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行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生产车间行车管理规定篇一
为了确保行车使用安全,维修,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0、禁止工作人员将吊钩推动左右晃动。
12、起吊必须使用专用钢丝绳,严禁用麻绳,铁丝等做起吊绳索。
15、操作人员进行行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16、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超长未采取牵引措施不吊。
一、操作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二、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使用前排除。
三、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行车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
四、非行车操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行车驾驶室。
五、行车上有两人工作时,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不得擅自开动行车。
六、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操作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
七、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八、操作人员进行行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九、严禁大小车及上下车三线同时使用。
十、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得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
行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生产车间行车管理规定篇二
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者,各地政府部门均制定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那么,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一:出车前
1、检查驾驶证、行车证件及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对行车路线、时间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机油、燃油、水是否达到要求,风皮带,灯光、喇叭、水、后视镜、铰接车连接机构是否存在异常现象,钢板弹簧是否牢固,车内安全设施是否牢固。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半轴螺丝,传动轴螺丝是否松动,转向机构是否可靠。
4、发动车前变速杆应加入空档位置,每打一次马达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五秒钟,间隔时间不少于十秒。
5、发动着车以后用发动机怠速空转使水温升高到60℃以上,并且气压上升到4.5公斤/平方厘米仔细检查各仪表工作,正常后方可起步。
6、冬天冷车发动时,先用摇把空摇发动机15圈以上,发动后禁止猛踏油门。
7、起步后应试制动器是否有效,车门开关是否灵活。开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待水温升至70℃以上时才能转入正常时速。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二:运行中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交通规则,认真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不违章、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让非驾驶员开车。
2、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严禁开快车。根据不同车速和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3、超车看车头、倒车看车尾、让车时让车并减速。通过人行横道注意行人动向,通过铁路交叉路口和拐弯时,要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注意观察车、马、行人的动态。遇到骑车不稳的人时,在50米鸣号、30米减速、15米以外刹车,确保安全。严防侥幸通过。
5、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夜间会车150米以外关闭大灯光、改用小灯光,不准使用防雾灯或故意开大灯眩耀对方。
6、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转弯角度做到准确、及时、平稳、认真观察、切实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
7、操作准确,行车平稳,二档起步,顺序换档,脚轻手快,加油均匀,起步不闯,刹车不猛,不勉强行车。
8、班线车按规定时间做到三准(出站、中途、到站)中途不抢不压,逢站必停,有客让上,不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甩站、越站。
9、根据气候、风向、负荷及道路情况,及时调节百叶窗、始终保持规定的水温,随时注意气压表及机油压力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10、在保证安全、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注意节约燃料,选择路面正确滑行,滑行时必须准备刹车。在下山急转弯、陡坡、桥梁,连续拐弯地段以及风、雪、雨、雾气候条件下,严禁空档滑行。
11、与乘务员紧密配合,注意车门信号,避免车门、车内伤客事故的发生。
12、行驶中一旦发生事故,首先抢救伤者记下证明人。保持现场(抢救伤者、移动现场要做好标记)并及时汇报领导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
13、车到站时停稳以后开门,到终点站时停车熄火挂上低速档、拉紧手刹车才能离开。
14、冰雪道路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车、滑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行驶中方向的角度要小,转弯时不得猛打方向,以防侧滑。
15、雾天行车,要按规定速度行驶,集中精力、不断鸣号,开防雾灯和小灯。
16、雨天行车,要按规定速度行驶、注意行人、自行车和对面来车的动态,不准急刹车、不要猛踏油门,刹车轮轱溅水后要轻踏刹车,低速运行。
17、车辆突然起火,应立即停车,疏散乘客并及时采取灭火和断电措施。
18、行驶中要经常倾听发动机及底盘各部位声响,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修不可带病行驶。严禁直流供油。
19、车辆倒车和调头时,应选好地形,并由乘务员下车指挥方可进行,车辆通过渡口和隧道时驾驶员应先结合车辆技术性能判断能否通过,必要时停车查明后再通过。
1、回场后,做好例保检查工作,如需维修及时报修。
2、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拉紧手刹车、挂上低速档、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窗、冬天放出水箱及发动机的水。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四:安全例会日和线路检查规定
