部让利给患者。三是为防止医务人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利益最大化,及时修改和调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药品收入、一次性卫生材料和植入耗材均不列入考核指标范畴。对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明确上限规定,实行处方量限额,对超额的处方需经医教科审核签字备案。完善分级用药管理软件,有效防范和杜绝临床医生开大处方等不正行为。通过以上措施,最大程度缓解病人“看病贵”的问题。四是认真查处医务人员有无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行为,对医院经济活动中有无有收受财物、回扣、提成等行为,单位内部、科室内部有无设立小金库、帐外帐、帐外物等进行定期自查和监督。在我院病房楼砌建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廉政共建的原则,按照市人民检察院、建筑安装基础公司、建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我院参加的四方协议要求,有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五是把内外监督渠道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利用院内外监督机制,利用已经设立的监督电话、院长信箱、跟踪走访及问卷调查等渠道,严格执行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处理、院长值班等制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办理及时、处理认真,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和中层干部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监督。
三、巩固扩大成果,管理富有长效
注重不断积累经验,建立起一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果,将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经常之举。如建立医德教育长效制度,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自觉抵制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建立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从健全内控机制入手,加强对药品、医疗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药剂、财务、设备、基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让医院各级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遵守相关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成为一种自觉行动,精心为患者省钱,切实为患者省力,努力让患者省心。
全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号角已经吹响,我院责无旁贷。为此,我们将在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商业贿赂治理寓于医院各项改革和日常管理中,惩防并举,源头治理,努力将我院建成医疗技术精益求精、医疗服务低值高效、人民放心满意的诚信医院。我们将以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以崭新的精神风貌、纯净的就医环境为全市人民医疗健康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为我市卫生事业实现新跨越、我市实施第二轮追赶式发展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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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在全国全省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海安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及卫生部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办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使全院职工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行政权力和从医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各项相关制度基本得到完善,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医院管理、医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制订的卫生行政工作人员五严禁、医务工作人员五不准的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和行业作风建设上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切实落实整改,不断推动我院的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造就一支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术精湛,工作作风端正的医疗卫生队伍,服务于人民的健康事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把握和处理好集中治理与长抓不懈、抓住重点与全面推进、开展治理与维护大局、依法打击与教育警示、分工主抓与齐抓共管的关系,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落实分解的制度建设任务相结合,与推进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2.坚持掌握政策、维护大局。从发展大局出发,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医院稳定。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治理工作,处理相关问题。
3.坚持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分头动员、分块实施。在医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分块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医院纪委协调治理工作进度、工作方法、工作力量。
四、治理重点
按照国家卫生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从规范行业自身管理和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重点治理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敏感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临床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相关科室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科室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5、医院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6、有无大处方和医务人员私自卖药及到指定药店购药提成情况;
7、有无分解收费,重复收乱收费、乱检查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五、实施步骤
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从今年5月起利用半年时间,重点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深入进行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院党委、院部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要求临床科室全体医生,门诊、医技、行政全体工作人员、职能后勤科室管理人员参加,切实将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认真作好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各级、各类人员层层签订拒绝商业贿赂的承诺书,努力营造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深入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打下坚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1.对照上级机关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各科室要在院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以查找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摸清有无不正当交易行为。
2.认真检查思想认识上对商业贿赂是否有清醒认识,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管理及监督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经济活动中是否有收受财物、回扣、提成等行为,单位是否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要主动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钱物上缴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上交方法:
(1)交医院纪委,由纪委再交医院财务科。
(2)也可直接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填写现金缴款单缴入医院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分行)。
3.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同时,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21日至10月20日)。
1.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全面进行整改,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3.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科室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总结后形成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效果不显著、走过场的科室,要进行补课和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增强广大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提升窗口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措施。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将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到明年医院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完善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做到整顿、规范、督导,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3、加强宣传教育。要借助开展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是要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和政策规定,形成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职工教育。要在全院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纪律条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党员收看中纪委有关警示教育片,对重点岗位和敏感岗位的非党员参加所属党支部的学习,并进行考勤、记录和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文章印发给各科室,组织学习。认真落实“八荣八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荣辱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4、紧密结合实际。要按照我院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医疗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握商业贿赂发生的主要环节、重点岗位和主要表现形式,继续在全院开展每天的行政督查指导,设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举报箱,举报电话:***,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发生。
5、把握政策界限。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卫生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开展治理工作中,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社会存在着的普遍现象与单位实际存在着的特殊问题的界限,正确区分由集体决策、内部规定规范的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限,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确的医疗服务秩序。
6、严格报告制度。各科室要坚持每月向院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一次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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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市、区卫生局的要求和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扎实推进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
结合运用先教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立足医院实际,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与方法。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集中学习,逐步建立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向先进典型学习,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三是深入开展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和“人民满意医院、人民满意科室、人民满意医生”活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职业责任和使命感,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四是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和省卫生厅“五不准规定”,自觉抵制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纪行为。
(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药物滥用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超标收费、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不规范收费现象。严格实行全成本核算,彻底杜绝与收入挂钩的分配机制,积极探索以医德医风、医技水平、服务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绩效分配机制。继续推进药品、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三)切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建立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治理重点
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一)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其他经营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有关人员在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院有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六)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乱收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病人财物等违规违纪行为。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如发现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和经销人员的行贿线索,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检察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同时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设备、耗材招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四、方法步骤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从2006年第二季度开始,医院主要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主要分为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动员教育阶段(2006年5月31日前)
