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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篇一
根据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与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成立河间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服从河间市住建局的统一指挥与安排,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与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邢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与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二)物资保障组:组长李仲永,成员李念茹、李正辉、陈涛、李斌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与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防汛抢险救援与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医疗救护组:组长岳磊,成员刘爱兵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五)宣传报道组:组长王伟刚,成员刘保民、高立功
具体负责向市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
(1)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与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与状态。
(3)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值班电话:3221920。
(6)各有关单位与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篇二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篇三
1.目的:本预案要点制定的目的在于大厦有关消防设备未投入自动运行时,制定在火灾状态下的应急操作要点,以备有关人员熟悉、掌握。
2.本运行要点亦为今后工程部人员在工作巡视中,对设备保证重点的参考。
3.当火灾发生时,全体员工要保持清醒、冷静,安排指导人员有秩序的疏散,尽到本岗位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1.消防中控室在确认火灾发生后,除按有关规程执行外,迅速在操作台上操作有关消防设备,同时与工程部联系,报告火灾发生地点、位置、火情,要求工程部迅速开启相关消防设备。
2.在中控室手动操作大厦全部电梯迫降,并观察反信指示灯是否亮启。
3.电话通知总配电室(内线7304),要求在保证大厦供电(尤其是应急供电系统)的同时切除空调系统的供电,即关掉112号低压柜的供电开关。
4.打开消防事故广播系统,通知相关楼层人员疏散。
5.迎接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消防指挥,同时介绍的关情况。
6.为消防队员准备好3#、4#消防电梯的钥匙。
7.负责维护中控室及周边地带。
1.当火灾发生时,工程部全体人员立即放下其它工作,全体投入火灾救险工作,同时关掉自己近旁与消防系统无关的用电设备,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2.工程部经理和弱电工程师迅速到达消防中控室,参与消防工作的指挥和参谋。
3.工程部人员在到达指定位置时,应带好通讯设备,包括对讲机、消防电话或普通电话。
4.工程部经理负责安排并确认工程部消防岗位的到位情况。
5.弱电工程师负责确认电梯的消防状态,消防泵、喷淋泵的开启,空调电源及相关风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6.强电工程师带领一名运行电工尽量到达b3f总变电站,等候命令,负责指挥相关停送电操作,确定空调电源切除,并按照工程部经理命令组织所有各层地下室人员撤离。
7.强电工程主任带领一名电工尽量到达火灾相关分配电室,等候工程师或工程经理的命令,执行有关停送电操作,并按照工程经理命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8.强电维修领班带领一名电工尽量到达27f水泵房,与消防中心取得联系,根据消防中心指示要求保证消火栓泵、喷淋泵、40f水箱补水泵的正常工作,必要时应急抢修,或视情况启动40f水箱补水泵、消火栓泵、喷淋泵(高区20f以上火灾时启动消火栓泵,听到27f喷淋系统水钟报警时,确认高区喷淋系统走水时,开启喷淋泵。)。按消防中心指挥组织人员撤离,撤离前将消火栓泵、喷淋泵转入自动状态,并与消防中心确认远控工作状态。
9.弱电领班带领程控交换机机务人员到达总机机房,负责保证电话系统畅通,根据消防中心指示组织人员撤离。
10.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负责消防用水系统的可靠工作,保证b3f、13f、27f的水箱供水,尽量保证水箱的高水位和各层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并与消防中心保持联系,根据消防中心指示组织人员撤离,撤离前将各水泵转入自动,尽可能保证自动工作有效。
水专业工程主任带领一名水工到达b3f水箱间,全部开启水箱入口水阀,手动开启向13f水箱供水水泵,同时监视水箱水位、供水情况,同消防中心取得联系,听从消防中心指挥。
水专业工程师带领一名水工到达13f水箱间,手动开启向27f水箱供水的供水泵,同时监视水箱水位供水情况,并迅速与消防中心联系,报告情况,听从消防中心挥。
水专业一名领班带领一名水工尽快到达27f水箱间,监视水箱水位情况,与消防中心取得联系,报告情况并听从消防中心指挥。
水专业另一名领班负责正确指引消防队员在院内的消火栓接口、消防水池取水口,13f水箱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并配合消防队工作。
11.空调设备维修工程师负责指挥本专业人员关断煤气入口阀,火灾相关区域的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及相应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正确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并与消防中心保持联系。(风机操作点分散,相对复杂,人员地点安排请专业工程师提出)
1.在火灾发生时,任何人有责任尽可能保证通讯系统和指挥系统的通畅,与救火无关的事情不得占用通讯及信道。
2.在使用通讯设备时,讲话力求简朴、明确,少占用通讯时间。
3.使用对讲机时请注意,在信道无空闲时,不要按发射按钮讲话,讲完话后立即放开发射按钮。
4.使用消防专用电话时请注意,在与消防中心讲完话后,一定要挂好电话,否则其他人无法与消防中心通话。
5.目前b3f、13f、27f设备层的水箱间、空调机房内的电话插孔已调好线,插入普通电话后即可为内线电话,可直接拨叫消防中心。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篇四
1.1 大型脚手架出现变形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到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1.2 大型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应急措施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1.3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抢救措施
(1)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5)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6)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时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发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1)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6)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7)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8)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9)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5)高空电焊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作业面设水平网兜并铺彩条布,周围用密目网维护,以防焊渣四溅。
(6)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7)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迫发生触电。
(8)电焊施工前,项目要统一办理动火证。
(1)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2)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权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为防止车辆爆炸,项目人员除自救外,还应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5)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山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交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迅速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并派人保护现场。
(3)协助交警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做好事后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
7.1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总监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7.2 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帮助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通过手机、对讲机向楼上施工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3)紧急情况下电梯、楼梯、马道的使用
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本工程建筑高度不高,最好采取这种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施工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切忌逃生时在马道上拥挤。
