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对某一主题、事件或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能够向读者传达相关信息并提供有据可依的结论。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常常需要撰写各种类型的报告,以便准确地展示研究成果或工作进展。最近的报告可能需要更新了吧?报告的写作对于项目管理和决策制定至关重要,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开始写一份出色的报告呢?我们需要清晰的结构、详实的数据和有力的推理来支持我们的观点。编写报告时,我们可以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借鉴他们的方法和经验。报告是一种系统性的书面材料,用于向他人传达信息和提供分析。在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群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样本,供您参考和学习。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服务质量,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督促检查实施的通知》文件,我局联合市民宗委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情况。
20,上级下达和市本级安排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290万元。其中: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自治区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市本级安排少数民族地区补助经费35万元。总共筹建项目28个,截至年12月底,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15个,在建项目9个,未动工项目4个。实现项目总投资537.69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25.5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
1.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建设项目12个,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建成项目8个,在建项目4个,受益人口达2.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7万人。其中:乡村道路建设项目8个;建设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2个,特色山寨建设工程项目2个。
2.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扶持项目建设9个,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建成项目3个,在建项目6个,实现项目总投资134.79万元,受益人口1.38万人。其中:乡村道路建设项目6个;扶持村级文化中心建设项目2个;乡村小学道路硬化项目1个。
3.市本级少数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情况。市本级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万元,扶持建设项目7个,修建村屯道路3条,共2.6公里;建设村屯文化活动中心3个,面积700平方米;修建饮水工程1个,容水100立方米,水管长度1000米。
二、存在问题。
(一)资金管理档案不完整。
项目档案缺乏系统性的管理,项目从申报到建成完整流程档案管理意识欠缺,部分的项目材料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项目建设的相关流程。例如,部分项目前期没有议标会议记录,项目建成没有符合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等等,不能从档案材料中反映财政资金的流向。
(二)工程质量不达标,建设进度慢。
少数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存在漏洞。例如,覃塘区石卡镇江南村横岭屯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质量方面底数不清,项目建设质量差,项目虽然验收合格,但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个别县区项目实施进度比较缓慢,港北区2014年项目多数处于在筹备和未建阶段,实施进度比较缓慢,覃塘区部分项目仍然处于材料准备阶段;以上的因素造成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长时间结余,支出进度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
检查中发现多个项目资金拨付违反报账制规定,部分项目没有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5%),将全部工程款拨付一次性给施工单位,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财政报账制度的规定,存在一定的资金管理风险,工程建设质量没有得到保障;项目资金安排缺乏长远明细的使用规划,前期工程招投标、设计和监理等费用缺乏预见性,挤压占用了项目部分资金,对工程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三、整改建议。
(一)规范项目申报管理,提高项目立项科学性。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委在审核和上报项目时,严格按照民族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困难程度、项目建设效益评估和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等因素择优申报项目;对于项目立项的审批,财政部门应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对符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应尽量采用因素法和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资金的审核审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关系当地社会民生的项目应有所侧重,切实减少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自由裁量权,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性。
