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历和成果进行总结的重要环节。如何抵抗诱惑,保持自律是年轻人需要思考的问题。总结范文中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自己的经历和成长。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一
一、第__________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原为:_________________股东:_________________张三出资额50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实物出资0万元。货币出资50万元。
现修改为:股东:李四出资额50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_____%。
其中:实物出资0万元。
货币出资50万元。
(请按实际填写)。
股东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请按实际填写)。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资,首期货币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于公司成立前到资,其余货币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
现修正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资,并于变更登记前全部缴足。
二、原公司章程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现修正如下:
公司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现修正如下: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四、其他条款不变。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地址、经营范围,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原为:“公司住所:_________”。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__________”。
二、第四条原为:“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酒类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不含仓储)、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箱包、五金、交电、建材(不含木材)、钢材、水泥制品、陶瓷、粉煤灰、灯具、农具机械、食用农产品销售”。
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酒类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不含仓储)、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箱包、五金、交电、建材(不含木材)、水泥制品、陶瓷、粉煤灰、灯具、农具机械、食用农产品销售”。
______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四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xx年4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xxx年5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手续,并于xxx年5月11日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一、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0万元”。
二、第十八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08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特此公告。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xx年5月12日。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五
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第_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第__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六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4月12日召开的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x年5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手续,并于x年5月11日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一、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0万元”。
二、第十八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08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特此公告。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5月12日。
1、章程应标明制定时间,可以写明制订或修订章程的股东会的届次和会次;。
2、章程应包含《公司法》规定的以下必载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8)公司的经营期限。
3、章程的签署。
设立时章程依法由全体股东签名(自然人股东)盖章(单位股东);修订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全体股东签名(自然人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者经由公司权力机构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既可以同时写明原条款内容和修订后的条款内容,也可以只写明修订后的条款内容。格式要求与章程相同。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七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规定,经本公司股东研究决定,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条:公司名称修改为:有限公司;。
第条:公司住所修改为:
第条:经营范围修改为:
第条: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为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修改为万元;。
第条:股东修改为:
第条:营业期限修改为: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八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4月12日召开的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x年5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手续,并于x年5月11日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一、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0万元”。
二、第十八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08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5月12日。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权利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第九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保障中小股东能够获取足够的公司信息。
顾名思义,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主体为股东。司法实务中,判断股东身份一般遵从“当时持股”、“连续持股”两大原则。
当时持股——申请人在主张权利时必须享有股东身份,是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对于隐名出资人,则只有在被确认为隐名股东的情况下,才能成为主张知情权的适格主体。
连续持股——申请人自主张权利至裁判终结为止必须连续持有公司股份,在此期间,若申请人将其股份全部转让,则丧失主张行使股东知情权的资格。
在涉及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上,从《公司法》第32条第3款的规定可知,工商登记属于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在现代商事外观主义原则下,公司股东的名单通过工商登记对外公示后产生公信力;当然,工商登记股东名单者对内推定具有股东资格。
股东知情权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旨在保障股东能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监督公司管理人员活动,公司章程不得约定排除股东知情权,但可以作出一定的合理限制。此外,股东在主张行使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此为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前置程序(查阅其他文件并无该项要求),书面申请书中须有查阅目的的表述,并依法送达给公司,但并不以公司收到为必备条件,避免公司恶意拒收而导致股东请求无法到达。
目的的合理性。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同时,以防公司滥用上述权利,股东可要求公司说明拒绝的理由,若股东认为拒绝查阅存在不当,可向裁判机关主张权利。
15日答复期的适用。法律规定了公司应在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然而,股东在15日的答复期间内即向裁判机关主张权利,如公司在答辩时已明确表示拒绝该股东查阅相关材料的,不宜以股东起诉时15日答复期未满为由驳回其起诉,以免增加不必要的诉累。
由于现行法律对于股东查阅账簿所存在的“不正当目的”缺乏明确的界定,导致裁判实践中存在不统一的情况。所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草案)》亦将此纳入可能的解释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认定股东有不正当目的:
(一)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
(二)股东为了向第三人通报得知的事实以获取利益;。
(四)能够证明股东以妨碍公司业务开展、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股东共同利益为目的的其他事实。
股东在依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主张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往往会进一步提出查阅会计原始凭证的要求。《公司法》并未明确将原始凭证列入可以查阅的范围以内,但同时也未列入禁止查阅的范围,总的来说,准予查阅原始凭证较为符合该条文的立法本意。
法理上。《会计法》要求会计账簿记录应与会计凭证的内容相符,会计凭证本身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者天然具有不可分割性;而且由于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更改,致使股东在查阅账簿的时候,只有通过查阅原始凭证才能确保账簿记载的真实完整性。
情理上。股东知情权争议的产生一般源于股东间的信任破产,若不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原始凭证,处于弱势一方的股东根本无法从账簿上判断公司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是否失当,也难以获知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股东知情权完全沦为摆设。(如账簿上反映公司上年度营业亏损500万元,单从一个数字根本无法判断亏损的原因,是商业风险抑或决策失当,还是由于存在非法的关联交易)。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xx年第8期刊登的“李某等四人诉江苏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中对此的态度非常明确:
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只有通过查阅原始凭证才能知晓,不查阅原始凭证,中小股东可能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真正的经营状况。根据会计准则,相关契约等有关资料也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应当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入账备查。据此,四上诉人查阅权行使的范围应当包括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被查的有关资料)。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九
公司创建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修改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就是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而出具的.书面决议。
范本。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条原为:“………………”。
现修改为:“………………”。
二、第×条原为:“………………”。
现修改为:“………………”。
(股东盖章或签名)。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7.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十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30万元,先期投入6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__年1月1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十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股东股权事宜,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二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股东会决议内容。
现修改为第一章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股东会决议内容。特制定本章程。
二、原为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_____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十二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股东决定,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第四条原为:“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现修改为:“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二、第三章第六条原为:“公司经营范围企业形象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动漫设计”。
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形象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动漫设计、市场策划、企业推广”。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十三
由于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拟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章程“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xx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8]67号《同意设立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现修改为:“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现修改为:“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x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原章程其他各条款维持不变。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9月7日。
公司的章程修正案篇十四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_____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_______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_______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_______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_______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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