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一
为了加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整体执法水平,我们狠抓了内监外查,严格依法检疫、依法监督、依法行政,今年年初召开了全市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了全市二〇一〇年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任务,印发了《南昌市二〇一〇年动物卫生监督目标考核细则》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做到责任、目标、任务三落实。一是加强日常业务监督、指导,我们不定期对全市各县(区)定点屠宰厂、检疫检验、产地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对各县(区)进行交叉检查、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促进了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我市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①面向政府和领导,做到多跑、多讲、多汇报。我们先后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检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
②面向有关部门,搞好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配合与协作。
③面向养殖户、经营户,使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主动报检,主动接受检疫检验,自觉接受监督与管理。
④面向社会,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我们还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节假日、送科技下乡等活动,让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做到群众理解、社会各界支持的有利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检疫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的培训,我们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全面提升检疫人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自发地组织每月所长集会一次,由四县十区轮流组织实施,在此增强了友谊,相互交流了经验,了解掌握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做到了取长补短,使我市动物卫生检疫检验、监督执法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从而促进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部署下,我市集中开展了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巩固成果、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市政府于去年12月3日再次下发了《南昌市二00九年冬季“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09年12月7日至2010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冬季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我所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今年上半年整治活动期间共出动人员380余人次,车辆125余车次,检查县级以上屠宰场84次,抽检尿样2850余份,检查产地证15万余张,纠正不规范的票证143次,纠正没有耳标、票证进场生猪85次,并及时告知了生猪来源地,得到了及时的纠正和解决。通过整治定点屠宰场和佛塔生猪交易市场取得了较大成效,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各种台帐,做到了做事有记录,操作有规章,处理问题有章程。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方面做到了四个统一: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检疫操作程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处理手段,防止或减少了因不统一而带来的检疫漏洞和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正在开展中,我们将把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检疫检验工作建设成符合国家要求的生猪交易市场检疫监督体系,保障生猪质量安全流通,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①统一报检点标识;
②统一报检程序;
③统一报检规章制度;
④统一报检点各种台帐;
⑤统一报检处理结果。逐步把我市动物报检点建设成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网络化报检点,树立市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检疫监督水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疫生猪81.23万头,家禽1425.3万羽,牛、羊10.13万头。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二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接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后,由监管人员到场到户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对出栏畜禽进行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二是监督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自检,进场生猪必须先由场方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合格后出据“瘦肉精”自检报告单,接受场方屠宰申报;三是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按照检疫程序逐项进行检查,合格的出据“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同步检疫,同时做好寄生虫检验工作;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六是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加盖验讫印章,出据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监督屠宰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在全县xx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对过往检查站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20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二是完成全年 “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确保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质量,根据年初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次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主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建设情况(8分)
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 (8分)(2分×4项,即乡镇政府同村委会、乡镇多服中心同乡镇防疫员、乡镇多服中心同村级防疫员、乡镇多服中心同畜禽规模饲养场)且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2分,以检查档案资料为准。
(二)动物防疫密度情况(24分)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2分×2项,即牲畜口蹄疫和禽流感)。以免疫标识、农户免疫记录为准,检查免疫密度达10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三)免疫档案情况(26分)
1、畜禽规模饲养场监管情况(10分)。畜禽规模饲养场(大户)有监管牌子、养殖档案和防疫监控登记表填写规范齐全,且大户和中心保存完整的得10分。一户无牌子扣2分;一户养殖档案未填写的扣5分,填写不规范的,一户扣2分;防疫监控登记表填写不规范的,有一次扣1分,大户或中心保存不全的每缺一月扣2分,扣完为止。
2、防疫物资领用发放台帐情况(6分)。牲畜口蹄疫疫苗和免疫耳标、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疫苗分类登记,进行阶段汇总并保证帐、苗数量相符的得6分,未分类建立专账、登记不全、填写不规范、未进行阶段汇总及帐物不符的,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免疫记录情况(10分)。兽医免疫记录、农户动物免疫证发放到位、填写规范,并且两种记录内容相吻合的得10分。农户免疫证发放每缺一户扣1分,漏填或填写不规范的,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免疫抗体检测情况(32分)。牲畜口蹄疫和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样本抗体检测效价达80%以上的各得8分,有一抽检血样不达标扣8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报表报送情况(10分)。根据报送的时效性和填报质量等情况,由县级打分。
四、考核范围
(一)每个乡镇随机抽查村数量为该乡镇村级动物防疫员数的50%,每村查养猪户、养禽户各6户及村动物防疫员疫苗保存情况。
(二)每个乡镇随机抽查规模饲养场(大户)数量为乡镇防疫员人数。
(三)每个乡镇的抽样数为乡镇防疫员数×(猪2份、鸡2份、水禽2份、牛或羊2份)。其样本为规模饲养场(大户)所饲养的畜禽。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四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五
2013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13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13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3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13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14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2013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13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13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13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六
我所班子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紧紧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方案,把平安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目标管理,逐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具体岗位、细化到每名工作人员,人人身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任务。
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与平安建设相适应、与岗位实际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特殊岗位工作预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严格的日常管理,保证了平安建设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一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矛盾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二是认真做好各岗位值班工作。加强了门卫管理,开展了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了消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我所在做好本单位和辖区平安建设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性工作。一是经常到服务企业、服务对象那里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干部群众对创建平安社区的建议和要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探讨新形势下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途径;三是积极配合帮助居委会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锁的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升级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管理,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我所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七
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我县动物检疫站和派驻12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防疫监督人员,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一)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有检必报,接报必到,做到应检必检。我所始终以产地检疫监管为重点,严把出栏(笼)检疫关、凭证收购、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的消毒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的操作规程,科学地开展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检疫。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相对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从而消除了检疫的死角和盲点,努力做到应检必检。2010年,全县共检疫动物9万头,其中猪4.8万头、牛0.6万头、羊2.6万只,禽24万羽,检出病畜0.004万头、病禽0.01万羽,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运载工具消毒1100辆/次。
(二)加强屠宰检疫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对全县的定点
屠宰场、点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经营进行了规范,每个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方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屠宰经营,否则限期改正及时达标。加强动物定点屠宰的监督,检疫员必须把好上市肉品检疫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必须查验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合格产品加盖验讫印章,开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检疫肉类4.8万吨,检出病害肉类1.8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保障秩序。经常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三法二条例”不凭有效证明和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严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关。特别是加强对外调(内引)仔猪的管理,调运户事先必须按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调入后实行隔离观察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入。
(四)抓好证章标志管理。按照部省级执法证章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做到有专人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按规定发放,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票证免疫标志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没有出现非法买卖和转让票证的现象。全年共发放基层使用的产地检疫证1100本,产品证130本,运输检疫(消毒)25套。
(五)整顿兽药、饲料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省市高度重视“瘦肉精”和违禁药品的查处工作,我们也始终将这一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抽检,今年对全县102个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饲料门店着重检查了是否与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尿样都逐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均符合标准。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进购和使用记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有效地达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三法二条例”,抓好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为稳步推进检疫申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违反《动物防疫法》、
《畜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县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及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现象。
四是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五是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成果,科学有效地发挥配套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是积极稳妥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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