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乡镇法治建设调研报告篇一
一、我乡农村当前法治工作的现状
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在农村开展法治工作,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我乡农村法治工作的对策
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
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依法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乡镇法治建设调研报告篇二
年11月,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近日,调研小组对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在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中的措施和先进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建设“法治”、打造“平安”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1、党委、政府重视,工作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民心工程来抓,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其中萌水镇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萌水”、打造“平安萌水”工作,丝绸路街道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街道”、打造“平安街道”工作,并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并要求辖区内的村、社区居委会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做到了工作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同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从调查情况看,做好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必须从基层领导干部抓起,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控网络。萌水镇以“三级联创”活动为依托,调整了5个落后村的领导班子,不断加强110报警服务体系建设;丝绸路街道健全了辖区内的群防群治组织,以公安派出所专职巡逻队为主要力量,结合各种义务巡逻队,构建了完整的巡逻控制网络;凤阳集团配齐配强了企业保卫处的力量,为保卫人员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并投入大量资金加强企业的物防、技防措施。
3、坚持严打和集中整治,做好“处法”工作,维护大局稳定。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坚持打击和整治双管齐下,一方面他们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对刑事犯罪分子狠狠地予以打击,其中萌水镇2019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1%,严打效果明显;另一方面,对治安落后村、后进单位实行集中整治,实现了由乱到治。丝绸路街道在“处法”工作中,以“三无”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全力抓好“处法”工作,认真做好了辖区内109名原“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4、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了定期排查、检查指导等制度的全面落实。2019年萌水镇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6起,调处成功15起;丝绸路街道建立健全了54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和212人的调解队伍;凤阳集团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和员工及时沟通,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5、加大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各单位在辖区内采取多种方式广造舆论,使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深入人心,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件进行了广泛宣传,为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大大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避免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加强:某些基层政法部门的工作作风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依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够高,寻求法律援助比较困难;群防群治力量薄弱,人员构成不固定,报酬不落实,防范专业化不强;租赁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农村班子问题造成的矛盾越来越多,处理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现有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与实际情况不适合,社区警务建设滞后。
1、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一是抓住深入学习不放松。要抓好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领导班子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以此影响和带动干警加强学习,形成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学风。二是抓住突出问题不放松。尤其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彻底解决,坚决防止反复。三是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实现“说了算、定了干”的抓落实的良好作风。四是抓住教育培训不放松。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方法,积极探索干警自我教育的新途径。五是抓住争创活动不放松。以争创“五好”基层政法单位为契机,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转变带来的实效。
2、加大普法力度,纵深发展法律援助工作。要以依法治区、执法为民为主题,大力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千名农 村干部法律素质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同时,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者可以上门服务,就地办案,将法律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让在场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在无形中起到“解决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条件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是治安防范的生力军,要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其素质。一要全面规划,做好组建工作。大力宣传组建专业治安联防队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组建专业化防范队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要订立合同,保障队伍的稳定性。严格标准,选聘政治可靠、文化程度高、身体健康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派出所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有效保证队伍定岗、定责、定时、定位的要求。三是多渠道筹集经费。可以由政府补贴一部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出一部分,同时以存车收费等费用支付一部分。四是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由公安部门统一培训管理,把治安联防队伍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严格实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加大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出租、闲置房屋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对房屋租赁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出租房屋挂牌制度,房屋出租人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由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后向当地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好《出租房屋审批表》和《治安责任担保书》后,方可办理出租合同。基层派出所要加大对房屋承租人的监管力度,经常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承租房屋进行废品回收,无固定职业人员进行严格控制,避免一部分人以此作掩护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暂住、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人民展开经常性的排查,堵住这些地方在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上的漏洞。
5、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建立校内法制教育室和法制宣传园地,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和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辖区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和音像制品、图书报刊要加强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努力消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
6、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安置帮教和转化工作,对确保社会稳定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实现帮教小组到位,档案齐全,明确责任,切实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生活上给出路,管理上不断线,降低其重新犯罪。加强对监视居住、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管制等外执犯的管理、教育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任何问题。
7、抓好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要针对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门成立班子建设指导组,重点解决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无班子的村配齐班子,落后班子的村配好班子,一般班子的村配强班子。要治穷治乱同步进行,督促“两委班子”带领村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搞民营经济,为群众多办实事,带领村民共同富裕。
8、改革派出所勤务制度,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深化派出所工作改革,要考虑不同区域派出所的环境差异,在指导和考核标准上不搞形式主义和整齐划一,使派出所的工作适应于辖区经济的发展和群众需要,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二是城区派出所改革必须与社区警务建设同步进行。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把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上,依照社会公共力量抵制犯罪,逐步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在社区设立警务区,各警务区在街面上建立规范的社区警务室。社区民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收集掌握情报信息、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组织治安防范、加强治安管理和为群众服务,构建严密的辖区治安防控网络。三是要大力推进派出所队伍建设,走依法制警,以德育警,科技兴警之路。治安防范中突出科技兴警,建立连接派出所和警务区、警务站、警务室的畅通通信联系,装备良好的交通工具,做到纵横联动、快速反应。
乡镇法治建设调研报告篇三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员还应该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将其融入安全技术、生产技术之中,这样才能够让安全更“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需要完善
目前,建筑行业之中,有一部分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起到支撑与配套作用的规章制度以及法规需要修订;部分法律法规不适应建筑安全方面的监管,如,现有的立法对于安全专项监管的职责规定还不够明确,这样就无法完全的理顺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二)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
目前,在建筑的安全生产实践之中,还存在现场的安全方案编制不详细、规范条例不规范、引用的法律法规不当,从侧面就暴露出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的问题。
(一)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运用法治思维是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基础与前提。古人有云: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只有良法才能够善治。想要推动建筑安全生产,作为安全员,就应该抓好法律体系建设这一个契机。
第一,作为安全员,需要更新自身的立法理念。安全员需要在实际的建筑安全管理之中结合《安全生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安全目标,不断弱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经济属性,能够体现出建筑施工人员的权益维护,促进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的统一立法。第二,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进行安全生产立法顶层设计的完善,基于《安全生产法》作为核心,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这样就能够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条件。
(二)落实法治思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事故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得以好转作为建筑施工安全员,应该落实法治思维,结合“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持续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推进工程质量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检查,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并且针对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究主体责任,促进工程各方能够严格按照法规标准来开展组织施工,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条件;抓周基坑支护、脚手架、土方开挖、起重机机械安装、模板支撑等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工程排查与治理,利用安全员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隐患的合理整改,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整体的安全性;落实严格执法要求,针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依法依规来进行安全管理,强调对事故频发与多发区域的专项检查,对于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等问题,都需要严格的处理,避免其违反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落实监督法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针对施工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建设程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安全员都应该依法按照相应的条例上报,做好相应的处罚与整改。
总而言之,作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不断的培养自我法治思维,能够在实际的项目生产活动中利用法治思维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当然,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是每一位安全员必备的能力,但是如果能够在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之中合理的融入法律法规等条例,这样就能够让项目安全管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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