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篇一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
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1、幼儿进餐要求:(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1)幼儿规范洗手后直接取饭入座就餐,保证洗手后进餐不等待。
(2)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洒饭菜、不剩饭菜、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
(3)餐后正确使用餐巾擦嘴,用温开水漱口。
(4)餐后组织幼儿散步,散步时不宜做剧烈活动。 (5)小班下学期开始用菜盘,中班下学期开始可用筷子就餐,且注意安全。
2、饮水常规
(1)早晨幼儿入园时,水杯应及时从消毒柜中取出放在水杯架上,防止尘土落入。
(2)饮水器(或保温桶)应有温热适宜、数量足够的开水,保证开水供应。
(3)小班上学期幼儿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师或保育员给每人杯中倒适量的水,小班下学期和中大班幼儿自己接水喝。要掌握幼儿饮水量,提醒幼儿及时饮水,保证每个幼儿足够的饮水量。不得限制幼儿饮水的次数。
所有新生或转学生必须持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入园体检表按项目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体检。做好新生体检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筛查出体弱儿(如肥胖、营养不良、贫血等),列入体弱儿专案管理。了解新生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和生活习惯,做好特殊疾病(如哮喘、癫痫、皮肤过敏、习惯性脱臼等)的登记工作,便于保健员和班级教师对其特殊的观察和护理。
(二)幼儿定期体检制度
全园每位幼儿均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表、预防接种证)。本园按要求每学期测量体重两次、测身高和视力各一次。每年当地妇幼保健机构为全园幼儿体检一次。及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 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及时提供治疗反馈信息。
(三)坚持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
每天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患不宜入园疾病(如传染病)的幼儿入园。晨检时接受服药幼儿的家长带来的药品,做好幼儿服药的登记工作,即注明幼儿姓名、用药原因、药品名称和剂量、服药时间、内外服、护理要点、喂服人姓名,并且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严禁幼儿私自带药入园,对幼儿私自带来的药品必须向家长问明情况再作处理。喂幼儿服药须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晨检时情绪不好的幼儿,或在家有不适情况、近日患病的幼儿,重点记录观察其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全天予以特别的关注,并按时、准确填写“班级全日观察表”。保健员重点对在家发烧、腹泻、呕吐等情况的幼儿进行观察,在家发烧者要量体温。对无故未到的幼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有异常的幼儿应立即采取措施。
(四)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工作人员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保健员做好工作人员体检分析工作,发现患有肝炎或其它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抗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一)通风换气常规
活动室每天早晨幼儿入园前15分钟开窗通风(视天气情况灵活掌握),冬季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寝室每天紫外线灯消毒半小时。启用空调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一般冬季室温不超过15-18度;夏季室温不低于27-28度。幼儿进出室内外温差较大的房间应及时增减衣服。
(二)环境卫生常规
1、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2、活动室
空气新鲜,地面整洁。玻璃明亮,光线充足。室内摆设整洁舒适,布置无尘垢。
(三)个人卫生常规
1、幼儿园要在家长的配合下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保持幼儿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8)保护幼儿视力。活动室采光好,阅读、书写、绘画活动有良好的照明。注意用眼卫生,一次连续近距离读、写、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近视幼儿适当缩短。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距离2-3米,电视机安放高度适中。长时间用眼后应有10-15分钟休息或组织户外活动,放松双眼、远眺。保持良好的读写姿势。
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常规:
(1)仪表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
(2)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3)不得在幼儿寝室、活动室和其它幼儿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四)清洗消毒常规
1、玩具、图书要保持清洁,一周一消毒。
2、餐具、餐桌一餐一消毒。餐具要先按规范清洗消毒,做到洗后无污物。
3、小毛巾、水杯专人专用,一日一消毒。
4、床单半月一换,被褥一月一晒。
5、为保证幼儿随时饮水,下午水杯不宜过早消毒,最好在下班前消毒;消毒时应将所有水杯(包括未出勤幼儿的水杯)、点心盘和点心夹放入消毒柜消毒。
6、每天下班前应将饮水器(或保温桶)中的余水倒干净,以免积水垢;每周应清洗一次饮水器(或保温桶)。
(一)园舍设施
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应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对园舍、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禁使用危房。
(二)物品放置
各种物品应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1、各种消毒液、洗涤清洁物品,必须妥善保管,放在相应的橱柜里。
2、教师教学用的剪刀、裁纸刀、大头针、别针及其它有尖锐棱角的物品应放在孩子够不着的地方,用后及时收起来。
(三)药物管理
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不能触及的地方,为幼儿服药时仔细核对,防止错服和漏服;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严禁放在班上。
(四)环境创设
不给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幼儿园绿化和自然角内不种植带刺的植物(如仙人掌、仙人球、月季花等);角色游戏区不用玻璃制品。
(五)户外活动
要保证活动器材的完好率,建立活动前的器械检查和幼儿安全教育制度,按照体育活动规程和要求向幼儿宣讲安全注意事项,将强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设置必备的防护设备,保证足够的保教人员在场,避免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外出活动排队时,队伍前后均有老师或保育员。活动中,保教人员必须随时留意每一位幼儿,不得自顾聊天。活动结束后,要清点好幼儿人数。
(六)用电安全
1、电源电线配置安装要规范,电器开关必须安装在幼儿触及不到的地方。
2、严禁超负荷用电,对电器设备及线路要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3、餐厅、教室、寝室要做到人走灯灭,随时切断电源。
4、废弃不用的电插座要用绝缘胶布粘贴好。
(七)建立健全家长接送制度,不得有遗失幼儿的状况发生
(八)接送制度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接送幼儿、丢失幼儿。
