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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法院先进事迹篇一
郑军,男,1966年12月5日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政治处主任。郑军同志多年来被评为我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先后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所在庭多次被院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优秀审判庭”。
郑军同志在我院审判岗位工作近20xx年,先后从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他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
近几年来,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秉公执法、树立行政审判权威
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和制约,是法院法律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又是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部门。因此,行政审判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尤为重要。“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这是他做人准则,也是他的工作作风,在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认真对待,毫不含糊。坚持以事实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在承办案件中他能排除各种干扰,妥善把握和正确运用法定程序,证据规则,保障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证行政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合法。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六年来,他共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所审结案件无上访,无超审限。
在办案中,他做到一身正气,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经常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全庭同志,团结协作,忠诚履行职责。20xx年在审理本市“城中村”折迁案件中,行政庭先后受理4起市房管局申请执行新字村4户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参与拆迁户人数众多,涉及面广,而且拆迁户与行政机关多次对立冲突,拆迁户成群结队多次到省、市、中央上访,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酿成重大恶性事件。为此,郑军同志受理案件后,召集全庭同志认真分析、冷静对待,从立案、送达、听证、宣判等环节制定预案,研究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多次专题向院领导、区委、人大汇报,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深入拆迁现场,耐心细致地软化拆迁户矛盾。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下,经过认真准备,公开审查,慎重研究,顺利完成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了群体性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的基础、核心和根本价值所在是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在城市拆迁改造中,他与其他审判人员化解了一起二十多人对房屋拆迁许可证不服的行政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就补偿及是否存在伪造虚假证明等问题争执很大,情绪对立,互不相让,原告要求立即停止拆迁工作。针对该案涉及人员多,当事人间文化程度、法律意识、道德水准差异,矛盾复杂化的情况,加之该拆迁工作系今年我市城市改造重点项目,市、区各级非常重视,若停止将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他沉着冷静、仔细核对每份证据,翻阅大量材料,分析每位当事人的诉请及心态,依法全面衡量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老百姓生活利益,开发商经济利益的问题,深入拆迁现场走访了解情况,主动向院领导、区、市政法委通报案情,协调各种关系,做当事人、律师的息诉工作,由于他带领法官们工作及时周到、不厌其烦,特别是对煽动、策划者、起哄者分门别类,各个击破,最终经过多次协调、谈判、沟通使该案得以妥善解决,群众生活利益得到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展,社会大局得到稳定。
二、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郑军同志在工作中能带领行政审判庭大胆改革,首先狠抓全庭同志的政治、业务学习。他在庭上建立了周一审判业务学习,周三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结合我院打造“五型”法院,实现“五个目标”机制,把学习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方式,以学习促审判、用学习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把学习作为指导审判、推动工作有效途径。他不但自己勤于专研并常告诫大家:我们处在风口浪尖之上,社会焦点之中,如果没有坚实的业务基础,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敢于善于审理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勇气和能力,那么就会被风浪击倒,被焦点困倒,更谈不上能胜任审判工作,进而服务大局,怎么办?出路只有一条,就是稳下心来,下大力气,不断提高我们业务素质,而不能成为单纯的“办案工匠”。
