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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持续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礼貌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务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鼓掌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持续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分工协作、专管专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一齐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持续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观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明白,持续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状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职责心强、熟悉状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务必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病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5、安全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掉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鼓掌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1、加强精神礼貌建设,优化育人制度。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认真做好实验室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5、要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账、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持续账、物一致。
6、爱护仪器设备和饿实验设施,不得随意借用,更不允许私人占用。
7、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维修技术,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
8、认真学习实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1、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剧毒物品专柜存放,锁匙专人保管,且双人双锁,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作详细纪录,剩余量及时退还实验室,任何人不准带出实验室。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属纳、钾、液溴、乙醚等,极易燃、易挥发的物品专室存放,并定期检查。
5、浓硫酸、苛性碱等强腐蚀性的药品,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教师实验所需用量,应事先说明,用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常年备好沙箱、灭火器、急救箱。
7、对有毒的废液、废渣要集中处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
3.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4.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5.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塬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7.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8.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9.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2.各药品应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3.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4.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
5.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6.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公司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缓冲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1、 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 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按程序办理,并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3、 化学实验室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剂,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实验室管-理-员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4、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外人不得进入化学实验室。
5、 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 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7、 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8、 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9、 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10、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11、按实验通知单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后,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12、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13、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化学危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等七类。
第三条 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统一领导。公司分管领导、保卫处分工负责指导督促检查。
第四条 各级领导的职责:
1.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经常向实验室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管理技术培训,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根据公安、劳动、卫生、环保等监督机关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一旦由于危险物品处理不当而发生火灾、爆炸、跑料、中毒、伤亡等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处理,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根据事故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
第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凡不了解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保管员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调换。
第六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放地,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等设施,应注意将化学危险物品分类分项存放,室内的温度要控制在30c以下,通风良好。
第七条 实验室负责人是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安全直接负责人。
第八条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应做到需要多少领多少,使用过剩的化学危险物品及时退还给仓库,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化学危险物品。
第九条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过程中的废气、废渣、废液、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剧毒物品销毁处理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送交市指定单位处理销毁。
第十条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坚持登记制度。使用爆炸品、剧毒品必须详细写明用途,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农科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方能领用,并追踪使用过程。严格实行专用保险柜和双人、双锁、双保管、双领用制度。
第十一条 实验室应配合保卫处定期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安全检查和抽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 申购剧毒、爆炸品,须先填写“申请批准单”,详细写明品种、数量、用途,经实验室领导审核后送农科院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开出介绍信,报公安部门审批,才能采购。
