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修验收合同条款装修验收合同实用篇一
如今买全装修房,部分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签订两份合同:一份购房合同与开发商签订;另一份与负责装修的装修公司签订。这是开发商为规避开发风险,而转嫁装修责任。业主和开发商指定的装修队签订装修合同后,尽管有政策规定,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但上了法庭还是以合同说了算,业主根本就打不到开发商半点板子。
建议:只签一份合同,责任归属明确
比较规范的做法应该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只签订一份购房合同,然后在合同附件中对于全装修的材料、品牌等标准进行详细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和装潢公司把自己当皮球踢。
▲只签定一份房产合同,其他列入附件,简单又清晰。
大约有一半以上的纠纷是开发商事先没和购房人约定清楚材料的品牌、标准、等级、型号等引发的。目前使用的上海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尽管有装饰、装修标准的约定,但内容只有简单的外墙、内墙、卫生间等项目,并且是针对毛坯房的要求。购房合同中的装修标准写着“高级地砖”、“进口洁具”等非常笼统的字眼,很容易让购房人产生过高的期望值。
建议:合同标识详细,品牌型号准确
装修项目及标准一般来说,装修项目与标准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权益的保障力度就越高。对装饰材料的品牌、颜色等诸多细节在合同附件中应当有明确的约定,并且有双方签字。
▲合同中应当包含关于装修材料品牌型号的附件。
有业主入住后,发现装修尽管用了与预售合同里约定一样的品牌,但与样板房的效果相去甚远。当初在样板房看到的洁具都是釉光发亮,可到了自己家里就黯淡无光。引发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开发商在样板房里选用的是顶级品,而给业主使用的可能是二三级,甚至是次品。即便是有品牌型号,同一种品牌的产品还有各种不同档次和品级。
建议:品级工艺详细约定
为此,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详细约定装修项目及其标准、品牌、价格或相应的等级、颜色、规格、工艺。为避免工作量过大可以合同中标明开发商提供的装修应与标准房在材料指标方面完全一致。
▲合同对产品的等级要求应当列在附件的说明栏中。
质量验收方面的纠纷大约占了将近4成。绝大部分购房人一辈子就买这么一回房,对装修基本是外行,由于多数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装修应达什么标准并不清楚,而部分开发商又对装修施工究竟以什么为标准没有在合同上做出相关约定,导致装修房装修质量低下,所以容易引起纠纷。
建议:验收标准指定公开
购房者应该参考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或《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这两个文件对装修的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如果购房者觉得将这些标准一项项订入合同过于复杂,则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加入类似“所有装饰装修应不低于《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的条款。
▲验收的标准应当开发商、装潢公司、业主人手一份,合理公开。
装修验收合同条款装修验收合同实用篇二
和装饰公司洽谈时,要了解装饰公司的工程施工资格。装饰公司必须有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资格,还要检查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此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都是需要仔细考察的。室内设计师的水平和资历,直接关系到设计水平的高低,所以要对这家公司的设计师详尽询问。如果是朋友介绍,可以通过熟人来了解公司的情况。但有时亲朋好友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难免会有“误导”,所以还是要亲力亲为。
目前装饰公司的报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主报出想投入多少钱,由装饰公司结合业主的要求,开始设计和报价;另一种是业主提出居室装修的具体要求,由装饰公司报出实现业主的要求要花多少钱。
许多消费者都愿意采用第二种洽谈方式,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装饰公司把“底”探走。消费者都想让装饰公司先报价,自己也有个比较和还价的余地。
其实,所有正规的装饰公司的利润率都相差无几,所不同的是设计力量和售后服务有好有坏。业主这样做只会耽误自己的时间,从而拖延施工进度。所以在与装饰公司开始接触时,最好直接将自己准备花多少钱,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向装饰公司表达。如果装饰公司同意承接业主的家庭装修工程,才能进入具体的设计、报价和协商阶段。
在业主与装饰公司达成初步意向之后,装饰公司就要了解业主的具体要求,并进行实地测量。随后,公司会将设计图和详尽的报价单交给业主,上面列有非常具体的用料和施工量。
业主拿到这份材料之后,首先要看设计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业主当然可以请设计师来解释这份设计方案,比如说一些空间的处理,材料的应用等。在确认了设计方案之后,还要仔细考察报价单中每一单项的价格和用量是否合理。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装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的素质。所以在装修之前,业主还要考察一下装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队。
从目前情况看,在全国各大城市从事家庭装修的施工队,绝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员。目前装饰工程电动化程度很高,一般有实力的施工队为了提高质量和效率,都开始使用电气泵、射钉枪等工具。因此业主从工人使用的工具上,就可判断施工队是否具有相应的素质。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间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例如“甲方在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而《合同法》规定,发包方未按期结算工程款,承包方可通过其他多种途径来寻求救济,承包方不能借此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例如,“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如对合同中已确定的工程项目提出减项,须向乙方支付该项目预算款的10%作为减项费……”而据《合同法》规定,这属于强加给发包方的责任,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例如,“本合同中所标明的合同价格未含税金,如客户需要开发票另加税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承包方有故意逃避国家税收的嫌疑。
例如,“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自乙方开工之日至甲方尾款交纳之日,乙方拥有甲方房屋的使用权”。根据《合同法》及其相关的规定,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仅限于与施工有关的各项权利,而不能将上述权利随意扩大于整个房屋的使用权。
例如,“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竣工。”根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释:“工期应为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日历总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例如,“支付次数,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6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35%及工程变更款”。这一做法没按《合同法》规定办,工程进度过半没有确切的定义,若出现了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消费者也处于被动地位。
例如,“工程质量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指由业主自己组织验收。实际上,目前已经有装修行业验收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建议签订合同前消费者应当熟悉验收标准,将具体的验收标准文件名称写入合同中。
