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通过写作表达个人的感受和思考。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度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文学语言,以增强文章的艺术感和感染力。在下面的读后感范文中,希望大家可以找到一些与自己思考和感悟相契合的观点和思路。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一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快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可以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责任,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判断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能力……”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起。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可以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直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二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三
今天下午,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学校里六一儿童节定的《野性的呼唤》。
那么,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野性的呼唤》是由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他的名字叫巴克。整个故事是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加何从一条驯化成的南方狗退化到好像是狗,又不是狗、好像是狼,又不是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巴克的父亲叫埃尔玛,是一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希望巴克能继承父业。虽然巴克的身才没有父亲那么大,巴克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巴克的母亲叫希依曾,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条件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巴克拥有一钟皇家贵族犬的气质。结果,巴克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经过几周的路途之后,巴克就开始了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条拉雪撬的苦役犬。
在残酷的驯服的过程中,巴克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巴克自己将生存的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苦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经过好几次调换,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巴克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巴克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巴克这一路上曾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六章为了一个人的爱。因为这本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收养了巴克,使巴克重新恢复了以前的体力。然后,巴克帮助约翰·桑顿拉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就是一千二百五十磅,赌二千元美金。最后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元美金;巴克还救了约翰·桑顿一条命呢!是因为约翰·桑顿做一条小舟他们在一起航行的时候,因为水流比较急,而且还是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呢!那就是在飞流直下的水流之中。约翰·桑顿一不小心,从小船上摔到了这凶猛的水流之中。巴克立刻跳入水湍流之中,但是这里其吞噬力大得惊人。
最后,还是汉斯把绳子围着树饶住,把巴克与约翰·桑顿给拖了上来,不然的话巴克与约翰·桑顿就淹死在这了。这两件事情使巴克、约翰·桑顿、汉斯和皮特在黄金国内的名气越来越高,越来越高。甚至传遍了整一个黄金国!你说立不厉害?说到这儿,然后,让我来跟你说一说我看了这本书的感想吧!我的感想是:巴克真厉害,巴克居然救了约翰·桑顿一次性命,还为约翰·桑顿获得了二千元美金。不过,我也想有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因为,巴克不仅能游泳,还能拖的动一千二百五十磅重的东西,所以,我才选则想要像巴克一样的狗!
啊!巴克,你使我变得勇敢起来。当我遇到任何困难时,我会变得更加勇敢!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四
难得休息一下,把自己一直都想读完的一部小说,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thecallofthewild)》,杰克伦敦的作品。
以前考研的时候,心理烦闷了,去光谷图书城,在书架上发现了这部作品。盘腿坐在地上,看了大半个下午。这本书的中译本是82页,看了大约四十几页。英文原版是84页,单词和句子都很浅显,很容易理解。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他的父亲是圣伯纳狗,他的母亲是牧羊犬。他在法官家被偷走,做过雪橇狗,几经换主人。最后的主人是桑顿,一个善良而又言语粗鲁的淘金者。但他教会了巴克——爱。在他们淘金的过程中,巴克听到了远古的呼唤,同时那也是最野性的呼唤。主人桑顿最后被印第安人杀死,这彻底激起了巴克血液里残酷的杀戮。他为主人报仇。在一个原始印第安部落里,大开杀戒。最后他孤独的`混入野狼群,并最终成为了首领。
冬夜来临,夜空因月色而朦胧,偶尔也闪烁着北极光,山谷中来了一群生灵,首领的头部和吻部有棕色的毛,宽阔的胸前长着一溜白毛,那就是巴克——不,那是他们的首领。
一声长嗥,群灵响应,他们飞奔,他们咆哮……。
哈哈,那是他的家!
小说的文字很优美,即使中文译本,也没有以前读其他英文小说的中译本的佶屈聱牙的感觉。那些句子读起来让人觉得那么刚劲有力。
掩卷沉思,一个古老的民族,太过于沉重了,沉重的已经看不到原始的野性,听不到祖先的召唤。进化固然从低级到高级,但也有畸形。我很欣慰在病中,读完这部小说。你听,你看:
哈哈,那是我的家!
