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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一
一、自觉增强理论学习,提升个人素质
首先,我自觉增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以争取早日加入中国xxx。我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并重视自学,认真学习了xxx七一重要讲话、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xxx会议精神等,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加强了清廉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求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通过翻阅分局以往的案件卷宗,学习《行政诉讼法》、《刑法》、《森林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法律常识来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
二、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西区分局工作的一年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细心指引,我已经基本熟悉森林公安工作,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一年来,我总共参与办理重大刑事案件1起;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0余件;成功调解纠纷3起,在工作中我总是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领导的工作安排我从不推诿。
三、严谨务实,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平时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在工作中我努力做到诚实不虚妄,热情不虚假,处事不急躁,不怕困难,顽强拼搏,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诚恳的态度和务实的行动赢得领导和群众的信任。
四、朴实诚恳,严格自律
为了保持公安民警平淡朴实的本色,我始终要求自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严格遵守xxx的“五条禁令”,以清正廉洁、勤政务实为本,努力做到“心不动、眼不红、嘴不馋、手不伸”。
在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己,平等待人,热情友善,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生活上有规律、有节制,积极锻炼身体,踊跃参加集体文娱体育活动,保持了比较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自觉增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才能。
2、战胜年青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升工作积极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升自己。
3、继续提升自身政治修养,加强为人民服务的主旨意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
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二
汇报材料
***林业局森林公安系统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天职,在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针对乱垦滥占林地、乱砍盗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护绿”、“天保”、“绿剑”、“春雷”、“绿盾”、“天鹰”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对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巩固生态成果,保障林业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我局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能以及应加强的工作措施,进行以下汇报。
一、抓素质,抓管理,做到内强素质
得到加强。五要增强执法保障,通过局、所、队的“硬件”达标晋级工作,努力解决设备老化、装备落后等问题。要做好“筑巢引凤”的准备,重点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无独立办公用房、无车辆、无电脑、无通信工具、无外观标识、无单警装备等问题,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六要加强森林公安民警维权工作。加大落实“三权”工作力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和程序,在民警执法维权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让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保证和支持。
二、常“照镜子”,加强正规化建设,做到外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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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三
部门 名字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主动参加“大学习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实践,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认清了岗位责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实际行动为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在单位组织下学习了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二五”规划,对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充满信心,更增强了热爱祖国,贡献社会的信心与希望。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因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领导的带领下,走村入户,下乡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加大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活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森林公安干警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今年我自学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适用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负责在办公室监控,一是负责野外巡逻,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作为巡逻员,不畏严寒酷暑,都要随叫随到,毫无怨言。另外一项最本质的工作那就是打击违法开荒,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接到举报,就要第一时间出警,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国家宝贵资源。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四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临沧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xxx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森林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派驻林业部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的重任。因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建立云南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办理了许多案件,发挥了临沧森林公安在建设“森林资源大市、林业产业强市、林业景观美市”中的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1 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林联发字[2000]第16号文件明确了,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是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的专门机关,确定了对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1998年4月29日新修订的《xxx森林法》颁布后,根据《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在xxx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998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以及在2001年4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安发[2001]146号文件规定,除《森林法》第42条外,临沧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办理违反《森林法》第20条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其他涉及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都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授权进行办理。
2001年5月9日按照国家林业局、xxx发布的《国家林业局、xxx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确定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共19种,明确了刑事执法权限。
二、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在法律上,森林公安执法的权利并没有被明确授予。按照《xxx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在xxx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五
