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能够开拓我们的眼界,增长见识,使我们对世界有更深入的了解。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总结和反思,也是对未来的一种启示和规划。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验的梳理和归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参考。
初恋篇一
新学年里,她和我同桌,一个过去似曾相识的小姑娘,只是从没正眼瞧过她.可那天,我睁大两眼,对她凝视,不料她投来的目光绝然冷漠,好一个令人肠断心碎的美人.
作者:蒋成红作者单位:刊名:视野英文刊名:fieldofvision年,卷(期):2007“”(20)分类号:关键词:
初恋篇二
记得刚上高中报道的第一天,经过小白的指引我看见了你,对你的印象就特深,你瘦瘦的样子很是像个外国男孩,我没什么喜欢也没什么讨厌的对于你,我的六年初恋,我的爱……。
大学时代真的像所有人说的那样,很美好,同样爱情也很美好。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爱情也渐渐的成长着,人家都说当爱情升华时那便成为了亲情,我们彼此都那么需要对方,深爱着对方。但此时我们都明白了爱情不是光有甜蜜,它也像所有人说的爱情要现实点,这就是长大的困挠,我不想长大,我想永远就这样和我最爱的华在一起,我爱他!!那是超越爱情的爱了,就像亲人的爱了。
我们今年大四了,好多烦恼都出来了,家庭的,社会的,我一时冲动之下说出了:"分手".好残忍,真的,无论对于谁?那天是情人节,是我们的第六个情人节,说出那一刻,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直在哭,一直的哭,我知道哭不代表什么,只是心疼的在流血,我以为他的脾气会同意的走开,而他没有,像个孩子似的让我不要离开,我没办法,我们的家境太不同了,这些我都可以不顺同父母,哪怕你有份让人骄傲的工作,你说你会有,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有,不过我知道我爱你,我有多么希望你会有,我多么希望啊!我那样对家里也好说啊!那天我们在歌厅唱了一下午也喝了一下午,他说以后要做朋友,我说不做,我不想,我是没有勇气.而后我们说了好多好多,在晚上回家的路上我们谈论着以后的生活,我也清楚的知道我们彼此都付出了所有,就算以后再有爱情,不是不爱,只是不会再有当日的感觉了,心里好疼,好疼.我和他走在冰冻的江面上,我不怕,心理好怕失去我的爱,我们都哭了,好伤心,好伤心.真想把时间留在这一刻,我们的初恋,为什么初恋总是这样,让我们都受伤啊!"我要到家了""在去吃点饭吧"我想都没想就去了,我们又喝了好多,试图在麻醉自己,我此时真的不走直线了,但我的意志清醒,我们以后不会再见了,我们最后一杯为我找到好老公干杯!!我哭啊,我疼啊,我知道他也一样!就这样我们各自回家了!
这一夜,我的心都碎了,回到家我只是哭,妈妈陪了我一夜.人在痛苦时选择酒真的更是痛苦,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一夜我未眠!我头脑已经不清楚了,但我清楚以后我什么都要学着自己生活了,六年了,都是他在照顾我啊,我好象是个小孩,一个什么都不敢自己做的孩子,我失去了我的另一半生命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这么做为了家人,为了所有的人,包括也为我,为什么现实这么残酷,现实真的很残酷!明知道以后我不会幸福了,也必须这么做!
只希望以后我们都能幸福,不要受到太大的伤害!
初恋篇三
昨天凌晨,我收到一条短信,来自好友李天:“高皓结婚,我去做伴郎。”
恰巧李天有一点个人问题想要和我聊聊,就打了一个电话。关于做伴郎的事情,我印象中,李天怎么总是当伴郎。
我问他:“你当了几次伴郎了?”
“这应该是第6次。”
我建议他不要去,因为按我们老家的习俗,一个人做伴郎不能超过6次,如果超过6次的话,男生就找不到老婆了。
不过以我对高皓的了解,既然他开口了,肯定是把李天当成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好哥们,好同学。而以我对李天的了解,他是一个内心柔软,很重情义的人,高皓需要他,他不会拒绝。
所以,我接着建议到:“你可以给他解释清楚情况,然后告诉他婚礼你一定到,会过去帮忙,同时,帮他问问我们同学中谁没有结婚,谁有时间,那天去给他当伴郎。”
李天质问我:“如果不是高皓,其他人结婚,你还会建议我不做这个伴郎吗?”