第十三条 实验、科研、生产剩余或存放过久、失效、变质、报废后的化学危险物品需要销毁时,必须事先报实验室分管领导,经批准后建册登记,指定监销人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装运时应轻装轻卸,堆置稳妥,防止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发现包装容器不牢固,破损或渗漏时,必须重装或采取其他措施后,方可启运。
第十五条 不得同时运输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但数量少,包装好的化学试剂除外(500克和500毫升以下)。
第十六条 夏天气温在30c以上,从上午10时到下午4时,一律停止装运氢气、液氯、乙炔等气体瓶。
第十七条 不得携带化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
第十八条 提取剧毒品、爆炸品、同位素要二人提货,并带有工作证。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都应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含研究生、本科生、临时人员等)均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员须填写“临时在实验室工作的院外人员登记表”,在院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实验室做实验。
三、实验人员应熟悉室内水、电、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停气,或用完水、电、气后,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四、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院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更换。
五、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的任何人员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熟悉所用试剂及产物的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等);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等)的过程中,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处理危险废弃化学试剂(金属钠、丁基锂或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或危险性很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学楼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过夜时,必须将导师或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签字的申请预先交门卫值班室备案,深夜做实验时须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实验室严禁吸烟。酒后或情绪不稳定时不得在实验室做实验。
九、在化学实验室不得穿着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凉鞋,长发应束起。
十、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应按化学学院《关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所有化学试剂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严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和废旧试剂须按化学学院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十一、贵重金属、贵重试剂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十二、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钢瓶必须存放在室外指定地点,并必须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固定,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十三、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不得运行因振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天然气阀门和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
十六、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化学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气等截门和开关是否关好,锁好门窗后再离开。
十八、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中控室(62758729)和院安全管理办公室(62757907)。事故结束后,当事人应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化学学院依据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九、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院综合管理委员会、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有权要求该实验室(或学术小组)限期停工整顿。各学术组长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学术小组应指定1名安全员配合实验室主任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各系、所、中心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或实施细则。各实验室应结合本室具体情况为学生提供安全须知或指南。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根据上级工作部门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如下:
实验室仪器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配套合理,仪器要保持完好、清洁,有损坏及时维修。
二、实验员要保持试验用药分类有序,所用危险的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要分别加以说明并指导有关人员安全使用,用毕后要妥善处理。
三、每次实验课后及时清点仪器和药品,避免损毁,丢失。发现损毁仪器要按章登记、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学生实验用电、管理人员一定要课前检查后方可接通电源,课后再查有无漏电,实验完毕后,要关闭电源。
五、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实验员不得离岗。
六、实验室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干粉灭火器,并学会使用。遇有险情应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关掉电源,立即疏散学生,上报有关部门。
七、实验室不得存放贵重仪器,即用即收。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必须按规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应按学生用量多少摆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余药品不得带出,要及时回收。
八、实验室库房内的仪器、药品,要建立健全库房实物账,定时清点库存,做到物账相符。严格存取登记手续,贵重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九、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十、本室计算机、空调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十一、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十二、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名录》下的所有药品,以下简称危险品。
(一)危险品必须存放在防盗防火的药品室中,并用通风防盗阻燃防爆双人双锁的专用橱存放。(二)危险品存放柜仅储藏危险品,不得存放其他药品,仪器。
三、危险品的领用与使用。
(一)危险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单》,凭单领用药品,并于领用时如实点清危险品的品种与数目,并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二)危险品使用时必须在化学准备室分装或稀释,随即放回原处。
(三)药品管理员必须严格按领用单上用量发放,实验完毕后,多余药品必须如数归还。(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人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相关危险品的容器、器皿废液必须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四、危险品的申购与报废。
(一)危险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老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上海市中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
(二)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毒害药品的一次采购量。
(三)申购计划应由备课组长申请,实验室工作人员申购,报请教导处批准。
(四)药品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教育局统一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五)销毁处理存放过久失效变质的危险品,必须填写《实验室危险品报废申请表》,经总务处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统一销毁。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实行学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全工作处的指导下,制订有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三)实验室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和处置记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预案等,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五条 凡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申购表(附件1),经院(处、所、中心)领导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采购,减少库存。