流泪中……。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五
《野性的呼唤》。
读后感。
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但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非常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终于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六
而桑顿却是用他自己独特的表现爱的方式,表达对狗的尊重和对巴克对狗的爱与狗狗友好相处从而折射出其对于自然的态度:敬畏自然与自然友好相处!
小插曲:如何去表达爱,就是把简单的事儿,小事重复的去做同样能够感动别人!表达爱要做行动派而不是言语派,用细微的行动去感动别人。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八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九
究竟是什么支撑着它义无反顾地去追求,在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个问题就进场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知道答案,想知道真正的动力是什么,就是这样我认真的读完了全本书。
通过《野性的呼唤》,我走入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算是一只血统比较好点儿的混血儿。巴克从小生活在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能够得到主人的青睐。但一切却因淘金浪潮的袭来而改变。
巴克遭受了生来第一次糟糕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狗贩子那儿。接着一次又一次的棒打,一次又一次的昏迷。我想这次经历就是一个契机,让巴克明白了原始本性,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野性从巴克身体里面重新展现出来。
如果说这次经历是巴克一生中的一堂课,那么它的同伴则是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经过几次展转,他被狗贩子卖给了雪橇队,又被他们带到寒冷的北极为一些人挖寻金矿,并从同伴中学到了形形色色的生存之道。不同于其他的狗,他很快适应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有了强壮的身体,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如何乘主人不在时偷吃同伙食物。然而,他的矫健的身体,以及不屈于人下的心理,注定了他与领头狗间的决斗在所难免。幸运的是,也是我们的主角赢得了它一生中第一次完全的胜利,也为他以后统治着狼群奠定了基础。
但是,尽管它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压迫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仅仅只是一个畜生。
桑顿出现了,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让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直到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或许是因为突然地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目前拥有的,同时也看淡了利益,是的在人类眼中最重要的一项东西,桑顿看淡了。他和巴克成了朋友,他们成为了朋友,并不是怜惜,也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深厚的感情。相互间的了解,让他们知道,彼此都是真正地关心对方。
当他们抵达大森林时,当巴克听到森林里一声声狼号的,它感觉到自己体内。
2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牵挂,巴克把这种召唤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人们渴望融于大自然,寻求自由与野性的释放,可是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没有逃脱自己给自己设定的牢笼。虎啸深林,鱼游潭底,驼走大漠,雁排长空,世间万物都有其回归自然的野性与张狂。让动物回归本性,给自然带来平衡,于人类而言是理应奋斗不息的责任和使命。本性即自由。
每一次看到人们之间的你争我夺,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都在想为什么人类要这样。但是在这种行为体现在动物们的身上时,我们终于有了主意,体味到了一个法则,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文明社会生存的法则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而在动物世界里,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是一个胜利者,在森林中,在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世界是多重的,能让世界充满生机的,也能让世界变成地狱。野性――狡猾,也有忠诚;野蛮,也有友情,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世界的主宰者。透过野性动物之间争夺与打斗,我想到的是我们――世界的主宰――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争个头破血流,不择手段。
曾经我不理解这是为什么,可是从现在,我懂得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自己的弱势是不能生存的,靠着别人的怜悯也是无法持久的,所以就必须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必须拿出自己身体内自己的本能,自己的本性,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成为世界的主宰。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十
经过一个星期的阅读,我看完了这本书,放下书后,不经陷入了沉思……这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是一名现实主义作家,因为他早年的一些悲惨经历,使他大有感触,写下了许多揭示悲惨现实生活的小说与书籍。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巴克是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的圣伯纳犬,它经受过主人米勒法官文明的教化,十分温顺,独得米勒法官的宠爱。可因为需要大量雪橇狗,一些不法分子看上了巴克纯正的血统,将他拍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地区。巴克为了不像其他同伴一样挨打,选择了听他们的话___拼命拉雪橇,新主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其他同伴的相继离去,让聪明的它懂得了如何在野外与棍棒下努力生存,在他最后一位主人___唯一关心它的主人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无情的残杀之后,浓烈的血腥味激起了巴克的野性,他用同样的方式为主人报仇,最终走向丛林,成了狼族的首领。
这本书从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残酷的野外,虽然写的是狗,也反映出了人们当时的那种悲惨生活。巴克的勇敢,让我懂得: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野性的呼唤》学生读后感篇十一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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