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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往来账管理办法篇一
1、往来户结算是医院与企业、医院与职工、医院与国家之间因医疗业务开展,提供劳务,上缴税收以及其他业务而形成的往来结算款。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帐款等等。
2、医院的财务部门和药库、设备、总务部门为来往户结算的主要负责部门。
3、建立往来户结算登记制度。
(1)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往来帐的记帐工作,及时清理核算。
(2)药库、设备、总务部门应根据每月经营往来情况设立往来户结算台帐。
4、建立往来户结算款项的定期核对制度,财务部门每月终了将其往来款的分户单与药库、设备、总务部门的台帐进行核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建立往来户结算的清理制度。
(1)根据财务部门与药房、设备、总务部门核对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往来结算款进行清理,及时做好催讨、缴付工作,各部门要把催讨和交付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并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2)对于经济业务往来户结算款,应特殊予以重视、避免造成坏帐和呆帐。
(3)对已造成坏帐或呆帐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地办理财务清算手续,财务科需提出清理意见报院长审批,对数额较大的应同时上报财政局批准,根据批复后的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销帐结帐,对于销帐结案的有关事项,财务部门仍要建立备查账账务,以便日后查阅。
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往来账管理办法篇二
根据往来账会计科目核算的性质,所有往来账的明细科目都有明确的核算对象,也就是说,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与其名称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核算对象应该有确指,否则就属于审计的重点领域。如:?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其它”、“暂挂款”、“暂收(付)款”、“其它科目转来”、“欠款”、“特定款”等没有明确特指的对象;?一级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若干同一单位或个人挂账;?明细账的挂账科目性质与一级往来账的核算内容极不相符等。若被审单位往来账中出现以上这些经济事项,应该在审计时予以充分关注。
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借贷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性的大额往来账项。
不同的往来账明细科目都有明确且唯一的经济对象,内容上反映与此对象之间经常性的、相对固定的经济活动。只发生了一笔或很少几笔业务后就长期挂账的客户,就可能存在信用危机,其在往来明细科目中的反映自然就应成为审计重点。值得重点关注的是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违规、违法性质,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如隐瞒收入、少摊成本费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私分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体外循环等。
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并重,减轻对往来账项函证的期望值。
与其他会计科目审计手法不同,往来账科目的审计对符合性测试有较强的依赖性,即使是在实质性测试时也必须使用符合性测试。由于往来类科目的发生额大多与流动性最好的现金有关,经济活动中大量的资金收付过程大多是往来账项增减变动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好了往来账项也就管好了企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因此,一个管理成熟的企业通常都会制定较为完善的资金审批制度和资金回笼制度,而这些制度就是对往来账内控审计的重要依据之一。与这些主要的资金管理制度相配套,还有一些辅助的资金管理制度,如差旅费报销制度、备用金使用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实物资产报废回收制度等,也都与往来科目的发生有直接的关系。在对相关的往来账项进行实质性审计时都应对照这些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往来账的发生符合相应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是往来账项形成合理的最起码要求。
?有关审计教材十分强调对大额的、异常的往来账项进行函证的重要性,并将函证作为实质性测试的一种重要方法。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对往来账进行函证的审计结果很不理想。主要表现在:回函率极低(甚至为零);回函金额与被审计单位账面金额不一致并没有注明原因;可能通过现代化通讯工具与对方单位统一口径;提供虚假错误的地址;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必然使函证的作用大打折扣,而凸显采用其他替代方法对往来账目进行审计的重要性。这些替代方法除了上述符合性测试外,还应做到:?严格审核各种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管理特点证实往来账的真实性、合法性;?通过前后期往来账金额的增减变动情况摸清往来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也就是说,审计往来账项时,要减少对函证的使用量和使用面并降低对它的期望,重点使用符合性测试及其他实质性测试程序,努力降低审计风险。
对母子公司、公司内部二级单位所发生的往来账项,要在余额与数额上高度关注。
这些往来账项就是我们常说的关联方交易。由于存在内部人控制及集团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这些关联交易很可能也较容易出现种种违纪违规问题。主要体现在:?套取关联企业资金;人为调节利润幅度;随意拆借资金;变相侵吞企业资产等。这些情况会导致企业无原则使用资金,从而造成资产的`损失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因此是往来账审计时的重点内容和高风险领域。
当这些内部往来账的余额不符时,就更加剧了上述风险的存在。笔者在审计一家大型企业的往来账时,发现母公司“其他应收款”账中一明细科目的余额与其投资的一小型全资子公司“其他应付款”账之间的明细科目余额不符。在对这一母子关系的往来账进行深入检查后,发现了一个游离于母子公司之外的、发生额达1300余万元的小金库,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各种名目从母公司套取的现金。可见,在较熟悉的环境中,更容易从事一些违法乱纪的活动,所以对关联公司的往来审计,不能因子公司已经被其他单位审计过或因为是内部单位就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对于有些往来账的明细科目可以采取适当的简化程序,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通常,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的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养老金、社会统筹补充养老金、社会统筹医疗保险金及有些不在“应交税金”科目中核算的税款、国家行政部门的罚没款等,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的税款保证金、税票押金、法院的质押款物及向土地部门的土地出让金等,这些款项都有其特定的用途,而且受有关权威部门的检查和认定。因此,对这类明细科目在实质性审计时,可适当简化。
