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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场监管局篇一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 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 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场监管局篇二
我村地处龙泉山脉中段西北面,距离xx区3.5公里。全村幅员面积5.7平方公里,辖区9个存居民小组总人口1815人。我村农家乐37户,个体经营户3户。
一年来,我村委会在山泉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镇食安办的大力帮助指导,根据我村委会实际情况结合镇党委政府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村委会重点工作来抓。现汇报我村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
我村委会在原有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外,指定村委会“两委”班子中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抓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村委会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根据山泉镇党委政府下发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要求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村委会利用各种宣传资料等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工作要求,在主要道路、农家乐多次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对辖区所有生产、销售食品的农家乐,积极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我村委会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为中心,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来抓。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心,邀请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对我村委会常年经营的37家农家乐进行培训,内容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亮证经营、食品安全要求和准入制等。全面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登记、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登记制度。使我村委会多年来没有发生一宗食物中毒事故,让群众食得放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上级好评。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场监管局篇三
成员:略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以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真假酒鉴别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一)设立展板、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6月10日,在新龙超市前设立宣传点,以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指导消费者增强识假防骗能力。6月15日的商务领域主题日,我局执法大队在现场摆放茅台、邵阳大曲、国窖1573等假酒样品,开展酒类鉴别知识指导。发放《病死猪肉“瘦肉精”猪肉等劣质肉鉴别方法》资料,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无两证两章白板肉。现场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400余份,接受群众答疑咨询80余人次。
(二)送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到企业 深入社区、超市、企业进行大力宣传,让消费者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增强监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酒类流通管理,加大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力度。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xx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被监管单位诚信经营。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学习《生猪定点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酒类经营户宣讲《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深化宣传。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桃江电视台综合频道及xx县公众信息网,力求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多宣传多报道,为全面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环境。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场监管局篇四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队员1980多人次,执法车辆540余台次,检查生猪屠宰厂点290多家次,牛羊屠宰厂点户410多户次,抽取肉样9份到石家庄进行了化验检测,没有发现注水肉和含有瘦肉精的肉品。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屠宰案件26起,罚款17.33万元。
我局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源动态监控,共召开风险隐患分析、评估会2次,对畜禽屠宰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一是在偏远乡村部分卖肉户抱有侥幸心理,可能存在私自屠宰生猪的可能。二是果子洼村可能存在私自屠宰羊及制售注水牛羊肉的可能。为此,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屠宰户进行严密监控,严格控制违法屠宰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私屠宰滥宰及制售注水牛羊肉行为,严格予以处罚。
(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源监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有过违法纪录的屠宰户实行重点监控,不遗漏,不松懈,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解决。
(二)继续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监管,要求各厂点加强自律,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规范台帐登记,做到宰前有检查,宰中有检验,宰后有台账,从源头上保证肉品质量。对违规操作、台账记录及“瘦肉精”检测登记不规范者给予严厉处罚,严重违法违规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三)继续加大对屠宰卖肉户的监管,对临时屠宰的户点严格规范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屠宰卖肉户必须进定点厂屠宰,对临时屠宰、偷宰暗销、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黑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据法律法规给予最高额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对果子洼羊定点屠宰厂的管理和牛羊屠宰市场的整顿治理。一是要求羊定点屠宰厂严格履行屠宰检验规程,全面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肉品质量。二是对重点牛羊屠宰户实行重点监控,对疑似问题肉现场抽样,送权威部门进行化验,一旦查出制售注水牛羊肉、含“瘦肉精”的肉品等违法屠宰行为,按照《xx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场监管局篇五
今年来,县商务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大力实施市场工程建设
为了净化农村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民用上物美价廉的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网络,我局按照商务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以县城为中心,以配送中心为重点的新型流通配送网络体系。
目前,在全县发展乡、村级“农家店”100多个,统一门牌,统一标志,大力推进了流通现代化,保证了农村商品市场,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工作,建立了食品流通配送网,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开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保障了农民食品安全。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
**县原生猪定点屠宰场属食品公司企业,由于县城改造,需要重新选址,局领导和规划人员跑遍整个城区,为落实资金、员工安置等问题,先后参加召开协调会达6次之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xx年8月,新的屠宰场正式投入使用。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商务局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制了《关于加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管理的通告》、《公告》、《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分发到每个生猪屠宰经营户和部分居民的手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条,张贴宣传单和标语20余条,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公告》等,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新的.屠宰场严格对照标准,加大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科技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为保证肉品上市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一是组织人员对菜市场进行值班巡逻,严防“问题肉”流进市场。二是加强对宾馆、饭店、用肉管理。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宰等违法行为。通与工商部门合作,加强对集贸市场“菜篮肉”经营户的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查处。
3、农村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初,县商务局开展了农村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根据农村地区生猪屠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肉品流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农村的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切实杜绝了病害劣质肉品的流通,确保了农村肉食品保障水平的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肉食品安全意识。我们针对全县农村地区肉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净化农村肉品市场。我们对农村肉品经营户重点检查,并将肉品流通领域中将私宰肉、病害肉与放心肉混合销售的现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凡违法经营者,依法没收其物品并给予相应处罚。
一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现在基础上,明年我们的任务是再建标准“农家店”50个,我们侧重点放在二十一个新农村试点村,使得每个试点村都有“农家店”,积极加强配送中心建设。
二是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加强源头治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通过认真协调、理顺与公安、法院、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屠宰执法的刚度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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