(二)严控资金执行过程,强化财政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和物资管理人员,实行钱、账、物分管,互相监督,共同管理。项目的重大开支必须由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项目的预算和决算要有群众代表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项目建设的收支(包括群众投工投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项目预算执行台帐管理,全面反映本项目的各项支出,对项目预算执行进行考核,各项支出管理工作定岗定责到个人,工作考核量化,能追责,可问责。
(三)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管理机制。
各县(市、区)民委应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库,建立清单式的项目档案。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实施单位立项请示报告,项目建议书(投资较大的项目增加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批复文件、管理机构、工程建设责任状、项目预算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决算、验收申请、验收报告、总结和后续管理办法、移交使用书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照片和必备资料等。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从项目批准实施开始建档,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归档,分项目、分年度建档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建立项目建设绩效考评制度。
市、县民委和财政部门除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外,每年还应将对各县(市、区)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考评评价结果应用为主导的考评模式,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这三方面进行评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报年度考评结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并以年度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参考依据。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二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街村第一书记杨丙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街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街村位于龙亢镇南部,南靠307省道,北邻涡河,交通便利。该村现有人口3932人,834户,耕地面积3212亩。主要以小麦和大豆轮种为主。种地和外出务工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地少人多,村民人均收入4000元左右,群众致富愿望迫切。村集体经济来源有限,基本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勉强维持正常的办公开支。经过调查研究,并结合该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的历史背景,认为购买联合播种机可以缓解农忙时的工作压力,也可以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同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当地致富能手,发展农机服务业,提高家庭收入,真正发挥“酵母”作用。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结合村情,以积极稳妥、逐步发展为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同时又能为村集体经济带来一定的收入。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怀远县是农业大县,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农机的需求量十分大,农机十分短缺,每到农忙季节,就会出现机械紧张,群众着急,干部发愁。如果投资购买联合播种机,在原有的基础上推进农机作业合作社的形成,统一调配,协调作业,不但可以解决本村农忙农机短缺问题,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三、市场分析:
目前每亩小麦、大豆播种价格在30-40元每亩,一台播种机每年有效播种面积为1800亩,去除燃油、维修及人员工资,年盈利在3万元左右。如果形成专业合作社经营方式盈利还将有所提高,投资具有风险低、效益高的特点,值得推行。
四、效益分析。
联合播种机购买后,除外出作业,增加收入外,作为村级股份项目主要能够帮助村在农忙时解决农机紧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损失,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可以为村增加集体收入5000元。
五、项目概要。
新街村拟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由村委会出资5万元,李向阳出资2万元共同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承包给李向阳经营。农机购买后3年合同期内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归李向阳所有。经协商,不论农机盈亏如何,李向阳都要每年付给村委会5000元分红资金,并保证本金在合作结束后归还村集体所有。另,李向阳在经营过程中应优先服务本村农户。
此项目投资少,见效快,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途径,每年为村里增加收入5000元;还可有效缓解新街村民夏播、秋种紧张的难题。
六、资金筹措。
利用上级组织部门下拨的5万元和李向阳出资的2万元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
七、管理方式。
3年内联合播种机归村集体所有,李向阳负责经营,3年后李向阳将本金5万元交还给村委会,村委会将联合播种机的所有权转交给李向阳。有效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
八、投资期限。
初步拟定三年,到期后视情况逐步扩大投资规模。
九、项目运行情况。
此项目与20xx年8月正式开始运行,截止20xx年8月,李向阳已经向新街村缴纳租金5000元,并表示联合播种机运行良好,收益颇佳。李向阳再次向新街村承诺保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按时向村里缴纳租金,三年期满后全额偿还本金。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三
