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租房的合同金额算篇一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增加合同金额的补充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1、 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本次顶升加节的设备为qtz80型号的塔式起重机,数量1台,原高度为22米,工作内容包括顶升加节、自检调试,协议书《设备增加补充协议范本》。
2、 顶升加节时间:顶升加节时间以告知时间为准。
3、 价格及付款:顶升加节费按本工程计算8千元,费用当月付清。
4、 安全生产责任及双方职责:甲方对乙方顶升加节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单位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职责:
(1)保证塔吊设备所需施工条件。设置安全警戒线派专人看管。
(2)审核乙方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设备顶升加节专项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
(5)顶升加节自检合格后,必须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乙方职责:
(1)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要求编制设备专项方案。
(2)必须提供设备顶升加节所需要的方案、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经甲方审核后签字。
(3)指定起重设备顶升加节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监督,严禁违章作业。
(5)顶升加节后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对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编号: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一、 共同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运输代理服务环节中属于营改增范畴的由原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 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 》(合同号: ),甲方委托乙方将,乙方受托过程中所有费用按包干结算,其中主体费用按实结算,不可剔除的杂费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按商检湿重结算代理服务费。
三、 按照乙方(受甲方委托)与丙方、丁方签订的《 》(合同号: )中条款:费用实行 原则,发票由丙方、丁方等向甲方开具(包含丙、丁方代收 ),发票抬头统一为““。丙方、丁方等委托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往来费用。
四、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全力配合财务结算。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 方: 地 址: 税务登记号: 签 字: 盖 章:
丙 方: 地 址: 税务登记号: 签 字: 盖 章:
乙 方: 地 址:税务登记号: 签 字: 盖 章:
丁 方: 地 址: 税务登记号: 签 字: 盖 章: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项目的工作需要,在双方2012年10月27日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编号:12zla054-01)》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设备增加补充协议范本。
一、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
1、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用于水盘高速公路第23合同段沥青路面摊铺。
2、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为:
二、设备进场费为12000元整,但要保证工期满足3个月,如果低于3个月项目部付出场费。
三、中途可以报停,但是报停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履行完合同内容后自动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租房的合同金额算篇二
注意合同预算“负变更”!
作者:明源地产研究院 王勇
负变更也就是合同预算减少的一种变更,但管理中预算责任施工方常常不会积极上报或是漏报,造成房企成本多付,形成成本管理黑洞。要堵住这个黑洞,关键看两招:明确主责管理部门和解决流程割裂。
负变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减预算变更”,即通常是在甲方按照施工图或合同清单签署施工合同后,由于材料调差(降级)或工程量减少等因素引发合同预算减少的一种变更。常见的减预算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甲方与乙方签署一份施工合同后,单独对合同预算进行扣减,对于甲方来说意味着节省了成本;第二种情况是甲方分别和供应商a、供应商b签署了施工合同,由于供应商a的施工问题,导致供应商b工程量增加,需要对供应商b增加预算,再从供应商a处将预算扣回。这种情况对于甲方来说成本不变,是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预算调整,部分企业也称为有责任单位的预算扣减。以上两种预算扣减和调整的共同特征是预算责任施工方不会积极上报,非常容易遗漏。
