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行政复议申请书完整版篇一
建团时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最早的名称叫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它是在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下,在伟大的五四运动之后,由中国共产党的发起组织——共产主义小组领导和创建的。1920xx年8月,共产主义小组委派俞秀松同志在上海建立了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随后,北京、长沙、广州、武汉等地相继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了。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关怀下,1920xx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正式通过了团的纲领和章程,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当时,全国已有17个地方成立了青年组织,团员达5000余人。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建立和发展,开辟了中国青年运动的新纪元,从此,中国青年有了自己的核心。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青年团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带领广大青年投入反对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的斗争。团员青年参加了著名的安源路矿大罢工和京汉铁路总同盟大罢工,他们和共产党员一起,勇敢的站在斗争的前列。1920xx年1月,为了响应党迎接中国革命高潮的号召,表明中国青年团是真正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革命青年组织,团三大决定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0xx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以任弼时同志为首的团中央,同中共中央坚持正确路线的同志们一起,向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进行了尖锐的斗争。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团中央遵照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加党领导的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成为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和工农红军的一支重要力量。1933年8月建立的著名的少共国际师,就是由中央苏区1万多名青年报名组成的,战士平均年龄18岁左右,其中共青团员占70%以上。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大举进攻华北,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北平学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动了“一二·九”爱国运动,极大的促进了全民族抗争的兴起。
第二讲·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1.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从这两个方面面对团员提出的具体要求。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就是为了是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根据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章呢宫阙的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2.团员应该履行那些义务?六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六条:(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而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5)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而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甚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4.怎样理解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的义务,必须严肃、正确的运用自己的权利,同时团员要想充分的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严格、忠诚的履行团员的义务。
第三讲·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1.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共青团是一个培养青年的教育组织,因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团支部的首要任务。团支部要从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出发,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革命理想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建功立业。
2.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团的支部要积极为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创造条件,努力开发青年职能,不断提高青年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3.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
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关心青年的全面成长,反映青年的要求,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努力为青年提供具体有效的服务,是团支部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指导青年过好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业余生活。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同危害青年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4.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有着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团支部应当做到“团要管团”,对于本支部的所有团员,都要做到有教育、有管理、有要求、有监督。要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使广大团员真正了解团的性质和任务,了解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及时的表彰优秀团员,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犯有错误的团员进行严肃的批评,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要向所有愿意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的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积极的有计划的做好团员发展工作。要经常协助党组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教育,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行政复议申请书完整版篇二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春风一度,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兰风花雪月,男,。
申请再审的事由:
1、请求撤销平原市中级人民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
2、改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再审人欠款25555元;
3、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再审的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请再审人,在200x年至20xx年期间,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为被申请人承包施工的洪广镇政府办公楼工地、西夏区、光华活性炭厂等工地提供砖、石料,并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雇人对上述施工的地面进行平地、垫土方等劳务工作。20xx年9月18日,被申请人对申请再审人提供的上述货物,劳务工作进行了结算,根据申请再审人实际提供的货物清单、支出的劳务工作量进行结算,得出结论:申请再审人为被申请人提供货物、支出劳务工资合计为25555元。结算后被申请人出具结算单一张,确认申请再审人为其提供货物、支出劳务工资,共计154322元。
因被申请人未支付上述款项,申请再审人为此起诉至海人民法院法院(以下简称平原区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20xx)北民初字第35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应付申请再审人欠款为136624.5元。被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原中院)。平原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作出了(20xx)南民终字第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平原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于 20xx年3月11日再次开庭审理时,被申请人并未出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20xx)北民初字第4466号判决书。但该判决书中法院审理查明的内容,引用的是(20xx)北民初字第3513号民事判决书中审理查明的内容,作出的上述判决也是依据该内容作出的。申请再审人认为,平原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依法向被申请人通知了开庭审理的时间,被申请人故意缺席不出庭参加诉讼,其行为是恶意的。而平原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法院无法对认定本案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质证,但却引用了未生效且又发回重申的判决书中的内容作出了(20xx)北民初字第4466号民事判决书是错误的,是违反法定程序的。面对上述错误判决,申请再审人上诉至平原中院,而平原中院也未查明案件事实,在该错误判决的基础上又作出的(20xx)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平原区法院(20xx)北民初字第4466号民事判决。