接县纪委关于《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文件中所规定我单位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主要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及其经费的`管理使用。
近几年来,我局对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经费进行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在项目申报上,严格按照上级标准要求进行筛选和初审,并组织上报。在下拨经费的管理上,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不管是财政部门拨至我局的资金还是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的资金,都做到了按照规定程序即到即拨,不存在私自截留和挪用现象,使资金在第一时间到达有关企业和部门,实现了资金的使用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实现。在资金的具体使用上,我们也安排单位有关部门到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监督,力使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0xx年我局共申报完成新型环保高温抗咬合剂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7个,至目前为止上级共拨付专项资金175万,已经全部拨付项目承担企业和部门。
存在问题:由于人员技术水平和时间关系,在对相关企业在各种专项资金的的使用的监督上,监管还不是十分到位。我们也已经与县财政局进行沟通,计划在近期对所有下拨资金进行一次全面和审查,力争使资金在最大程序上发挥其作用和效能。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四
按照万民[20xx]10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五
(1)项目名称:坪上乡政府至大哪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0万元,下拨资金10万元,于2011年7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坪上乡丰林村异地扶贫搬迁,总投资88万,下拨资金52万元,涉及搬迁农户43户176人,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13.4万,街道硬化完成6300平方米,水电安装正在施工。支付农户建房补助款34.4万元,房屋建设基本完工。搬迁入住24户、19户在进行内装饰,未报账4.2万在乡财政账上。工程竣工后再下拨36万元建房补助款。
2、坪上乡2011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哈呼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2012年8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坪上乡双喜村丫口至化架通村公路,财政资金30万元,下拨资金30万元。2013年元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坪上乡2012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哈呼至上组机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
1、鸡场坡乡2010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村苗寨经小路至纳黑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8万元,下拨资金18万元。2011年元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鸡场坡乡后寨村丫口至李家寨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2万元,下拨资金12万元。2011年12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那贝村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0万元,下拨资金10万元。2011年12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鸡场坡乡2011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坡村至新寨组通组公路,财政资金40万元,下拨资金40万元。2012年3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鸡场坡乡2012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白桥高间至**丫口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2013年1月18日报账核销10万元、还有5万元未报账核销,摆在乡财政账上。2013年4月工程竣工已验收。
(2)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坡至骂若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228万元。支付给施工方**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总公司鸡场坡项目部刘恩浪170万元,工程进入收尾阶段,由于施工方工程管理混乱,应该支付工人工资、建筑材料款未结清楚,影响通村公路进度建设。鸡场坡乡政府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争取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早日竣工验收。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六
蔬菜产业是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的.“民生产业”,是农民创业增收的“致富产业”,更是打造“生态郧县”、“民生郧县”的支柱产业。最近,我们对全县蔬菜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认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既是我县跨越发展的顺势之为,也是绿色繁荣的富民之策,更是执政为民的务实之举。
一、发展优势。
1、自然环境优越。
在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绿色消费潮流已成时尚、核心水源区生态建设日益强化的现实背景下,郧县地处大巴山东段逶迤于南,秦岭余脉屏障其北,汉水穿境而过,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也是我国内陆腹地重要生态功能调节区,境内地形地貌多样,海拔高低悬殊,光、热、水等气候条件各异,南北气候兼有,属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湿润性季风气候,具有平原地区和许多发达地区难以比拟的先天优势,适应露地栽培的蔬菜品种多,是发展设施菜、精细菜、西甜瓜、加工专用和高山反季节蔬菜的理想区域,是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的天然基地。土豆属南缘生产区,莲藕属北缘生产区,形成了南北过渡区和余缺调剂区。全县山野菜资源丰富,有香椿、荃菜、竹笋等30多个野菜品种,分布范围广,可开采面积大,年开采量达15万吨以上,开发前景十分广阔。
