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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祭扫通知篇一
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x办发明电〔〕x号)、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域内祭扫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在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时到指定地点焚烧、燃放。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引导广大群众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
三、各地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强化对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五、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畅通;要切实维护好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活动而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
六、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祭扫期间的客流特点,增开前往祭扫地区的公交专线车,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为群众祭扫提供出行便利。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行为,切实维护殡葬用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八、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树立殡葬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九、今年清明节的祭扫高峰时段预计在3月26日至27日、4月2日至4日,请广大群众及时收听“fm91.8云南交通之声”实时播报的清明祭扫路况信息,尽量避开祭扫高峰,乘坐公交车、少驾或不驾车祭扫,避免交通拥堵,影响出行安全。
xx市殡葬政策法规咨询电话:xx。
投诉电话:xx。
更多。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二
为做好2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将20**年清明节祭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清明节是我国一项传统节日,广大市民要倡导新风尚,增强安全意识,开展文明祭扫活动。要采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杜绝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隐患。在祭扫场所内,市民按照标牌指示和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维护祭扫场所秩序。
二、做好祭扫出行安排,确保交通秩序井然。3月25日—4月5日将是清明祭扫高峰期,祭扫人员最为集中,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为高峰时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主动避开祭扫高峰,错时祭扫,以免造成交通拥挤,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方式。
三、公交线路时间及安排。
1、前往城东新区东台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8路、10路、18路公交车至和平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18路(西溪植物园—头灶):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2、前往廉贻西郊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2路、12路公交车,2路乘至计南村站点,12路乘至永泰园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12路(火车站—廉贻中学):早7:00-晚17:25,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30分钟。
4月1日—4日增开东台陵园清明祭扫公交专线(政务中心—东台陵园),双向发车,途经东亭路、望海路、富腾路、东进路。
四、自驾车辆行驶路线。
2、请从市区前往西郊陵园祭扫的车辆一律由344国道陵园入口处进入,从廉贻小街驶出。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各类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特此公告。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三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安全祭扫,现就做好我县20xx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生态祭扫”主题,在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殡葬改革新举措,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疏导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祭扫车辆和人流,维持好交通秩序;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延长公交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摊点。
(二)有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xx〕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04号)、《关于做好今冬以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xx〕72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特别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严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殡仪服务单位要积极引导群众采取“鲜花换纸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切实给广大群众提供集中祭扫的安全环境。
二、引领移风易俗,践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一)弘扬安葬新理念。深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切实抓住清明节前后骨灰集中落葬习俗的有利时机,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树葬、海葬、花坛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安葬仪式。培育厚植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与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结合起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群众基础的殡葬新风。
(二)拓展祭扫新内涵。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烈士事迹宣传活动,缅怀革命先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缓解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倡导丧事简办、殡葬改革,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逐步让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三)美化文明祭扫新环境。各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加强对焚烧纸钱、冥币、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倡议市民不在广场、学校、住宅小区、城乡道路等公共场所烧纸钱、化冥物,严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凝聚文明生态祭扫的社会共识。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便利条件,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三、扎实开展行风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紧紧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加强管理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公开公示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自愿选择服务签单提供服务,落实困难群众惠民殡葬政策,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殡葬行业行风建设,重点在公平诚信、生态惠民、清正廉洁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建立行风评议制度,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群众满意度考核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畅通行政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实现诚信殡葬、阳光殡葬。
(三)加强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群众的投诉意见要妥善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以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为契机,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有力措施,打造“生态殡葬”品牌,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清明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广泛宣传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理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新高潮。
(二)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要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宣传各地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经验做法,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熟悉殡葬政策,了解殡葬行业,自觉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努力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文明祭扫良好局面。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xx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并以纪念6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清明祭扫保障管理工作机制。
继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29号)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必要时提请政府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加大指挥协调力度。主动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林业、消防、市容管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并落实部门职责分工,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上下联动,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安全管控,保障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紧密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等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预防。组织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保障等方案预案,组织开展工作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通过对重要路口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驳车辆、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积极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利用横幅、标语、短信提示、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告知祭扫群众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确保安全文明祭扫。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继续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结合部署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启动“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各地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切实解决行风建设和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管理上见实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并将其在今后工作中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四、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尤其是抓住清明前后骨灰集中落葬习俗的有利时机,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组织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共祭仪式,推动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xx〕67号)要求,以纪念殡葬改革60周年为契机,抓住清明节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按照《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见附件1)的要求,合理设置观察点,加强清明节期间观察点祭扫活动监测和信息报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做好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应收集汇总本地各观察点数据等信息,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5时前统一上报《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2),于4月15日前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xxx民政部。