我愣了一下,如果是其他人,我会建议李天不去,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李天已经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朋友,我们多年同学,毕业后又一直一起玩。哪怕习俗是迷信,我也不想让他冒险。
李天没有接受我的建议,还是决定给高皓去做伴郎。他是唯物主义者,不太相信这样的迷信说法。而我的观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当然,是否要去做伴郎,最终决定权在他手里。哪怕是亲近的朋友,也没有权力帮他做决定,但是可以提建议,仅供参考。
挂断电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就是我要让李天帮我带一笔礼金,钱不多,但曾经是我的心病。
高皓和我分手三年后,有一年寒假回来找我,我们俩一起去上一个心理学的课程,当时我爸爸生意出问题,我生活费很紧张,高皓看我非常想进一步学习进阶课程,就帮我报名了,当时我没有拒绝。
但我们没有复合,这个钱我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他。后来,我想通过李天带给他,可惜没有成功。我就想等他结婚时,这个钱我连利息一起给他。
大家看我的心理变化,我性格里面有一点:争强好胜,不服输。我一直觉得如果我不给他这个钱,这段感情我就输了,我凭什么让他通过物质的补偿,来减轻心里的内疚。把这个钱还给他,我自己心理就平衡了,就证明我赢了这一局(至少我以为的这样)。
刘先生看我坐在沙发上自言自语,问我什么事情,我就一五一十的说了当年的情况。刘先生轻描淡写地说:“这钱当然不给了,你这不是打扰别人生活嘛。本来多年不联系,大家过得都很好,在这样特殊的场合,你这是给人添堵。”
当我听到这一段话时,我突然顿悟了。对呀,不打扰就是最好的温柔。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不放过自己,陷入自己的执念中,钻牛角尖。可是感情的事情,没有对错。自己放下了,也就不纠结了。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改变了很多东西,有些关系在时间中变了,感情也淡了。
现在的我,几乎已经忘记了高皓长什么样子,只记得一些事情和模糊的场景。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他和好,我只想过一件事情,就是我一定不要过得比他差,我一定要赢。可是现在我觉得输赢真不重要了,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回头再看我人生中的10年,我发现很多想法都变了,不是强迫自己改变的,是不自然地就改变了。
我不会去初恋男友的婚礼更不会有任何联系。
记得刚分手时,我告诉身边的好友,高皓结婚时,你们一定要通知我,我要去大闹婚礼,他不娶我,也别想娶别人。
在昨天之前,我还想着要给随礼金,扳回一局,现在我觉得不打扰对彼此都好。
最终的决定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并不是认怂,而我的整个心路历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是思维的转变,对我来讲,非常可贵。
每一次分手都是心灵的修复。
在心理治疗中,只有当来访者有强烈的改变动机后,心理医生才能发挥作用,在恋爱中也一样。
武志红曾讲:“建立一个好的关系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你永远无法完全左右另一个人。你再亲密的人也是另外一个人,是我们一样重要、一样独立的人。”
如果我们把恋爱视为一个结果,而不是一个过程,显然我和高皓的这段感情是失败的,可人生是一个过程,我们在经历中成长。
这段感情,让我明白了一个最重要的道理:建立亲密关系真的不容易,因为另一个人完全不能控制,他不是小时候玩的玩具,你拧紧发条,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
这段感情的开始到结束,就像一面镜子一样,照到更真实的自己,比如我争强好胜、不服输。在事业上,这是很大的优点,我想当第一,不甘心居于人下。工作中,不用公司或领导有要求,因为自我的要求比他们还高。
但在亲密关系中,这点非常要不得,另一半需要被尊重、被理解,而不是被粗鲁对待。我们要永远记住,感受的沟通在亲密关系中是最重要的。
没有这段经历,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任何经历的事情,只要你能够成长,都会转化成好事情。
放过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幸福。
这几天看新闻,国家经济网女记者丹丹,29岁,因为男朋友婚前出轨而跳楼自杀。这样的悲剧,最难受的莫过于丹丹的父母。感情在我们人生中,的确很重要,但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当我们感情受挫时,我们要做的不是死缠烂打,挽回对方,而是放过自己,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就像我,如果我还执念于高皓这段感情,我就会被他的风吹草动所左右,这样我的幸福就不是由我自己做主了。
我一直喜欢蒋晓云在《百年好合》里面的一段话:“活到她这个年纪,世界上还有什么需要较真的呢?人人羡慕她命好,不知道诀窍就是心淡。‘心淡’说起来容易,可是人生要不经过些事先把心练狠,哪儿就能淡得了?”
