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思考的结果,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那么,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我们应该真实、客观地记录和反思自己的经验和感受,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化的表达。其次,要注意语言的简练和准确,用简洁明了的文字表达出自己的思考和认识,不啰嗦冗长,避免空洞和泛泛之谈。同时,要注重逻辑结构的梳理和表达方式的整合,使心得体会具有一定的条理性和连贯性。此外,多角度思考和深层次的分析能够让心得体会更具独特性和深度。最后,要注重语法和用词的准确性,避免语法错误和用词不当给读者造成困扰和误解。以下是一些不同主题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需求。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一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时代超市买牛奶,在买牛奶时,我学了妈妈平时那样,特意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哦,没有过期,我这才一块石头落了地,买了牛奶,交钱以后,他发给我一张发票,我漫不经心地把发票揉一揉,眼也不眨地把它扔掉,我心想:不就是买一盒牛奶嘛,还需要什么破发票啊!可就是这张小小的发票,让我吃尽了苦头,回到家,当我打开牛奶时,我大吃一惊,发现牛奶表面结成一片片奶白色的小块,难道这是传说中的奶酪,但我买的是鲜奶呀!我再一闻,一股刺鼻的冲入我的鼻孔,原来牛奶变质了,“咦,明明没有过期啊?”没办法,我只好又走回去要求重换,他们理都不理,于是,我和妈妈到超市去追根问底,售货员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现在食物质量安全不容易保证,变质是难免的,你要退货,把发票给我看看!我可以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我顿时猴儿吃芥末——傻了眼:“发票!早就被我折了个稀巴烂,扔了!”“扔了,那我也没办法解决了”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只好自认倒霉了。
经过这次教训,爸爸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以后,我们凡是吃的,用的,玩的,都要到正规的购物超市购买,绝不能贪小便宜,而且一定要妥善管理发票,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又是一次购物,我买了一瓶矿泉水,我付了钱后,仍然傻乎乎地站在那里,成了超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阿姨早已注意到站在柜台前的我,问:“小同学,你已经付了钱,怎么还站在这里?”“阿姨,你忘了给我发票了。”“一张发票有什么关系?”“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哪!”我模仿起爸爸的语气严肃的说,售货员竖起大拇指说:“不错,知道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啊!”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像吃了蜜一样甜。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二
我迫不及待地拉着妈妈要去选购自己喜欢的物品!只见妈妈神秘兮兮地递给我50元钱,郑重其事地说要让我自己学会消费,我真是既高兴又紧张,高兴的是我可以自己当家作主,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了,不免心里乐开了花;紧张的是第一次买东西怕人家嘲笑我。
沿着意式风情街,我一边走一边看,妈妈在后面悄悄地跟着我,这让我更加紧张了。我走进了好几家小店前,各具特色的小物品让我的眼睛忙不过来,看看这个也喜欢,摸摸那个也不错,都想拥有,可是我只有50元钱,得好好的想想,精打细算,买最喜欢的东西。
终于,我在一家小摊前,发现了一只紫色的可爱的毛毛兔,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小兔子啊,因为我身边好多同学阿姨们都有一只,我想买来挂在自己的包包上,那一定可爱极了,可是妈妈一直都没给我买,今天终于有机会了,我回了几次头,妈妈点点头鼓励我,我鼓足勇气,羞涩的问一句:“请问,这个多少钱?”可能因为我的声音小的像蚊子,里面的人又很多,所以店主没有听到,我却不敢再问,灰溜溜地逃走了。
但是毛毛兔的诱惑力太大,我又走到第二个摊点,妈妈说:“你要大声点,勇敢点……”没等她说完,我就跑了进去,大声问:“请问,这个多少钱?”“35”“有点贵,30吧”“不行”店主摆了摆手,摇了摇头,我怯怯地离开了。妈妈又说:“买东西要学会讨价还价,你想想平时妈妈买东西的时候怎么说,你就怎么说,再大胆去试试吧!”
