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计划。方案制定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主观偏见和片面的看法。以上的方案范文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但具体的方案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房屋拆除方案篇一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乡、村、组干部等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分包制度,各村所负责辖区内的职责范围,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同时建立摸排台账,根据安全系数高低,对农村房屋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同时协调乡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我乡共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8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我乡共计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1640户,其中存在a级安全隐患的房屋44户;其中存在b级安全隐患的房屋34户;其中存在c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中存在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余1560户房屋均为安全房屋。截至目前所有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摸排完毕。
我乡共计排查非自建房5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非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存在a、b级房屋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农户自行维修整改;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在乡、村指导下进行整改。
(三)非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地灾点隐患的房屋,采取地灾员巡查观察,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
我乡将会继续按照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开展好此项工作,去确保我乡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效果,全面提高房屋安全隐患防范的工作思路,力争做到不漏一户,确保安全的目标。
房屋拆除方案篇二
20xx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力争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牵头单位,成员由中央统战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省级负责人名单报国务院安委会,抄送协调机制办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地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协调机制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各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房屋拆除方案篇三
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就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内容:见材料明细清单。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工程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两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违约付款。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
2、乙方负责制定各类制作的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乙方制定的材料明细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各类工程作法的普通合格工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各类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房屋拆除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省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底前)。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分类登记统计。县(市、区)、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
2.重点排查。各地要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湖北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指南(20xx简明图文版)》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23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地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县、乡、村三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组织推进。乡镇、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强化综合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各地要结合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全过程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拥护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20xx年11月起,市、州政府及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3日、28日前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房屋拆除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建设工作会议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区农村房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1】4号)精神,现就我区开展农村房屋普查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引导村镇合理规划、规范建设和有效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区现有农村房屋的总量、分布、结构、权属及使用情况,了解农民的实际住房状况和需求,切实保障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构建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处置机制,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同时也为下一步规范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打好基础,并为制定我区农房拆迁补偿政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我区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所有房屋均列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利用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和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普查过程中正在实施拆迁的房屋不列入此次普查范围。
(二)内容。
普查应按幢或套、间为基本单元进行。普查的内容:
1、自然状。
况,主要包括:房屋的坐落、结构、层数(次)、建成年份、占地面。
积、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建筑面积以及用途等。
2、归属状况,主。
要包括:房屋所有人的名称和性质以及产权来源和家庭人口状况等。
3、手续办理情况,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房屋准建手续或证明、房屋质量证明以。
及是否已取得农房证等。
4、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房屋是否自用或出。
租等。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经开区农村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房普查。
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崇江林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梅茂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刘功映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由蛟桥镇、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区规划建。
设局、区财政局、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分局、区。