经历了很多事情,如果不能成长,只会在同一个地方多次摔倒。我们成长了,很多事情才能释怀。那就对自己狠点,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吧。
初恋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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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多华丽的辞藻。
只有一颗爱你的心。
不知你,要不要。
俗套的剧情总是在每个人身上上演,我爱你你爱她,重复循环。
你我几岁相识已经记不得,
好像我们出生就认识。
我做了什么事你会到我家打小报告。
你做错了什么事我当然也会不依不饶。
你不爱吃海带不爱吃香菜不爱吃胡萝卜。
你上课睡觉喜欢枕着手而不是胳膊。
你吃饭前三口都是吃饭然后再吃菜。
你喝东西总喜欢留一口我说你会短命我知道你的习惯你的喜欢你的一切。
你知道我的脾气我的毛病我的所有。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吵吵闹闹一辈子。
初恋篇五
阳光照洒的青色的琉璃瓦上,透出绚丽的光彩。洁白的墙面上,有种让人心安回忆的感觉。天渐渐变成了灰白色,如此的心情带着点洒脱的忧郁。(本站)。
寥寥几笔,使得文章蒙上了一种特有的氛围,超尘脱俗。?
抬起头,擦拭晶莹的泪水,回忆往昔的欢声笑语,几多惆怅?墙角散落的花瓣,脑海中回忆的身影,痛苦在几度蔓延。繁花的青春总是莫名其妙,过往的信仰涂抹的乱七八糟。体会了喧嚣的弥漫,最后将时光打散。
这一段可见造语的独特之处。似乎随意点染,其实处处浸满情感和几许思考。?
或许悲伤早已注定,狼狈的结局无法抽离,心灰意冷,结束的的美好,唤不回的纯真,早已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我们的夏天早已提早的结束了!
“夏天”语即点名时间,又暗示故事的结束,传达出心中的复杂感受。?
以下几段具体的描述细节,使文章言之有物,内容具体充实。?
我并不后悔。有人说,初恋只不过是愚蠢加上许多好奇心。13岁的我,悄悄的毫无保障的爱上了那个女孩,还记得那些年,那些天,只要偷偷的看到她一眼,或是她注意到了我,心里就会有一种满足感喟然而生。每天都期待和她相遇,和她搭上话。在学校每次午睡醒了来后,我都会把视角倾向南45%,,因为那个视角是她的座位。每天早晨第一节课,都会全意的注意她,因为早上8点,朝阳很美,在朝阳铺垫的背景下,偷看着她,很好满足,好开心,因为我看到了她最美的一刻,有时还会痴痴的看着她一整节课。
“毫无保障”一词极好,很能表现初恋时的状态。?
记得有一天,放学后,她和我在河边,她像我倾述着心事,我好高兴因为终于有属于我们俩的空间了,就在那一次,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她吻了我,那种感觉就像呼吸道世界上最香甜的空气,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如此的美妙,让我不断回味,细细的品位,或许,那就是初恋的感觉吧。
运用比喻描绘心理感受,很到位很形象。?
当我还在期待下一次瞬间的时候,他有了男朋友,那时,我无法用言语去表达,好像是一个很重的东西,重重的压在了我的心口上,让我喘不过呼吸。当时很失落,失魂落魄。
但我每一天还是把视角倾向了那45%角。因为那个角度永远都属于着她,在我心中,初恋的位置永远都属于着她,从未改变。虽然所有的一切她都不知道。但我只知道,只要她开心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我只希望她过的比我好。因为我明白,她的心永远不会属于我,一直都寄放在另一个人那里。
以下几段书写心中的感受,道尽初恋的滋味,突出中心。?