2.挂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中的明细科目,大多是企业的主要供销对象。若企业与这些主要对象的往来账项,发生均匀、经常、大量,账面记录清晰,且持续时间较长、余额滚存结转,则也可以适当简化有关实质性审计程序。因为这类交易属良性往来,信用有保证,不过,关联交易除外。
3.对于挂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的临时性暂收暂付款,因其金额小,发生笔数少,且挂账对象明确,可适当简化有关实质性审计程序。但是,明细科目若挂有外单位人名时,仍应进行重点审计。
4.“预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等科目的发生额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明细科目有结转关系的,说明相关经济业务的发生有较强的说服力,可将其并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对应科目中进行审计,无须再对这些科目进行重点检查。
关注内容不太正常的往来明细科目。
往来账的会计核算,一般都有一些固定的规律性内容。如
(4)通常债权性质的往来账科目余额在借方而债务性质的往来账科目余额在贷方。各往来科目的有关账面内容若出现与上述常规作法相悖的情况,在对其审计时应适当予以关注。
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往来账管理办法篇三
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的财务管理,不仅是企业财务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更有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那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企业往来账款财务管理步骤,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企业往来账款财务管理的功夫应下在往来账款管理之外,全面强化往来账款源头管理,提高往来账款“注入”质量。
厘清业财岗位分工与职责。业务经办人、经办部门应对往来账款的收付负“主体责任”,经办人工作质量与绩效考核与销售回款形成挂钩,以充分调动业务经办人的积极性,约束和督促经办人员尽早回收往来款。财务人员则对往来账款管理起监督复核作用。
企业应加强商务过程管理。在企业采购或销售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往来账款的坏账风险和资金成本,并将相关要求融入到合同中去。比如合同付款条款中要严格控制预付账款的支付比例、进度款的支付要匹配或滞后项目的开展进度等,避免资金长期被合作伙伴占用;在企业销售过程中,管理策略则相反。对于业务往来发生较多、数额较大、周期较长的企业,可以按业务性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企业应梳理形成往来账款的关键业务事项,做好往来账款科目的重点控制。比如对于“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的员工借款,企业应明确员工借款的适用范围及借款期限;对于“预付账款”科目中的非合同类预付款,要严格预付款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一事一议。
往来账款结余详情的编制是对企业账务处理的再次复核,能够及时发现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会计差错。往来账款结余详情的编制应以会计科目为维度,明确结余详情涵盖的项目要素,如摘要、合同及编号、金 额、经办部门(人)、挂账日期、账龄、预计收付时间等。
在明确项目要素的基础上,企业应对要素内容、编制过程进行标准化规范,比如摘要统一为“挂xx项目尾款”。对于编制过程中发现的`会计差错,要形成标准化的差异确认和反馈机制。
如有可能,企业应尽量保证结余详情编制人员的稳定性。结余详情编制完毕后,企业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汇总,并由编制人员之外的财务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对于会计差错形成整改建议。审核无误后,牵头人员应对定稿后的往来账按照既定格式进行打印,交编制和复核人员签名确认后进行归档。
财务部门应结合往来账款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结算对象对往来账款结余详情进行分析,发现企业往来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请管理层与业务经办部门(人)提前采取对策。
往来账款形成后,财务部门要改变传统的重视资金和费用核算管理的惯性,要对往来账款实行动态跟踪,建立主动管理式的清收清付机制,除落实国家财经法规要求的对账函证等法定动作以确保业财、账表、账实一致之外,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入自选动作提高往来账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一方面,要定期进行内、外部对账。
如每季度或半年选出部分往来挂账寄送对账函,向供应商进行对账,对于差异部分要重点进行跟进,查实差异真正原因;建立内部对账机制,对于系统数据、关键数据每月进行查实、核对,对于结余详情每半年要求业务部门汇总确认,确认结果具体到人,并以内部公文形式进行流转。
另一方面,财务部门要建立往来账款常态清理机制。根据往来账款的特点,按经办部门列出清单进行催收催付,具体包含上期催收催付历史遗留问题、本期到期应催收催付往来款项、即将到期应收应付款项提示等,并将到期款项具体操作指引进行融入。在业务部门层面,部门报账员要建立台账对往来账款进行管理与反馈,协助项目经办人进行跟进,落实催收催付工作,改变以往只重视发放催收清单而不注重催收结果的状况。
1.物流企业账款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2.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3.企业培训规划的步骤
4.企业危机管理的步骤
5.企业品牌建设的步骤
6.企业危机处理的步骤
7.企业品牌发展的步骤
8.企业危机管理战略步骤
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往来账管理办法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往来款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避风险,及时清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保护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后勤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各部门、各中心、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和各单位同为往来账款的管理主体。各单位为往来账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往来款凭据的保管、记录、核对以及核销工作;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为往来账款的监督主体,负责往来款的账务处理、监控以及协助各单位进行往来账的核对。
第五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应与各单位定期进行交流,相互配合,上传下达,共同做好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双方应做好往来业务发生凭据的保管、审核和记录工作。对往来款项的收付业务,应按规定取得已签订的合法合同正本、审批单、发票、收据、结算报告等所有与业务发生有关的原始凭据,并妥善保管,收付时要按照相关的审批程序进行复核、审批,及时做好明细记录并登记入账。