通过审理大量的行政案件,他认真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根据行政诉讼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制定《行政案件开庭审理规则》、《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规则》、《证据交换规程》等相关文件。
行政裁判文书是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载体,为此他将行政裁判文书的改革作为促进行政审判质量的重要突破口,在借鉴先进法院优点基础上进行大胆改革。在法律文书中,除简明扼要归纳原告诉称,被告辩称外,着重罗列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再叙述通过庭审举证、质证各方观点,以及合议庭确认证据理由,之后根据确认有效证据,叙述本院查明的事实,在说理论证部分紧紧结合查明事实,根据法理、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规定分清双方是非责任,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判决,这种文书的运用对行政审判公信度和权威性明显增强。
他刻苦钻研审判业务,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指导审判实践,评析案例。
三、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审判实践中,对一些案情复杂、社会焦点、影响大为行政案件,他积极谨慎妥善处理,注意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对于能够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改革的案件,解放思想,大胆受理,依法审判,扩大社会影响,如受理的陈忠仁诉陈杨办违法拆迁并附带赔偿纠纷一案中,陈不服陈杨办拆迁多次信访、上访,该办及区政府十多次调解无果。陈提起行政诉讼,正值xx大召开之际,立案时陈声称若处理不公将到北京上访,情绪十分激动。受理后他及时与陈杨办相关领导联系,深入原办理单位,了解发现该房在拆除时其子代签协议,因补偿费分配问题陈家发生纠纷,其子给付其补偿款不到位,故陈起诉,查明真象后,他首先稳定原告情绪,并通过村委会给其子反复做工作,及时开庭,经过庭审发现陈杨办在此拆迁中确有错误,直接下判对区政府整个城市拆迁改造工作将造成被动局面,加之陈是因家庭问题牵连而起诉。为此他高度重视,多次出面协调,寻找良策,最终通过协调使原告利益得到兑现,陈主动提出撤诉。既解决了个案,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随着近几年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大幅上升趋势,他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裁”原则,努力减少强制执行案件数量。在审查听证会中,通过向被申请人宣传相关行政法规,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前提下使被申请人充分认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在申请人权限幅度内,结合具体案件提出和解方案,通过采取此种方式,改变了过去“一裁了事”的作法,去年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4件,其中80件占95%,被申请人主动履行。营造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行政审判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沟通,努力营造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氛围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行政诉讼虽有了新的发展,但其影响和作用还远未被人们所认识,不仅老百姓知之甚少,不少行政机关人员乃至领导也很不了解,传统观念和势力还比较深厚。面临挑战,他以高度责任心和务实精神,积极开展辖区行政机关法制培训活动。先后召开培训十几次,在培训中他结合行政机关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解决实践中存在疑难问题,帮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操作程序,办案方法,适用法律法规,健全制度,并对行政机关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司法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如: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通报、报告制度;交流行政审判信息联络制度;完善司法建议反馈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实施,改善和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推动了我院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法院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法院先进事迹篇二
在宝应县公安系统内,有这样一位普通的民警,他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始终兢兢业业,对身边的群众一贯怀有真真切切的感情,身为一个警察,他在真正的意义上做到了与老百姓心连着心、手牵着手、情系着情。他就是被人们誉为“陈先岩式”的社区民警、宝应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苏中社区警长唐积桐。