国土分局、区房产办等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
吴国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黄伟铭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区直。
各相关部门以及镇(处)抽调。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普查的实施阶段,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分析解决普查工作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协调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制定农房普查工作计划,负责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指导、协调、督查各镇(处)农房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由镇(处)组织实施,镇(处)要组建房屋普查工作站,成立若干个由镇(处)、村干部组成的普查工作小组,入村调查并完成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普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指导、协调、督查镇(处)开展农房普查的具体工作,提供规划建设的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涉及到规划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2、区公安分局:负责房屋普查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工作,编制提供房屋的详细门牌号码,对无门牌的房屋要及时处理,在必要时提供住户家庭、户籍、人口等有关资料,积极配合区规划建设局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拨付房屋普查专项经费,并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参与、指导农房普查工作及对相关普查数据进行统计。
5、区执法分局:负责对在普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建筑进行制止和查处,积极配合区规划建设局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6、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土地登记的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涉及到土地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区规划建设局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三)经费保障。
为确保此次农房普查工作正常开展,区财政先行按经费预算的50%拨付启动资金,普查经费由区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部门的工作数量和工作进度统一调配。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工作原则。
采取由里到外、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
(二)工作方法。
此次普查按房屋类型分为农民自建房的普查和其他建设用房(包括农民还建房小区等)普查两个阶段,在完成农民自建房的普查后再进入到其他建设用房的普查阶段。整个普查工作应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行政村普查上报、镇(处)逐一核实、管委会组织复核、市政府抽查验收”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此次农房普查工作时间为期半年,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2月14日至2月23日)。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农房普查实施方案并发放至镇(处);镇(处)安排部署有关普查具体事宜并组建普查工作站,成立由镇(处)、村干部组成的普查工作小组,镇(处)、村干部由熟悉村中情况的干部组成,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房建相关专业人员。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1年2月24日至3月1日)。
镇(处)召开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的普查工作部署会,下发实施方案,对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
镇(处)通过宣传车巡回宣讲,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召开村民大会、深入农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村民讲清普查的意义和作用,营造出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各行政村普查工作小组进行普查工作,并在6月15日前将相关普查表格上报至镇(处);镇(处)对普查数据复核、查漏补缺、统一汇总,并在6月30日前将相关普查表格及房屋照片电子档案上报至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验收阶段(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15日)。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处)上报的普查材料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普查资料进行汇总后报送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
性,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并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房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镇(处)要将相关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层层分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其它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调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区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处)农房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导。对领导不力、敷衍了事、未按期完成普查任务的单位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视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镇(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向农民广泛宣传房屋普查工作,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房普查的意义和内容,营造良好的普查环境,使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级组织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此次房屋普查工作。
(四)镇(处)要抽调有工作经验、事业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参加房普工作。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确保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重复,确保采集普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房屋拆除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建房有关规定精神,深挖细找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有效整改全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现制定xx市深入开展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大排查大整治,明确整治政策,落实有力有效整治举措,“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建和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问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腐败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态度坚决、方法科学、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稳妥推进,坚决有效遏制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乱象。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重点为5个类型:
(三)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违规建房;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的“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到2022年1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2021年8月下旬—2021年9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和xx高新区管委会、xx集团有限公司、xx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16+3”)要在上一轮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类型,开展全域全覆盖、无死角大排查。各地要深入发动群众提供非法违规建房线索,采取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xx),让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行为无处藏身。大排查要深入细致,全面、准确掌握非法违规建房的房屋及附属建筑情况、建房户情况、非法违规事实,逐户逐栋建立问题台账;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审核专班,对“16+3”排查问题逐一现场查验、会审把关,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并加盖公章后的排查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于2021年9月25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清理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因审批环节滞后导致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完善审批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已纳入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按照相关政策处置)。
2.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户口迁移方式骗取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的,由公安机关对户口迁移行为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整改户口迁移。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3.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假冒或借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违规建房的,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4.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非法违规建房,区分两种情形处置:一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原有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破旧,不适合居住),并对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二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新建住宅上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具备良好居住功能),并对新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
5.违法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森林公园、河湖岸线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非法违规建房,由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速严肃作出处置,确保整改到位。
6.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拟定处置意见,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审定同意后,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确保整改到位。
“16+3”清理整治情况,经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31日)。
按“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深刻剖析产生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严格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配合、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一线把关的农村建房管理机制,着重围绕审批、监管、查处等关键环节,科学合理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各地要统筹考虑以下4个方面因素,着力构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新格局新思路:
1.乡级政府要合理保障正常工作经费,采取务实举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决堵死乡镇(街道)、村(居)收取建房费用的利益驱动。
2.乡镇公安机关要对城镇居民户口迁往农村居民户口认真甄别、严格控制,提级至市公安局审核把关。
3.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建房“开绿灯”、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处理,将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负面清单及廉政意见回复。
4.建立市级农村建房大数据平台,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机关及乡镇村居等数据资源,健全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提升审批效率、堵住审批漏洞。
“16+3”建章立制情况,由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盖章,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一)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
针对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做好风险评估,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发生群体的性事件和恶性的事件。
(二)严格属地管理,逐级压实责任。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是具体操作主体,“16+3”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上述责任人务必靠前指挥,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审查排查、整治成果,对排查、整治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负总责。市、乡两级纪委(监委)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发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虚报瞒报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零容忍”管住新增项目。
2021年8月下旬及之后新开工和在建续建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按“顶风作案”问题坚决拆除,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有关责任人。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强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作用,开展动态巡查和全天候监测,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对新增违建问题“零容忍”。
(四)强化联合处置举措。
“16+3”要建立行政、纪检和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各有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违建问题线索,要集中力量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拆除、没收等处理,提出生态恢复要求,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等力量,坚决执行到位。行政机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开展审查工作,对在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审判刑事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行政公益案件。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和人民法院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强制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明确处置政策。
“16+3”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森林等法律法规,根据生态环境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依法采取完善手续、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置;对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对建房主体和地方政府“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
(六)严肃执纪问责。
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市、乡两级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建房管理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整治工作涉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指导意见处理。坚决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建的,要带头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为整治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房屋拆除方案篇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权属(房屋所有者姓名):