一、林业行政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2、滥发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森林法》第43条;
(二)行政委托案件
8、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3款;
9、非法经营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
10、非法采种等毁坏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
11、非法开垦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12、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2款;
1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15、不按照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17、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
18、非法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
21、非法狩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
22、乱捕滥猎
23、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注:20-23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28、擅自放生或管理不当使引进动物逃至野外《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第42条;
29、取得驯养繁殖资格却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30、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
31、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2、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3、非法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
34、非法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1条;
35、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1款;
36、机动车辆不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2款;
37、非法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3款;
二、森林治安案件
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六
_市_区位于安徽省境西南,东连,南界,西邻东至,北濒。全区总面积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亩,占全区总面积,森林蓄积量立方米,是我省十九个重点山区县之一。 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布局为一个分局、四个派出所,共有民警18人。自从1980年成立第一派出所以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保护林业生产,维护林区秩序和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作出了特出贡献,先后有几个单位和个人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记功和嘉奖。特别是近年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林业、xxx门的正确领导下, 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秩序的稳定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大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近年来,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区森林公安机关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_年至今,我区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591起,其中刑事案件24起,共处罚636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6人,收缴木材1155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1003只(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90万元。
通过重拳出击,严打整治和群防群治,我区林区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林区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队伍执法能力的增强
我们在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下发的《森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为民30项规范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区分局还制定下发了《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民警工作考评细则》,有效地提高派出所工作效率和提高了民警的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近两来,我区在市分局的执法质量考评中都取得了好成绩。
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七
大力强化公安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必须紧紧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特别是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三项重点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必须大力强化,稳步推进,才能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警力不足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不利因素。就我局而言,全局编制218人,实有218人,警力明显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求。为了弥补警力紧张的情况,我局招收了一批协管员和协勤人员,这些人虽然对警力紧张的局面有所缓释,但因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有“临时工”的思想,对公正廉洁执法认识不高,思想不到位,有时会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警察形象,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不利因素。
民警年龄老化不利于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公安机关长期进人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现有警察老年化严重。特别是多年来,新的警力补充不明显,队伍出现断层,并且专业人才匮乏,整体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够,管理服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跟不上当前公安工作的要求。民警由于年龄老化,无意中淡化了学习,有的不思进取,放松自律,凭老经验执法办案,容易在执法中出现偏差,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工作。
学习培训机制不健全,起不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现在各种培训种类繁多,但真正能起到提高民警素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少之又少,各单位的培训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往往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进行的。对于这类培训,举办者没信心,参加培训的民警没动力,反而增加了民警的厌倦抵制心理,效果不好。学习培训起不到提高民警素质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
执法思想认识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多年来,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但是,仍有一些民警没有摆正执法理念,办案不公、执法不严、执勤不文明、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
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相适应。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而现有警力畸缺,基层警力不足,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日趋加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不可避免会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和执法质量的降低。尽管公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但仍有缺口,办案经费困难,办案成本加大,因而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以罚代“法”,以罚代拘等问题,导致公安执法发生扭曲和执法理念、手段、目的的偏差。
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秩序,要求民警在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更体现法治化、人性化,但由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社会、经济、生活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时难以用法律来调整。这就给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造成困难和被动。