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有喜欢的人,我很珍惜这份回忆,尽管它是清苦的,却让我很安逸。
初恋,过程是美好的,但结局总是苦涩的……。
初恋篇六
我所谓的初恋就是一小段心灵成长的过程。总之我记住她,并且念念忘,使我懂得这就是初恋。
紫焉是我高中时代的班上的女孩,那时候我是个容易自卑的男孩,紫焉的光芒常常使我抬不起眼睛。我一向是在近处察觉地端详她的,我很期望这是一幅画,能够随身携带,随时打开,偏偏她是极活泼的,像浪花一样,我很耐性地保守着密秘。生怕自己的情绪被打湿,这为我忧郁、内向的青春埋下了伏笔。
紫焉的课桌在我的右前方,我上课时,总是看她背影在那掀动书本,或埋头抄笔记。心里便很安详。像置身于幸福的气氛围之中。臆想到她有一缕视线不经不重地落在我肩头,便下意识地坐直了腰杆,深沉、庄重、尽可能体现出精神上的最佳状态。总之那一份朦胧混沌的情感在心中岩浆般汹涌着,我反倒显得是被动的了。初恋的美丽就在那里,在于你无法驾驶它。
说来说去,还没较多地述紫焉本人,紫焉当时在学校里是引人注目的。每当她转身回头问后面的男同学请教问题时,这引发我的嫉妒和恐惧。我想我如果再不帮忙紫焉爱上我的话,她恐怕就会投靠其他的男孩了。于是我反复辩别着紫焉对我的态度,擦肩而过时她的眼神似乎蕴含着一点什么……,它们曾给我带来过一整天的兴奋与回味。有时候她的一个甜甜的笑脸,就能让我对她的恼怒化为乌,她的一个笑会对我起这么大的作用。我知道,她已经占据了我整个心。
我下定决心,准备在紫焉心中的舞池登台亮相了。我厌恶学信表白,觉得那是躲在幕后的怯弱,然而我更不敢当面跟紫焉说,在她清澈的目光下我会象冰块一样溶化的。我选取递纸条的方式,常常是前一天晚上在家写好,准备第二天夹在作业本塞给她。到教室里我看到她的身影,一遍遍地脸红、心跳,就打消了我所有勇气,只好偷偷在家里为她写日记。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我把那一本为她写的日记命名为“忘忧”,愿你伴我走完人生旅程。送给了紫焉,愿她能读懂我的爱,我的心声。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我把那一本为她写的日记命名为“忘忧”,愿你伴我走完人生旅程。送给了紫焉,愿她能读懂我的爱,我的心声。
精选阅读(5):
初恋篇七
你是幸运的,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是如此的幸运,因为你曾经是我的初恋。我把一个女生对恋爱之美好的所有幻想都倾注在了你的身上,对于另一个个体的耐心,对于一份感情的执着,对于爱情的心思。没有一丝保留的全部倾注到了你的身上。
在人前,我和朋友一起批判你的罪行,似乎我们没有相爱过一样。可有些事实,我无法将之掩盖的事实,我曾经非常强烈的单纯的喜欢过你。请注意,我用了曾经二字。因为现在的你对我而言,只是一个故人,还是一个在我心里早已没有了任何分量的故人。我喜欢你,多半只是我一个人的情绪。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可以去倾慕的现实中的影像,给了我一个可供矫情的对象,给了我一个抒发内心情感的合理方式。谢谢你,给了我一段并不算完美的初恋。这么想来,你一点都不幸运,甚至有点可悲。
也许我要的只是一个理由,哪怕是借口。
平静早已不属于我的生活,自从你出现之后,我遇到过好好先生,也遇到过完美先生,可惜他们都不是我未来儿子的最佳老爸。这次我不想谈论太多有关感情的问题,说多了会显得矫情。我本身就是一个处在现实工厂中造梦的矛盾体。眼睛看着,耳朵听着,嘴巴说着。连我自己都看不清,听不清,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对于现在的我,这个各种性情糅杂在一起的我,这个和没遇到你的时候大相径庭的我,这个可以一个人面对很多事情的我。你的塑造,功不可没。或许你会觉得奇怪,因为看上去你并没有可以用独立这样的素养来训练我。你只是偶尔从我的身上挑挑刺,什么太胖了呀,什么太保守了呀,什么写东西喜欢无病呻吟呀。
和你分手之后,我一个人往来于图书馆和宿舍之间。我看了很多喜欢的书,我交了几个有话可谈的朋友,我经历了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少爷。如今,我依旧是一个人,依旧是长发,依旧不穿细跟的高跟鞋,依旧涂红色的指甲油。我不后悔遇见你,因为倘若我没有经历过一段单方面的爱情,没有你恰好做了这个故事的合作者,我就无法遇见之后所遇见的一切。
唯一遗憾的就是,我可能无法再像曾经那般无私、那般不计较、那般卑微的去爱另一个人了。
初恋篇八
我们班这学期转来一个男生,用小莲的话来说,那叫帅呆了。我们班不下十个女生暗恋他。
我渐渐的'也喜欢了上他,我不清楚,究竟喜欢他的长相,品行还是外貌。
老天眷顾我,让他和我做同桌。我当时既惊又喜,我知道,当时有许多双眼睛注视我,有嫉妒,也有嘲笑。
第一天,我没敢和他说话,因为我怕他讨厌我。凭良心说,我长得很漂亮,在班里,也有关于我的流言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老觉得样样不如他。
第二天,他和我主动说话了,我心里万分激动。以后的日子里,我越来越盼望上学,喜欢听他说话,喜欢看他思考。
他哪里知道,他在缝补一个人的心时,同时撕裂了另一个人的心。
后来,换位了,我的同桌成了一个女生。他和小莲,也随时间被冲淡了。
初恋,注定不会有结果。
初恋篇九
聊聊朋友的故事!