1、车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由队长组织实施,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由安全员组织实施。
2、车队每周不少于一次上线路检查安全行车情况。公司每月不少于二次上线路检查安全服务情况,安全员组织实施,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3、每次检查或教育都要有记录(教育的内容、参加人数、查出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五: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仿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10、车门、车厢没关好时不准行车。
11、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以上为您介绍的只是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车主若需了解更多可登录当地政府网进行查看。提醒您注意的'是,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车主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 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 安全行车规定
1.1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1.1 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 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 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4 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 的安全教育 及有关活动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 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11 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 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1.13 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
1.1.14 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 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16不准酒后驾车,驾驶中不准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与同车人说笑、聊天。
1.2 乘车人员安全规定
1.2.1 乘车人员有提示、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义务。
1.2.2 乘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的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2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2.1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2.2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2.3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2.4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2.5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2.6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3 安全行车奖惩
执行公司及工区的《经济 责任制考核制度》。
行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生产车间行车管理规定篇三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吊作业分级、分类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c.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a.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b.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c.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二)吊装作业的作业程序
1、项目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吊装安全作业证》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施工作业中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动部门负责人批准。《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吊装作业之前必须先办理作业许可和吊装作业票,进车票。
(三)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的范围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和确认的内容:
e.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选择适当,其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f.确认吊装方案和安全预案;
g.明确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职责分工;
h.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和天气预报情况;
i.起吊现场已拉警戒绳,无关人员离开起吊范围内。
(五)起吊作业安全要求:
1、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6.在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起吊作业必须明确统一信号。
7.在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施工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吊装方案,尽量选用相同机种、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并合理布置,同时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六)吊装作业人员资质及管理要求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1、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必须按规定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b.及时纠正对吊索或吊具的错误选择;
d.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设施。