工程结构面积:____。
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____天。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____。
第二条工程设计。
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甲方工作。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除方案篇八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旧城改造工作,规范城市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模开发的房屋进行全面普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目的。
(一)摸清房屋基本情况,为旧城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梁园区待改造房屋数字管理信息库。
(三)为界定和遏制市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依据。
二、普查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区分界定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
(三)坚持以户为单位普查登记的原则。
(四)坚持房屋普查与土地权属界定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表格填写与影像资料配套的原则,实现房屋管理的数字化和规范化。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地上未经规模开发的各类房屋。(此处是否写清**年以来未规模开发和规模开发的界定)。
普查内容:全面调查房屋的物理状况,具体包括坐落、层数、建筑面积、竣工日期、房屋结构、房屋用途等;房屋的权属状况,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性质等;房屋的使用状况,其中包括居民居住水平、居民住房需求等。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梁园区城市规划区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房屋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事项决策。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查工作人员从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区普查方案的制定、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工作以及对普查站工作的督导。各街道办事处设立普查站。各普查站负责其行政辖区内房屋现场调查和录制房屋影像资料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宣传部:负责配合开展普查宣传组织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标准街路、门楼牌号编排和补漏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普查站以及普查的具体实施。
五、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房屋普查工作从2010年*月*日开始至2010年*月*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并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开展房屋普查的通告》;对抽调人员进行培训;印制各类普查表格;准备好丈量用具、器材等普查专用的各种物品及办公场所等。
2、领导小组召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普查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3、通过多种形式对城市规划区房屋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
1、普查工作以各普查站为实施单位,以街道办事处为普查区,同时展开,逐幢、逐户进行调查,普查入户率要达到100%。
2、以户为普查基准单位查清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及使用状况等。
3、填写分户调查表,文字要书写工整,绘图要清晰规范,内容要全面详实,影像资料录制编辑要规范。
(三)验收汇总阶段(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
1、各普查站对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普查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2、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普查资料进行校正和汇总,并建立城市规划区待改造房屋数据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房屋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担任各普查站站长,为。
各自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抽调有工作经验、事业心强、文化程度高的人员自始至终参加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质量。
(三)抽调的普查工作人员要服从大局,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普查到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城市规划区城乡居民宣传房屋普查工作,让群众理解普查目的和意义,了解合法权益坚决保护,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拆迁原则,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区纪检部门会同区房管局对各普查站最终普查结果进行复查,对普查数据与实际严重不符,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后,予以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房屋拆除方案篇九
关系到成百上千户群众的安危,严肃工作纪律。高层建筑质量安全重于泰山。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为此各工作组和专家组要站在讲政治、促和谐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依法、科学、全面、仔细地把好检查中的各个环节,凡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无条件停工,已建成的`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为了全面排查和治理我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存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全县高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xx年8月20日至xx年10月31日。
全县所有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已建成高层建筑及小区管理。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地质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安全、建筑消防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
(一)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对高层建筑的地质灾害评估及处置情况、选址及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和地质勘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四)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
(五)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及环保、防雷、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一)检查方法。
各牵头责任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施工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自查。
(二)检查步骤。
1.自查阶段(xx年8月21日—xx年8月28日)。
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建筑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积极组织整改。由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已建成的小区的物业规范管理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2.专项检查阶段(xx年8月24日—xx年9月24日)。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五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分别深入检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阶段(xx年9月25日—xx年10月31日)。