六、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的联系,争取同家长的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询问家长幼儿的卫生保健情况,定期做好卫生宣传。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篇二
一 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对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二、婴幼儿的饮食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1岁内、1—3岁、4—7岁)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 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80%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每隔3—4小时喂一次,每次20—30分钟。
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要严格消毒。
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维生素d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婴儿喂养详见附表一)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见附表二)。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三)饮食卫生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15—20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30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揩洗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三、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 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四、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园(所)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小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健康儿童身高、体重的正常值见附表三、四。)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5.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必须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消毒方法详见附表五、六)。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检疫期限详见附表七)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95%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90%以上),建卡率达100%。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七、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体格锻炼观察表、意外事故登记簿、家长联系簿。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席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等项统计。
九、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一. 生活制度:
1. 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 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 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到12小时半。
4. 作息时间表:
7:40~8:00 晨间接待
8:00~8:40 晨间锻炼
8:40~8:55 早操
8:55~9:15 生活活动(点心,盥洗)
9:15~9:45 学习活动
9:45~10:35 自由活动 角落活动 生活活动
10:35~11:00 餐前准备
11:00~12:10 午餐,餐后活动
12:10~2:30 午睡
2:30~2:50 生活活动
2:50~3:00 午操
3:00~3:20 生活活动
3:20~3:50 学习活动
3:50~4:30 特色活动,角色活动
4:30~5:00 离园准备
二. 幼儿饮食制度。
(一) 饮食管理
炊事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 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精打细算,合理使用。
3. 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菜剩饭。
4. 教职工(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5. 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营养员,作为营养分析,并要保证儿童的蛋白质摄入量。
6. 按时开饭,要保证儿童愉快进餐,时间不能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每人吃饱吃好。
7.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合适的食谱,使儿童能吃到各种各样的食物,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8. 加强体弱儿的饮食管理,为患病幼儿做病号饭。
(二) 饮食卫生
1. 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 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饭、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
3. 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 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5. 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6. 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干,饭桌要用过氧乙酸消毒。
7. 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使用后肥皂洗手。
三. 体格锻炼制度
1. 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质活动,幼儿每天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 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二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的幼儿不少于三小时,并加强冬季体育锻炼。
3. 充分利用本园的环境条件,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四. 健康检查制度
(一) 入园检查
1. 新生入园前必须到市妇保院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包括化验肝功能,血色素)。如有传染病接触史,须待检疫期后无症状才可入园,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
2. 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光线透视、肝功能及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 定期体检
1. 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析、疾病统计,及矫治缺陷,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