2、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f.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h.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j.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k.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起重机械所承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3、司索人员(起重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h.高空吊装体积较大的物件时,应捆-绑拖拉绳。
(七)起重作业结束应注意的事项
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b.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e.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八)不准吊装作业的情况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i.重物越人头;
j.安全装置失灵。
k.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作业。
为了确保行车使用安全,维修,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0、禁止工作人员将吊钩推动左右晃动。
12、起吊必须使用专用钢丝绳,严禁用麻绳,铁丝等做起吊绳索。
15、操作人员进行行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16、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超长未采取牵引措施不吊。
行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生产车间行车管理规定篇四
1.1下雨出车前应仔细检查雨刷器是否灵敏有效,确保使用时万无一失。
1.2如果车内玻璃易起水雾,打开暖气(冷天)或冷气(热天),出风口位置放置在吹“风挡玻璃”挡,这样可以驱除水雾,保证视线清晰。此时千万不能开自然风,那样只能把车外的湿气更多地带进车内,车玻璃上的水雾会更大。
1.3行车时,应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与平日适当加长的距离,遇有情况不要急踩刹车,而应轻踩点刹,以防车辆侧滑跑偏。
1.4应尽量在规定车道内行驶,减少来回并线,因雨天车辆方向盘比平日要轻(活),不易控制。
1.5遇转弯时,应提前减速,然后再打转向,转向不宜打得太死。假如转弯时踩刹车猛打方向盘,车辆容易失去控制。
1.6下大雨或暴雨时,因视线不好,为了保证安全,开启前后雾灯。
1.7遇到路面有积水时,千万不能急加速冲过去。最好探明积水深浅,水深最好绕路行驶,水浅要尽量放慢车速,谨慎前行,不要激起太大水花,防止点火系统被淹。
1.8雨天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还应时刻注意山体滑坡。
2.1充分利用各种车灯提高能见度。即使是白天也要开亮防雾灯或近光灯及尾灯。这样做既有利于自己行驶安全,又可以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雾较重时,湿度也较大,可以使用雨刷器,以改善视线。
2.2要控制车速。由于雾天路滑,制动距离延长,车速的选择一定要留有余地,使制动距离小于可见距离。
2.3要增大跟车距离。
2.4要保持镇静,不能急躁。不能为赶时间而加快车速。
2.5要集中注意力,密切注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动向。必须勤于观察,重点防止首尾相撞事故和非机动车突然斜穿时措施不及而引起的事故。
2.6会车时要用明、灭灯光示意,以免相互撞车。雾天行车要少停车,以免发生追尾事故。
3.1在冰雪路面上起步时,应缓加油、慢抬离合器。
3.2在行车中,要始终保持低速平稳驾驶。一般来说,城市道路应控制在每小时10千米的速度,郊区普通公路也不应该超过每小时15千米,要视道路和交通环境而定。
3.3路面上忌急打方向。当需要转向时,也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并慢打方向盘。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要匀顺缓和,否则就会发生侧滑。特别是在山区的公路上,有时冰雪路面是间断的,打方向时,最好提前采取措施在间断处完成。
3.4在冰雪路上行驶,尽量少用脚制动。
3.5如果要超车必须弯更车道时,千万不要急打方向盘,缓慢地驶出冰辙后再超过去。同时还要注意观察欲变更车道前后车辆的距离,可以超车时,先打开转向灯,多看相应方向的后视镜,确认没有危险时再弯更车道。
3.6应保持车辆前后挡风玻璃的良好视线。行车之前,首先要检查雨刷器和玻璃水是否正常,喷玻璃水用雨刷器刷干净,保持良好的行车视线。行车中,还要把后挡风玻璃的电热除霜器打开,如果后挡风玻璃结雾会阻碍后视镜的视线,不好判断后面车辆的情况。前挡风玻璃和反光镜两侧的玻璃上如果结了雾,可以打开车内的暖风开关,大风量吹散玻璃上的雾气,千万不可手里拿着棉布或毛巾等物擦拭玻璃上的雾气,否则,就可能因为一个轻易的小动作引来杀身之祸。
3.7会车时要保持较大的横向安全距离。
3.8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驾驶车辆的各种操作动作要温柔,遇上突发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做过激的动作,应该做到头脑沉着冷静,按照自己的分析判断,果断处理。
3.9冰雪路面行车要随时注意汽油表,长时间的低速行驶和起步停车耗油量极大,一般低于油表指示的3/4就应尽快到加油站加满油。
3.10要充分顾及他人,遇到前车速度较慢,应予谅解,不要闪灯鸣催促。与行人、非机动车要保持侧向安全间距,以防行人、自行车可能因路滑摔倒。
最后要注意,雪后行车过久,易使视力下降、行车中应配戴有色防护镜,并注意休息。
4.1山区道路大都路幅狭窄,坡陡弯急,长而陡的坡道较多。因此在山路上行驶要集中精力,视点要远,尽量看清路面状况和路边环境。
4.2上坡时应让发动机保持足够动力,提前选择好合适挡位。
4.3尽量避免在山路上停车,万不得已要停车时,应选择相对平直、视线较好的路段,坡上停车必须拉紧手刹,熄火挂挡。
4.4下坡时绝对禁止空挡滑行,应根据坡道的情况以及车辆载重大小,挂上车速所需的合适挡位,充分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车速,避免过多频繁使用脚制动,导致车轮制动鼓和制动蹄片过热,使制动效果降低甚至失效。
4.5如遇制动效能降低,可用手刹辅助,间歇拉松手刹,直至停车休息,不可用冷水浇泼发烫的制动鼓,要自然冷却。
4.6如遇连续弯道,要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的原则行进,如车一侧是悬崖、溪沟、不可过分靠边,以免路基松软陷轮落沟翻车。
4.7山路上常有隧道,汽车进入前要减速,及时开启大灯,因汽车从洞外路段驶入时,入眼对黑暗的适应时间约需七八秒,此时驾驶员视力下降,务必要减速缓行,双车道隧道,应靠右侧车道行进,不得在洞内变换车道,更不得随意超车,隧道内严禁随意停车。
行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生产车间行车管理规定篇五
一、病理科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医院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二、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三、病理科实验室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在压力容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高速旋转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并有处理事故的相应措施及设备。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4.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四、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实验室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污染材料的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但离开实验室或到污染区以外的地方活动必须脱掉手套。手套不能随便放置和丢弃,只能放置在污染区和丢弃在医疗垃圾桶中。