第六条应收及预付款是指集团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应收款主要为对外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个人)收取的款项(记账款),含学校往来款。
第七条应收账款:各单位须建立应收账款责任制,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应收款的主要责任人,各单位结账员为本单位应收账款回收工作的主要执行人,各单位结账员须做好本单位应收账款的凭据保管、登记备查,及时催收应收款项,做好收回款项的核对工作,并定期编制对账表与学校财务部门、集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进行账务核对、核销。
第八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应定期编制“应收账款往来单位及账龄明细表”,报送相应的单位负责人。各单位须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应尽快查清拖欠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减少不合理占用降低坏账损失风险。对预计应收账款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及时上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第九条预付款项:各单位应严格控制预付账款,实行预付账款审批制度,根据签订合同或协议进行支付。
第十条应收及预付款的责任单位与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态,债务人发生破产、改组、兼并、合营等产权变更时,要及时主张债权。
第十一条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各种备用金、费用预支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罚款和赔款等。
第十二条备用金: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领取备用金的,须向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提出申请,确定金额,并由专人领取,期间金额若有变动需向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提交备用金金额变动申请。各单位领用的备用金必须于每年6月底、12月底或营业暂停期间前交回,因工作需要不能交回的,需办理续领手续。
第十三条预支款:预支款是指各单位因公需要对外支付款项,但暂未取得相关付款凭据情况下,以单位员工个人名义向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提请借款。各单位申请预支款,必须由指定专人办理,按要求填制预支单。预支款的经办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票据办理冲账手续。以上预支的各类款项原则上需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如超过三个月以上未办理报销手续的,每月扣发经办人一定金额的工资,直至结清预支款为止。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理由,并经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批准后,可以不扣发工资,原则上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第十四条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罚款和赔款等,经办人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扣减责任人当月工资。
第十五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须定期对各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
第十六条禁止各种非因公需要的单位或个人借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借款的批准人承担连带负责。
第十七条应付账款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接受对方单位的提供商品或劳务需付而未付的购货款、劳务款等。
第十八条应付账款的支付主要包括批量付款以及零星付款,批量付款由采购与招标部统一制作付款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后,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综合考虑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零星的采购款和工程付款凭发票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付款。
第十九条为加强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经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或超进度支付的款项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有权拒绝支付,超过合同价款的部分必须另行报批。
第二十条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告知采购与招标部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报请批示后,及时做账务处理。
第二十一条坏账损失是指集团未收回的应收款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各单位逾期三年以上的且确定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可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的应收款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发生的坏账损失,每年年终决算前集中办理审批。从债权发生之日超过三年债务人未履行偿债义务而形成的坏账损失,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核定、分管领导签批,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金额超过300000元(含)以上的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控股公司发生的坏账损失按合同约定逾期三年以上的,或虽未逾期三年以上但有确凿证据证明收不回的,由控股公司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签批。金额超过50000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金额超过300000元(含)以上的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第二十三条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应由责任人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填制“坏账损失审批单”,具体列清损失金额、经过、原因、责任、处理意见等内容,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再作账务处理。属人为原因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内部往来指集团与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集团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往来,因交易或劳务需进行结算时,通过往来核算,不直接划转资金。