j君是个颇为执着的人,相貌平平身材偏胖,就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很难找出来的人。刚升初中的时候,她第一次遇见了那个让自己心动的男生,只是那时候大家都不太熟,那种心动就像是被浪花拍上岸的小鱼,搁浅在了沙滩上,大家彼此过着自己的生活,后来,慢慢的就淡忘了。初二那年,一次无意的换座位,他们坐在了一起,他有自己的女朋友,j君也没想过可以和他发生什么,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着,她喜欢他的痞子气息,他总是.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对待自己的一切,作为班里的班草他有的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本事,嬉笑搞怪,纵情肆意,他的生活好像总能比别人活的自在洒脱。
初三那年毕业他们的故事也没个所以然,拍毕业照那天,j君站在了他身旁,后来,就真的散了,再也没见过,上了高中以后,偶尔会在同学小聚的时候听到关于他的只字片语,她喝急了酒也会半遮半掩的说道,自己曾经喜欢他,是喜欢,而不是喜欢过!
j君怎么也没想到,会在高三那一年又和他联系了,那天,一直死气沉沉的初中班群突然活跃了起来,大家都在挖苦取笑曾经的他是多么的“风流",她急了眼,忙出来为他维护,他说,还是我同桌对我好!私聊的时候她才知道他毕业后走了几个地方,然后再兰州定居了,交过几个女朋友,也都分手了。j君说,分手了好,要不然我怎么追你啊!他将信将疑的答应了,然后再群里开始大肆宣扬等待她的回应,可凑巧她的手机刚好没电关机了。手机开机后,他的消息就发了过来说,你人呢,该不会是和我开玩笑呢吧!j君和他解释了原因,他们在一起了,尽管很多人始终都不信,以为他们是在开玩笑。
他们相隔两地,他们经常发消息联络偶尔他也会给她打电话,他来到她的城市,可她在上课,她去他的城市,可他上班请不出来假。他会寄好吃的给她,她把好吃的分给了舍友,唯独把那盒心形的巧克力藏了起来舍不得吃,他的生日,她送了一个自制外壳图片的打火机给他,上面印着他们的名字和在一起的那一天,尽管她不喜欢他老是抽烟。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开始了争吵,为了一点小事情,为了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吵够了,终于还是分手了。一个人的时候,j君总是会回忆,两百多天,见过三次,分手了五次。她不舍得,尽管最后一次最决绝的分手是她提出来的,没有牵手,没有接吻,更没有上床,这场恋爱比所有的在一起都纯洁的要命。j君突然发现,原来他从来都没有让j君进入过他自己的圈子,他总是告诉别人自己是单身,他总是怀念过去陪伴他的那个女生。
报志愿的时候,j君选择了他在的那个城市,她选择了离他只有两百米的那所大学,只是他们都没有互相找过对方!
有一次j君喝醉了酒,面无表情的说:“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他,我不奢望他能爱上我,只是希望他能别骗我,我承认,我们不合适,我只是努力让自己能够离他近一点,一点点也好,可是再也没有机会了!”说完了这段话,她的眼泪早已决堤。
后来,j君说,那盒巧克力还安静的搁置在柜子的最里层,因为她不敢去触碰了!
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想要守护一生的人,谁的下场不是似千刀万剐,撕心裂肺呢?