我又来到到第三个摊点,心想:这次可一定要成功,我指着一个紫色的毛毛兔说:“请问,这个几元钱?”“35”,“30吧”,店主摇摇头,我灵机一动,娇滴滴地央求:“阿姨,30元卖给我吧,”店主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说:“好吧,看你这么文明,又这么勇敢就卖给你吧。”我高兴极了,拿着喜欢的毛毛兔十分有成就感。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成功的自己买到了东西,感觉自己买东西也不是很可怕,而且我还学会了文明购物。妈妈说的没错,我们要合理的安排消费,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个理财小能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三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四
前段时间从报纸上看到,一位多年经营烧烤的老板自爆自己从来不吃烧烤。因为那些所谓的烤羊肉、烤牛肉很多都是猫肉,或者是腐烂变质的肉。涂上一层特制香料,经过烧烤,人们不但闻不出臭味,吃起来还觉得很香。仓库里,食材、原料随意堆放,苍蝇、蚊子到处乱飞……天哪,这也太恐怖了!幸好,妈妈从来不让我吃路边摊烧烤。起先闻到大老远飘来的香味还会嘴馋,妈妈总说不卫生,不让买,被拒绝次数多了,也就断了念想。哈哈,妈妈真英明!
妈妈还不让我买很多东西,比如地摊、小店的商品,因为那些商品很多是三无产品,是地下工厂生产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现在的大型超市为我们带来便利购物的同时,也让我们对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我们一家总是去超市选购日常用品,在妈妈的言传身教下,我每次选购食品都会先看一下保质期、生产日期,尽量选生产日期近的。据说9月1日起食品包装上除了要标明厂家、食物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外,更要详细标注添加物的成分。哈哈,以后妈妈选购时更有得比较了。
选购完了之后,妈妈都会索要发票,特别是大件商品。这样,即使商品质量有问题,我们可以凭借发票找卖家或厂家维权。去年冬天,妈妈从超市买回来个暖手宝,一个月不到不通电了,妈妈拿着发票找到超市,超市退还了购买暖手宝的钱,妈妈又买了一个另外品牌的暖手宝。我们没有因为产品的质量而损失钱财。
做到了安全消费,就能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得舒心了!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五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昨晚我们全家人坐在沙发上看315晚会。
晚会开始了,使我很震惊的是有些厂家生产的纸尿裤是用回收的二手纸尿裤,用破碎、未经过筛选加工散浆制成的,而不是用正规的卷浆!真是太不卫生了,还不安全。
还有现在普遍的带有云闪付功能的的银行卡轻轻的触碰pos机就能支付,很方便。但常有人盗刷带云闪付的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做到的?记着做了实验,买了一台pos机,又办了一张带云闪付功能的银行卡,记者将银行卡放进口袋,支付成功!将卡放进钱包,支付也成功!天啊!我看的时候想,科技带来便利的时候还要防范风险!
最后,是714高炮。714高炮就是用许多手机上的借钱软件,一开始你是借钱,后来你就拆东墙补西墙了,听说真有人因为欠钱太多,崩溃了跳江了。
看了晚会,我深受感触。现在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却知法犯法,真是胆大包天呀!我觉得全社会都应该遵守规则,遵守法律,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六
如今,中国已走进了新时代,很多人都富了起来,于是就有了这么一种观点:“买什么都要买最贵的。”但我的消费主张是“节约消费,能不花的钱就别花。”
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同车型同性能的东风某款车,颜色一变,价格就增了十多万;同样的月饼,多了几层包装,便价值上百,普通的灯泡套上一层玻璃,便因为那水晶般的效果价钱翻一倍……这种不值得的消费,不要也罢。
第二,有的物品只是加了个幌子,价格就一飞冲天。这种情况还不如第一种——第一种好歹还增加了商品的价值。这一种商品压根儿就是顶个幌子诓钱:达芬奇的地板一载上“意大利名贵木材”的帽子便定价几十万;养鸡场里的鸡蛋举个“散养笨鸡蛋”的牌子就2块一个;台湾普通橄榄油加上铜叶绿素,再挂个“西班牙进口原装”的招牌价格就贵得吓人……正如赵丽蓉、巩汉林的《打工奇遇》中演的一样,一盘萝卜加上“宫廷”二字就值80元;一杯兑水二锅头加“宫廷玉液酒”就卖一杯一百八。这种花钱买气生甚至花钱买罪受的消费,不要也罢。
第三,勤俭节约是美德。“纵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秦始皇的骊山墓、阿房宫让人民怨声载道;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成就霸业;慈禧太后在死后睡的褥子上嵌了1204粒宝石,还挪军费建颐和园,让“堂堂大清”在洋人的铁蹄下受蹂躏……数千年的分分合合得出教训一条:正是不该有的高消费导致了民族的败落,而勤俭节约才能兴国安邦。“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正是一点一滴的节约使国家富强!所以我的消费观点是“节约消费,能不花的就花“奢侈只是虚华的假象,只有简朴才能让幸福更长久。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七
我县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9494人,占全县户籍人口总数的19.3%,高于全国以及全省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比例高、增速快、高龄化突出、纯老年家庭增多等特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变化相交织,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显著加大,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带来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目前,针对老年人群的电信诈骗、损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问题较为严峻,切实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促进老龄事业与社会和谐成为各老龄委成员单位的重要任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和县老龄办一道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通过法制宣传日、法律进社区、老年协会负责人培训和开展“敬老月”活动,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知识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老年人维权教育,通过开展一些维权活动,让老年人参与到其中,加强了老https:///年人对侵权行为的认识。例如,社会公益组织深入城乡村(社区),开展预防电信诈骗、维护消费权益宣传讲座,告诉老年人当消费权益受到侵犯时,老年消费者要善于利用相应的设备获取证据。通过拍照以及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当自己在维护权益时,这些都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服务到老年人的生活中,选取一些老年人维权成功的案例在座谈会上进行宣传,让老年树立维权意识。据统计,各级共开展专题讲座培训1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老年人1万余人次。