第二十五条集团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往来,由债权方负责对账,债务方予以确认;集团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与卫生所之间往来的,由卫生所负责对账,集团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予以确认。内部往来最终需经双方分管会计确认后方可挂账,杜绝单方挂账现象。各分管会计必须每月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六条集团下属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原则上不与控股公司进行挂账,发生业务时直接支付以相应凭据到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报账。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因业务需要,在办事大厅办理一卡通和充电签单记账的,应指定专人办理,并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办事大厅收银员为上述情况办理一卡通和充电签单记账时,须由签单人签收。
第二十九条为确保各类记账款项能及时收回,应收款由办理签单记账的单位负责催收。
第三十条各签单人在办理一卡通和充电签单记账时应写明办理单位,如实际结账单位与签单不一致,要及时书面告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原《浙江农林大学后勤集团往来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往来账管理办法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往来款项的使用、清理、结算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资金安全,明确相关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往来款项是指学校日常各项经济活动中处于结算过程中的资金,包括具有应收性质的债权类资金和具有应付性质的债务类资金。
第三条债权类资金包含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本办法所指债权类资金仅涉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三个会计科目。
(一)应收账款是指学校应该收取但尚未收到的款项,包括应当收取但尚未收到的学杂费、住宿费、各种代收费、各种赔款、经营收入及尚未收到的其他款项。
(二)预付账款是指学校暂时垫付给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设备预付款、材料费预付款以及各类会务培训费预付款项等。
(三)其他应收款是指学校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
第四条债权类资金管理原则
(一)专人负责原则。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经办单位负有审批、监管和协助清理责任。
(二)及时结算原则。借款须一事一借,及时结算,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第五条债权类资金办理规定和流程
(一)办理规定
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经办人须为本校在职在编、同工同酬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学生和非学校正式职工不能办理。
2.采购货物或购买服务形成的预付账款应提供有效合同(协议)。
3.办理基本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预付账款,应根据有效合同,在项目经费预算内严格按学校有关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办理预付账款支出手续。
4.办理版面费、专利申请(维护)费等应收款项,应提供录用通知书或收费通知书。
5.参加会议形成的应收款项,例如会议注册费或参训培训费,应提供提前预交相关费用可以享受优惠折扣的通知。
(二)办理流程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办理分为个人因公借款和单位往来预付款。
1.个人因公借款业务办理流程
(2)借款人将经本人签字的借款单提交给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审核;
(4)经办人凭填写完成的借款单或网上预约单等材料,按照《石河子大学财务审批制度》进行审批,审批后到计财处办理借款手续。
2.单位预付款主要业务办理流程
(5)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付款手续,留存请款单第二联,作为查询、催报的依据。
第六条债权类资金期限要求及报销处理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一经产生,经办人须及时到计财处办理应收账款还款和预付账款的核销。
(一)基本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预付的进度款,须在得到基建处的支付审核意见后,凭发票办理核销手续。
(二)仪器设备预付账款,须在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办理核销手续(办理核销手续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发票、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固定资产入库单、中标通知书或成交公告、合同等)。
(三)会务费、培训费、版面费等借款须在借款产生后3个月内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一)经办人的责任
1.经办人是报销或还款的直接责任人,对借款的申请、跟踪追索报账凭据、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承担直接责任。
2.经办人须在欠款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3.经办人出国(境)3个月以上的,或者退休、校内调动、调离学校、辞职的,应结清本人经办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二)经费审批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3.预付账款确需变更经办人的,经费审批人(项目负责人)须督促和落实交接工作,及时办理经办人变更手续,并督促新的经办人继续履行预付款冲销、追偿责任。
(三)经办单位的责任
经办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兵团及学校的规定,做好本单位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审批、监管和清理,及时做好催收、催报、催记和催结工作,高度关注并积极防范财务风险。
(四)计财处的责任
3.计财处报账会计具体落实债权类资金的核算,提醒督促经办人及时结清债权,对形成的债权终身负责。
(五)人事处的责任
对于拟办理离职、调动、退休的人员,人事处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应先由计财处审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是否已核销,待计财处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同意其办理相关手续。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责任