初恋篇十
我喜欢在山里走,读山。山和山,如,人与人,看似一样,走近看却大相径庭。
最爱是秋山,特别是那些未被人污染的野山,充满了野性,像个性化的人,可让我真正进入到大自然当中,哪怕粗野草莽,却有大美,让最真实的美,打动自己。看万物无限地消长,听内心深处的感受和诠释的声音,像听交响乐,丰富无比,妙不可言。
沿着某一个山道进去,能看到什么?天生的好奇心常常会发出这样的询问。我曾沿着路边的山道走进过无数的山谷。不同的年龄里读《红楼梦》,会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季节里读变换莫测的大山,感受更是不同。这个秋天,我再次走入秦岭腹地,走近一个风光独特的“夏之春”山谷。
小车驶入山道。下雨了,雨很密。
多弯处,看不到前后的道路,四周的空间相对缩小,我被四面的山包围。
下车,在细雨里走。向左走,向右走。
格子裙,白风衣,人影,在立体画中行走。
看山,看树,看各种认识不认识的植物。
少人走过的山路上,飘着梧叶、芦花、蒲公英,它们都是可入我心的植物,不管在哪里看到它们,它们都给我一种很好的感觉,我喜欢看它们带给我的那种明朗、大气、浪漫、干净的感觉,永恒的美丽与惆怅,永恒生命寂静的诗意。它们的飘落,如同它们烂漫的春夏一般浪漫,离去时,也带着一种飘逸的美感,洒脱的姿势带着一股力量。它们一直都这样简单。桐叶落下时,风总比我更早些捡走,可是,不管什么时候,桐叶即使和别的叶子混杂在一起,我也一眼找得到它们。它们身上的那种精神,在无境界的不清不楚的树叶身上,是找不到的。
看谁比谁更丰富,看谁比谁更美丽,芦苇昂着自己的头,时而沉思,时而摆动芦花,永当旁观者,冷眼望秋山,把自己站成风景。我仿佛可以听到它发出凄苦地鸣叫,可以感受到它的静默,它的合群和它的不合群,它的高雅,它的孤傲,它的无奈,它的理想,它的浪漫。我仿佛听它在说:别人,永远是别人,我,永远是我。
山路边生着一丛蒲公英。它永远会问:我的家乡在哪里?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不由它的,终于归结到对于身份的焦虑。注定在胡思乱想之后,浪漫地在太空中游荡。不管飘落到哪里,蒲公英的种子都会在那里留下。随时读李白的诗,不用去想他的家乡,于是,不再有人关心蒲公英的家乡。
世俗的评判标准未必真能给梧桐、芦苇和蒲公英一个好的评价,它们为植物的一种丰富精神内涵与外延,只有心和想象力才做得出精致的回答,在没有内心和想象力的人眼里,它们是极普通而又简单的叶草。
转角遇到一株玉兰。好象我刚刚睁开眼睛,她已成为背影。我们常常看到的,是它盛开时纯洁而丰满的样子,那自然纯净朴实的性感是令人思无邪的。是的,任何灿烂的花朵,在孕育、授粉的时候,都悄然地安静到被人忘记的角落。它的叶子枯得最早,却在枯叶还未脱尽时,在枝尖含孕出花蕾,伸向冬日的天空。我们知道,无论它此时是多么安静,春节一过,它就开了。
其实,春节过了,它也是在这山角里静静地开、静静落的呀。它的一生,比城市公园里的玉兰要幸福得多。城里的玉兰,难免会给一些脏眼秽语糟蹋。
谁,才能触及这美丽的花朵?不去问,谁的深吻,在梦的深处走过。
就让这些生命之花,落在岁月边缘。
也许,你的爱情就开在这棵树上,一直笑得那么漂亮,却让你神伤到无奈。
野山上授粉后的果树上挂满果实,成为无人走近的风景,任凭远处路人指指点点,任凭与果子们有关的话在风里吹去又吹回,都与沉在自我世界里的果子们无关,它们就是烂成一片泥,也是干净的。种籽,又撒在山坳里,来年,果树会更繁,如用秋叶掩埋了的思念。
秋还不是很高,只要伸手,你可以触摸到挂在树梢的果香。吃一个落在地上的柿子,似乎吃了一树柿子,吃了满山的柿子。可是,那漫山遍野的老柿树上的柿子还是在的呀,怎就不组人去摘采呐?山人答,摘来的柿价不够付出的工钱呢,不如就由着它吧。好的,由着它,做景。据说,在美国等地,也是这样的。