20xx年2月22日。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五
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和清明节、农历“三月三”期间的禁鞭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禁鞭成果、确保干净卫生的城市环境,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城管部门在禁鞭工作中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协调、督导、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严格落实各项禁鞭措施,确保禁鞭区“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违禁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问题;不发生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发生因禁鞭执法而引起的涉稳群体性事件,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二、明确工作时间。
三、明确具体工作内容。
(一)各单位要专门召开一次清明节禁鞭(文明祭扫)工作部署会,明确分管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工作,切实落实禁鞭工作领导负责,全员参与的要求。
(二)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主动配合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大检查,组织人员对辖区经营门店的招牌、广告进行清理,一旦发现有烟花爆竹字样的要立即拆除或更换。
(三)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主动联系户外电子显示屏商家开展清明节禁鞭公益宣传,倡导市民禁放鞭炮、保护环境、文明祭扫,转变群众传统祭祀观念,营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
(四)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清理公墓、公交专线停靠站、施工现场周边影响车辆通行的路障,及时清理公墓、殡仪馆和烈士陵园等单位外积存的暴露垃圾,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五)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从严做好各自单位庭院和管辖范围内的文明祭扫和清明节、农历“三月三”期间的`禁鞭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六)从3月26日起,凡在街面开展巡查管控的城管队员和环卫工人统一佩戴“禁鞭巡查员”红袖标上岗,对所辖区域开展全方位禁鞭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向110报警,由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抓紧落实。
年3月25日。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六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节扫墓。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至今,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亲人的习俗仍很盛行。随着时代发展和文明进步,清明祭扫方式也在逐步向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颂读祭文、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方向发展。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正是人们春游(古代叫踏青)的好时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开展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
为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什刹海街道自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辖区内开展以“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紧紧围绕“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为主题,全力做好群众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清明节。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顺利开展,什刹海街道成立了以民政科主管主任为组长、民政科科长为副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街道民政科、社区办、综治办、*科、宣传部、景区管理处及25个社区居委会为成员,每位成员分工明确。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围绕主题活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社区要设立现场宣传咨询站,为群众解答殡葬改革新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树葬、海撒,利用多样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展示殡葬改革的成果。
要积极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做好文明祭扫新风尚、新动向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成果和惠民便民政策,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方式。
3突出安全,落实责任:。
各部门和社区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别是加大在社区内防火巡查力度,排除祭扫火灾隐患,严禁在居民区内使用明火、烧纸、焚香和燃放鞭炮。同时协助民政部门开展殡葬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对殡葬服务网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力度。
4及时总结,上报信息:。
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在4月10日前完成清明节宣传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将活动信息及相关照片报送民政科。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七
法学院各班及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20xx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x日至4月x日,4月5日正常上班、上课。请同学们相互告知。
为确保同学们放假期间的安全,强化安全意识,特提醒以下事项:
1.放假之前,各班做好详细的假期去向登记,如若外出,务必告之父母,经得父母同意后方可安排出行。
2.在放假之前,各宿舍清扫卫生,假期注意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3.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春游活动,自发组织的个人及团体外出活动,必须在辅导员处登记。出行时必须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杜绝不安全隐患。
4.建议同学们不要单独出行,不要去地势险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景点,不要参加探险活动,不乘坐安全系数较低的游乐设施,出行远离施工场所、临时围墙及积水池塘等危险地带。
5.外出游玩如需联系旅行社,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旅行社。
6.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证、无照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7.外出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随身带一些常用药品。
8.注意财物安全,要严防小偷抢匪;警惕传销组织拐骗和宗教渗透。
9.外出期间务必随身携带手机,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如遇特殊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等求助电话,并告知辅导员。
10.外出游玩务必遵守各项法规,尊重地方民俗,遵守旅游景区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
11.外出同学务必于4月x日返校,当晚辅导员组织返校情况检查。
请各位班级与党团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假期及外出的安全问题,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确保同学们平安度假。
祝各位同学假期平安、快乐!
文法学院。
20xx年4月x日。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八
20xx年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x日至4月x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扫墓、旅游踏青游玩等交通流叠加,加之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对7座以下(含7座)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道路交通将面临较大压力。
清明节期间,全市多条道路车流量将会大幅增加,特别是高速公路、景区道路、公墓、烈士陵园及周边道路车流量会大幅增加。另据气象部门预报,清明节期间将会有小到中雨,这也将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柘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错开高峰时段、易拥堵路段出行,重点留意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点段:
4月2日、3日是祭祀扫墓的高峰时段,特别是前往公墓祭扫的人数剧增,祭扫时间集中在8点至12点。因墓区周边道路窄、易拥堵、车辆停车泊位少,交警提醒市民祭祀扫墓时注意错开高峰时段,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以往小长假的高速公路免通行费的情况,小长假的头尾两天(4月2日和4日)9:00—11:00、17:00—19:00将是交通流量的高峰时段,市民可以考虑错峰出行。
柘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驾驶员朋友,清明出行要提前做好出行功课,熟悉目的地沿线路况,一旦出现拥堵情况,请耐心等待,听从交警的指挥,不要借道超车,不要穿插等候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途径景区道路、山区道路、临水等道路时,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驾乘车辆时,不要疲劳驾驶,不要超速、超员、超载,不要酒后驾车,不要驾乘无牌、无证车辆,不要驾乘报废、拼装、非法营运车辆。
清明期间,交警部门将在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景区、墓区周边、城市郊区主要道路和岭区进出山口等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加强指挥疏导,集中查处“超速、超员、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随意停车上下客、车辆乱停乱放、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道路通行乱象,全力保障清明期间道路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九
为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将20xx年清明节祭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清明节是我国一项传统节日,广大市民要倡导新风尚,增强安全意识,开展文明祭扫活动。要采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杜绝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隐患。在祭扫场所内,市民按照标牌指示和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维护祭扫场所秩序。
二、做好祭扫出行安排,确保交通秩序井然。3月25日—4月5日将是清明祭扫高峰期,祭扫人员最为集中,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为高峰时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主动避开祭扫高峰,错时祭扫,以免造成交通拥挤,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方式。
三、公交线路时间及安排。
1、前往城东新区东台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8路、10路、18路公交车至和平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18路(西溪植物园—头灶):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2、前往廉贻西郊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2路、12路公交车,2路乘至计南村站点,12路乘至永泰园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12路(火车站—廉贻中学):早7:00-晚17:25,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30分钟。
4月1日—4日增开东台陵园清明祭扫公交专线(政务中心—东台陵园),双向发车,途经东亭路、望海路、富腾路、东进路。
四、自驾车辆行驶路线。
2、请从市区前往西郊陵园祭扫的车辆一律由344国道陵园入口处进入,从廉贻小街驶出。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各类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特此公告。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祭扫通知篇十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17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2017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三、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四、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五、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七、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八、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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