司法职能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一是执法意识不强,不主动。该立案不立案,该撤案而不撤案。该采取侦查措施不采取,不该采取的又采取;该搜集的证据不搜集或不及时搜集,证据取舍随意性大,使案件难以作出处理。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充分。有的民警受理案件后,不是积极的开展侦查工作,而是能拖则拖,当事人来找一次就出去调查一下,当事人不找就给拖着,一起简单的案件要拖几个月才作处理。三是缺乏责任意识,不思为。有的民警不仅缺乏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缺乏敬业精神和勤政意识,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错,在执法中有的民警不是积极执法,而是消极应付,办理案件怕投诉,怕得罪人,怕扣分,畏难情绪大,凡事以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所事事。四是法律素质不高,乱作为。一些民警学习主动性不强,对应知应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执法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限等一知半解,法律业务知识贫乏,导致在执法活动中不知悉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乱作为的情形。
二、强化公安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强化思想教育,坚决打牢执法根基。坚持“公正廉洁执法”,要广泛开展“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针对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执法为民的宗旨不牢,个别民警法制意识淡薄,执法素质不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等问题,从端正队伍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入手,全面提高民警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定期组织民警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并共同探讨规范执法工作,力争通过广泛的讨论,从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民警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执好法”等问题,从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使公安执法工作实现新飞跃,迈上新台阶。
强化道德观念,推动文明执法进程。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的方式为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坚持文明执法,更好地树立公安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这就要求必须教育广大民警以正确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充分认识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切实增强文明执法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在社会活动中的有效化和优质化,不断推动文明执法进程。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在打牢民警思想建设的同时,要狠抓队伍的细节管理和便捷服务,出台一系列工作措施,从源头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大要案、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每逢大要案和疑难案件,都要召开局务会,通报有关案情,展开集体讨论,通过集思广益,形成共识,明确攻坚方向,保证执法工作的正确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规范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制。根据不同民警的岗位职责分工,为民警建立执法档案,把民警执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评议结果记入档案。通过规范管理,落实各项执法工作的监督职责,促使民警对执法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三是落实执法质量考评考核制度。根据每位民警的执法情况,对执法质量认真进行逐项考核,分出等级层次,同时进行奖优罚劣,与奖优评先、晋升职务、奖惩兑现等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从而保障执法工作向良好的态势发展。
强化检查力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始终把抓“个案质量评判”作为检查执法质量的“关键点”,将静态执法责任制转化为动态的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积极推行“以案析理”活动。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各办案单位每月开展一次“以案析理”活动,实行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高,对一些典型案例实行个案评议,充分利用“身边人,手边案”,通过弘扬正面典型、剖析办案不足,在民警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总结经验,推进执法。二是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实行“案卷季度检查制”,即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组织对当季度案卷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一案一登记、一项一评比的检查方式,对查出的问题逐案登记,并反馈办案单位进行整改。三是认真纠正民警执法错误。在案件审核、个案评比、执法检查等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三个不放过”:即存在问题不纠正的不放过,问题原因、责任未查明的不放过,执法过错责任没追究的不放过,以此加大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纠错力度,促使民警规范执法。
案过程中的各项细节进行管理。在内部监督上,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采取日常督促、实地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法,监督民警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重点检查民警是否出现同案同责不同罚、违规管理涉案财物、审讯过程中违规操作、对待来访群众冷横硬等现象。在外部监督上,进一步完善案件公开裁决、警民联系、执法办案告知、案件回访等警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作业”,公开办事程序、项目、标准及时限等,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同时,纪检xxx门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要敢于曝光、敢于揭短,并追根寻源。积极通过正反面的对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规范执法的光荣感、不规范执法的耻辱感。
强化培训学习,努力提升民警素质。没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就没有规范执法的理论基础、熟练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执法的实践基础。要大力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促进队伍素质的持续、稳步提升,实现队伍建设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素质基础。一是走出去,学习先进典型。本着“学习经验,提高自我”的原则,选派业务骨干赴规范执法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取经学习,并做到学用结合,拓宽民警的执法工作思路。二是请进来,传送宝贵经验。要聘请有关专家、领导等行家里手,深入基层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提高民警办案水平。三是抓培训,夯实素质基础。执法培训力求全员普及,并做到学法对象的普遍性、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学习时间的经常性和学习目的的实效性“四统一”,使民警的执法素质明显提高。四是抓练兵,促岗位成才。通过不断强化民警岗位成才意识,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业务骨干,精心组织不同形式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八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
考试,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三是强化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局领导一直注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森林公安工作全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在工作中,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时时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走在民警们的最前面。在上半年开展的重点区域林业严打整治、春季攻势等严打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领民警深入基层缜密侦查,研讨案情,带领民警值班巡逻,围追堵截,有效地遏制了盗伐的势头。四是强化制度管理。根据上级统一布置,从4月开始,我局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做到警钟常敲,保证民警不踩“高压线”。建立案件接待《首问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股所长按月书面汇报制、分管领导负责和检查制,切实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五是扎实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活动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共走访林区群众达235人,收集群众对林区治安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40条。在双休节假日与平日晚上加班人数100%,做好事30余件,资助贫困村1个,捐款5000元。