满山印染得一大片一大片的红叶树,似柿树一样点缀着秋山,这种红叶树叫毛黄栌,香山上的红叶就是这一种。捡一片红叶,夹进书里。以后的秋日赏红叶,就不必去北京的香山了。
扔掉红围巾,布沿帽,色彩,在立体画中晃动,人影,向山中奔跑。
似一场行为艺术。只要有心情,鲜活的生命,随时可完成这样的作品。
世界上的奇特景观从未有相同者,这里规模宏大的山崩奇观,令人叹为观止。山崩形成的自然风貌使人震撼、惊诧。周幽王二年的地震,唐天宝年间的地震,使这一代的天体崩落,巨石崩塌堆积的石林,在后来的暴雨、连阴雨浸润里,与周围的植物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千变万化的奇妙境界。我一下子就被这眼前的生动打动,陶醉其中,我陷入一种欣赏自然风光的怡然情绪里,沉入一种回味无穷的遐想状态。
忽然间看见有人在一堆巨石上面题满了朱红的大字,如经典音乐突被粗俗的噪音断开,就影响了我的思绪,打断我正愉快旅行着的思路,眼前变得不可思议而令人费解。我没看清里面都是谁写的字,一定不乏优秀的名人吧,我想,未必是优秀的你当时想这么做,事后被俗人利用也是常事。看到让心里难受恶心的地方,让眼睛很快离开那里就是。寻找看上去舒服的地方,就看到了山谷里一块天然的“无字碑”。我想,要是有人也在这上面刻上血红的大字,就大煞风景了。有限的文字和思想放在这变换莫测的大自然中,自然会影响人的思考和想象。《老子》是读不尽的,老子毕生未读尽终南山。然而,常态的欲望总有着灿烂的生命,无克制的非健康欲望,自会泛滥成灾,其结果山将不山,成为病山,如可笑之人梦想在不能乱动的天然无字碑上流芳千古一样,迟早会成为大自然的败笔而被“愚公”移走。碰到让自己不愉快的人,躲开是最好的办法。
神奇的大山,无语,以它的多姿多彩,展示着与人一样的欲望。那距今19亿年前的变质岩和距今1.5亿年前的花岗岩,可做地质学的大课堂、天然研究室。以老天的名义,打开一片饱受风霜的废墟,读绿苔絮语,挂在经年的雨水里,潮湿腐烂,如读人的善良与罪恶,看人烟轻舞飞扬。随时随意随地举起相机对着周围一个地方按下快门,令人沉醉的秋色,在镜头里都会变成动人的作品。
四周的空间相对缩小时,一幅幅巨幅画面呈现在我眼前。
不知不觉地,进入到一大片山崩遗迹乱石之中。
在那里,那一刻,我进入了童话般的世界;
在那里,那一刻,我看到了俄罗斯油画般的风光;
在那里,那一刻,我领略到了酷似中国国画的大泼墨;
在那里,那一刻,我看到长满绿苔的酷似巨型壁画的完整石岩;
在那里,那一刻,我看到了巨轮“泰坦尼克号”的沉没,在天然展厅里陈列的这幅巨作,色彩比艺术家的作品扎实,比罗丹那组浪漫的情人雕塑更能打动我的心。
这些巨作,本都是该站远了看的,又如一些人,一些历史事件。而我此时,却站得是这样的近。
在大自然面前,人,小到一片叶子,尤其是当人在山崩乱石间仅能挤进一人的缝隙间艰难地侧身穿过时,仿佛人就是一根钻在石缝中求生存的叶草。人,该低头时就得低头,如果你是站在巨石或巨人的面前。如果这些大石块像积木一样脱离山体,夹缝里的人,便会随时粉身碎骨。
是块材料,这棵树就会往高里长,往粗里长。山上,远远望去,还有种自然生成的小树,它们长不大,排在一起可成林,单独拿出来,难以成景,难以成材,只能成为山里猎户的柴火。它只有与同伴在身边,没有靠山,包括路过的小孩和路过的风。如果风,刮倒了身旁的那棵小树,接着吹倒的就该是它那一棵。只有团结起来,才能使处于弱势的生命形成一种力量,抵挡住山野里的狂风暴雨,使得在无情的岁月里能茁壮生长。
一阵山风刮过,我险些被它吹倒。哦,人在大自然里,弱得像沙子,对风无法选择。灾难会擦身而过或就在身边。
眼睛所至秋山某处,如打开一本书。秋,就写在这些树影之间,叶子的上面,仔细读,就读得懂山里写的“秋”字,以及它带给我们的思考。有些思想,在这时收获;有些思想,我们却不得不看着它死去。因为我们不想折断生活。
