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一
会务接待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作为负责人,自己清醒地认识到,直接领导下的综合管理机构,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的中心。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做好工作总结,至今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
1、人员岗位的固定,现会务管理总人数为19人。其中专职会务服务的有7人,领导办公室服务的有11人,花草养护的1人。
2、为各领导办公室配备所需用品及服务,给领导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4、切实抓好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制度,组织落实办公设施、用品、商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5、做好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召开期间,认真做好会场布置、安排工作。落实好各种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资料等工作。
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总在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半年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具备了一定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自己的理论水平还不太适应工作的要求。
第三,注重本部门的`工作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团结一致,勤奋工作,形成良好的部门工作氛围。不断改进对其他部门的支持能力、服务水平。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利益,积极为我局创造更高价值,做好个人工作计划,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二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三
(一)强化组织保障,突出党建引领作用。
应急保障组由副区长xx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应急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x分局等负责同志组成,及时召开疫情防控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中共x市x区“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应急保障组临时委员会,整合力量、全员上岗、履职尽责,将防控工作落实在行动中、岗位上。组织开展“防控疫情宣誓”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迎难而上、舍身忘我的工作斗志,提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运行科学高效。
每天汇报物资供应、储备和计划采购等保障情况,接收各方面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物资等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按照所属行业下达到各部门进行采购。先后建立《物资发放审批流程》《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应急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流程及微信工作群,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保管、发放工作规程和台账,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
(三)全方位落实保障措施,多渠道保障物资供应。
第一时间与x超市签订生活用品保障采购合同,与x公司签订医药物品保障采购合同,随时需要、随时调拨,努力满足各方面防护及生活需要;与区xx服务中心建立物资、应急车辆紧急调用直通通道,保证及时调拨使用各类车辆;联系x交警大队建立“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发放备案制度,主动帮助各供应企业解决运输通行问题;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政策,统筹应急资金xx万元(先期拨付xx万),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截止x日下午5点,累计筹备各类防疫物资约x万元(含已收货未支付款项)。其中消杀类包括浓缩84消毒液x吨、84消毒液x瓶、活性消毒粉x吨、500ml戊二醛癸甲滇铵溶液x瓶、电子喷雾器x个、700ml抗菌洗手液x瓶、消毒湿巾x箱;防护类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x万只、一次性手套x万只、防护眼镜x个、头戴式呼吸面具x件;此外还筹集复方西羚解毒胶囊x万盒,额温仪x个、暖手宝x个等。
(四)汇总梳理各类预案,做好疫情处突准备。调度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区医院、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梳理全区应对突发事件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卫生事件相关条款,形成综合性专项应急预案。对接x消防大队,指导提示出动力量做好安全防护、现场洗消等工作。
二是存在物资发放不及时现象;三是医废物资回收处置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力筹措各类物资;
二是进一步细化物资发放、使用及回收处置等流程,确保运转高效有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高速卡口、留观点等一线的物资保障力度;
四是全力做好各类企业复产复工前的防疫指导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防疫指挥部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区商促局于1月22日开始安排部署,成立区商贸行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全面统筹全区商贸领域防疫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商促局制定《谢家集区商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制定各单位防控预案,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1月23日,确定关闭市场活禽交易,1月24日起,区商促局每日督察各商贸行业市场关闭、物资供应及防疫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区两级报送物资储备日报表和每日工作信息,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
为保障区商贸行业防疫工作平稳有序,区商促局于1月26日开始全员上岗,安排人员到辖区各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落实一对一包保政策,同时调度各药店,从恒康大药房调入1万口罩限量发售给市民。1月27日,按照《关于洗浴行业暂停营业的通知》要求,关闭全区洗浴行业,张贴关闭通知在洗浴行业入口醒目位置。1月30日,区商促局开展全方位巡察,成立巡察组,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 管督查和宣传全区292家单位,发放横幅241条。2月9日开始安排工作人员为出入我区运输商贸物资车辆办理车辆出行证,保障物质储备充足。
疫情防控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1月29日,李建中副省长视察望峰岗菜市场,查看活禽交易关闭情况;1月31日,区政府召开商贸企业防控会议及专题会议,摸排各商贸企业防疫物资储备需求;2月6日,淮南市电视台,淮南日报社到我区望峰岗菜市场、白马苏果超市调研采访我区商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开展情况,庞松局长接受采访并全程陪同讲解。
疫情来临,区商促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市场,开展日常巡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例如庞松同志、张学万同志,两位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领全局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五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六
xx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了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公路管理站、计财科、人事科、民政局、工会、通信公司等7个成员单位组成。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预防管控期间的后勤保障、经费使用、通信畅通等工作。加强防控资金保障,全力做好药品、消毒物品、防控物品等防控物资储备,特别是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做好人员调配、资源整合,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公路的管控、巡查场内设卡工作,对外来车辆进行严格排查。做好防疫检查口的值班制度、人员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防控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后勤保障组已形成了动态信息日报和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从x月3日中午12时起实行封闭式管理和交通管制,在交通要道设立了疫情防控检查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并制定了《疫情防控检查站值班职责》和《疫情防控检查站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值守人员职责履行到位,设卡检查站每班次值班人员由x名副科级以上干部、x名公安人员和x名医护人员组成,每个班次的机关科长为值班组长。经xx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允许通行的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后,由包保负责人到检查站口将运输车辆接入,在卸货后由包保负责人送至检查站,确保对物资运输车辆能够有效管控。同时公路管理站派出4名巡查人员和1台公路巡查车每天上午和下午定时到各交通要道和封堵路口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封堵。截至到目前在设卡检查站排查人员累计xx人,其中省外xx人,省内xx人;设卡排查车辆累计xx台。