对于拟办理出国(境)3个月以上的人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应先由计财处审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是否已核销,待计财处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同意其办理相关手续。
(七)审计处的责任
审计处应当不定期开展全校未按时结清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专项审计工作。
第八条逾期未报销或还款处理
(五)经办单位应严格履行追还欠款的职责。对于存在超过3个月期限未报销或还款的借款业务,学校将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中给予相应扣分处理。
第九条债务类资金包含应交增值税、其他应交税费、应缴财政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本办法所指债务类资金仅涉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三个会计科目。
(一)应付账款是指学校因购买材料、物资等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
(二)预收账款是指学校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预收的款项。
(三)其他应付款是指学校除应交增值税、其他应交税费、应缴财政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预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或结算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收款项,如保证金、押金、学费暂存、科研经费暂存、取得应转拨给附属单位的财政补助经费等。
第十条债务类资金管理原则
(一)分类管理原则。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分类管理。
(二)及时清理原则。对来源信息明确的应付及预收款项,有关单位及个人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入账、结算手续,不得长期挂账。
第十一条债务类资金办理规定及流程
(一)各类质保金的支付,须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的质量保证时间,到期后确认已无质量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批,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待验收的项目还须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到计财处办理支付手续。
(二)各类保证金及押金的支付,个人办理须提供原始收据,并填写《石河子大学借(领)款据》;单位办理须自行开具收据,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到计财处办理支付手续。
(三)学费类暂存款的核销,查明学生信息及资金用途后,计财处应及时做收入账务处理。
(四)科研类暂存款的核销,科研负责人应在计财处指定网址自行查询来款情况,并在款项到账后3个月之内及时办理科研经费入账手续;对于3个月以上无人认领的款项,计财处与科研处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督促相关负责人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五)其他类暂存款的核销,如非同级财政拨款等,相关责任人应在计财处指定网址自行查询来款情况,并在款项到账后3个月之内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六)属于3年以上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由计财处按照年度汇总,提交学校审议同意后,列入学校其他收入,并建立备查簿。
(七)对列入其他收入的款项,今后若被确认,须办理入账及资金支付结算手续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签批,报计财处审核后,按照审批意见办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往来账管理办法篇六
第1条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原材料、商品、物资或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1、应付账款的管理和记录必须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付款职能以外的财务部的应付账款会计专门负责。
2、按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项规定管理应付账款,以保证采购付款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1、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种必要的原始凭证。这些凭证主要是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质量管理部门的验收证明、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等。
2、应付账款会计须审核这些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正确性。
1、应付账款会计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应付账款明细账。
2、应付账款明细账应该分别按照供应商进行明细核算,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按购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第5条及时冲抵预付账款
财务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以后,应该及时冲抵预付账款。
第6条正确确认、计量和记录折扣
财务部将可享受的折扣按规定条件加以确认、计量和记录,以确定实际支付的款项。
第7条应付账款的授权支付
财务部接到已到期的应付账款应及时支付,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裁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结算与支付。
财务部应该按照应付账款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按月结账,并相互核对,出现差异时,应编制调节表进行调节。
第9条应付账款的检查
1、财物部按月从供应方取得对账单、与应付账款明细账或未付凭单明细表互相核对,若有差异应查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2、如果追查结果表明无会计记录错误,则应及时与债权人取得联系,以便调整差异。
3、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应定期从供应商处取得对账单,并进行核对、调节工作。
第10条同应付账款相关的应付票据的签发必须经财务部审核,由财务总监和总裁按权限批准。
第11条财务部设置应付票据账簿,并认真做好应付票据的核算工作,票据的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签发。
第12条财务部门应付账款会计管理空白、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商业汇票。
第13条财务部应该定期核对应付票据,并复核票据的利息核算。
第14条应付票据要定期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进行核对。
第15条应付票据要按照号码顺序及时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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