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迅猛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巨大变革,但也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伦理和道德问题。在总结中,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以启发和借鉴。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篇一
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对员工行为进行管理,在上班时间内穿着得体,大方整洁。特对员工着装做以下规定。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1行政管理人员着装。
3.1.1男员工着装要求:一般要求穿工作服,也可穿其它便装。服装要整洁、得体、正常穿着。
3.1.2男员工上班期间禁止穿短裤、穿背心、穿无袖衫等非正式上装,不得穿拖鞋,禁止坦胸露背、赤裸上身、敞胸、挽裤腿等行为。
3.1.3女员工着装要求:女性禁止穿低胸衫、超短裙等奇装异服。禁止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禁止穿带铁掌的高跟鞋,避免在办公楼内走动产生较大噪音影响他人。
3.2生产一线人员着装。
3.2.1进入生产作业岗位的员工要求佩带劳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等),在特殊作业岗位还要佩带特殊保护用品(指专用工作服、防尘口罩、耐酸手套、绝缘鞋等)。
3.2.2生产一线员工上班期间禁止穿拖鞋、穿短裤、穿背心、穿无袖衫等太暴露的衣服,禁止袒胸露背、赤裸上身、敞胸、挽裤腿等行为。
3.2.3进入生产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进入不同的车间,按车间要求佩带劳保用品。
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将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违规者将通报批评。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篇二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订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及相关管理职权等。
三、 权责
负责工作服的采购,仓库负责工作服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并每月定时把电子档提交行政存档备查。
四、 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人员每两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两套。
2、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凭人事提供的相关证明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五、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 工作服使用年限:每位员工可领取(冬、夏)工作服各两件,使用期限为两年。
2、 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或因岗位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理批准,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采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仓库保管。
4、禁止替代他人领用工作服。
六、工作服扣费标准
1、 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限满半年者扣除50%;不满半年者扣100%。
2、 因少件、丢失、个人损坏超过发放标准多领用的按采购价由员工自行承担。因特殊原因特批发放的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应做好记录。
七、着装要求
1、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2、员工着装要整洁,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为树立公司企业品牌、形象,公司员工均统一着装,现将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拟订如下:
一. 管理人员服装:
1. 管理人员上岗期间须着工服,上岗之日 2 套 / 人工作服,工作满 24 个月可更换新工作服。
2. 如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作服损坏,需由当事人写明损坏原因,书面报告管理处主任,经管理处主任审核报公司有关领导后方可更换。
3. 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作服损坏,当事人自行承担购买工作服的费用。
4. 工作服不能转借或变卖。
二. 护管员服装:
1. 护管员统一着装,公司同一购买并造册登记。
2. 护管员进公司发放冬、夏装 2 套,迷彩服 1 套。
3. 冬季进公司护管员暂不发给冬装。
4. 服装衣、帽使用期 24 个月,领带使用期 12 个月,手套使用期 3 个月,皮鞋使用期 18 个月。
5. 护管员在离职、辞工时须把衣物等一切物品移交回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处,如不交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6. 上岗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下班后不得着装外出。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一、工作服的发放:
a、 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夏季各两套,实施发一备一,以脏换净,以一换一的`换洗制度。
b、 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c、 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d、 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新员工领用工作服以入职通知书和押金收据为依据,领用时交押金 元,领用后在工作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员工因个人原因丢失或污损工作服,应根据具体情况照价赔偿。员工因职务变动或辞、离职应如数上缴工作服,确定无人为损坏,公司退还押金。
二、 工作服着装规定:
a、 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b、 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c、 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d、 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 外装:公司经理、部门主管、前台文员、管家、会所人员套装一月一换;安保半月一换;工程人员、绿化保洁人员一周一换。
(2) 衬衫:夏季三天一换,冬季一周一换。
(3) 春季工作服外装由公司负责统一送洗,衬衫由个人自行洗涤。
三、 工作服换季:
春、夏季工作服换装时间原则上确定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体更换时间由行政人事部视天气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服使用年限及折旧:
a、 按公司规定工作服的使用年限设定为三年,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折旧办法如下:
(1) 员工使用工作服一年内离职的,退还工作服或以70%折归个人。
(2) 员工使用工作服二年内离职的,退还工作服或以按40%折归个人。