林业站、三道坑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严打整治体系,实施重点区域严打整治,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为做到严打斗争家喻户晓,标本兼治,我们以法制教育为先导,组织各乡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据统计,在严打中,我们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60余天,印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张贴标语300多幅,召开严打会议2次,县电视宣传10次,出动警力633人次,出动车辆219台次,清查木材加工经营场所14处,清理木材、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对象20处,排查走访群众上千人。截止5月20日,我局共接报警案件148起,处警148起,侦查刑事案件15起,立案10起(其中3起盗伐林木刑事案件、6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1起森林火灾案件),破6起(其中盗伐林木刑事案件2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3起、森林火灾案件1起),查处林政案件53起。打击处理各类毁林违法犯罪人员59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直诉3人,林政处罚53人。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公顷,收缴木材700余立方米,野生植物3株,野生动物(蛇)500余斤,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
(三)搞好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基础工作
点,宣传森林防火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细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表达诉求。二是抓好基层护林组织和特情耳目建设,加强巡逻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护林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创建平安林区工作,建立护林队伍28支,刑事特情14名,治安耳目40名。三是扎实抓好创建平安林区活动,给林区安好一扇防盗门,促进林区治安秩序长治久安。
(四)开展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法制部门今年配齐了工作人员,在基层执法单位还设立了兼职法制员。设置林政处罚公布栏,定期公布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法律责任等事项,将民警的职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通过宣传标牌、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扎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了加强监督,今年我局聘请了12名执法监督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群众代表等监督民警的执法工作。几年来,全局没有办理一起冤假错案,没有发生一起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枪支警械和超时限超范围留置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等事件。
(五)狠抓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态势平稳
看护制度等。3月份,我县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上,签订了2011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并对三道坑自然保护区、木叶溪、楠木坪、大树坳、水宽等11个2010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兑现了奖金。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二是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到位。要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控制火源是关键。根据以往发生火警火灾的经验教训,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用火管理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特别对春节、清明、“三月三”等重点森林防火期,我局采取铁的措施,将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局干部分成4个组,由林业局领导和森林公安局领导带头分片包干,吃住在乡下,工作在山上,巡逻检查,会同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护林人员对全县三道坑自然保护区、明山森林公园、蟒塘溪休闲度假区及火灾多发区新店坪、碧涌、竹坪铺等20处重点部位和重点火险区,实行定人定岗,盯死看牢,有效控制了火灾事故发生。上半年,全县发生森林火警火灾6起,损失有林地面积公顷,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宣传牌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爱林护林意识。上半年,共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张贴标语等资料1500多幅,电视宣传20天,树立永久性标牌20余块,印发各种森林防火资料40000份。四是结合低效林改造工程和荒山造林,完成了85公里的物防火林带规划建设。
(六)扎实开展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文件精神,年初,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林业局领导汇报,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并制定了派出所建设具体规划。同时,积极同县发展改革局、国土、建委、环保等部门协调,目前基本完成了土桥所的选址、征地、环评等工作,正在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
总之,全体民警在今年上半年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同时,依然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还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加以解决。
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九
育管理,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坚持“依法治林”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年来全局队伍建设、业务工作、“三基”工作和执法质量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队伍建设
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重大举措。森林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推动法治型、责任型、效能型、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的需要,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新要求新期盼的需要。 (三)抓领导班子建设,促核心堡垒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局领导班子本着克己奉公的原则,团结务实开拓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重大问题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能密切协调、集思广益,能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面推进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促进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森林公安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森林公安工作全面有效落实,提高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局领导始终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调动和激发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正规化建设。按“下管一级”的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选好配齐配强分局领导班子,用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今年4月底,根据工作需要,××区委组织部为我局选派配齐一名政委。
(四)抓队伍管理,促进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一是继续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和“内务条令”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学习等活动,不断打牢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二是继续抓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森林公安机关的执行力、公信力。三是严格枪支、车辆管理使用。按照省局的部署,对森林公安警用车辆进行了清理整顿,对不符合使用警车牌号的车辆号牌坚决收回。我局也加大了对警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定了《××区森林公安局关于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维护及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警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公务用枪四条措施,在上年度规范枪支管理使用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民警配枪资格,严格配枪范围,对领用枪支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审批制度。由于制度完备、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宣传教育到位,我局未发生过违规使用枪支、车辆的案件。四是对全局民警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和“内务条例”、上下班签到制、着装上班、警车警驾以及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等情况进行日常督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责等违纪行为。一年来我局民警未发生违反“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等违规、违纪现象。