要让老年人群体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需要营养健康的老年人消费市场和转变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为此,我们不断拓展养老服务内容,鼓励、引导、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一是在全县5个社区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常年对辖区和周边的老年人开放,为其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二是为全县3390名60周岁以上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和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支持服务,建立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档案。三是依托农村敬老院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为辖区周边贫困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四是鼓励全县基层老年人协会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和基层示范老年协会建设,引导全县老年人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养老观和消费观。
1、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合力还未形成,老龄委成员单位之间在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方面职能作用和协调配合还不够。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老年人中还普遍存在消费不科学、不理性现象。三是老年人消费市场还不规范,诚信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2、今年的打算:一是加强老龄委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分析通报我县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情况,特别是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合作,坚决取缔和打击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不法经营企业和经营者,形成工作合力,取得工作实效。二是加大针对老年人维权方面知识的培训,让老年人在维权过程中就可以获得维权详细信息以及享受细节服务。三是引导老年人逐步形成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远离各种诈骗和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消费。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八
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确定“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什么这么重视安全权呢?因为消费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所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说,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国际社会普遍对安全权十分重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第二,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拉动力,重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5篇篇九
3月15日,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一位公民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和安全。我就曾经遇上过这样一件事:
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由于我们买的是盒装类日常用品,因此不能打开详细检查有没有质量问题,当时我们的维权意识也很薄弱,于是,我们付完钱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到家以后,当我们拆开包装,却发现里面的东西有质量问题:这是一个利用开关来操作的电动水果器,可我们打开开关,水果器却静悄悄地纹丝不动。我们想要看看说明书,可没想到连说明书都无影无踪。我们将物品拿回超市想要退货,可没想到,售货阿姨说拆开包装后就不能退货了,她的脸上还写满了高傲。
于是我妈妈和售货员辩论了起来,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这下倒好,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都来围观,一个叔叔站在我们的立场上,说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还是请老板来,才解决问题。由此看来,任何事情都要讲诚信,售货也一样。
人无信,不可立。记住诚信吧,没有了诚信,还有什么事情会得到别人的认可?诚信就像生活中的一把小伞,当它受到撞击破碎时,自己也会感觉到生活中仿佛失去了什么。
诚信,让我们走进自然;诚信,让我们接近科学;诚信,更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朋友,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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