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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一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
“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梅州、兴宁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让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一)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开展专项大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4月26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4月27日至4月30日为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专项检查阶段。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
3.5月1日至5月8日为“回头看”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组织“回头看”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全镇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场所都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八类重点领域,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一是道路交通方面。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湛江“3·31”、河源“4·1”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全面排查治理“人、车、路、企、技、管、救”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处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突出隐患车辆、人员和企业,重点查处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主要交通路口加强交通劝导。
二是消防安全。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针对佛山“4·7”火灾较大事故、梅县“4·19”火灾事故及去年大埔县“7·31”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各类批发市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实施打非治违、清理违规住人、完善防火分隔措施等源头治理措施。盯紧盯死盯实“人员密集、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建筑施工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佛山顺德“3·9”重大涉险事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25”钢筋掉落事故教训,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茂名石化“3·30”装置泄漏着火事故等教训,对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作业是否安全、隐患是否排查、风险是否可控”安全三问。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全面落实化工行业“一线三排”“四令三制”主体责任。要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是矿山安全。镇属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采代建、以采代探、停产整顿私自偷采、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超越矿区范围开采、采取破坏性开采方式开采、借“消除安全隐患”进行非法采矿等行为,加强对露天矿山的安全监管。
六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台账,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
七是城镇燃气安全。各村(居)委、镇属有关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深入实施《兴宁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突出整治“七个重点”;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用气场所全部安装并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八是防汛备汛安全。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持续强化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对水库、堤坝、桥梁、涵洞、河道、边坡、排土场、矿山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落实安全度汛和风险防控措施。要强化防御台风、洪水、山洪灾害、防洪应急预案及洪水调度方案和村(居)“一页纸”操作预案等预案(方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要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推进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要全面落实好村(居)人员转移对接责任人落实制度。自然资源所、应急办等部门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的防治、强化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制订细化检查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责任,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措施,狠抓治理。“五一”期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敏感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盯紧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依法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应急,加强值守。“五一”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详见附件2),以便报镇委镇政府掌握情况和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应如实填写附件3表格,并于2022年5月7日前书面报镇应急办。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二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疆企业:
“五一”将至,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敏感时期和亚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是党和国家支持新疆发展事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2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开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实现安全生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各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类生产的煤矿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使用、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理,严审运输资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针对去冬今春,北疆地区遭受的60年一遇的严寒暴雪灾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气温上升较快,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于20**年5月4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
电子邮箱:
xxx。
20**年**月**日。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三
各镇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全县各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电话兼传真:82307509),以便汇总上报。
20xx年**月**日。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四
区各加油站(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商务系统各单位:
4月22日9时40分许,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园区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一交换泵房发生火灾。“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五一”期间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商贸流通领域重要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程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万玉明同志担任,各科室、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商场超市、再生资源等企业。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机构是否建立,安全人员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台帐是否建立;
4.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操作是否规范;
5.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安全整改是否到位;
6.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
7.有电梯单位是否定期检验维修。
(二)已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到区安监部门进行备案;
3.加油站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
5.防雷装置、接地装置、电气装置、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6.储油罐、油管线、加油机等是否符合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5月5日)。各商贸流通企业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留存台账资料,并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附件)于20xx年5月5日前上报至我局商贸科。
(二)隐患整改与督查阶段(20xx年5月6日—5月15日)。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自身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我局将于5月10日至5月15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相关人员,对各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研究治理行动工作重点,做到活动有部署、工作有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行动的组织、人员、内容、进度和效果得到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有关单位、企业要大力宣传本次大检查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强化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总结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部门)要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细致认真排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值守,健全机制。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台账资料。遇到突发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
xxx。
日期: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五
各镇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全县各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电话兼传真:82307509),以便汇总上报。
xxx。
20**年**月**日。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六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建筑工程、加油站以及其他事故易发的行业和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冬季防火等情况。
1、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量贩、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道路交通要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从业单位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情况,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单位的安全监管。其他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督促各企业认真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烟花爆竹主要检查储存、销售等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管理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严厉打击私产、偷产烟花爆竹行为。
5、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检查渡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船舶的技术指标和相关安全设施状况,严禁各类船只带“病”运营。
6、建筑施工单位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及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重点整治和查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的违章违规现象。
7、加强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的安全管理,抓好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2月27日至28日,各单位自查。
第二阶段:12月29日至30日,乡分组集中检查阶段,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第三阶段:12月31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和总结。
三、组织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乡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整个大检查活动的协调、督查。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共分三个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华远显,成员有乡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主要负责建筑施工、农村公路建设的安全生产检查。
各村负责村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负责人。