7.3 火灾、爆炸发生时人员疏散应避免的行为因素
(1)人员聚集
灾难发生时,由于人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决定受灾人员的行为具明显向光性,盲从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无路时,只要有一丝光亮,人们就会迫不及待的向光亮处走去。盲从性是指事件突变,生命受到威胁时,人们由于过分紧张、恐慌,而失去正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只要有人一声招呼,就会导致不少人跟随、拥挤逃生,这会影响疏散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恐慌行为
是一种过分和不明智的逃离行为,它极易导致各种伤害性情感行动。如:绝望、歇斯底里等。这种行为若导致“竞争性”拥挤,再进入火场,穿越烟气空间及跳楼等行动,时常带来灾难性后果。
(3)再进火场行为
受灾人已经撤离或将要撤离火场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驱使他们再度进入火场,这也属于一种危险行为,在实际火灾案例中,由于再进火场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应急指挥立即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分析现场事故情况,明确救援步骤、所需设备、设施及人员,按照策划、分工,实施救援。需要救援车辆时,应急指挥应安排专人接车,引领救援车辆迅速施救。
8.1 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塔吊基础下沉、倾斜: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②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②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③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④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①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②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②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③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②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③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8.2 小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8.3 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①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②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制定救援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风险,经评价确认安全无误后再实施救援,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篇五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突然性停电事故主要体现在主电源变压器故障、现场大型设备严重漏电断电等。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为确保我项目部发生突然停电后,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供电电路的维护,将恢复供电后的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在施工过程中,供电部门可能下发停电通知为确保我项目部在市电停电后,合理安排施工,并将恢复供电后的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和有关法定、法规、制定本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项目部工作人员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项目部工作人员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项目经理。
1、陈鹏停电后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工作,合理安排人员。
2、陈源之、邓欣负责停电后各路电箱的电路切断工作。
3、黄德舫、陈华明负责了解停电的原因及可能恢复供电的具体时间。
4、张前朋负责施工机具的待机状况。
5、李郑、季明官、武琰玮负责维护因停电引起的现场秩序。
(一)突发性停电的应急措施
(1)有效地组织食堂伙食的安排。
(2)对可能造成的不稳定秩序及时进行排解。
(3)充分了解停电的原因及可能恢复供电的时机。
(4)有序地组织人货两用电梯内人员的安全撤离。
(5)分别切断各路分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电路。
(6)立即切断总配电房的电源开关,离开时锁好门。
(7)组织检查本工地供电线路是否因施工不当造成断电。
(8)有序地组织混凝土浇捣的质量控制,避免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
(9)检查大型机械如塔员、人货电梯、井架等停止运行后的状态及限位效果。
(10)检查正在使用的各种小型机械待机情况,确保供电后安全、有序地恢复工作。
(二)接到停电通知的应急措施
(1)检查发电机,准备起动发电机供应项目日常生活用电。
(2)有效地组织食堂伙食的安排。
(3)有效地保证现场照明,保证地下室照明。
(4)充分了解可能恢复供电的时机。
(5)有序地组织混凝土浇捣的质量控制,避免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
(6)在发电机功率允许范围内,有效地组织项目部分施工机具施工。
(7)检查工地供电线路和各种施工机械,确保供电后安全、有序地恢复工作。
(8)检查正在使用的各种小型机械待机情况,确保供电后安全、有序地恢复工作。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设备:小轿车2辆。
1、恢复供电后应先检查各类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安全待机状态。
2、恢复供电后,合闸顺序应为总配电房→分箱→分配房→开关箱。
3、对可能造成的其他事故,应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篇六
1.1目的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县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建筑工程事故,由县政府依照事故发生的等级,确定是否需启动本《预案》,做到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4适用范围
友谊县规划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设备事故等。
1.5友谊县建筑行业突发事故现状
建筑行业属高危作业行业,具有作业场所分散,受自然条件影响,作业人员密集,各种机械设备集中,高空作业较多,易突发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吊车倒塌等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2.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县委宣传部主管宣传副部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建设局主管副局长
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为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非常设领导机构,负责友谊县规划区域内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报导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2.3各专业组职责
2.3.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为友谊县突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它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3.2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3.3新闻报导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3.4事故救援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消防大队)
2.3.5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3.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县建设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自来水公司、各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地下管线情况,必要时切断供水、供热管道;县公安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8专家技术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9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县建设局具体负责督促事故的发生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火化事宜。(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劳动局、民政局)
2.4应急抢险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快速反应力量
事故发生单位(施工现场),按照本单位(施工现场)《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4.2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应急处理各个成员单位,以县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为主,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1预测
各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县建设局负责日常对全县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信息迅速采取预控措施。