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收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xx年10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实施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次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市政局、气象局、质监局、环保局、电视台、报社、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建委,由石化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城乡建委石化军同志任组长、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由质监局冉小磊同志任组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由消防大队曾荣同志任组长、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按职责划分组织检查工作。
(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了解专项检查工作动态。专项检查工作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汇总一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一天一报,各专项检查组务必于每天下午四点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高层建筑安全教育由县城乡建委牵头。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辟专栏,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开展高层建筑质量和居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四)强化督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和法律追究制。
(五)制定专项方案。
此次检查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细化专项检查方案和内容,并于xx年8月25日前将各专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房屋拆除方案篇十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对各村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修缮报告,经村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
房屋拆除方案篇十一
房屋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设施,也是市民进行生活和社会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一种不动产财富,具有很好的增值保值特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城镇房到失修比例在30%左右,而每年的旧房淘汰率只占到1-2%,房屋维修经成为一种滞后的行业,无法满足城市化进程的需求。随着房地产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需要的房屋维修数量不断增加,很多房屋都进入到了维修阶段,为城市房屋维修事行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对房屋进行合理的维修,可以使房屋发挥出正常的功能和作用,延长房屋的使有寿命,需要对维修资金进行合理的应用,在达到应用维修质量,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对房屋进行维修是保证使用功能和价值的主要措施,可以贯穿于房到的建设、使用和报废整个阶段。开始建设住宅时,就需要考虑采取何种措施来保证房屋可以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当投入使用之后如何进行维修和管理,还应该怎样避免或者处理质量缺陷,并对房屋进行改造,从而满足多种使用需求,房屋维修在广义来讲主要有维修、改造和翻建。
1.维修工程。
维修工程一般也可以叫作维修或修缮,也就房屋的构件、设备等恢复到原来的功能,从而达到用户的应用要求,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房屋维修、使用功能降低和使用时间的关系中可以看出,当房屋建设完成并投入应用之后可以实现所有的设计功能,随着使用时间不断增长,很多功能逐渐减退或丧失,如果不进行合理的维修,房屋到自然损坏时会完全失去应用的功能。如果采取合理的维修措施,可能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多次的损坏,并进行多次的维修,但会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虽然无法达到原来的全部功能,房屋的使用年限会超出设计年限。
2.改造工程。
房屋改造,也就是把建筑物原来的功能和标准进一步提升而采取的措施,保留原来房屋主体结构和构造,增加使用功能,并对构件进行完善,提设构件和设施的完好程度,使原来的房屋居住水平达到新建房屋的功能和标准,从而延长房屋的使用期限。可以通过改变房面内部的平面布置,进行扩建或者加层,增加房屋内部的使用面积,提升建筑装修标准,加设单独的厨房和而所,安装卫生设施,改善室内的给水条件,通入天然气管道并安装使用设备,可以根所据使用需求加入多种生活设施。
3.翻建工程。
翻建工程,也就是拆除原来的老旧房屋,在原地基上来建设新的房屋,如果在原来的房屋位置建设同样的建筑物,称之为重建。如果原来的老旧房屋中的构件物达到设计年限并接近到报废,无法继续进行居住,或者由于城市规划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需要对其进行拆除。老旧房屋拆除之后,利用原来的房屋基础和一些构件在原地进行建造施工。
房屋广义的维修和损坏的关系中,如果房屋发生损坏时没有进行有效维修,在接近设计使用年限时将全部损坏,如果在出现损坏后进行及时的维修,房屋的损坏率将不断减少,房屋的各种功能可以得到满足,并继续使用。再次损坏,则需要再次的维修,经过多次的反复,房屋损坏率将不断减少。如果改变维修方法,在某年对房屋进行大修、改造或翻修,不但可以使房屋的功能恢复到原来的设计功能,还可以对房屋的功能进行改善和优化。
房屋的维修是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之上进行保养,维修、改造和更新,或者完全拆除之后进行翻建,维持、改进和提升房屋的功能和价值,是房屋建设的延续和补充。
房屋维修主要有维护和修理两个方面,主要有如下几种作用:(1)对房屋建筑构件或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满足住户的正常使用需求。(2)避免房屋产生过早地损耗,提升房屋的使用耐久性以及构件的完好性。(3)修复或优化受损房屋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期限。(4)充分发挥出旧房的功能潜力,对建筑质量好的基础或构件进行升级改造,不改变主体结构以及外貌的前提下,让房屋功能满足使用标准。
房屋维修可以保证在设计的使用期限里,对房屋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对其进行保养、修复和改造等,降低房屋构件或设备产生的损耗,使部分或整体完全恢复应有的功能,使房屋可以正常使用,从而延长房屋的使用期限,以最小的资金投入获取到最大的维修效益。
对破损或丧失部分功能的房屋制定出维修计划,是房屋维修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是进行房屋维修的前提,维修计划的主要内容就是在制定时间内,达到对房屋维修的目标,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维修方案,并采取多种措施保证维修计划可以顺利实施。
房屋维修计划的制定是房屋维修工作的准备阶段,对保证房屋维修施工顺利进行打下基实基础,会对房屋维修工程起到很好的统筹按排,如果房屋维护工程的开展与制定的计划产生脱节,那么就不会进行有效的管理。房屋维修计划管理可以很好的协调多个部门的关系,有效处理和协调好每个部门的利益关系。每个部门需要依据维修计划来开展各项工作,维修计划可以更好的评估和指导维修工作。由于房屋维修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多,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会对维修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为了更好地保证房屋维修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出详细的计划才可以保证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房屋维修过程中可能面对多种复杂的问题,结合房屋维修的具体情况,房屋维修计划管理工作的特点有:1.计划具有多变性。房屋维修施工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比较多,施工单位、作业现场的环境、房屋的破损情况等产生的变化,会对房屋维修计划顺利开展造成影响,计划内容会产生一定的改变。2.计划不均衡性。房屋维修施工无法与季节达到很好的配合,会使房屋维修内容和制定的计划产生差巨星,做好不同季节的均衡有着很大的难度。
房屋维修计划的制定需要结合国家的房管政府,并根据房屋的实际损坏怀情况,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统计出给维修任务的工作量。维修计划的制定需要使房屋维修工作可以得到顺利开展,并协调每个部门关系,对维修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提高房屋维修的效率。在房屋维修计划的具体开展时,需要制定出多项控制措施,对维修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处理,保证维修工作可以达到更好的平衡,对重点的维修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使维修资源可以优化配置,从而提高房屋维修的效率。在房屋维修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采用多种管理措施,多种影响因素和维修薄弱部位进行处理,保证维修工作可以有序进行,使维修工作可以与年度计划过实现很好的协调,从而提高房屋维修效率。
七、結语。
综上所述,在对房屋维修计划进行制定和管理时,需要结合国家房屋相关政策,并对房屋的破损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并按着用户的使用要求,确定出维修工作量,并采取有效的房屋维修技术,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房屋维修计划,使维修工作可以有序进行,维修质量可以得到有效保证,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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