第六条 实验室购买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须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购实验室填报《河北农业大学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附件2),使用责任人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提供有资质供应商资料。
(二)单位审核。学院(处、所、中心)主管领导核实同意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先由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按照分管权限进行审核,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审核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三)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印制发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四)购买供货。根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申购实验室与供应商联系供货,由供应商或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负责送货上门,同时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复印件反馈给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
第七条 任何实验室不得私自接收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也不得向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第八条 实验室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附件3),从申请、购买、领用、使用、处置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且相互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并专人保管。存有氢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钢瓶必须单独存放,不可放在一起,尽量与实验场所隔离,存放处保持空气流通,不得靠近火源。
第十一条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配备防盗报警装置的专用存放设施内单独存放,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标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要有专用的量器及分装器材;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都必须称量实重。
第十二条 使用和保管剧毒化学品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所接触物品的性质、操作规程和防护急救常识。凡学生实验使用,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领用、保管,分发学生实验用量一般不得超过当天使用所需量。学生实验操作时,要有指导教师亲临现场指导,并作好每次使用情况的记录。
第十三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要经常对本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指导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应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实验室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十六条 实验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院(处、所、中心)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善后事宜,并向学校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参照《学校安全稳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依照《河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 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要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醒目张贴,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1、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实验人员要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倍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3、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4、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6、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7、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8、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9、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10、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名录》下的所有药品,以下简称危险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与保管
(一)危险品必须存放在防盗防火的药品室中,并用通风防盗阻燃防爆双人双锁的专用橱存放。 (二)危险品存放柜仅储藏危险品,不得存放其他药品,仪器。
三、危险品的领用与使用
(一)危险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单》,凭单领用药品,并于领用时如实点清危险品的品种与数目,并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二)危险品使用时必须在化学准备室分装或稀释,随即放回原处。
(三)药品管理员必须严格按领用单上用量发放,实验完毕后,多余药品必须如数归还。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人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相关危险品的容器、器皿废液必须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四、危险品的申购与报废
(一)危险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老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上海市中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
(二)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毒害药品的一次采购量。
(三)申购计划应由备课组长申请,实验室工作人员申购,报请教导处批准。
(四)药品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教育局统一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五)销毁处理存放过久失效变质的危险品,必须填写《实验室危险品报废申请表》,经总务处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统一销毁。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1、实验前务必预习实验资料,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
2、学生应排队进入实验室,并按编号就座。进入实验室后,应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对仪器的使用方法或试剂性质不明确,不得实验,以免发生危险和损坏仪器。
3、实验时认真操作,听从实验老师和实验员的指导。仔细观察发生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
5、持续室内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6、爱护公共财物,留意使用仪器和实验室设备,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
7、持续实验室内清洁,实验用品摆放整齐。废纸和火柴梗等应放入废物箱内。不要随地乱丢。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内,实验完毕就洗净器皿,整理好实验用品,擦净桌面,做到整齐、清洁。
8、根据实验原始记录,认真做好实验报告,按时交给教师批阅。
9、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1、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物品均属危险品。
2、危险品务必贮放在危险品柜内,要分类隔离存放,要认真密封(蜡封、油封、水封等)。
3、危险品柜要规范、安全,并备有通风、黄沙、灭火器等设施。
4、要专人保管。须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危险品的购、领、用、存,都要有批准、经手文字记载,有品种、数量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品柜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5、危险品的清理务必先上报学校,由学校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清理。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务必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账。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计财、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有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掉状态,确保安全。