3.2事故报告
3.2.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建筑事故情况。
3.2.2紧急通讯联络
紧急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5813397。
3.2.3报告程序
3.2.3.1发生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3.2.3.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向应急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市建设局、安监局和省建设厅报告。
3.2.4报告内容
3.2.4.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2.4.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
3.2.4.4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5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3.2.4.6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3.3建筑事故分级
建筑重大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ⅲ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伤二十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ⅳ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4.1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科学、准确的判定重大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应急中心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1ⅲ—ⅳ级重大事故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
4.1.2ⅰ—ⅱ级重大事故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由应急中心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向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提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建议,由应急中心总指挥向市长请示发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
4.1.3现场救援处置
4.1.3.1应急指挥中心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4.1.3.2各专业处置组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按照本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4.1.3.3应急结束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重大建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4.2新闻报道
友谊县建筑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县建设局办公室集中,报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发布。
5.1善后处理
由善后处理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5.2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6.1通信保障(由县移动公司及县通信分公司负责)。
6.2设施设备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3物资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4人员力量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7.1宣传、培训教育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2演练
友谊县重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各应急机构要参加重大建筑事故的演练工作,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8.1预案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工程抢险力量的教育、培训,确保抢险力量熟悉掌握应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演练,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两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友谊县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篇七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负责人组成。市指挥部成员名单、专家组名单、应急救援设备详见附表一、二、三。(略)
市指挥部设在市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市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并迅速上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市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本预案市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市建设局备案。
(三)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地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篇八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1、组织机构
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王玉平
副组长:xxx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段工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工区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组:接到现场报警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组应急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现场闲杂人员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保护好现场。
(5)现场技术组: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6)物质设备车辆保障组:组织好救援物质、设备、车辆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7)救护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救援中心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医院抢救。
(8)外部协调组:与事故相关方面进行沟通。
(9)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人员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护用品的保障。
(1)应急物资的准备:现有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抽水机、发电机、以及木板、钢管、槽钢、方木、铁丝、麻袋、碎石、黄沙等急救物资。
(2)各种急救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1、各施工段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部防汛防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现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项目部负责人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预报,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救援物质、设备人员的调配组织工作。
3、接到有关洪汛紧急警报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队人员作好抗洪准备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项应急措施,工区应加强巡逻检查,配好抢险器材和物质用品。
4、各工程队按防洪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停电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防汛防洪应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以后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抢险。
2、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施工现场的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记住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确决定。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监理办、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1、抢险救援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该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部分条款不适应则予以修订。
2、组织建立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召开恢复生产会,对水涝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恢复生产应采取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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