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全主任责任追究篇一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安全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卫生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检查身体,上岗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有直接责任。
七、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八、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一、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三、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四、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赔偿、不进职、不聘、开除留有、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主任责任追究篇二
为了规范学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包括驻校协作单位,下同)安全工作,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学院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学院法人代表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单位(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 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逐级签定责任状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促使各工作岗位人员切实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总结教训并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 各级安全保卫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学院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指示和规定,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部门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五同步”做法。
2 、组织开展全院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责成有关部门改进安全防范措施,整改隐患,对突出的安全问题或重大隐患应拨出专款并组织力量专项专治。同时向上级报告。
3 、检查下属各级安全保卫责任人的工作情况。听取汇报,布置任务。组织保卫处对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
4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加强安全保卫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
1 、负责本部门和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性质及内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执行。
2 、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保卫教育。经常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本部门(人员)工作责任区内的财产包括安保器材负有管理责任。
3 、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于重大隐患和本部门整改不了的隐患要及时向院安全保卫责任人或保卫处报告,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4 、发生事故或案件,要立即报告保卫处,同时组织力量抢救并保护现场。
5 、参加学院召开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和保卫处的监督检查,负责考核所属班组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班组负责人是该班组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经常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2 、负责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保卫教育。发现违章、违纪行为要及时批评制止,并报告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或保卫处。协助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各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避免发生事故。
4 、发生事故或案件,要立即报告保卫处和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力量抢救并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和案件。
5 、负责向上级汇报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检查,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学院的政策、法规及制度。掌控全院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计划和意见,草拟安全保卫制度和规定,经批准后负责实施。
2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技防和消防设施的.建设和日常检查维护,并建立管理台帐;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整改。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3 、对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宏观管理,指导各部门各驻校协作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各项工作,对重点要害部位、危险复杂场所,进行具体管理指导。
4 、负责各类事故和案件的调查、侦破,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安全事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纪、违章的职工在其职权范围内给予批评教育。
a) 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b) 安全治保组织是群众性义务组织,在本部门负责人和保卫处领导下,开展各项群防群治工作,协助保卫处调查和处理各类事故和案件。
八、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考核制度。依据签定的年度安全保卫责任状所规定的内容,保卫处协助院分管领导对各部门和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九、安全保卫责任追究的的一般工作程序:安全事件发生后,部门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和保卫处分别在一周内向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直接责任人提交有关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调查和整改的书面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院安全保卫工作直接责任人召开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与安全事件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议,总结教训,形成责任追究意见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十、安全事件等级划分:直接财产损失5000 元至20000 元为一般事件;直接财产损失超过20000 元至50000 元为较大事件;出现违法犯罪刑事案件或出现伤亡2 人以下为重大事件;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000 元或出现伤亡3 人以上为特别重大事件。
十一、追究安全事件责任人的责任的一般规定:
按安全事件等级和责任程度落实对部门和责任人(包括学院、部门、班组安全保卫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追究。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事件或一次较大事件,部门和该事件安全保卫工作直接责任人不得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评优;年内发生一次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对在事故、事件中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责任人在责任事件中所负的责任程度比例对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十二、对责任追究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院领导或保卫处提出书面报告,保卫处协助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在一周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提交院务会作最终审定。
十三、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1、加强保密工作,在工作交流活动中,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表不宜公开的资料、数据以及保密事项。严格遵守电脑和手机使用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
2、实行专职治安保卫制度,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
3、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等)不要放在办公室内过夜,单位大额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小额现金放入保险箱,严防外来人员行窃和事故发生。重要环节和科室安装防盗设施。
4、对来往的可疑人员要询问和多加注意。严禁外来人到单位销售物品。
5、增强防盗、防火、防毒意识。下班前相互督促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杜绝隐患发生,如因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坚持双休日和重要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7、凡违反安全保卫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安全主任责任追究篇三
一、责任界定:
1、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负责人负全责;上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分管领导负责。
2、幼儿课堂内和幼儿园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幼儿园集体活动,班主任负管理不力之责;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但无法抗拒因素出现,另行调查。
3、幼儿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带班教师负教育不力和课间管理不力之责。
4、在幼儿接送期间发生的事故,带班教师负全责;在园门口发生的事故,值日教师和门卫,负全责,班主任负教育不力之责。
5、幼儿擅自离园,在路上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教育不力之责。
6、幼儿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教育不力之责。
7、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负全责,食堂人员负次要责任。
8、幼儿因课业负担过重、受到老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教师行为使幼儿心理过于紧张、惧怕等造成幼儿逃学、出走、自杀、心理障碍等,有上述行为的教师负全责。
9、老师撤离岗位、未按规定到岗、未按幼儿园布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视为本教师工作失职。
10、幼儿园在校内和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发生重大幼儿伤害事故,或虽发生幼儿轻微伤害事故,但影响较大的,带班教师、幼儿园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分管组长均负领导责任。
11、如发现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应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儿到医院救治。如未及时救治造成幼儿伤害加剧或出现严重后果,第一发现人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处理。
1、对因教师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儿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
2、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3、负领导责任的幼儿园领导要对全体教师公开检讨,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对幼儿伤害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教师,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幼儿园行政集体商议后,酌情扣除部分学期基本考核奖。
5、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临时人员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对食堂临时人员中的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6、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由上级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落实各自的责任,特制订制订。
1、学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域(以班为一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人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区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安全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2、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则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3、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人)负主要责任。
4、因第一责任人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而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5、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连带责任。
6、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责任。
7、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区域)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主任责任追究篇四
1.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 学校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由分管校长、 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
2. 坚持执行《食品卫生法》 , 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消除学生食堂诱发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 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监督管理制度, 对经营服务实行全方位、 全过程的管理监督。
4. 若出现中毒事件责任追究方案:
①属采购方面出现购有不合格食品造成中毒事件由采购人员负责任;
②属大宗招标送货类有不合格食品造成中毒事件由验收人员负责任;
④任何中毒事件食堂主要管理人员、 总务主任、 分管校长、 校长均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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