三、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器材,灭火机应持续完好,以防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仪器室务必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
五、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务必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持续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务必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持续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资料,充分了解实验目的、资料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务必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务必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实验教师(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三、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四、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台帐。经常核查教学仪器总帐和实物明细分类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五、坚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带给实验仪器、器材和药品,确保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六、用心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熟知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持续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
八、定期向教导处和教研组汇报仪器管理、使用状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和仪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手续。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厂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3.实验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工作;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2.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3.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度和月度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第七条三废处理制度。
3.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评教育,造成人参危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
第八条人员培训制度。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实验室是生产、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不经允许不得带外人来实验间,尤其带小孩来操作间。
二、必须遵守本制度。
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章总则。
化学实验室主要有易燃易爆的高压气体、强酸碱及有毒药品、精密及大型仪器等。在事发时现场教师、实验员及事故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对现场已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保护现场、切断事故源,尽量阻止事态蔓延,保护人身及财产。及时准确根据情况判断向学院、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
实验室应有必要的技术防范手段,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对实验室里可能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及善后工作。
第二章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
第三章突发事件防范应急的实施。
一、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实行负责制。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实验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每次在实验室开放使用前要检查电路、电器、水管、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每天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水、电、通风系统等;大型仪器管理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管理,确保安全。
3、实验室主任督促各实验员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经常性的随检工作。对各实验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4、实验室中各类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施。任何人不准私自借用任何物品。实验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的安全情况,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危险、有毒药品从严管理,巨毒药品采用保险箱存放。平时要经常检查有危险、有毒药品保管室(柜)的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5、必须在理论教学中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并教会学生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相互救援、安全撤离。
6.实验室中常备有效灭火器、沙桶和简单医药箱,楼顶水箱能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二、事故应急预案:
1、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2、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送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3、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时,应马上切断现场电源、关闭气源阀门,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用室内配备的灭火器扑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4、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5、用电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学院和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7、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8、事故现场的每一个人都有保护好现场的责任,有媒体介入采访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待采访及安排发言。
紧急电话: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废”处理办法办法。
一、三废的处理。
废气的处理:本实验室主要为基础化学类实验,几乎没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少量有机、无机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被空气稀释。
废液的处理:
3、有机物废液,集中后进行回收、转化、燃烧等处理。
4、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
废固的处理:
1、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物,集中深埋处理;
2、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集中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3、不便于实验室处理的废固、不能丢进废纸篓内,收集送专门处理单位处理。
二、改革与环保教育。
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废渣、废液容器和通风、排风设备进行检查、清理以保证三废处理的实施;加强实验研究,实行教学改革,在保证学生实验操作训练,在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的前提下改革实验内容和方法,尽可能地减少三废的排放。实验教学中注意培养教师、学生的环保意识。
(四)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2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需要。实验室要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发挥最佳效益。
第3条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门科学,实验室应积极开展仪器设备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一套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体系。
第4条实验室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使用、移动和调换仪器设备,全系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要选派政治思想好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业务考核及奖罚办法,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计划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发展规划,实验室设置,教学、科研、生产实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购置计划。