(3) 员工使用工作服三年内离职的,工作服折归个人。
(4) 如因个人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使用年限提前应视情节予以赔偿。
b、 离职或换岗的员工须把工作服洗涤干净后交还人事行政部;未洗涤干净的,收取洗衣费15元。
五、 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工作服的发放、监督和检查,各部门配合进行日常管理。
六、 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经理审批后发布实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不动产公司公司。
七、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行。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员(含试用期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均应严格遵守本着装规定。
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职业装,并在胸前佩挂胸卡。
第三条员工在办公时间内,必须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为:大方得体、干净整洁,高度职业化妆容,装扮。同时,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
第四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西装正装。夏天可着浅颜色衬衣;着衬衣时,衣角应别入裤带内,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第五条女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职业通勤装。夏天可着职业套裙,裙子长度不短于膝上三厘米处。
第六条办公期间一律不得穿戴运动服、运动鞋、t恤、低胸衫、吊带、短裤、超短裙、拖鞋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不得留胡须、不得留长指甲;女职员上班化淡妆,头发整洁不凌乱,指甲不得涂过于艳丽的颜色及夸张的图案,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需得当。
第八条办公室上班人员在上班时统一着装(可不佩戴领带),但在出席公司重要场合时,如拜访客户项目部开工典礼、公司年会等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领带。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遵守着装规定,并在员工未按规定正确着装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每日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扣绩效分3分,当月未有一次不合格者奖励绩效分5分。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篇四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xx食品有限公司全体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应遵循的基本着装规定、规范着装行为。
2.办公室人员的服装形象规定:
服装应当符合身份,以素雅、庄重、大方、整洁为原则。男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t恤、休闲西裤、不能穿背心、沙滩裤/休闲短裤。女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t恤衫、悠闲西裤、半身裙、不能穿无袖上衣、背心/吊带衫、短裤、超短裙、晚礼服等。
着装不应过分暴露躯体。不允许穿外衣过于单薄导致内衣透视在外的着装;不能过分紧身和紧胸的上衣。
上衣以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腰、不露背、不露内衣为原则。袖口、裤口不能卷折,必须保持自然、平直。
鞋款以庄重、朴素、大方为原则。建议穿皮鞋、休闲鞋或凉鞋,严禁穿拖鞋。着装禁忌脏、破、皱、异味等有损人员形象的现象出现。
3.个人形象规定。
3.1男士头发规定:禁止染发、烫发;前而头发不能盖过眉毛,两边不能盖住耳朵,后面不能盖住衬衫领的上方。
3.2女士头发规定:禁止染过于艳丽的颜色,禁止烫夸张的发式,如爆炸式等。
3.3男士禁止戴耳环、耳钉等饰品。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及佩戴夸张首饰。
4.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由各公司性质人员监督执行。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篇五
一、基层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和市、县(区)局机关直接从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上岗时,应着正装。
二、机关其他人员在下列场合应着正装:。
(一)参加重大集体活动及上级组织集会;。
(二)外出执行公务;。
(三)上级机关来局检查工作;。
(四)要求着装的其他场合。
三、应着装人员因非公务外出、节假日及女同志怀孕期间,应穿着便装。
四、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男同志大檐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同志大檐帽稍向上倾;应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不得在制式服装外加罩便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男、女长袖立领衬衣做外衣穿着时,应佩戴肩章和制式领带,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穿着短袖开领夏衫,应佩戴肩章和领花,下摆不得扎在裤腰内;男、女长袖立领夏衫与春秋服配套穿着时,应佩戴制式领带。
五、着装时,应穿便鞋、皮鞋(含凉鞋,穿凉鞋应前不漏趾后不漏跟),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过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过3厘米。风纪要严整,男同志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胡须;女同志不准戴外露饰物(耳环、手饰、项链),不得浓妆艳抹、染指、染彩发。
六、着装时应保持服装的整洁,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七、不准着装到营业性歌舞厅、餐馆参加娱乐活动或宴请。
八、着装人员制服因公损坏(丢失)的,由个人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视情况予以补发;因个人保管不善损坏(丢失)的不予补发。
九、在未经批准或特殊要求情况下,发现应着装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应及时予以纠正,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各自着装情况,市局人教科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严格管理。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篇六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着装管理,公司特制定员工上岗着装管理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男职员的着装要求: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3.女职员上班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4.员工上岗时应保持仪容整洁。男员工不蓄胡须和长发。女员工可自行着淡妆,不宜浓装艳抹、留长指甲,不宜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