这是收获的季节,这是生命枯萎老去的季节。在死去的过程里,我们被一种悲壮的不老精神深深感动。这时,经历了春夏的秋山,具有丰富无比的内容。富有层次感的秋山,到处是无题的诗句,站在充满诗意的秋山前,心,没有春山前的不安和虚幻,幽静的心里,()满是沉甸甸的回忆。拣一片红叶,想起去年此时,抓一把金黄的秋叶,那心底不想搅动的思念哦。春天的思念是激烈的,秋天的思念已这般深沉,悲切、哀伤、优美而富于旋律化。一时又恍惚具体到德彪西小提琴奏鸣曲,从而进入到寂静。音乐就是一切,一切都是音乐。
陌生的人慢慢走散。太阳光下去了。潮湿的山村里听到鸟儿的呓语。炊烟散在浅浅的脚印上。槐树的重重阴影里,狗叫的声音,老牛低头踩着碎步,似一些难言的苦涩,透着丝丝的寒意。一些美丽就生存在残酷恶劣的环境里,要美丽,就要忍受残酷,残酷使生命更具生命力。然而,很多时候,美丽的东西就会被自然或被人撕毁给人看。是否,天下的美,都透着残酷。
丰满的大山,将在我的身后渐渐变荒,慢慢残缺,进入漫长的冬季,似人的宿命。
大山,既是苍老,仍是它的魅力。
秋山,将进入冬天的寂静,等待下一个春天。
初恋篇十一
苹果梨子(我和她的绰号)天生一对,同学常这样讲,我则一笑了之。
一路走来,许多事实证明我们不能携手同行,不能一起走到尽头,那么现在又何必相恋呢?
得到了又失去,还不如曾经未曾拥有。待现在还可挽回,放手吧!
脑里彻底的遗忘我,心里彻底的不想我。重新去爱,重新去寻找属于你的幸福。
在我心里你一直很好,很漂亮,很懂事。我拒绝你,并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们不合适。
虽然我很羡慕新郎,可你我走不到那一步。我们终会缘尽,人散,人的缘分就像露水,今天有了明天就没了。
儿时的恋爱,就如水中航行的船只,起程时它还没有目标,何况有时目标也会随水而变。
也许,不能相守,以后你他嫁,我另娶,但彼此记住一辈子;也许,有缘,能再相恋,乃相守。
也许此时,你在恨自己,不该爱上我。也许此时,你想说:如果可以,你未曾进那个学校;如果可以,你未曾认识我;如果可以,你未曾爱上我。这样今日也就不会伤你的情了。
你曾告诉我,我是你力量的源泉,我很感动,不想伤害你,可我又不想瞒你。
谢谢你,爱了我三年。
谢谢你,曾为我折的五百二十一颗星星(固然不够)。
谢谢你,曾为我准备手套让我取暖。
谢谢你,曾给我准备泡面让我充饥。
谢谢你,曾给我提供奶茶让我解渴。
谢谢你,曾送我的贺卡和装饰品。
谢谢你,曾在背后默默的关心我和支持我。
谢谢无穷,对不起也无尽。
对不起,我伤了你的情。
对不起,我不能相信这份爱。
对不起,我没能像你对我那样关心你。
对不起,我没能像你爱我一样的爱你。
对不起,那天你想和我同行,我故意加快步伐,而你在我后面累的气喘吁吁。
对不起,每逢遇到你我沉默低头走过。
对不起,你和我坐我故意的不高兴。
对不起,我没能接受你为我折的521颗星星,而让你泪流回家。
对不起,在我回你的纸条时亳不在意。
对不起,我拒接你的电话(除了现在)。
对不起,我对你的敷衍。
对不起,在你给我说我爱你时,我故意避开。
我知道,千千万万个谢谢你和对不起,都无法弥补你心里的创伤,但我还是要说:对不起。
此时,我不知你是否又在泪流,但我完全能体会你的痛楚。
也许,你会认为你全意的付出换来是我的冷漠,我真的好无情!
我不知你是为何爱我,但我知有我你会很快乐,我不想因现在我的离去而让你失去了快乐!
打个比方:一个人走进一家衣店,他看上了一件华丽的上衣。因为他钱不够,他就撒谎:“我看不上这件大衣。”就这样放弃了大衣。
而你也许就如那件大衣,不要伤心,不要难过!
若有缘,他年必相聚。也许那时,你不会再爱我,而是我爱你,那么那时就是我还我对你的所欠的。
爱情就像拉皮筋,受伤的人总是始终不愿放手的那个人。你的一切我都会珍藏,谢谢让我今生遇见你。
今后不论如何你都要快乐过好每一天!我会在背后永远的支持你和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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