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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记叙文800字篇一
从东风广场往北走,来到我们学校的大门。这是一扇新的电动大门,映入眼帘的是“长梁民族小学”这六个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进入大门的是食堂,食堂干净明亮,同学们坐在椅子上吃早饭。
走过食堂,闻到有魅力的香味,这是几棵樟树的香味。粗大的树干,又大又绿的叶子,密密麻麻的叶子,就像一把打开的巨伞。樟树不仅能散发香味,还能用来驱蚊!
通过樟树是我们的大操场。在宽阔的大操场上,国旗随风飘摇,鸟儿也欢欢地唱歌。
操场的西侧是植物园。植物园中间种了很多草,叫麦冬,这种草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园地周围种着桃树、樱花树、玉兰树,一年四季景色美丽。最先开花的当然是樱花树,它的树干比较细,一只手就能握住,樱花最先是白色的,随后慢慢变成淡粉色、红色。
樱花感谢是桃花开放的时机。有些人完全打开了。有些人只开了两三片花瓣。有些人仍然是花骨,似乎很快就会膨胀破裂。每年学校都有很多老师在那里拍照。因为玫瑰的红花反映了人的精神。
除了樱花树、桃树,我还非常喜欢玉兰树,玉兰花的花非常大,像一个雪白的碗,闻一闻,就能闻到醉人的香味。重叠的枝条,漏掉斑点细小的天影。夏天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不小心,经常偷偷地去玉兰树下凉快。
在校园里我不仅学到了知识,还交了很多好朋友,所以我很喜欢这所学校,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吗?
我的记叙文800字篇二
岁月的每一阶段都是可以被定义为青春。
我叫刘小贝,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镇,父母是农民工。他们没有高薪,没有别墅,物质上的匮乏,让他们在精神上更富有。他们懂得哪里有家人,哪里就是家,哪里就有爱。
八岁之前,父母对我疼爱有加,我就如巢中的鸟儿,被他们硕大的羽翼包围着,心里永远暖暖的。妹妹的出现使我的地位一落千丈。一开始,我只是有些不开心,偶尔也会向父母撒娇。可是,我却发现,父母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陪着我玩,总是在我的耳边说:“女儿真棒!”,而是换做冰冷的一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来烦我,妹妹还需要照顾。”每次脑海中浮现以往的小公主般的生活,都让我难以接受这荒唐的现实。
积聚在心中的不满,终于在那个傍晚爆发了。寒冷的冬天,村庄一片寂静,偶尔会有狗吠。冰冷的空气,向我席卷而来。我缩在墙角,双手抱着胳膊。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嗖的一下站起来,带着委屈和倔强地语气说:“为什么要我谦让她,难道只凭她比我小?自古有孔融让梨的故事,母亲难道没有给她讲过吗?我受够了,我不想见到她。”我冲了出去。隐隐约约听到母亲说:“快去把孩子拉回来,外面太冷了。”我停下脚步,等待父亲把我拉回去。却听到父亲平静的说:“这样的孩子优越感太强,出去清醒清醒也好。”眼泪不争气的掉下来,如大堰决堤般,一发不可收拾。那晚,我跑去了奶奶家,在被窝里哭了大半夜。第二天,我被奶奶拉回家道歉。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和父母主动说过话,好强心驱使我整日埋头苦读。初中时,我寄宿在学校,与家里联系甚少,亲情被我搁置在一边。