二、业务工作
(一)、案件查处基本情况 (二)认真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1、“棒棒节”期间规范市场管理,为有效管理会期的野生植物、动物和树木交易市场,我局放弃节假日休息,将全体民警分成两个组,由局长、副局长各带领一个组在为期三天的会期中,一方面协同当地政府、林工站深入林区,在宣传森林防火同时,对野生树木的采挖、砍伐等进行严格的源头管理;另一方面对昭庆、忠义等花鸟市场进行全天候巡查,对零星进入市场的野生树木、菜板、大板等现象进行依法管理,宣传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3月中旬,针对夜间零星偷拉偷运木材现象,我局及时组织精干民警开展路检路查,加强流通监控,于3月17日晚一举查获4辆共计34立方米的邻县过境材,严厉打击了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5、为确保××区“6·4”、“6·10”敏感期维稳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在人少任务重的特殊情况下,每天从早上8点30分至晚上11点安排4名民警在玉河广场进行维稳执勤。 3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在气象站附近一小区内查获一只野生猴子,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并将野猴放归大自然;6月5日接到报警电话,有一只猴子被市民拾到送往西安派出所,西安派出所及时移交到我局,我局城郊林区派出所民警发现这只猴子在发烧,后腿受伤,民警们及时将其送往宠物医院进行疗伤,并将安置在我局进行精细治疗饲养。
7、在建国60周年大庆之际,为确保我区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创建平安祥和的林区社会环境,结合我辖区林区治安动态和全区国庆安保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取消休假,全局民警职工正常上班备勤。在安排好全局国庆安保工作的同时,根据《××公安分局关于“十·一”国庆节值班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抽调10名民警由局长带队积极协助××分局参加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安全保卫工作之中,民警们放弃了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顾大家、舍小家,都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在国庆节前夕,由局领导带队,深入重点、热点林区,督促检查各项安保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区林区的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并密切关注林区内各种原因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提高发现和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缓解、化解矛盾,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组织警力,加强对重点、热点林区的管控,防止其在期间进行串联、煽动、制造事端。进一步加强林区巡查力度,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防少数不法分子在林区内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国庆安保工作任务,我局共出动警力80人次,警车32台次,通过全局民警的不懈努力,节日期间我区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为建国60周年大庆奠定了良好的治安秩序。
8、认真开展从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行动。根据××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关于依法从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科所队长会议,对此次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违法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行动。行动期间,累计出动警力128人,出动车辆54车次,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
(三)认真抓好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
进入森林防火期后,根据市、区森林防 三、全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
2009年是我省森林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始终把“三基”工程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牢固树立攻坚克难的指导思想,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无房”派出所建设、装备建设和公安信息化建设,使“三基”工程建设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森林公安交流研讨材料篇十
一、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1、以学教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全局民警职工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严格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上级机关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好规定的每一项工作。同时于每周五分别由局领导轮流组织全局民警学习相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并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敬业精神,增强工作干劲,增强纪律意识。
2、我局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民警养成教育,积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从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严格公务用枪和警车管理使用,从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标准规范抓起,严格指纹考勤制度、上班着装、请销假制度、局领导也严格执行区委要求的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度,另外进一步严格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队伍管理,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保障各项警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至3月份以来,我局队伍稳定,民警没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完善我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其更切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年终将各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相挂钩,直接纳入年终评先评奖,奖勤罚懒,弘扬正气,真正体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使整体队伍得到全面提高。
二、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今年1到3月份期间,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xxx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及要求,利用周五学习日,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大在一些法律概念和具体法律条款上的认知力度,做到精准熟练,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及购发执法业务书籍等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打击各类涉林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1、从严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至3月份,我局共出动警力213人次,车辆64台次,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起,立破刑事案件1起,处罚违法人员6人,取保侯审1人,并成功查破4起森林火灾案件,火案查处率为100%。
2、坚决打好森林火灾“破案攻坚战”。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当前森林公安工作的中心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我辖区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要求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组织火案查处。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迅速查清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办案有难度的大要案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并及时报告,共同研究制定侦查方案,明确侦查方向,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案件及时侦破。特别是自3月1日起,我局要求全体民警取消休假,暂停双休,举全警之力,坚决打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案查处“破案攻坚战”。第一季度,我局受理森林火灾案件4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起,破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行政案件受理3起,查处3起,到目前为止,我局火案查处率一直保持在100%,有效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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