第九条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应由实验室会同教研室及其他使用者在每年3月以前书面提出,经实验室汇审平衡,主管系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业务部门审核,列入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和财务计划,提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按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执行。
计划外临时需要的仪器设备,亦应按上述精神,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书面可行性论证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由主管系主任组织实验室工作咨询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购置。大型设备的采购应采用招标形式。
第十一条自制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使用者必须向实验室申报计划并应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一般设备经实验室同意后进行试制、大型设备按第十条程序审批后试制。试制结束,经实验室牵头组织技术鉴定,合格后验收入帐。
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定计划的主要依据。管理使用人员要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的品质、数量、技术性能及使用情况,经常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工作,以进一步加强计划的科学性,提高管理水平。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实验室的要求,如期报送各类统计报表,作到时间及时、数字准确,情况真实。
第十三条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实现仪器设备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实验室要在人力,技术和设备上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第三章技术管理。
第十四条技术管理的目的,是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提高完好率。
第十五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由责任人根据使用情况和仪器性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由实验室组织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监督工作,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
一般仪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及时通知实验室,由实验室组织技术人员,库房保管人员会同采购责任人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采购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以及管理责任人要在验收单上签字,注明验收结果。保管员建帐,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
大型仪器设备和精密贵重仪器应由主管系主任组织有关专家制定验收方案,逐项进行技术验收,并请主管校长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原始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对质量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完成赔索工作,以免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管理使用,设备责任人应会同使用人员对设备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设备精度和性能。计量校验等工作要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标准进行。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时,要履行审批手续,一般是实验室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系主任批准。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特别是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应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报告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校验等记录和文书资料,使之成为仪器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技术档案由设备管理责任人保管,管理责任人变化时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要重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技术改造应考虑使用和经济效益的合理性。
第四章经济管理。
第二十条要通过研究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济规律,逐步确定技术状况、完好率、利用率等综合性考核指标,进行经济技术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努力提高仪器设备投资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供应室设置与学校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对口的仪器设备分类总帐,并应设置对应的仪器设备分户帐,总帐和分户帐载明仪器设备分类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单价、规格型号、出厂号、厂家、购置日期、经费科目等信息。仪器设备调拨、报损报废等均应以批准凭单为依据,办理转帐及核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和不同的使用要求,进行经济和技术论证,作到合理选用,适时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由责任人向实验室申请降级使用或调往其它使用单位。
第二十四条为避免仪器设备盲目重复购置,造成积压和浪费,精密贵重仪器和通用性强的一般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提倡集体或个人有偿使用仪器设备进行科研和生产试验、技术开发,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人为因素造成积压浪费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六条仪器设备耐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按报废处理,对因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的,按报损处理;维修费用低于设备原值三分之一的,原则上申请维修。
第二十七条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维修应由管理责任人随时向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表格,由实验室组织技术鉴定,按设备管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报损、维修。供应室凭批准的报废单,报损单核销帐卡。维修设备待技术鉴定后,方可报销维修费用。
第二十八条无论何人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原则上应照价赔偿。同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要制定出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奖惩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和浪费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化学系化学基础实验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其它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六)常见事故的简单处理。
一、起火:有机物着火应立即用湿布或砂扑灭,火势太大则用泡沫灭火器扑灭。电器设备起火,首先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不能用泡沫灭火器。
二、触电:首先拉开电闸切断电源,或尽快地用绝缘物(干燥的木棒,竹竿等)将触电者与电源隔开,必要时再进行人工呼吸。
三、割伤:先将在伤口中的异物取出,伤势不重者用生理盐水或硼砂液洗控伤处,再涂上紫药水,必要时再撒上消炎粉,用绷带包扎。伤势较重先用酒精洗消毒,再用纱布按住伤口,压迫止血,立即送医院。
四、烫伤:被火、高温物体或开水灼烫后,立即用冷水冲洗或浸泡,洗灼伤处,涂上风士林或烫伤药膏。
五、酸、碱腐蚀:首先用多量水冲洗,然后,酸腐蚀用碳酸氢钠饱和溶液冲洗,碱腐蚀用1%柠檬酸或硼酸溶液冲洗,再用清水冲洗,涂上凡士林。若受氢氟酸腐伤,应用水冲洗后再以稀苏打溶液冲洗,然后浸泡在冰冷的饱和硫酸镁溶液中半小时,最后再敷以20%硫酸镁、18%甘油、1.2%盐酸普鲁卡因和水配成的药膏。若酸、碱液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多量水冲洗(或用自来水),然后再分别用稀的碳酸氢钠溶液或硼酸饱和溶液冲洗,最后滴入蓖麻油。
六、吸入有毒气体:吸入br2,cl2或hcl气体时,可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蒸气,使之解毒。吸入h2s气体而头昏痛者,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七、毒物进入口内:将5—10cm3稀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中,内服,然后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呕吐,再立即送医院治疗。
(七)工作档案制度。
总则。
一、每学期各类实验的题目及学时数由何人具体负责。
二、每学期对外协作的具体内容,执行结果。
三、对各类仪器的使用维修及现行状况的评法,是否要增加或更新。
四、对各类有毒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记录。
五、各室与各教研室之间的协作状况及新教学实验研究结果,是否报请上级加以实施。
根据基础化学实验室人员工作职则,特制定如下实验室人员工作记录细则。
一、实验日志。
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及其工作等基本情况。