2.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市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 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热),二看(咽部,皮肤,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 环境卫生
1. 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清除垃圾,每月检查评比项。
2. 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保健医生和助理教师每周五下午做好消毒,清洗工作。
3. 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济,防暑设备。
(二) 个人卫生
1. 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 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 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 寄宿制幼儿每周洗头1次,根据季节定期洗澡,夏季天天洗,春末秋初隔天洗1次,冬季每周2次。
5. 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6. 寄宿制幼儿每天洗脚,洗屁股。
7. 要求儿童服装整洁,寄宿制幼儿冬季内衣隔天换1次,夏季背心,裤叉天天换,勤晒被褥,床单每月洗一次。
8. 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与幼儿无关的电视节目一律不看,每次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幼儿与电视机的距离2米以上。
9. 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尿桶,纸筐后洗手)。
10. 检查评比条件:
检查人员:协助园长,保健医生,年级组长,助理教师代表。
评比条件:○1室内干净、整齐。
○2无纹理,无死角、房顶、墙角无蜘蛛网。
○3厕所干净,无味。
○4水杯、茶杯等,梳子干净。
○5床铺整洁。
○6幼儿个人卫生好,手脚指甲及时剪。
○7环境卫生好,清洁整齐。
(三) 消毒隔离制度
1. 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室用品专用。
2. 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 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 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口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 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6. 消毒工作具体安排。
○1三餐碗筷洗净后,放入高压蒸汽机里消毒。每餐饭前20分钟,先用干净水清洁餐桌,再用0.2%过氧乙酸消毒。
○2开水杯每天洗净后消毒1 次。
○3脸巾、餐巾每次用后消毒。
○4洗屁股、洗脚毛巾每天煮沸消毒。
○5洗脚桶编号,并每周消毒1次,厕所每日消毒2次。
○6每周五下午用0.2%的过氧乙酸消毒玩具。
○7每2周用紫外线消毒图书及午睡室、活动室1次。
○8寄宿制卧室定期给幼儿睡后熏醋1次。
六. 预防疾病制度
1.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 预防接种过卡率百分之百。
3. 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的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4. 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七. 幼儿安全制度
(一) 预防烫伤
1. 幼儿洗手、洗澡、洗脚、洗头前,教师先试水温,调节好后适宜再洗。
2. 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幼儿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发食品不要越过幼儿头顶传递,要从侧面送到幼儿面前。
3. 教师提出水壶或保温桶均要加盖,要注意周围的孩子。
4. 幼儿不得出入厨房,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二) 预防外伤
1. 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或树枝等投掷、抡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不伤着别人。
2. 教育幼儿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晨、午、晚检时,注意发现幼儿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3. 教育幼儿不要背着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伤面部,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时,不要穿硬皮鞋。
4. 幼儿在大型玩具上活动,教师要注意照顾保护,户外活动时,孩子均要在教师的视眼中。
5. 教育儿童不要爬到窗台及楼道栏杆上游戏或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6. 每月检修大型玩具,发现损坏及时修理,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7. 对儿童不要拖、拉、抻、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
(三) 预防药物中毒
1. 班上不得存放过氧乙酸、泡腾片 等有腐蚀性物品,对上述物品,保健室应采取用多少泡多少,助理教师用完有剩余及时送回保健室。
2. 幼儿内服药由保健医生按顿送到班上服用。
(四) 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器管
1. 教育儿童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到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别针放在嘴里。
2. 幼儿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五) 预防幼儿遗失
1. 传达室门卫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出走。
2. 外出活动时,教师随时清点人数。
3. 交接-班时,交清幼儿人数。
4. 日托教师下班时,将尚未接走的幼儿交到值班老师手中,并写好名单。
八.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检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童管理记录表;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意外事故登记簿;家长簿;安全检查记录表等。
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检查登记表;营养分析;出勤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的发病率等统计工作。
九. 家园联系制度
1. 保健室客有幼儿家长名册,联系电话,有事及时和家长联系。
2. 各班教师利用接送幼儿的时间及家长联系簿、电话、家访等多种方法,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争取家长配合,支持幼儿园各种工作。
3. 定期出板报,经常利用卫生宣传窗向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问题。
4. 向家长发布每周食谱,每月伙食收支情况,体格检查及教学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和谅解。
5. 每学期召开家长会1~2次,对家长介绍情况,与家长交流意见等。
6. 各班的“家长园地”做到一月更换一次。
7. 卫生宣传内容
○1幼儿正常生长发育情况。
○2幼儿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3幼儿文化、卫生习惯的培养。
○4各种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5常见病、季节多发病的防病知识。
○6利用大自然因素:日光、空气和水锻炼的卫生要求。
○7饮食卫生,营养卫生知识(冬春季节注意侧重营养,夏秋季节侧重饮食卫生知识)。
十.体弱儿管理制度
1. 体弱儿管理范围
○1贫血、血色素低于11克者。
○2佝偻病活动期。
○3先天性心脏病。
○4体重不增,体重在均值减2个标准差以下。
○5特殊残疾及特殊疾病。
○6严重食欲低下,与同龄比较,饭量小于2/3以上者。
○7重症多汗,睡眠枕湿。