今年48岁的唐积桐,干上警察这一行可说是“半路出家”。1976年12月,他应征入伍,成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从班长、副连长一直干到副营职干部,唐积桐经受了无数次血与火的考验,显示出一个军人的赤胆忠心和铮铮铁骨。特别是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后,他5写血书,主动要求参战。在生与死的搏斗中,唐积桐经历了25个日日夜夜,他所在连的160多人中先后有52人不幸伤亡,最小的只有18岁。这一切都使唐积桐刻骨铭心,他常想,比起牺牲的战友,自己算是万幸了,这样的生命其实已不属于哪一个人,更不应该一味地用来享乐甚至虚度,而应该用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惟有这样才对得起死去的战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回到地方后,唐积桐先后在沿河、南门、城中等派出所担任警长,十几年来,他始终战斗在社区警务工作的第一线,无论形势发生什么变化,出现什么情况,遇到什么困难,他始终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努力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团结和依靠社区群众,构筑起让居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平安社区。他个人先后被评为宝应县十佳社区民警、十佳爱民标兵警察,扬州市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创建工作行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并荣立三等功一次,被命名为“陈先岩式的好民警”。20__年11月,宝应县公安局作出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向唐积桐同志学习的活动。
“社区就是我的家,我的岗位在社区”
为了尽快熟悉情况,赢得群众,扭转局面,唐积桐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走遍了辖区内的每一条街巷胡同。那段时间,他一边深入宣传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重要性,争取社区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边广泛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那时,苏中警区东片家家户户无门牌、错门牌、重门牌的现象比较普遍,不但给群众的收发邮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而且对治安管理也十分不利。唐积桐到任后,立即着手科学合理地编制门牌,不少居民不配合,老唐可说是磨破了嘴皮,跑断了腿。那时正是炎热的夏天,钉门牌本不是唐积桐的事,可他却亲自背上挎包、担条毛巾,一家一户地上门安装。为了不损害居民家墙面的瓷砖,他先用毛巾将墙面擦干净,然后用自费购买的玻璃胶粘门牌。那段日子,老唐的手指经常被玻璃胶粘住,洗不掉,抹不去,最后只好用小锉锉,用小刀刮。更多的人家则需要用射钉枪安装,钢钉打进水泥墙里直冒火星,震得他虎口隐隐作痛。就是这样,他一个人做三四个人做的事,最终将数千个路牌、门牌安装完毕。居民们见老唐这样能为百姓吃苦,打心眼里把他当作自己人。
唐积桐常说,社区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工作是要靠感情作为纽带的。作为一名社区民警,面对群众更要有诚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只有做到亲民、爱民,人民群众才能愿意与我们打成一片,与我们结交朋友,交流感情,互通信息。在唐积桐的管段里,几乎每户居民家里都会有一张他送上的“警民联系卡”。别看这张卡片小,但他却把老唐和广大居民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那上面的电话号码也不仅仅是一串简单的数字,而是老唐十年如一日为民服务的承诺。“有事请打我电话,我一定会尽快赶到。”每次送出一张“警民联系卡”,唐积桐都会对群众作出同样的承诺。时间久了,居民不但遇到有什么急事、难事,如水、电、煤发生故障,下岗待业、夫妻不和、家人患病、住房紧促、子女就读,甚至阴沟堵塞等都爱找他,就是遇到什么喜庆事,也都爱找他。因为将心比心,因为设身处地,居民群众把唐积桐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其实,唐积桐在心里,又何尝不是每时每刻将社区的每一户居民当作自己真正的亲人啊。
“社区居民都是我的亲人,关心他们每一个人不需要什么理由”
有一年春天,唐积桐到平安巷贫困居民老吴家走访,见老吴卧病在床,同老吴一起下岗的老伴也精神不振,老唐心里感到十分难过。此后,他就把老吴家的事当成是自己的事,不怕跑腿,不怕磨嘴皮,同居委会干部一道与民政部门打了不少的交道,最终为老吴家争取到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解决了老吴的燃眉之急。老吴含着眼泪,握着唐积桐的手,半天说不出话来。
社区里有户姓郁的人家,父母都长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爹爹和孙子二人。小郁原在技校学过烹饪,但因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脾气变得有点古怪,加上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朋友的拉拢,逐渐地滑上了歪道。爹爹管不住孙子,内心非常着急。唐积桐了解这个情况后,三番五次,主动上门做小郁的思想工作,教会他做人与处世的道理,并帮他在县城的一家饭店里找到了一份厨师的工作,终使小郁悬崖勒马,改过自新。感动得小郁的爹爹逢人就夸老唐做了一件积德行善的大好事。
唐积桐有这样一段肺腑之言:“老百姓的事,有些在我们看来是小事,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关系切身利益的大事。”有一次,老唐在对东升路一家陈的人家进行户口项目核对登记时,发现陈家5口人中,就有3口人的姓名有音同字不同的错误。其中一个小孩登记为“女”,而户口底册上却为“男”。老唐当即告诉了陈家的户主,并细心讲解了更正姓名所需的材料和程序。陈家人感动地说:“不是你这次上门核对户口,我还不知道户口薄上有问题,感谢你及时的提醒,要不一旦用到可就要误事了!”像这样的事,老唐遇到过不少回,每次他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帮助解决。
这些年,不论刮风下雨,唐积桐每晚都坚持到社区里转上几圈,有时一直到深夜。要是发现谁家的门没关好,老唐就喊一声主人的名字,让他把门关紧;要是发现有什么情况,老唐就立即投入紧张的战斗。平时,不管在哪里,老唐只要看见摩托车或电动车的主人不重视防盗,他都不忘提醒几句。有一次,老唐在东升路十一巷巡查时,发现有辆黑色摩托车停在门口,没有上锁。他好不容易敲开车主家的门,却得了开门的小伙子一句“烦死了,还让不让人休息”的呵斥。对此,老唐也早已习以为常,他耐着性子同那个小伙子谈起防盗的常识,直到他心服口服。当老唐帮他将摩托车推进了院子,那小伙子终于不好意思地笑了,连声说“感谢”。
“守护社区群众的安全是我光荣的职责,让社区群众满意是我最大的心愿”
身为一名警察,首要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这个“安全”在唐积桐的眼里不仅仅是生命财产的安全,他从一个社区民警的角度出发,把确保社区群众的安居乐业作为永恒不变的追求。近年来,唐积桐会同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实地考察,共同探讨加强社区治安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思路,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家庭防范“十要素”,挨门逐户地进行宣讲。