2、政策机遇有利。
得到了国家和省里高度重视,国家将加大对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投入,对库区实行生态补偿、对口支援等一系列扶持措施,省、市政府都设立有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市南水北调新建蔬菜基地项目资金1.12亿元,为我县蔬菜产业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三是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鄂、渝、陕、豫毗邻区域性中心城市,县委、县政府做出打造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支撑的决定,郧县将与十堰形成产业上无缝对接,加快了“一区两带”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百公里汉江生态经济带步伐,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3、区位优势明显。
从蔬菜生长区位优势上来看,由于东南沿海地区的人力和土地资源成本较高,受夏季高温、台风灾害频繁等影响,发展蔬菜相对缓慢,夏秋缺菜时间较长;西北地区气候、生态、地理条件较差,蔬菜生产受限因素较多,市场供应季节性缺口很大,而我县正好处在南北交接地带,具备蔬菜产业化发展和外销的先决条件。随着“武银”高速、“郧十”高速、“运十”铁路、“郧十”一级路相继贯通,郧县将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交通瓶颈将被彻底打破。这为我县蔬菜产业化发展,抢占十堰城区蔬菜市场,拓展外销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4、市场需求加大。
蔬菜是人类的基本食物来源之一,提供人体健康所必需的维生素、膳食纤维和矿物质。鲜食为主、需求量大的传统饮食习惯,对“吃好”、“营养”、“品质”和“改善结构”等诸多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新需求。蔬菜生产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消费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目前蔬菜市场供求关系上看,还存在较大缺口,可供开发的市场潜力巨大。从全市来看,按总人口350万人,人均日消费0.6公斤蔬菜计算,全年蔬菜需求量为76.6万吨;除去加工外销蔬菜及食用菌等,鲜菜自供基地12万亩,年产鲜菜37.4万吨,全市蔬菜自给率为48.8%。从十堰城区来看,按城区常住人口76.8万人、流动人口10万人,人均日消费0.6公斤蔬菜计算,年需要量19.1万吨;现有蔬菜基地面积3.05万亩(含柳陂镇和六里坪镇),蔬菜年产量13.5万吨,十堰城区蔬菜自给率为70.7%。由于十堰城区蔬菜有部分倒流到县市,城区实际自给率不足60%。
5、群众基础较好。
郧县城关为老郧阳府所在地,城郊及附近镇村有蔬菜种植的历史传统,广大农户有蔬菜种植的习惯和经验。随着国家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和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将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蔬菜产业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蔬菜产业的发展已经在我县深入人心,是群众广泛认可的效益产业、朝阳产业、支柱产业。
6、增收潜力较大。
蔬菜生产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推广易的项目。同时,
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据测算,全县蔬菜产值超过种植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农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种植蔬菜的收益是粮食的5.5倍、油料的5倍;净利润是粮食的10倍、油料的6倍。谭家湾镇五道岭村新建设施蔬菜基地100亩,种植的黄瓜、西红柿、辣椒、西葫芦,亩收入一季过万元,种植能手李明国亩收入突破15000元,增收效果十分显著。
二、发展现状。
我县就获全国首批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县。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建设,将蔬菜产业的发展提高到农业工作的战略主导地位,作为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力推进抓落实,蔬菜产业得到了稳步健康发展,据年报统计,,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22万亩,实现产量30万吨,产值4.75亿元。
1、生产基地有了一定规模。
按照城郊路边商品菜、深山远山高山菜、因企定产加工菜的发展要求,重点建设了柳陂镇舒家沟、高岭、挖断岗、刘家桥、史家院,青曲洪门铺、巷子口,城关菜园、堰河,安阳居峪,谭家湾十方院、五道岭,杨溪关门山,白桑秀峪沟等一批蔬菜专业村,突出抓了三大板块基地建设:一是快速建设商品供给蔬菜产业带。打造了以柳陂、青曲、谭家湾为核心的3万亩水生菜、精细菜和设施菜基地,以安阳、杨溪、城关为核心的3万亩西甜瓜基地,巩固扩大示范效益。目前全县设施菜、精细菜基地面积达6.2万亩。二是着力建设加工专用蔬菜生产区。突出辣椒、萝卜、三叶青菜、豇豆等主导品种,按照订单农业生产模式,在谭家湾、安阳、城关建设核心加工蔬菜基地0.8万亩。三是巩固开发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初步形成了以鲍峡、谭家湾为核心的万亩土豆种植区,以白桑、大柳为核心的万亩高山秋淡和山野菜种植区。
2、加工企业有了一定基础。
近年来,发展了“渝川”、“甘绿特”、“统香”3家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十堰渝川食品有限公司已被确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入了中国便利店大联盟。郧县源升食品有限公司与武汉源芝缘商贸有限公司以统一酸菜风味包项目为纽带,成立了“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在茶店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投资1.4亿元,建设3条日产150—200万包统一酸菜风味包生产线和5万吨原料腌制池。20,3家蔬菜加工企业带动谭家湾、城关、梅铺、安阳、杨溪、青曲、白桑等7个乡镇1.2万户农民种植蔬菜0.8万亩。
3、质量监管逐步走上规范。