90%合同没有对室内环境质量(如空气等)确定具体标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装修验收合同条款装修验收合同实用篇三
装修合同是家装中保护业主权益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不仔细,那么就会给装修公司可趁之机。如今装修公司是想尽一切办法从业主身上获取利益。所以业主们一定要了解掌握装修知识保障自身利益。
一、保修期缩水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对于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
二、逃避保修责任
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
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把相关事项写明。
三、转嫁纳税义务
有的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承担税额。
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
四、增加额外条款
有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
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五、工期规定未明确
有些不规范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么方式来计算。
工期由双方协商,一般为60天。工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工期必须经双方商议,并写明工期是按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计算。
六、工期预付款条款不明
有的合同规定,施工预付款开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进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结束验收后支付余款。此处施工中途没有确切定义,若出现争议消费者较被动。
对于这些合同条款,不仅要按范本签订,还应标明施工进度具体指哪个阶段。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以下十个方面内容
1、关于合同文件
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而在合同当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现在很多的家装合同对于合同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都不太重视,尽管合同里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大多比较粗浅,主要反映在对于材料的品牌、采购的时间期限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装修合同当中一般容易忽视的一些文件尽量不要遗漏。
2、关于设计图纸
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避免开工以后再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关于工程预算
家庭装修的工程预算,目前正规装饰公司交给消费者的一般是比较完整的。一份根据目前使用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表格做出来的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项目、数量、单价、参考材料等等在内的关键项目基本上不会有什么缺陷。
但是,有的消费者反映,做工程结算的时候,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时常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要的原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的时候,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的时候,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在这里建议您,尽量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给您一个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
4、避免做不到的条款
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
装修验收合同条款装修验收合同实用篇四
第一条工程概况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天_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天______月_____日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验收合同条款装修验收合同实用篇五
在有些合同中我们会有保修期这一项,但是又的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不了解行情的漏洞,往往把合同里的装修期写的不够清楚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等样式。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住宅室内的装修装饰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两年,具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和外墙面一般为五年。对于没有明确保修期和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应立刻提出并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装修方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工程款,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有效途径来进行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这里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需要跟装修施工方协商好,把相关事宜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在签署的装修合同中,会出现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需要承担税额。
消费者是有权利向装修公司索要发票的,而且国家也提倡以发票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必定是有意想要逃税。
有的装修合同中规定,施工过程当中如果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要支付该项目的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
在施工当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劳动成果)来收取减项费,在我们签订合同之前就应该对于这些细则进行协商。施工当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利,并没有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在一些不规范的装修合同当中,有的甚至没有明确规定工期,也没有注明工期按照什么方式来计算。
工期是由消费者和装修公司两方人员一起来进行协商的,一般为2个月左右。工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按照工作日来进行计算。除非遇到特殊的情况需要改变工期的情况下,必须经双方商议,并写明工期是按照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来计算。
一些霸王合同条款中会规定,施工预付款开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进度中途支付第二部,施工结束后支付最后的'尾款。此处施工方中途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出现争议,消费者就比较被动。
对于这些合同条款,不仅仅要按照范本签订,还应该明确标出施工进度具体指那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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