第二组:组长:高喜文,成员有农技、水务、农机等单位。主要负责农业、水利、农机、农药、农业项目中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组:组长:孙嘉武,成员有工办、派出所、教办室、交管所、工商所、司法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工业企业、学校、幼儿园、道路渡口及食品安全、三产服务业及机关安全生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和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期间放假时间长,人流、物流、资金流量大的状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2、明确检查责任,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各检查组必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三个责任制,要改进检查方法,坚持单位自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认真整治各类隐患,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安全检查活动中如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督促和落实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乡安监办(联系电话:xx)。
4、各村、各部门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乡安监办办公室。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七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根据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确定对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所作工作安排和“八项断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对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具体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化工产业大快严紧急行动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情况,专门机构成立情况、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按照鲁化安转发〔2017〕1号文件要求在主流媒体公示化工企业名单(请备好公示网站和媒体刊登原件或加盖市安委会公章的证明件等)。
(二)关停整改隐患企业情况。安全、环保评级为“差”的企业,或者未参加“三评级一评价”的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是否立即依法采取停产整改措施;是否存在安全有重大隐患的企业带病运营情况。安全、环保评级为“优”和“中”的企业基本情况,对评级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情况。化工园区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审批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情况;已批未建项目处置情况等。
(四)在建装置试车管理情况。已建成待试车项目情况;是否存在未重新进行安全、环保等评估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未报经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同意而进行试生产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试车规范、不具备试生产条件、未进行试车前的安全条件确认、未执行化工装置试生产报告制度的企业违规试生产情况;对违规情况处理结果等。
(五)取缔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情况。前期“打非治违”行动摸底情况;是否对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进行了依法取缔关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化工生产、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全面排查情况、排查结果、处理情况。
(六)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19时至次日凌晨6时、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时禁行等措施,是否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对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的有效监管及严厉打击情况等。
(七)有奖举报情况。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企业员工的监督举报、处置情况及效果等。
(八)周调度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周调度制度,并落实责任到人,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上报工作动态;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调度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和任务。
一是听取各市政府工作汇报,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二是现场查看有关文件、制度、处罚决定、执法记录等文件资料;三是每个市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2-3家重点园区和企业。
三、检查组和时间安排。
全省成立9个检查组,检查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7月16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牵头单位与各市衔接确定(各组联系人附后)。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省发改委带队,负责检查济南市、莱芜市。
第二组由省经信委带队,负责检查淄博市、潍坊市。
第三组由省公安厅带队,负责检查青岛市、日照市。
第四组由省交通运输厅带队,负责检查东营市、滨州市。
第五组由省商务厅带队,负责检查泰安市、菏泽市。
第六组由省环保厅带队,负责检查德州市、聊城市。
第七组由省工商局带队,负责检查临沂市。
第八组由省质监局带队,负责检查济宁市、枣庄市。
第九组由省安监局带队,负责检查烟台市、威海市。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讲大局、勇担当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和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好检查工作。
(二)开展执法检查。抽查企业和园区要按照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当地政府负责安排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随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下达文书督促企业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责成市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带队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政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食宿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抓紧形成检查报告,于7月18日前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八
各镇区经济发展局,省属驻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督导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五一节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1、对建筑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备案人员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高空作业、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及保养情况,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符合编制、审批规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对市政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等情况。
3、对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汽车加气站、液化气储配站、天然气场站等场所,对燃气管线有施工工地的地段和发生过事故的管段要重点加强巡查,确保燃气管线运行安全;督促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工作;打击向无证经营单位充气,充装过期和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4、对物业小区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被车辆占用、被锁闭,消火栓箱是否被杂物遮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损坏,消防管道是否有水;是否存在电梯紧急呼救装置无人通话、监控系统损坏、发电机不能正常使用或设施设备无巡查养护等情况。
5、对既有居住房屋要重点关注美丽乡村工程建设安全,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要督促镇区加强对建设年代久远、建筑标准偏低的城市既有居住房屋结构安全的检查、鉴定和修缮加固工作。
总负责人:陶晓林。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机关车辆、办公场所安全、房产、保障性住房工程安全以及安全经费支出保障安全。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地震、防震减灾、人防工程安全。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督查农房质量安全管理、违法建设、安置小区建设拆除工程安全。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燃气安全。
第五组:
组长:
组员:
排查范围:负责房屋使用、直管公房、白蚁防治药物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安全。
第六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城市防迅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安全,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物业管理、档案管理及保管安全。
第七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房屋拆除工程安全。
第八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安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经济发展局、省属驻射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要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认真检查,不留死角。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经济发展局、省属驻射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或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
3、坚守岗位,信息畅通。各镇区经济发展局、省属驻射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五一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值班人员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九
按照委办文件要求,现就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我局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重点对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婚服中心、福利企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扎扎实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健全各项制度,按照“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彻底排查安全隐患。
按照局领导的安排部署,11月27日——28日,我局开展为期2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针对系统实际情况,重点防火、防电、防盗、防爆以及食品卫生等方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一)防火方面。
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三家单位老年人多,行动不方便,安全防范意识差。针对这些特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老人房间进行检查,严禁老年人在床头吸烟,在屋内生火,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取暖设备。婚服中心人员比较集中,对安全通道进行梳理,严禁通道内存放任何杂物,要求各家单位配备齐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二)防电方面。
对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和破损插座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换,严禁私拉乱扯,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立即整改。
(三)防盗方面。
各单位都要安装监控设备,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要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对出入院人员进行登记,确保安全。
(四)食品方面。
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要加强对食堂菜、油等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进入食堂。各食堂操作间、餐厅要时刻保持清洁,确保食品安全。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送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xxx。
日期: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4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领导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要求,扎实抓好全县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2013年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般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为行业内各类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江河渔船、水库船只、城镇内涝、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河道采砂及“禁采期”安全管理、饮用水生产企业、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以及其它极易出现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小水电站和供排水设施防汛抢险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的清理整顿情况;“禁采期”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各水利站(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机关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消除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具体情况报局安平办。
(三)完善资料收集。各单位对于所开展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软件资料予以证明,并认真整理归档,检查组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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