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也叫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演讲稿,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法制宣传演讲稿小学生法制宣传演讲稿实用篇一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三二班的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今天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自20__年12月4日起,我国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规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
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一、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二、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四、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既是成为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因此,为了祖国灿烂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我号召大家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优秀中学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演讲稿小学生法制宣传演讲稿实用篇二
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法制宣传日,因此,我们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是守法小公民。
同学们,你们喜欢做游戏吗?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但是你们知道吗?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爱到惩罚。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认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网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可以帮助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应该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遵守《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知道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法制宣传日演讲稿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我们就用它来谱写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来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演讲稿小学生法制宣传演讲稿实用篇三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制宣传演讲稿小学生法制宣传演讲稿实用篇四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xx周年,也是xx普法的第四个年头,同时又是上海筹办世博会的冲刺年。12月1号至12月6日是第二十一届宪法宣传周,学校抓住这一契机在12月举行“学法 守法促和谐 礼仪文明迎世博”的主题活动。
众所周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治作为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管仲在其思想中也提出了“君臣上下不分贵贱都要遵从法令”的思想,战国时期的商鞅、韩非等人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法治”思想。历经千年,法制思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各国的法制体系也越来越加完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行贿受贿。中央电视法制频道每天都会播放一些刑事案件节目,其中不乏就有一些是我们中学生利用自己高超的网络技术,在网上进行诈骗、盗窃等案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他们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同学们,就从认真听课做起,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相互督促,严格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你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世博会的举办都离不开你们的参与与付出,我们一定要意识到健全的法制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但如果有法不依或知法犯法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迎接xx年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让外来朋友感受到我们中国不愧为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上海不愧是海纳百川的文明城市。为着这一目标我们共同努力!
法制宣传演讲稿小学生法制宣传演讲稿实用篇五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突出,是现阶段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今天要讲的就是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题目是《力行"十戒",预防犯罪》。
什么是"十戒"呢?第一是戒"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骄"、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黄"、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赌"、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这些不良习惯、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如果让它在你身上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人民所唾骂的阶下囚。人们常说"科学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违法犯罪与否我认为也只是一念之差,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同学们应该明白,这个犯罪之"念"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同学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理解并确实做到"十戒",时刻预防犯罪之"念"的产生,自然就能够预防犯罪。
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据我统计,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者将他人的遗望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侵占罪,以及贪污、受贿等等。因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们学生当中、大的到高级官员都有,因"贪"最终被执行死刑或被判无期。从我县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案件占了总案件数的65%以上,他们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制裁。有一个女姓少年犯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值得我们深思:陈某3岁时被亲生父母从福州卖到尤溪县洋中镇某村,由于养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陈某从小对邻居的宽裕生活十分羡慕;其养父在陈某14岁时为了贪图1000元钱,狠心地把陈某卖到我省莆田市给他人当童养媳。陈某在莆田忍受不住给别人当童养媳的生活,曾勇敢地只身偷跑回养父家。
当然,从莆田到尤溪的路费是陈某靠在路上乞讨筹集的。这个经历使陈某深深感到"钱"的重要性,物质占有欲开始强烈。第二年即1999年,陈某到尤溪县某帮忙公司,当打扫卫生钟点工,一个月收入达到500元。但是陈某不满足,时常乘房东不注意之机将小件物品占为已有。公司老板发觉后,陈某被赶出公司。20xx年7月间,陈某以该公司的名义窜入水东电站一住宅打扫卫生,见房间无人,顺手牵羊,把手现金、人参蜂王浆、手表、照相机、外币等窃为已有。在对陈某审判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要盗取别人的财物,她说,那些东西她家里没有,实在太诱人,东西就象磁铁一样,不自觉地把她的手吸引过去。陈某原来的经历固然值得人们同情,但她不甘清贫而用盗窃的钱财满足自己的欲望却是可耻的,因她构成了盗窃罪,被判处了徒刑。某初中学生入室抢劫案也是一个因贪而犯罪的例子。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名叫"拐脚瓮"的人不注意之机,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拐脚瓮"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飞到了"拐脚瓮"店里的食物。20xx年间11月间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拐脚瓮"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拐脚瓮"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拐脚瓮"的脖子上,要"拐脚瓮"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拐脚瓮"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个六个月。
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如上所述的偷、抢、贪污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奢"。所谓"奢"是指花费大量钱财,追求享受。表现在行为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住的追求豪华,穿的追求名牌,讲攀比,附风雅等。一"奢"之下,钱财滚滚出,父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你奢得干净,尔后怎么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以满足你的奢侈!当然这种行为最终逃脱不了人民对你的审判。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奢"比"贪"更可怕,"奢"是温柔之刀,在无形中致你于死地。因此要戒"奢"。因"奢"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例。如少年犯许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许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经商,许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时只知玩乐,不思念书;上初中时就经常邀集一群狐朋狗友上馆店吃喝,还时常到麻将馆里小赌一番。被其父亲发觉后许某确实被父亲打了一顿,并且断了财源,没有了零花钱。但父亲的教育丝毫没能改变许某奢侈、高消费的习惯,于是在20xx年8月间与同伴们乘夜深人静,采取撬门、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西滨镇多家饮食店、批发部盗取香烟、啤酒、卤味及猪脚等,价值人民币1600元。后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法制宣传演讲稿小学生法制宣传演讲稿实用篇六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演讲稿小学生法制宣传演讲稿实用篇七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 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 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 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 有无数种说法, 汉语中的法字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 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 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 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 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 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 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 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 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 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 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 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 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 律, 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 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 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 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 20xx年5月26日 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小学生在四楼的 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 20米 的四楼摔 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 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 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 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 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 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 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 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 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 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 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 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 抢劫、 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 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 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 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 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 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 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 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 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 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 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 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 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 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 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 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 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 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 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 属于正当防卫, 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 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 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 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 时报告 老师,公民可以报警, 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 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 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 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 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 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 候都不能施暴。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 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 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 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 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 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 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 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七)、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 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 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 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 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 要打你,甚至还可能会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 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 “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 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 实他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 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 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 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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