2.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应加戴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
3.当发生sars、禽流感疫情时,应戴n95口罩,穿隔离衣,戴护目镜、工作帽和双层手套。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在使用生物安全柜或通风柜时,应在操作前5分钟打开
6.实验室进行体液细胞学检验或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中或通风柜进行,进行离心操作时应盖好离心机机盖,待停机5分钟后才能打开机盖取出离心物品,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离心管。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在医疗垃圾袋上粘贴专用标识。
8.技术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每天对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10.当各作人员身体表面被感染性材料污染时,应紧急沐浴,去除污染。所穿着工作服应进行消毒处理。
11.当发生皮肤被污染、刺伤时,应当立即脱离污染环境,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如有伤口,应当从伤口近心端向伤口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立即向所在科室领导及感染(管理)科进行报告,追踪可能污染源的流行病学资料,认真填写《利器损伤报告卡》,接受指导和治疗。
12.当眼部被污染性材料或液体污染时,应即用冲眼器冲洗。之后到眼科就诊。
五、病理科实验室操作安全规程
1.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病人组织或体液等标本时均应戴手套进行操作,但离开实验室或到污染区以外的地方活动必须脱掉手套。
2.微生物实验室操作要戴口罩、工作帽,要在生物安全柜或在通风柜内操作。
3.实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医疗垃圾桶中。
4.注意保持实验室内空气的流通。
5.实验完毕后工作场所要消毒,工作人员应及时洗手。
6.实验中若发生个人身体损伤,应立即妥善处理。
7.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分装垃圾。
六、病理科生物病理样本管理制度
1.实验室负责人应依照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或医院主管部门的要求保存或运送病理样本,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实验室普通病理标本实行责任人保管制,即病理标本在送达病理科至取材前由病理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取材后至病理标本销毁前由病理报告医师管理,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特殊病理标本(教学、科研等)由专人保存。做好病理样本进出和储存记录,建立档案。
3.保管人妥善保存病理标本,防止病理标本丢失及腐烂。
4.对于病理生物标本应密封分类保存,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的要求。
5.病理样本运送、销毁时,必须有专人护送,护送人员应接受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病理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附1)。
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 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 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 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八、病理科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易燃及可燃物品:
1.主要试剂:二甲苯、乙醇、乙醚、丙酮等
2.减少可燃物品在实验室的存储量,防止发生火灾的危险
3.以上试剂应存放在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地方
4.易燃物品不得与强氧化剂一同保存
5.易燃物品不得放入冰箱保存
6.应急:一旦发生可燃、易燃物品的瓶子打碎事件,立即用清水稀释液体,开窗通风,并通知保卫部门协助做好消防工作。
腐蚀、刺激化学品:
1.主要试剂: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甲醛、冰醋酸等
3.处理以上试剂时,实验室加强通风,工作人员传防酸裙,胶鞋,接近水源。
4.试剂存放地应贴有警示标识
5.应急措施:上述试剂一旦误与皮肤接触,应立即除去遮挡的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请有关医生救治。
九、病理科实验室保密制度
1.实验室设有专人具体负责保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患者的病理检查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病理科科仅允许以下人员进行查询:①与患者样品检查过程有关的实验室工作人员;②取得患者授权的个人;③参与患者诊断治疗过程的医务人员为患者约定俗成的授权者。
3.实验室所有记录分类保管,查阅记录的权限如下:①记录形成过程的相关人员;②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授权的个人,包括外来人员;③国家或地方法律机构授权的人员。
4.实验室的电子数据及其传输过程的相关信息的保密,遵循我院计算机管理的相关规定。
5.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公布传染病相关信息。
6.实验涉及经济保密、公文保密和国防保密部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信息查阅权限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医院、临床科室、供应商要求保密的信息,其查阅权限分别依据医院、临床科室、供应商的规定和要求而定。
十、病理科消毒隔离制度
1.大体标本检查室、尸检室应与其它工作室隔离,便于消毒。
2.处理标本时要求穿隔离衣,带帽子及鞋套等。处理标本后及时沐浴,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大体标本检查前将标本分类,对有传染性(例如结核等)标本需要延长固定时间,避免造成污染及院内交叉感染。
4.隔离衣定期消毒,处理标本器具每次使用后都要进行消毒。
5.大体标本检查室、尸检室和大体标本检查台、尸检台需定期进行紫外线及消毒液消毒,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6.对已发出病理诊断的剩余标本,报告发出2周后,按照医用垃圾处理规定进行分袋包装,由医院规定部门统一处理。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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