人是没有异议的,该证据是具备证据的真实性、关链性、合法性的。既然一、二审法院采纳原审中被申请人的质证意见,那么也应该采纳该录音证据,这样才能体现公正。但一、二审法院未采纳该关键证据,从而导致本案被申请人欠款的事实真相无法查清,并且该录音证据在一、二审重新审理中也未进行质证。原审法院事实上剥夺了申请再审人的诉讼权利。故申请再审人请求上级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依法纠正,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1、为证明申请再审人为被申请人承包的工地送料、购买建材、提供劳务的事实,申请再审人向法院提交了由被申请人工地人员,以及应被申请人要求供料的人员的书面证据:《实物出库凭证》8张、《送料单》3张、《收条》1张、空心砖款收条1张、砖款收条1张、空心砖发砖发票6张、水泥款收条1张、垫土方证明1份、被申请人签字《领(收)料单》4张、欠条1张、由被申请人收料员张建军出具的收取沙石、混合料、片石、土方等收据261张、录音光盘1份、结算单1份。以上单据、录音、结算单符合证据三性,相互之间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同时有被申请人陈述在案的记录为凭,充分的证明了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再审人清偿欠款。
法院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判决明显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认为,既然是重审案件,就应当全面审查本案的基本事实,对本案的证据重新进行质证、认证,客观、公正的查明本案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再审人特向贵院提请再审,请求依法查明事实,撤销(20xx)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再审人欠款25555元。
此致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20xx 年4月20日 申请再审人。
行政复议申请书完整版篇三
俗话说“好水酿好酒,好土塑好壶,好的环境造就好的人才”。共青团对于我们青年而言就是一个非常好的环境,可以让我们更好的成长,我申请加入共青团!高中的磨练,让我少了一份天真、莽撞,多了一份成熟、稳重,更多了一份责任心。让我更懂得珍惜生活、珍惜工作、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责任。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每一种角色又都承担着不同的责任。生活总是会给每个人回报的,无论是荣誉还是财富,条件是你必须转变自己的思想和认识,努力培养自己勇于负责的工作精神。一个人只有具备了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才会产生改变一切的力量。人可以不伟大,人也可以清贫,但我们不可以没有责任。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责任,扛着它,就是扛着自己生命的信念。责任让人坚强,责任让人勇敢,责任也让人知道关怀和理解。因为当我们对别人负有责任的同时,别人也在为我们承担责任。
我在班上担当数学科代一职,对工作力求完善。在班里也是一名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尊师重道、遵守校规、爱护班集体的学生。在家我是一个尊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承担一定的家务劳动。在社会上能遵守公共秩序和各项社会制度。本人性格开朗,易于接受新事物,是21世纪的新一代青年。
我向团组织申请:如果我被录取了,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并且决心维护团组织,遵守纪律,做一个先进的团的好帮手。不论在地球的哪一个角落,我都要有团员的模范。继续把中国建设富有特色的中国社会为己任,尽自己的一分绵力建设为富强昌盛的强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完整版篇四
我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共青团是中国青年的先进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帮手,是中国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大学,是建设民主、文明、富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生力军。在党的领导下,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的。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品质的大学校。
我是本校初x年级x班的。作为新世纪的青年中的一份子,在不久将来,将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我要从现在开始不断地锻炼自己,为祖国的将来而积极奋斗。正是如此,我更应该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加入中国共青团也一直是我的夙愿。我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先进的青年,符合了团的标准要求。因此我恳求团组织认真考虑和评议让我加入团的大家庭,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做一名优秀的团员。
从初中开始,我对自己在思想上的要求就很严格,同时我也对共青团的相关工作和团员选择有着深刻地认识,共青团是中国进步青年的一个优秀团体,它有着悠久的发展历程,团的发展历史与党的发展历史和国家的发展历史都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因此作为共青团员也要有着国家主人的意识,因为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希望都寄托在我们的身上,我们不能够辜负国家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学习方面,我学以致用,严于律己,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认真的学习和领悟老师教诲,竭尽全力调整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个人方面,我热爱祖国,热爱团组织,希望能为祖国、为人民、为团做出一份贡献。在班里,我担任班长与宣传委员的职务,工作力求做到最好。纪律方面,我严格要求自己。在校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尊敬老师,团结、帮助同学。在家能够经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尊老爱幼。
我是第一批成为少先队员的人,一直都是“三好学生”。英语习作曾获《中国少年英语报》的年度优秀双语习作奖,积极参与20__年度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并获得二等奖。在第二十届爱国主义读书征文比赛中获得区一等奖,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系列美术展《大哉虞舜》书画展中获得省一等奖。
如果我能够进入共青团中间成为一名光荣的团员,我一定不会说大话,我会从实事做起,脚踏实地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我会维护团的章程,遵守团的纪律;我会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我会努力学习,以无愧于“团员”这个光荣的称号。如果这次我没有被评上团员,我也不会停止努力,而是会更加深刻地检讨自己,希望能够找出不足和缺点,让自己能够在下一次的审查中获得成为团员的机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完整版篇五
申请再审人(原审一审被告):刘xx,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西安市xxxxx。
被申请再审人(原审一审原告):郭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西安xxx退休职工,住址同上。
申请再审人因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xx)碑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审判程序违法,特依法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法院对该调解协议内容二、三条立案再审,依法作出判决。
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xx)碑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第三项:“本市含光路xx号住房一套,归原告xxx所有,原告xxx须向被告刘花娥一次性支付12000元。”根据案件事实,此住房为西安市医学院家属楼,属于房改房,并不具有完全所有权。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故,此协议内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件属于离婚纠纷之诉(身份之诉),因此,该调解书应当经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而碑林区人民法院未经送达,只是送交当事人,严重地违反法律、审判程序。
三、申请再审人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监察室提出纠正该调解书后,口头回复该调解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本案是涉及到身份之诉的案件,该适用法律实属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其中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如果不请求,怎么能够证明其婚姻身份呢?不请求,就无法证明婚姻关系的是否存在或解除。而是应当制作调解书,应当送达签收,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综上,依据《民事诉讼法》180、182、184条,及《再审立案规定》第8条之规定,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及违反审判程序,请求上级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此致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刘花娥
代书人:权元,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0xx年七月二十七日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