l企在2012年的巡检中发现,全集团各项目下变更金额平均占工程合同总额的6%,其中直接减预算(含有责任单位的预算扣减金额)占总体变更额的41%。其中某个项目的工程成本13亿,减预算甚至达到了3千万,占整体变更额的70%。但在各项目实地巡检中发现,减预算管控中存在重大漏洞,有很多工程是要取消或者要对责任单位预算扣减的,竟然没有发起减预算流程,施工方对减预算的变更也不会积极上报,造成了大量的成本多付。就因为这种漏洞,即便项目上做了大量的设计优化来节约成本,但结果很可能是应该节约的成本不一定能省下来。负变更成了不可忽视的成本黑洞,如何能够很好地监控减预算漏报,防止成本多付?这是堵住负变更管理黑洞的关键。
一、负变更管控黑洞的源头
1.组织层面:三不管,主责部门不清
成本部在变更管理上的主责是对设计、项目部提交的变更进行成本造价影响评估与审批,并按月度上报经营例会;设计部主责是设计需求收集与设计方案修改,并对设计方案对合同的影响进行拆分后分别发起审批;项目部主要是工程施工管理与变更实施执行。对这三个相关部门职责梳理后发现,在减预算管理中,三个部门属于“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没有一个明确的主责部门,存在“三不管地带”。变更对成本的影响以及对哪些合同会产生影响,如果设计部与项目部是不清楚的,那么他们在提交减预算变更申报时就容易漏报或错报,而成本部也只能是对这两个部门提交的申报进行造价影响评估并审批,无从监控源头。
2.流程层面:管控流程割裂,为变更执行埋下隐患
流程上的问题在于将一个完整的变更业务流程分别在不同的系统中分段完成,导致流程严重割裂,为变更执行环节埋下隐患。拿设计变更来举例,正常的设计变更审批分为3步,即设计变更审批、工程指令的审批及发出、施工完成后进行变更金额确认审批。l企的实际情况是,第一步,设计变更审批在oa里审批完成;第二步,由设计部将设计方案拆分到明源成本管理系统中,形成合同变更,然后再发起变更申报审批;第三步,各个合同下的变更申报审批完成后,项目部在另一套第三方系统中发起工程指令单的审批;第四步,在变更施工完成后,再回到明源成本管理系统发起变更金额确认审批,这就将一个完整的流程严重割裂。
3.业务层面:申报难、执行难、监控难
申报难:主要表现为设计审批与成本脱离,设计优化带来的减预算易漏报、错报,且流程重复。如果设计部门要进行设计变更,就需要先在oa系统中审批,但无法直接将对应的成本拆分到合同中。在oa系统中审批完成后,设计部会拆分录入明源成本管理系统中的相应合同下。在这个环节,设计部对“设计变更影响哪些合同以及每个合同的影响造价”并不清楚,所以存在拆分错误与遗漏,尤其是减预算容易出现漏报或错报。此外,设计方案审批流程存在重复审批,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执行难:变更执行脱离成本管理系统,是否执行难以监控。工程联系单游离于系统外,无法监控施工指令,存在变更执行遗漏或延误,合同结算时也容易与施工方发生分歧。
监控难:合同变更申报与上下游环节脱离,减预算漏报难监控。成本部对于来自设计优化和工程变更引起的减预算过程中的漏报、错报、瞒报与内部管理交接不到位现象难以监控。
二、两招堵住负变更管理黑洞
要堵住负变更管理黑洞,主要有两招:一是明确主责部门;二是解决业务流程割裂及业务执行各阶段的不规范问题,从设计到成本实现完整监控核减预算的执行情况,保障核减预算业务的透明规范。
第一招,明确主责管理部门
明确变更管控主体,并授予监督核查权利,是提升变更业务管控力度的首要条件。l企对管理权责进行了梳理,明确变更管控主体为成本部,授予监控核查权利,除了进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的成本造价预估外,主责全过程减预算的监控,现场巡检并上报经营例会通报作为考核指标。而项目部负责施工管理与变更申报;设计部负责设计需求收集与设计方案的审批与申报。
第二招,统一管理平台,解决流程割裂,实现三位一体的管理与协作
将变更业务统一纳入成本系统,变更业务中的设计方案审批、变更成本申报、工程施工执行的联系单都在同一个系统里完成,解决流程割裂问题,实现设计、成本、工程三位一体的管理支撑,即达到对设计方案审批与成本结合;成本变更申报与施工执行的结合。
管控设计方案,解决成本部与设计部协作问题:成本部与设计部的协作问题核心是设计方案对合同变更的拆分,优化后的管理流程是由设计部直接从成本管理系统中录入设计方案并发起审批,在审批过程中由成本部对设计方案影响的合同及造价影响进行准确关联与拆分,待设计方案的审批完成后,直接在相应合同下生成正式变更。
这样的管理流程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从源头上解决了因原来设计部把设计方案拆分到合同下,造成的变更申报(尤其是减预算变更)会遗漏与拆分错误的问题;二是解决了设计方案需要在两套系统中重复审批的问题。
授信额度合同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住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授信额度金额
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本外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各类贸易融资、出具保函业务以及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其它业务。
二、 授信额度期间
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额度项下具体业务的到期日不受本额度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额度期间届满,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取消。
三、授信额度的使用
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各种银行业务的必然义务。甲方需要使用本授信额度时,应在额度期间内逐笔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状况、融资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单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相应的业务合同、凭证为准。
四、外币业务占用额度的折算
乙方在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供的外币业务所占用的授信额度,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对外币的中间价进行折算。
五、授信担保