十八岁那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高校,终于从贫穷的小城镇来到了大城市。在这里,我认识了他,刘小贱。我们一起通宵,看电影,旅游。我们谈论家族史,谈论恋爱观,谈论事业,谈论未来。似乎世间所有的话题都被我们细细的玩味过了。开心的时候,有他的陪伴;伤心的时候,有他为我疗伤。不知何时,我们荣获“校园最搭的闺蜜”的称号。因为他是我的好闺蜜,所以,在他的面前我才那么任性。我要求他要在我打电话的第一时间接电话;要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出现;要在每个周末陪我去图书馆学习。他就像一个隐形的天使时时刻刻守在我的身边。在这里,我遇见了他,韩晨。赶去开学第一节英语课的路上,突然被从转角冲过来的男生撞到,书本散落。伴随着的是胳膊痛。于是,没顾及捡书,就继续走。随后,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停下脚步,转过身,看见他追过来说:“喂,你的书,为什么不捡,不用谢,拜拜。”我不客气的回了句:“要干嘛,要你管,是你撞的我,还挺得意是吧。”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加快了脚步。第一节英语课还是迟到了,教室满满的人,忽然感觉手被拽住,转身一看,轻叹了一句:“怎么又是你!”他笑着说:“坐这儿吧。”接着,边翻课本边说:“只好委屈下自己了。”我一个白眼瞪过去,他脸红了。
一个完美的开始让我的青春散发着爱情的味道。我们给予彼此最好的现在,许给彼此最好的未来。在最美的时光里,遇见最好的他。
然而,那一天,我不再相信他。
“喂,我有会要开,不能陪你去看电影了,改时间吧。”我匆忙的说。电话那头传来“怎么又有事情啊,都推了好几回了,你到底要干嘛?”我还没来得及说话,电话就被挂断。当我气喘吁吁跑到办公室的时候,门紧锁,我才发现,我误把周三当周四。我立马转身去电影院。拿出手机,打电话给他,电话那头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不如直接给他一个惊喜好了。可是,那一幕让我心碎。他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走进电影院,留给我的只有背影。心中幸福的小屋瞬间崩塌,我一个人默默的离去。再怎么安慰自己也敌不过那一句:“对不起”。第一次见面时,他未来得及说出口的三个字却成了我们的分手词。我们的爱情来的太美妙,走的太悲伤。
那一天晚上,我拉着小贱去了酒吧,喝了很多酒。小贱说:“人家爱干嘛干嘛,你可不一样,咱家的小贝可是可遇不可求的大家闺秀,别让你的青春被他带走。”我靠在他的肩上,泪流满面。第二天,小贱送我回家。岁月流逝,我开始懂事,开始理解父母。对家里所有的不满都化作了思念,就在回家的那一刻,我再一次爱上这个家。那间小屋又出现了久违的笑声。我把小贱拉到门外,问小贱为什么送我回家,小贱说:“昨天晚上你和我说,每当你想起把妹妹丢在街上,一个人回家的时候,你就后悔,你想回家看看父母和妹妹。我想让你早点见到他们,让你更幸福。”时间被定格在那一刻,我紧紧的抱住了小贱。
在小贱的帮助下,我又开始了新的生活,虽然平淡,却很幸福。
“老婆,醒醒好么,快点给我做饭,我要吃你亲手做的,早早餐过后,我还要上班。”我揉揉眼睛,整理下头发,换了套衣服,冲进厨房。
如今的我,二十八岁,已为人妻,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都会开心的等他来接我下班。就是他,刘小贱。
青春是一本纪念册,载满了欢乐与泪水。每一个在你生命中走过的人,都留有印记。从青涩懵懂到成熟稳重,每一次成长都是收获。趁青春未老,为青春疯狂一次。
我的记叙文800字篇三
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是一个阳光开朗的男孩子,我心里有一个梦想:当一名军人。
我自幼出身在军人家庭,父母都是军人,所以我从小在军营里长大。每当我看见战士叔叔们拿着枪,踏着正步,从身边走过时,我就会暗下决心:长大以后,我也是你们其中一员,我会比你们们更出色!
这个决心从未被我忘记过。它一直是促使我前进的动力,我以成为一名军人作为梦想,冲破了一道道难关。幼儿园大班时要毕业时,全班去参观军营。解放军叔叔教我们站军姿。因为要昂首挺胸,两脚并拢,最重要是不能动。许多小朋友站了不到五分钟就哭着去找妈妈,说太热、太烦、太累了……我却像一棵小松树一样一动不动的站了二十多分钟。教官叔叔对我大加赞赏,一贯严厉的妈咪也翘起了大拇指。
平日里,摔倒了,膝盖擦破了,流血了,我从不会喊疼,因为记得电视剧里《士兵突击》里的一名战士许三多说过:流血、流汗不流泪!