到苏中社区工作后,唐积桐针对社区往年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他想方设法,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在争得辖区内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的支持下,他落实了50多名信息员,聘请了16名义务护巷员,将他们4人一组,对社区进行切块负责、承包防范。除不断对护巷员进行防范知识和防卫技巧培训外,老唐还采用黑板报、戗牌及宣传单提醒等方式,及时报道发案情况和预警信息。他自编、自写的黑板报内容每月都要换上两三次,通俗易懂,老百姓很是爱看。他还大力推行白天重在“看”、晚上重在“巡”、深夜重在“守”的24小时“全天候”防范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半年不到,辖区内发案率就下降了30%,去年仅发生不到10起,成为有名的平安社区。
细致工作,不仅增进了警民之间的感情,改善了警民关系,在感情上得到了群众的回报,同时也使唐积桐在工作上得到了辖区内群众的信任和大力支持,辖区内一有什么情况,群众都争着向老唐反映。许多居民说:“老唐做事认真,为民负责,这样的警长,我们信得过。有了他,我们睡觉都感到安稳!”有一天晚上,有个男青年手提一只黑色拎包,在城郊桥西首一家录像厅门前游荡,行为诡秘。这家录像厅的业主见此情景,想起平时老唐的叮嘱,顿时提高了警惕。他不动神色,悄悄地拨通了老唐的手机。唐积桐闻讯后,立即带领几个联防队员赶到现场,对那可疑青年进行盘问。那人自称是做药材生意的,但他的包内却无一样药品或药材宣传材料,竟然有起子一把、钳子一把、手电筒一只。老唐抓住疑点不放,紧紧相逼,最终使那家伙无法抵赖,彻底坦白。原来他是盐都县的一个流窜盗窃案犯,已经在多个县市连续作案20多起。这次,他第一次来到宝应,想在这个小县城里捞上一把,没想到刚踏上宝应土地,进入苏中社区,还没“开张”,就一下子栽倒在老唐的铁腕之下。20__年国庆节期间,河南鹤壁有3人在泰州聚众斗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3个家伙知道情况不妙,立即乘车北窜,到达宝应境内时,本想下车喘口气,但由于他们神色慌张,苏中社区的群众发现他们可疑之处很多,就立即向唐积桐报告。老唐迅速行动,终使这3人束手就擒。
是啊,唐积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颗心,为着人民而跳动,自己却感到习以为常。已近半百之年的他,自己家里有妻儿老小,但在妻子眼中,他从不顾家;在儿子的记忆里,他的身影又总是那么忙忙碌碌。对于这些,唐积桐也常常感到不安和愧疚。但是,只要想到自己身上肩负的职责,想到社区群众对他的那份信任,想到公安局和派出所里领导和同志们对他的关怀和支持,他就会在不安和愧疚之余,越发感到一种无形的力量,不仅增添着他强烈的责任感,也激励他更加坚定决心做好今后的工作。他常对自己说,舍小家,为大家,造福千家万家,这是当警察的本分。人只有一颗心,但这颗心只要是为人民跳动的,他就无愧于人民警察这个称号。为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的那份沉甸甸的信任,就是一辈子钉在社区民警的岗位上,也无怨无悔!
法院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法院先进事迹篇三
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及本院评为信息、宣传调研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一、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杨帆同志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敬岗爱业,乐于奉献,始终坚持以工作需要为标准,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事事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自从事信息、宣传、调研等文秘工作以来,为了把工作做好,加班加点对于他来讲是家常便钣,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杨帆同志克服孩子小,无人照顾的困难,加班加点,高质量地按时完成信息、宣传、及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罗山县法院也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进行宣传。
二、开拓创新 勇争一流
在全省政法系统,新闻宣传、信息等文秘工作,虽然多年来一直被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但一度被视为软任务,有些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干警参与热情低,各级媒体上稿率也低。以来,为打开此项工作新局面,罗山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在政策、经费、人员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杨帆同志作凭借从事信息、宣传等文秘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优势,注意自己平时的表率作用,经常与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沟通交流,切磋业务技能,再加上院党组在物质上对新闻宣传、信息、调研进行奖励,使全院干警在业余时间大兴写作信息、宣传、调研之风,上稿率大幅度提升。至,杨帆同志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各类文章900余条(篇),其中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30余条(篇),省级报刊上发表180余条(篇),较好地宣传了法律,宣扬了法院文化和法官的风采,树立了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较好法制平台。为此,罗山县法院在-连续二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罗山法院又荣获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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