二、实验室人员工作流水记录。
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
三、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使用记录。
建立易耗品的购置、使用帐,记录低值易耗品购置名称、数量、价格及使用情况。并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将实验仪器设备名称、规格、价格、存放地方及变动情况、完好情况,使用情况等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做到帐、物、卡一致。
五、实验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并记录维修实验设备名称,维修情况,时间等。
六、实验仪器设备损坏及赔偿记录。
记录学生损坏实验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时间及赔偿情况。
七、对外交流记录。
记录外来检查、参观、学习人员的到访时间,内容以及建议。
(九)实验人员年终考核等级及标准。
根据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特制定基础化学实验室人员年终考核等级及标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具备以下各项条件的为优秀: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院和系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法校纪。
2.事业心强,工作积极,能出色完成本岗位的工作,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
3.实验室各项记录规范、完整。
4.在设备器材管理方面做到设备建卡率达100%,帐卡物相符情况达100%,有完善的领用、借用手续,对设备做到经常保养,及时维修,完好率达100%以上。
5.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参与实验方案的设计和一般实验装置的改进与研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6.在进行实验研究方面,积极申请并完成校级以上教学科研题目,或在实验教学中有实验方法、技术方面的改进项目。
7.实验环境干净、整洁,安全设备齐全,使用状况良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不能遵守校纪,多次迟到、早退、旷课(工),耽误正常工作的进行。
2.学生反映不好的。
3.工作量不够或拒绝承担实验室的工作任务。
4.缺乏实验室记录的。
5.在设备器材管理方面做到设备建卡率低于95%,帐卡物相符情况低于95%。
6.由于本人工作疏忽、失职等原因,致使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或大型实验设备出现不应有的故障造成学校较大的损失。
人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制度。
一、实验室各类人员都要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技术本领,钻研业务知识。
二、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根据实验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
四、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晋升、奖惩制度,不合格者退回人事处待分配。
五、学校每年年末进行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得晋升职称,两年不合格者调离本岗位。
六、化学与材料科学系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实验室和实验工作人员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和系的发展思路,全面规划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2.根据发展规划,组织力量进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购的选型论证、选购、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护及功能开发,实验室的环境改造和维修等工作。
3.确定基地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定期进行工作考核。
4.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负责制订实验室管理细则,实验化学课程管理制度,实验化学课程基本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实验建设管理文件。
5.关心实验室技术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实验室的教研活动,组织业务进修和培训,不断提高实验技术和科研水平。
6.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仪器使用,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等方面的改进,革新和研究等学术活动。
7.做好兄弟院校来校参观学习的接待工作,与兄弟单位互相交流经验,做好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注意了解国内外同类实验室的动态水平,积极积累有关资料。
8.配合学院工作,以及配合设备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和统计工作。
(十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和实验教改的辅助工作。
2.服从实验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养与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完好率。提出并办理本室仪器的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
5.积极参与教学内容和体系的改革工作以及仪器设备的改制工作。
6.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做好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完全事故的发生。
7.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排的各项任务。
(十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全室所有实验室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当天出现的安全危险点源要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责任人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由第二天值班人员继续监督解决,直至安全隐患解除为止。
2.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地面、桌面干净、整洁。
3.值班人员对当天重要通知、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切勿延迟。
4.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全室人员的考勤、病事假等的登录和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
(十四)工勤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服务保障和后勤事务工作。
2.负责本室的教学、科研、测试用合格蒸馏水的制备、搬运。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4.保持实验室及设备和cai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5.负责本室公共天平室、分光光度室和马弗炉室的管理及清洁卫生工作。
6.协助库房管理人员搬运物资和物资发放工作。
7.保证本岗位的实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出责任事故。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保管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服务保障和帐物管理工作。
2.热爱本职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负责全学院教学实验材料库房保管和管理工作,对实验技术人员提供的化学药品、小型仪器设备及消耗材料计划,进行认真汇总、把关、避免重复购置和漏报,并将综合后的总计划表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保证计划按时实施。
3.按学校及上级部门规定负责全院实验室国有资产的登记和清查工作。
4.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保证库房的人、财、物安全和清洁卫生。
5.药品应分类规范、放置合理,标识清晰。对贵重、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性药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库存放,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6.认真做好药品、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的进、出库及登记工作,保证帐物卡相符,特别要把好药品、材料的发放关,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7.要有强烈的安全忧患意识。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引入任何火种,严禁烤火取暖。认真保护好安全设施和标识,经常检查保证完好适用。
8.负责全院实验室的劳保及卫生用品的发放。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管理色谱/质谱仪与相关教学服务工作。负责色谱/质谱仪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仪器维护,功能开发,制定和落实本试验室的建设方案。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和实验教改的辅助工作。
2.服从实验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互相帮助。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养与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完好率。提出并办理本室仪器的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
5.保证本岗位实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出责任事故。