地方技术规程。二是严格生产管理。一方面,积极开展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整治,从源头严把生产投入关;另一方面,围绕茬口安排、育苗种植、病虫防治、配方施肥等技术,对菜农进行培训,指导菜农规范用药、安全采收。三是强化检测认证。全县认定无公害蔬菜基地10.2万亩,建立了蔬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加工企业检测制度,坚持每月抽查100个样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7%。新增认证了泡辣椒、老鸭汤炖料(酸萝卜)、红油豇豆3个绿色蔬菜品牌和番茄、黄瓜2个无公害蔬菜品牌。“武当红”泡菜荣获“湖北十大名菜”称号,被评为“最受网民喜爱产品”。
4、示范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一是培养科技示范户。去年,农业局筹资30万元,选派30名技术指导员进驻30个村,采取集中培训、入户指导和物化补贴等有效方式,在每个重点村培养10户科技示范户,共培养科技示范户300户,带动6000多户农民种植蔬菜。二是培育合作组织。全县已登记注册柳陂镇柳绿、川绿,青曲镇洪绿、谭家湾镇绿野等蔬菜专业合作组织20多家,与寿康、武商、京华、丰融、太和医院等超市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供销合作关系。柳陂镇作为寿康、京华超市蔬菜直采基地,年直供直销十堰城区蔬菜6万多吨。三是培植产销大户。县农业局、蔬菜办筹资80万元,采取以膜代补、以种代补、以肥代补形式,扶持狄永虎、朱春芳等10多家种植大户发展壮大,涌现出了一大批种植大户、营销大户典型,发挥了行之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
5、产业发展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资金整合机制。县委、县政府采取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多级联动的办法,整合项目资金余万元,优先安排在柳陂、青曲等蔬菜主产乡镇,进行坡改梯和水、路、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土地流转机制。柳陂、安阳结合南水北调淹没区土地的利用和管理,采取招租的方式,推进蔬菜规模化种植。城关、青曲实行“政府买单出地租、业主开发建基地、农民务工种蔬菜、转变方式促发展”模式,推进土地流转,推动产业基地建设。目前,全县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发展蔬菜面积达到2000余亩。三是政策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县乡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科技工作人员创办或领办产业基地,参与蔬菜产业化开发。2012年,县财政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在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各项优惠政策的激励下,目前全县已有100余名干部和下岗失业人员、乡镇转体单位职工投资兴办产业基地或农产品加工企业。青曲镇引进4位生产技术能人承包100多亩大棚基地,单季亩均效益3500元。
三、主要问题。
我县的蔬菜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市委、县委的要求、广大群众的需求和全省蔬菜生产大县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提速复建任务艰巨。
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蓄水后,将淹没我县2.3万亩蔬菜基地,尤其是柳陂镇、城关的8000多亩精细蔬菜基地将被淹没,同时,柳陂、杨溪、安阳、城关、谭家湾、青曲等乡镇大量年富力强、懂经营、有技术的种菜能人、运销大户移居到江汉平原,给我县蔬菜产销体系连接造成极大的损失,保障供应和复建基地的任务十分紧迫,加强老蔬菜基地管理的任务也十分艰巨。
2、产业块头不够大。
在蔬菜生产方面,仍然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生产常规蔬菜品种的多、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的多、满足自种自食蔬菜的多,生产优质特色蔬菜的少、生产反季节蔬菜的少、生产商品供给蔬菜的少,保障供给能力比较低,加工原料基地(规模、产出)跟不上加工企业发展需要。在蔬菜加工方面,目前已建成的三家蔬菜加工企业尚处于起步创业阶段,企业规模仍然很小,主要以“过坛”或“过池”加工为主,加工的产品比较单一,精深加工不足、不够,竞争力不强,带动农户发展蔬菜方面还停留在一般的产品购销关系层面,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强,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尚未与农户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经济共同体。在市场营销方面,虽然我县在城区建有6家以蔬菜销售为主的农贸市场、2家超市,各乡镇集镇也有小型分散的蔬菜交易场所,但普遍存在着规模太小、设施简陋、覆盖面窄、经营效益差等现象,产销设施依然滞后于蔬菜产业发展,以街为市、以路为集的“提篮小卖”问题仍然突出。
3、建设标准不够高。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七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户,20xx年改造危房户,涉及补助资金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八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于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九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4〕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14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4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14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4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14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14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4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14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4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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