当别的小朋友坚持不住的时候,我能顽强的挺下来;当别人因太苦而哭泣时,我不流泪;当朋友因烦恼而忧愁是,我保持坚强和乐观。因为我知道,我是军人的儿子,也是未来的军人!
前些日子,我去跑八百米。麻木、无力布满全身,我每跑一步都要大喘一口气,风从耳边掠过,嗓子早已被空气刺的生痛,空旷的操场变成了人间炼狱,太阳火辣辣的烤着我……可是我仍坚持的冲过了终点线。因为我知道,军人,不能轻言放弃!
我有一个梦想,一个绿色的军旅梦,它促使我前进。从前、现在直至将来!
我的记叙文800字篇四
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我洗漱完毕,准备上床睡觉。可我怕黑,不敢闭眼。我用被子蒙住头,可无尽的黑暗仍向我袭来。我慢慢地转头,望向四周,仿佛有无数的恶魔向我聚拢。一霎那间,我感觉无比寒冷。我往旁边一推,只听“砰”的一声,白色的门一下子关上了。我向后退着,就像看见一只巨大的蜘蛛向我爬来似的,我撞到了墙(桌子)。我的手不听使唤地抖动起来,按到了一个冰冷的按纽,我一缩手,可是迟到了,桌上的一个东西照得我睁不开眼。啊,是灯,灯亮了!
我借着灯光,用仍在抖着的手,伸向那一排早已“挤得满满”的书,随手抽了一本出来。
我立刻沉迷在书中。书像一个巨大的守护神,抵挡着恐惧。我会随着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悲伤、一起欢乐;一起流泪、一起大笑。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段一段地欣赏,一页一页地享受着……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念:一只缓缓爬动的蜗牛。对啊!我又有灵感了,我提笔便写。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写的《小蜗牛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小蜗”就在这个漆黑的夜里随着我手中的书来到我的脑子里。这一次,我让“小蜗”落到了“失忆峡谷”,一只小白兔“小憨”唤醒了“小蜗”的记忆,它们成为了好朋友,并约定永不分开,可是有一天,“小憨”……
我写啊写啊,终于写完了。我伸了个懒腰,随手又拿起一本《意林》,当我读到“你这人的妻子和孩子的生命都在我的手上,把读心器给我吧!”“不,我宁愿和读心器一起消失,也不会向你这个坏人妥协!”的时候,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
我抬起泪水充溢的脸看钟时,吓了一跳:凌晨4点了!
我再次爬上床睡觉,睡得死死的。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早上10点整。想起昨天晚上的《小蜗牛历险记》,不禁笑了起来。
书,让我战胜了恐惧;书,给了我
我的家乡在东台,那里有很多快乐美味的东西,就像美丽的星星一样。
快乐的是公园,那里有很多娱乐项目。宇宙漫步、神枪手等。我最喜欢的是那里的船。每次上船,心里都很兴奋。船是脚踏的,我打算快点踩船的时候,爷爷拦住我,慢慢踩,可以享受风景和清脆的鸟鸣。”
当然,不要忘记我们东台的土特产——鱼汤面。每次有空的时候,爸爸和妈妈都带我去吃,鱼汤面只有早上才上桌,每天从他家早经过的时候,都闻到鱼汤的香味,等不及吃鱼汤面。
今天早上,我们一家三口去吃了三碗鱼汤。爸爸大口吃,不一会儿,一碗鱼汤点也没吃!我看到这个场面也狼吞虎咽,最后剩下当天野生鲫鱼煮的奶白汤,决不能浪费。我把它喝完了。虽然吃完了,但它的味道一直留在我的味蕾里。
我不仅喜欢家乡的面条,还喜欢家乡的西瓜。家乡的西瓜又大又圆,非常饱满,想一敲就破。那个皮也很薄,只要用刀用力,瓜就会被“切”切成两半。
我爱我的家乡——东台,欢迎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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