6.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管理icp-oes/红外光谱与相关教学服务工作。负责“icp-oes/红外光谱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仪器维护,功能开发,制定和落实本试验室的建设方案。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和实验教改的辅助工作。
2.服从实验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互相帮助。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养与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完好率。提出并办理本室仪器的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
5.保证本岗位实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出责任事故。
6.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十八)化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承担普通化学基础、现代化学(部分)等实验课的准备工作。
1.服从实验室安排,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派的各项任务。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2.负责本实验室和准备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本室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管、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所需药品材料计划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仪器设备的补充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交室主任审核。
6.对实验急需仪器、材料、药品应提前与库管联系沟通,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
7.积极完成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十九)有机化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承担有机化学化学基础实验课的准备工作。
1.服从实验室安排,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派的各项任务。遵守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2.负责本实验室和准备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本室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管、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所需药品材料计划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仪器设备的补充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交室主任审核。
6.对实验急需仪器、材料、药品应提前与库管联系沟通,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
7.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二、试剂配制应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配制日期。
三、试剂瓶放置应按分类排放整齐。
四、试剂瓶要清洁卫生,标识清楚,吸液良好。
五、易燃、有毒药品应有专门标记、实验完后有专人管理。
六、药品、试剂配制要注意安全操作规则。
七、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清洁卫生。
八、实验完后要打扫卫生、水池内无异物,清点仪器,检查水电门窗。
(二十一)无机化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承担无机化学化学基础实验课的准备工作。
1.服从实验室安排,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派的各项任务。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2.负责本实验室和准备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本室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管、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所需药品材料计划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仪器设备的补充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交室主任审核。
6.对实验急需仪器、材料、药品应提前与库管联系沟通,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
7.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二十二)现代化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承担现代化学基础、普通化学(部分)等实验课的准备工作。
1.服从实验室安排,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派的各项任务。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2.负责本实验室和准备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本室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管、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所需药品材料计划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仪器设备的补充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交室主任审核。
6.对实验急需仪器、材料、药品应提前与库管联系沟通,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
7.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二十三)开放实验安全、卫生保证协议书。
(一)为了实验的正常进行,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实验室的绝对安全。
(二)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防火措施,对没有安全保证的实验坚决禁止进行。
(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气体必须按照有关制度及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使用烘箱必须留人值班,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好水、电、煤气和门窗,确保安全。
(五)使用仪器时认真操作,及时记录;使用后认真管理,保持仪器内外的清洁;仪器出现问题立刻报告,并及时维修,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仪器不得擅自借出或搬到其它实验室。
(六)做好物品领用登记记录,严禁浪费各种药品、耗材,不得挪作他用或给其它实验室使用;贵重药品等要妥善保管,丢失将按原价赔偿。
(七)对实验项目的关键技术负有保密义务,不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与企业、科研部门等洽谈与本项目有关的合作。
(八)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零食。值日生每日一定要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摆放好实验物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杜绝其他事故的发生。
(九)违反以上规定者,实验室的主管人员可以随时终止实验。
(十)晚上做完实验回寝室的同学一定要搭伴同行,保证同学的自身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分工协作、专管专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一起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观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指导,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并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5、安全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制度。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5、要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账、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持账、物一致。
6、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不得随意借用,更不允许私人占用。
7、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维修技术,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
8、认真学习实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1、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剧毒物品专柜存放,锁匙专人保管,且双人双锁,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作详细纪录,剩余量及时退还实验室,任何人不准带出实验室。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属纳、钾、液溴、乙醚等,极易燃、易挥发的物品专室存放,并定期检查。
5、浓硫酸、苛性碱等强腐蚀性的药品,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教师实验所需用量,应事先说明,用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常年备好沙箱、灭火器、急救箱。
7、对有毒的废液、废渣要集中处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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