2. 对每个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对管理情况做必要的记录。
3. 向家长了解体弱儿情况,共同分析,制定管理措施。
4. 对体弱儿进行定期检查和观察,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或康复情况。
5. 体弱儿管理有保健医生及各班教师共同负责。
6. 对康复儿及时结案。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篇三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各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二) 儿童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所)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所)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三)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抗原阳性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儿童的保教工作。
(四)饮食卫生管理
1、管理
(1)饮食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账目,有原始单据可查。
(3)每餐留样24小时。
2、饮食卫生
(1) 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 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 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 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
动水洗手。
(五)营养膳食管理
1、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3、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示范园每季度、1级园每半年进行膳调一次,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全托达92%、85%以上,对膳调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4、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5、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六)卫生与消毒
1、 个人卫生与消毒
(1) 保证儿童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2)儿童每人一巾,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毛巾应放置在阳光通风处晾晒,毛巾挂放有间距,以互相间无重叠为适宜。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儿童患上感、肺炎、腹泻及其他传染病后应注意随时更换牙刷。
(4)寄宿制园所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每周洗澡、洗头一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毛巾个人专用。每次用后消毒,洗屁股盆个人专用,保洁放置,每周消毒次。
(5)被褥、凉席个人专用,寄宿制儿童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日托每月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凉席每周至少擦拭一次。
(6)三岁以上儿童在园期间,实行饭后漱口、午睡前刷牙。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
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吮手、咬被
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
开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
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2、 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
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垃圾污物
要及时清除,有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夏季空调房间每半日至少通风一次
,每次10—15分钟。
(3)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
等病媒昆虫动物。
(4)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灯消毒一次
或阳光下曝晒。
(5)床围栏、小桌椅等儿童接触密切的物品,每日清洁一次
(6)门把、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消毒1次。
(7)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
、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8)厕所要儿童专用,儿童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
无异味。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9)有游泳池的园(所),应按环境卫生有关条例要求,做
好水的消毒。
(10)新装修后的园(所),室内环境要经有关部门检测,
相关指标在合格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
(七)预防接种管理
1、按儿童年龄及季节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
2、接种疫苗后如发现儿童有严重的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处
理。
(八)传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
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
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控制传染源:(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
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2)对接触者进行
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
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
的管理。
3、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
毒或随时消毒。(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
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
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
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2)合理安
排儿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
抵抗能力。
(九)儿童常见病管理
1、儿童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
营养性贫血、肥胖症等,应列为多发病防治内容。建立专门档案
、加强管理。
2、保健人员及保教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
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如适当地进行营养上的干预,按体
弱儿管理要求认真做好个案记录,按病种做好小结。
3、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必要时及时就医。
(十)体格锻炼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
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由