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和省卫生厅“五不准规定”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医院实际,部署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制定好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抓好落实。一是举行签字活动,医院制定《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全体职工签名。二是全体党支部向全体医务工作者发起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倡议书。三是重温在职人员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四是组织全院职工观看医德医风警示录。五是通过医院简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有重点进行报道,突出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同时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学习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卫生部、省卫生厅的《实施意见》,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反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2006年6月)
对照市卫生局《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对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研究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及发生原因。重点是对药品购销和使用环节、医用耗材的购销和使用环节、仪器设备的购置以及医院的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要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周密科学、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医院自查和科室自查同步进行,科室要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要认真摸清底数,掌握所涉及的人员等基本情况。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特别是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重点岗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要深入检查,不掩不盖,实事求是查摆存在的问题。要正确把握政策,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纠正错误为主,可免予处分;对情节较重,但能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主动上缴所收钱物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后能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上缴所收钱物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或者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整改提高阶段(2006年7月至8月)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要将专项治理与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树立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重在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在全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广大员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树立廉洁行医、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要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
(四)检查总结阶段
医院及各科室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进行总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五、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要实行治理工作责任。医院成立以院长、党支部书记文茂森任组长,副院长李豫川、副院长、副书记苟中富任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区卫生局的部署,建立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要严格报告制度,一个月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向市、区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主动与检察、工商、审计等机关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
(三)深入研究,强化指导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商业贿赂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治理商业贿赂是中央、省、市的重要工作部署,医院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对全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贯穿专项工作全过程。
(五)规范行为,严格纪律
根据巴州卫发[2006]58号文件要求,必须遵循:
1、严禁经济收入与业务挂钩。各医疗机构严禁把医院的经济收入与科室业务挂钩。要坚决纠正医院给各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经济收入指标的错误作法,实行院科两级管理的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可实行“五定一奖”的管理办法,“五定”即:医院给各科室“定人员岗位、定工定出勤时间、定质量指标、定工作任务”;“一奖”即:“超质量指标、工作任务科室奖励”。未实行院科两级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可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办法,即把医护质量、出勤时间、工作任务等考核内容,按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评分乘以应得工资奖金,即为当月实得工资奖金额。
2、严格规范医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要改变医务人员工资核算办法,要纠正把诊费收入、各种检查费、药品挂钩费等服务收入作为医务人员核定工资依据的错误作法,严禁开单提成。在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时,既要奖勤罚懒,又要考虑工作岗位不同的特殊性;既要向业务骨干倾斜,又要兼顾大多数职工利益。
3、严禁科室承包和医生开单提成。各医疗机构内的业务科室一律不准搞承包经营,已搞承包经营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其伸点门诊一律统收统支。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的各种检查单,一律不准给医生提成,更不准收入不缴医院,科室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实,按商业贿赂和贪污处理。
4、严格执行药品器械招标采购。要认真执行国家对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药品一律实行网上招标采购或在有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跟标或按市场价格采购。各医院要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务会领导下,药事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医院药品采购、新药准入等工作,院长不得兼任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
5、严格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申报制度。各医疗机构在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中,必须按卫生部、省卫生厅规定,先论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乡镇卫生院购置1万元以上、中心卫生院购置3万元以上、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购置5万元以上设备的必须报卫生局审查批准,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6、严禁医务人员留职停薪。各国有、集体医疗机构的在编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一律不得搞留职停薪。已留职停薪人员,单位必须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回单位工作,凡不愿回单位的,可劝其辞职,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单位工作,或不假外出的,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予以除名。
7、严格搞好院务公开工作。各医疗机构必须在医院明显位置将主要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医院领导、医生公示,并设意见箱、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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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医药购销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找材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院全体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疗机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案件明显减少。
(二)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医务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三)治理重点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人员,在药品、医药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从2006年第一季度开始,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一)抓好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氛围。
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认真领会和贯彻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卫生局部署要求,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1、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各线副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2、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让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3、扎实、细致、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4、以科室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纪律,开展职业道德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廉洁从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5、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顺利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好自查自纠,依法查处案件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3)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待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事实真相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自查自纠期间要完成的工作:
一要明确接受上交款项的部门。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知晓率要达到100%,要耐心细致地阐明政策,晓以利害,加强引导,争取主动,澄清模糊认识克服侥幸心理,破除错误思想观念,鼓励主动自查自纠,着力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明辨是非,教育大多数,打击极少数。接受上缴医药回扣等款项的部门是:xx市“581”廉政帐户;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县卫生局纪检监督室;医院党支部办公室。
二要对各类赞助款物进行清理统计。2001年以来医院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促销人员给予的各类赞助款的数量及去向进行清理、统计。各类赞助物品一律统一纳入单位固定资产。医院由财务科负责清理统计要于5月30日之前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卫生局,以示负责。
三要全面清理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科室的小金库。小金库款项自查自纠阶段并入单位财政帐户。被查出后予以没收,并查处主要负责人。
四要如实报告科室帐户暗中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各类赞助款。科主任要向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并检讨错误,接受组织调查。
(1)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
(2)积极协助纪检监督检查机关和工商等部门认真查处。
(3)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发案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底前5日向县卫生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重大案情、重要情况立即报告。
9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及整改措施等情况书面报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工作实效
1、加强思想教育,抓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八荣八耻”教育相结合。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全院职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增强拒腐抗变能力。形成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光荣,收受“回扣”,收取贿赂可耻的舆论氛围,牢固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廉政从政、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扩大院务公开的范围,加大药品医疗设备、材料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三是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相结合,注重从群众反映强烈,不满意处抓起,制定相关整改措施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和评价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2、构建惩防体系发挥制度在抵制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医药购销、基建工程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如建立和完善医药代表“接待日”,医药代表不良行为登记,医院统计信息保密、临床用药日常监管、新药审批、用药知情选择、抗菌素分级使用管理,临床合理用药分析制度。对群众举报的收受医药回扣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达到巩固治理商业贿赂成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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