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总结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总结篇一
大家早上好!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总结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总结篇二
预防和减少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工作牢牢抓在手头,确保违法犯罪率为零的成绩,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抓好了以下几点。
对学生而言,理性的法律条款是枯燥的,不具感染力的,为了让宣传教育的工作能在学生中引起注意,我采用了生动形象的图片展示,让学生从一个个鲜明的画面中感受到犯罪的可怕,我先后展示过远离毒品,珍爱生命,预防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遵守交通规则等图片的展览,使学生深深地感受到守法的人生是健康、向上的。其次,我定期观看了各种法制教育专题的讲座。一学年中,法制讲座共有8课时,涉及了所有的学生,讲座内容丰富,精彩纷呈,寓法制教育要求于真实感人的事例中,用身边的典型故事感召学生的心灵,帮助学生辨明了事非,从小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增强了学生的守法意识,为了使这项工作能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学校德育处还要求各班级在班级的板报中开辟了学法园地,把学法的工作渗透到学生的自我宣传中,通过学生的自主参与、自主实践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确保了宣传工作的长期化、持久化,做到了法制宣传常抓不懈。
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有很多,现代媒体的引诱、家庭环境的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的污浊等等,都可能导致我国青少年走上犯罪路,对于学生而言,最大的诱惑是学校附近的网吧和游戏机房,净化了校园的周边环境成为我们的首要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我国青少年学生到这些娱乐场所,例如:本学期我针对我们班,我的措施是大力提倡学生利用放学的时间阅读报刊杂志以及名人传记、名著等,还有开展英语角活动,各类兴趣小组,以次来转移学生玩网络的兴趣。再者,就是一旦发现有同学到网吧娱乐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
1、建立起问题学生的档案。我对班里汇总起来的每一位问题学生
建立了一份个案,在此个案中,分析了该生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帮教对象(班级里的班干部),设计了具体的帮扶措施。
2、进行跟踪调查。我要求帮教的班干部,每月对帮扶的对象开展细致的调查,并根据具体的表现反复抓,抓反复。
3、为了能和其他教师切磋问题学生的教育方法,我常常去和学校里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探究教育的新举措。
4、定期召开家长会。家校合力是教育孩子的有效办法,我班定期召开问题学生的家长会与他们共同商讨教育大计。
我国青少年的法律道德素质关系到社会的安定,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将一如既往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帮助我国青少年全面健康地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社会公民。
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总结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总结篇三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总结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总结篇四
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学校法制教育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我国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就没有全民普法水平的提高;没有我国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就无法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针对现在中学生法制意识不够强的这一新情况,我校注重加强对我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我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让法制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学校要做到“三落实”,即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教师。在教学中既要讲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又要结合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
1、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及认识水平,坚持用好法制教育教材,将法制教育内容分解到各年级、各学期,做到年年有主题,月月有目标,实现教育内容的序列化。对学生主要进行法律常识、民主法制观念、防毒禁毒等教育。
2、是针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案例或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想学、爱学。
3、是在教学中讲述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教会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意外事故。
4、是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因素,自觉进行课渗透。如在地理课中,教师要结合《水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学生进行爱护水资源、森林资源、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教育。
1、在学校内部,要建立法制教育管理网络,形成法制教育四条线,即学生处工作线、团委工作线、教学管理线、后勤服务线,实行全体参与,全员育人。
2、学校、社会、家庭紧密配合,建立起全方位的社会育人网络,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学生进行全方位法制教育渗透,形成强大的正向合力。
3、是加强阵地建设,不断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学校建立德育室、法制教育长廊、法制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板报等,充分利用广播、录像、图片等,进行法制宣传,使法制教育工作有声有色,形象感人,学生置身校园,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4、把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之中,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学生带法回家、征文等活动,要充分利用“两会”(团会、班会),“两活动”(班团活动、课外活动)进行法制教育。
5、积极开展包括法制专题讲座、专题黑板报、主题班会、征文赛等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能力。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建立健全校内外共同关心我国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运行机制,把法制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培养现代文明中学生。
我校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法制教育:
1、要加强对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延伸度。
根据调查发现,未成年人是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而此年龄段的学生是初、高中阶段的学生,现有的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只是安排在初中较多,这样就可能因为法制教育的延伸度不够而造成高中学生对所受的法制教育印象不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我校在基础年级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
2、加强对中学生法制教育内容的完善。
现有的中学法制教育的内容不是很完善,与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学生犯罪结合不够,因此我校在对中学生法制教育时要注意加强法制教育内容的完善。如有意识的结合一些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学生的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从而达到完善法制教育内容的目的。
3、加强对中学生法制教育方式的改革。
我校在法制教育方式上,要注重“请进来和走出去”。所谓“请进来”就是加强学校与司法机关的联系,邀请有关的司法人员上台讲课,做法制报告。所谓“走出去”则是在当前学生课余时间较多的情况下,将学生带出课堂,社会实践、法制第二课堂等形式多样的课外法制教育活动,做到法制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从而取得良好效果。
总之我校会努力探索,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促进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实现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目的,保持校园内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和推动我校法制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
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总结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总结篇五
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是的。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出色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不健康的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
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
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总结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总结篇六
(1)利用晨会、班队会时间组织学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常规要求,也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
(2)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品德与社会课、晨会课、班队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
(3)组织观看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引导学生熟悉、分类、判断,然后结合一些案例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向学校图书室借阅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意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5)将有关法律知识的宣教融入班会,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班会上中受到法的熏陶。
(6)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7)家校合作,要求家长不但要学习法制知识,在家庭中自己的言行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在孩子面前不要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更不要在家里传播不健康内容,让他们在良好的育人环境中健康成长。
通过以上措施,使同学们明白了自己应该享受的合法权利与义务,有效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自觉约束自己行为,争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总结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总结篇七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
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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