抵押人 以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各项银行业务所产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另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具体业务时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其他法律性文件)也为《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主合同。
六、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需方):
为了增加供需双方的责任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注:如供货数量超出合同约定数量则双方结算时可依实际发货数量和金额进行结算并支付货款。需方如需发票则另向甲方支付开票金额的5%税金)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甲方产品质量执行管道行业执行cj/t270-2007标准。如发生因产品质量引起的问题,甲方负担因产品修复或更换产生的直接费用。 三、产品运输及包装:汽车运输。
四、运费及装卸费用的承担: 由甲方负责运送至工地,乙方负责卸货。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管道连接安装技术指导。
五、验收标准、方式、地点及期限:产品到达需方工地卸货后现场由指定收货人验收,由乙方对产品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按照乙方的数量要求及所需配件进行配送。产品的性能指标需方收货后按本合同第二条款约定的标准验收,如对产品性能指标有异议,须在自收货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甲方产品质量均合格。
六、交提货地点及指定收货人: 需方收货人收货后在供方送货单据上签名或盖章。收货人签字或盖章的送货回执单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作为结算支付货款的凭据。
七、供货周期及结算方式: 供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甲方必须向乙方按合同约定足额供货完毕。甲方按约供货到指定送货地点后由乙方验收合格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当日内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支付货款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日支付滞纳金(合同金额的0.5%),甲方并有权拒绝继续供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货款全额付清时转移,但需方未付清货款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九、本合同生效的时间: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供方和需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据的送货单、结算凭证、税票、银行付款票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除最后一批货外,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整车发货。十四、本合同按《合同法》条款规定执行,甲方产品三包。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租房的合同金额算篇三
一、手写数字规范要求:
1、数字大小匀称,笔顺清晰,流畅、自然。
2、字迹工整,排列整齐有序有一定的倾斜度(数字60度的倾斜)并以向左下方倾斜为好。
3、书写数字时,应使每位数字(7、9除外)紧靠底线且不要满格。
4、书写顺序是,应按照自左向右的顺序进行,不可逆方向书写。
5、除4、5以外的各单数字,均应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数划。
6、“0”字书写时,紧贴底线,圆要闭合,不宜过小,否则易改为“9”字;几个“0”连写时不要连笔写。
8、“2”书写时,不能写“z”,落笔应紧贴底线,收笔时笔锋上绕,否则易被改成“3”字。
9、“3”书写时,拐弯处光滑流畅,起笔处至拐弯处距离稍长,不宜过短,否则易被改成“5” “8”。
10、“4”字书写时,“∠”角要死折,即竖要斜写,横要平直且长,折角不能加圆滑,否则易被改成“6”字。
11、“5”字书写时,横、钩必须明显,不可拖泥带水,否则易被改成或混淆成“8”字。
12、“6”字书写时,起笔处在上半格的1/4处,下圆要明显,否则易被改成 “8”字。
13、“7”字书写时,横书写要平直(即稍长),落笔可下伸到底线外,竖稍斜,拐弯处不能圆滑,否则易与“1”、 “9”相淆。
14、“8”起笔于右上角,结束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并一定要封口;以防止将“3”改为“8”。
二、大写数字金额:数字前加币种(金额与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白)。
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数字金额:
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应填写“¥”,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连写。
金额前加写币种符号中间不能留有空白,货币金额无角分,可以省写;货币金额有角分,角分位必须占位书写。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例如:¥1,,应写成人民币壹仟伍佰零玖元伍角整。
例如¥8,,应写成人民币捌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着作权、技术秘密等。
.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3.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
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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