针对目前采购日益困难的情况,办公室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协调的方式,采购急需物资医用口罩xx个,目前已收到xx个,剩余xx个因物流不畅导致延期,预计过两天即可到货;为各单位(部门)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统一制作袖标“防控检查”xx个、“志愿者”xx个、“防控巡逻”xx个,各类宣传车牌xx个,“暴闪”警示灯xx台,“禁止进入”警示牌xx个,反光服xx套,方便面xx箱,火腿肠xx箱。同时为设卡检查站、指挥部办公人员、留观站人员及密山检查站等每天送盒饭xx余份,日常所需的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水果等生活物资准备充足。
疫情防控牵动人心,更激发出了社会各界的爱心。截至x月10日,xx职工xx为卡口检查站值班人员捐助xxxx;xx捐助75%酒精xxxx斤;xxxx捐助75%酒精xxxx斤;xxxxxx捐助n90口罩xxxx个。
为确保一线医务人员、公安人员、排查人员的需求,xx后勤保障组按照急用先保的原则,每天为一线值班人员、巡查人员和防控人员发放医用口罩xx余个,截至目前共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xxx个。xxxx上级部门先后分x个批次为医院调拨医用防护服xx件、检查手套xx副、n90口罩xx个、洗手液xx瓶、酒精xx瓶、鞋套xx袋。
精心做好疫情管控期间民生商品保价稳供工作。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了应急监测机制,重点对市场、药店、超市、粮油等xx家商户开展检查对粮油、猪肉、水果、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应情况实行每日监测,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目前,辖区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能够得到保障和供应。
1、医用防护物资不足,防控工作人员、医院医护人员、卡口值班值守人员和巡查人员的医用防护物资(口罩、防护服、消毒剂等)特别紧缺,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帮助协调解决困难。
2、商品市场物价问题。超市商品特别是新鲜蔬菜、肉类等物价,目前有上升抬头趋势现象。如果疫情持续时间过长,我单位地理位置离城市较远,外加交通运输行业的关停,生活物资供应会出现短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会有困难。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我们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七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3u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3u、3u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3u、3u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3u、3u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3u、3u东莞市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3u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全镇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负责、业务部门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
1.4.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镇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清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指导各村(居)委会扑灭本辖区范围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1.4.2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镇应急办和农林水办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1.4.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宣传普及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掀起群众性防疫运动。采取免疫接种、检疫、消毒、隔离、封锁、扑杀、加强饲养管理和改善环境条件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有效地预防、扑灭、控制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应急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防制重大动物疫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做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黄沛林同志担任组长,镇委委员姚伟民同志、副镇长王润成同志、副镇长尹德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林水办公室),主任由农林水办公室主任许峰同志兼任。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政策,部署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党政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技中心、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分局、清溪医院等有关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防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工作。
宣传教育办公室: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疫病的防治知识、防治对策和措施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消除广大群众的恐惧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农林水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兽医站)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处理与控制工作;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依法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紧急组织调拨动物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组织对扑疫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指导各村(居)委会的防疫工作。
经贸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全镇农贸市场监测和储备动物产品的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严厉查处疫情期间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市场稳定;组织做好定点屠宰场的隔离、消毒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分配社会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农技中心、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兽医站):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疫病监测,负责对疫点、疫区的消毒、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提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疫情期间公共场所的消毒、卫生等工作。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八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防疫指挥部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区商促局于1月22日开始安排部署,成立区商贸行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全面统筹全区商贸领域防疫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商促局制定《谢家集区商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制定各单位防控预案,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1月23日,确定关闭市场活禽交易,1月24日起,区商促局每日督察各商贸行业市场关闭、物资供应及防疫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区两级报送物资储备日报表和每日工作信息,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
为保障区商贸行业防疫工作平稳有序,区商促局于1月26日开始全员上岗,安排人员到辖区各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落实一对一包保政策,同时调度各药店,从恒康大药房调入1万口罩限量发售给市民。1月27日,按照《关于洗浴行业暂停营业的通知》要求,关闭全区洗浴行业,张贴关闭通知在洗浴行业入口醒目位置。1月30日,区商促局开展全方位巡察,成立巡察组,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督查和宣传全区292家单位,发放横幅241条。2月9日开始安排工作人员为出入我区运输商贸物资车辆办理车辆出行证,保障物质储备充足。
疫情防控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1月29日,李建中副省长视察望峰岗菜市场,查看活禽交易关闭情况;1月31日,区政府召开商贸企业防控会议及专题会议,摸排各商贸企业防疫物资储备需求;2月6日,淮南市电视台,淮南日报社到我区望峰岗菜市场、白马苏果超市调研采访我区商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开展情况,庞松局长接受采访并全程陪同讲解。
疫情来临,区商促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市场,开展日常巡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例如庞松同志、张学万同志,两位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领全局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疫情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报告篇九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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