1.公司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含外出工作)必须按规定配戴工作牌,遇重大活动或外宾来访时应根据通知穿着统一制服。
2.营业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福建省电力公司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其他直接面对客户工作人员,外出工作时应穿着统一制服;生产人员到生产作业场所工作时应穿着劳保工作服。
1.生产作业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穿着劳保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
2.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作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1.公司效能督察组对统一着装负有检查、监督职能。
2.未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绩效奖金300元。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的管理,保障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专用性,维护税务执法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其服装面料、制作、标志的采购,服装的配发和日常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负责。
第三条税务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制作、配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穿着制式服装。
(一)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并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
(二)税务机关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的人员。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穿着税务制式服装。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回税务标志:
(一)调离或者辞职人员;
(二)离、退休人员;
(三)被开除、辞退或者其他不适宜穿着制式服装的人员。
第六条服装面料,夏服上衣为多异丝涤棉混纺,裤子为涤粘中长仿毛华达呢;春秋服为毛涤混纺贡丝锦;冬服为毛涤混纺缎褙哔叽;防寒服为tpu超细涤纶复合布,保暖层为絮片内胆。
第七条税务服装,包括春秋服、夏服、冬服、防寒服四类,以及各类帽子。
第八条税务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肩徽、领花、胸徽、纽扣、领带。
第九条制式服装。
(一)春秋服: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首次换装发两套,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套。
(二)夏服:包括长袖上衣、短袖上衣、裤子或裙子。首次换装发两套(女同志发裙子、裤子各一条,男同志发裤子两条),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套。
(三)冬服: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首次换装发两套,热区使用五年,温区使用四年,寒区使用三年,到期换发一套。
(四)防寒服:寒区、温区可根据本地区气候情况配发防寒服一套,使用四年,从第五年起,每四年换发一套。
第十条帽子。
春秋装和夏装分别配发帽子各一顶(男同志为大檐帽、女同志为女帽);寒区、温区配发冬帽一顶(寒区配发棉布皮帽、温区配发布面栽绒帽),根据需要以旧换新。
第十一条标志。
帽徽、领花、肩章、肩徽、胸章分别随帽子和制式服装发放,损坏后交旧领新。领带发蓝色、红色各一条,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条。
第十二条服装面料、服装加工及标志制作,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省税务机关应加强服装生产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制式服装的工艺、质量和技术标准。有关服装的工艺、质量和技术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服装生产厂家进行质量和工艺检查,对不按规定组织生产或乱生产、乱销售的厂家,有权责令取消其生产资格。
第十四条省税务机关应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服装的质量监督和配发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税务机关应严格执行统一着装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服装颜色、式样和标志饰物,不得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配备标准。
第十六条服装制作所需经费,由着装个人负担服装工本费的30%,其余经费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予以安排解决。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应根据着装人数、配备标准和单位成本核定经费预算,所列预算实行项目支出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气候区域划分。
(一)寒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宁夏、甘肃、青海、西藏、新疆等八省(区)。
(二)热区:广东、海南、广西、福建、云南等五省(区)。
(三)温区:除寒区、热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十九条因气候特殊,个别省(区)不同地区的气候温差较大,税务制服配发品种如需适当调整的,由省税务机关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分别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88)财税字第127号印发的《税务人员着装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篇八
(二)化妆:淡妆上岗,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使用浓烈香水。
二、男员工上班期间,仪容要求精神饱满。具体要求为:
三、员工因特殊情况(如女员工孕中后期)确实不能着社服的,必须穿着颜色与统一服装相近的服装,保持整体着装的协调一致。
三、主动接听电话,文明礼貌用语,耐心回答或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着装统一整洁,举止大方,接待客户热情周到。
四、无论何时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村信用社集体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做与农村信用社礼仪相违背的事。
五、每天清扫办公场所,对社徽、行牌、柜台、门窗、玻璃等经常擦拭。保持地面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灰尘等。物品放置统一有序,便民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到位。
六、院子经常清扫,交通工具整齐排放,爱护公共设施,注重公共卫生。
七、灶房餐厅保证无蝇鼠、无病菌,确保员工健康就餐。
八、员工出勤按照《子洲县信用联社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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