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内容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创造条
件开展日光浴、水浴、空气浴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
,不强求一律。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
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
童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
观察幼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5、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
特殊的照顾,儿童有病时暂停锻炼。
(十一)体弱儿管理
1、体弱儿指患有下列疾病的儿童: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
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
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登记制度,对患中度及中度以上贫血、活动
期佝偻病、一年4次以上反复感染、中重度以上营养不良、肥胖
症儿童均应进行专案管理。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保教人员应对体弱儿进行正确护
理,并在一日生活中给予特别照顾。
4、体弱儿治愈后应结案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5、具体管理措施:
(1)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
不良的防治见“儿童常见病防治”。
(2)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管理
① 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加强生活各环节的护理,适当参加活动,根据患儿的具
体情况决定活动量,活动强度及时间。天气变化时随时增减衣服
,减少呼吸道感染。
③根据卫生部规定按时接受预防接种。
④结案:根治手术后方可结案。
(3)癫痫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正常饮食,掌握进食量,不要过量;保证充足睡眠
;避免过度紧张,兴奋及激烈运动;不要攀高或在水边玩耍,随
时警惕突然发作发生意外。
③密切与家长联系:详细询问和观察发作特点,持续时间,可能
诱发的因素,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发作次数。
④督促遵医嘱长期按时服药:不能随意停药或减量,保证定期复
查。
⑤保教人员要关心爱护病儿,不歧视病儿。
(4)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该类儿童与同龄儿在吃饭、穿衣、大小便、活动等
方面有一定差距,生活上要给予特别的.照顾。
③活动安全:根据神经发育迟缓类型与程度安排该类儿童的活动
,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功能训练,在活动中谨防意外事故。
④转诊:对神经精神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儿平均水平的儿童,应
到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接受检查。
(5)常见畸形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注明畸形的种类、程度以及具体管理措施。
②唇腭裂:该类儿童在吃饭、喝水时应注意给他们充分的时间,
不能催促,以免出现误吸,发生危险。
③四肢畸形:根据四肢畸形的程度决定儿童参加活动的种类和强
度,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教人员应注意爱护、照顾
有畸形的儿童,并教育其他儿童尊重、关心他们,不得歧视,使
畸形残疾儿童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成长。
(6)肥胖儿童管理
①建立专案管理:对单纯性肥胖的儿童建立肥胖儿管理卡片
,轻度肥胖只要管理不需记个案,中度肥胖以上要进行个案管理
②分析病因,从饮食、运动、遗传、心理等方面仔细分析病因,
如考虑为其他疾病引起的肥胖应建议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进行检查
③定期监测:重点监测体重增长幅度,每月测量体重一次,每3
个月测量身高1次。
④家长联系:与家长密切联系,给予家长正确的、科学的育儿知
识,使家长重视肥胖的危害性,能够积极配合对患儿饮食起居上
的调整以及治疗。
⑤结案:体重降至同性别同身高标准体重20%以内,继续维持3个
月方可结案。肥胖程度减轻并在半年内稳定,为管理有效。
(十二)五官保健
1、 眼保健、口腔保健按工作常规。
2、 听力保健:
(1) 开展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每年对儿童进行筛查
(2)听力筛查的方法:推荐方法:耳声发射法。如无条
件采用耳声发射法做筛查,可采用行为观察测听。
(3)管理:具有高危因素或可疑听力异常者,应建立《哈
尔滨0—6岁儿童听力管理档案》,并填写《哈尔滨0—6岁儿童可
疑听力异常转诊表》,将其转送到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
作进一步确诊。
(十三)早期教育与儿童心理保健
1、早期教育:根据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本着保教结合的原则
,制订切实可行的早教训练方案。
2、儿童心理保健:
(1)筛查时间:首次在入园后2个月筛查,以后每年筛查1
次。
(2)筛查内容:入园时筛查的内容包括智力、语言、运动
发展水平,情绪与行为问题,气质评价。入园后的筛查主要为情
绪与行为问题。
(3)建立心理保健档案
①基本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儿童入园时与入园后每次筛查
的结果,对象为所有儿童;
②建立个案:对象为查出有问题的儿童。
③追踪观察:对个案进行追踪观察和评价。
④问题儿童干预。
a运动落后儿童干预:开展运动与游戏训练;
b语言落后儿童干预:语言训练;
c智力落后儿童干预:特殊教育;
d情绪与行为问题儿童干预:咨询指导,教育干预;
e特殊气质儿童的教育干预:咨询指导。
(4)转诊制度:对不能在幼儿园处理的问题儿童,应转诊到
哈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心理保健中心做进一步确诊治疗。
(5)健康教育:对家长进行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的讲座,
宣传栏中介绍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
1、执行《哈尔滨市托幼机构安全工作常规》,每月进行安
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
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院,不得漏报。
常见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在托幼机构中,由于缺乏自身
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
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
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
度或园(所)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煤气
中毒、颅骨骨折,以及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把儿童
遗忘在空房子里,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
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3)重大事故:导
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
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
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吃错药。
(十五)家长联系
与家长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在家庭中的情况并将儿童在园(所)
中的表现向家长反映、增进家长对园(所)工作的了解,争取家
长对园(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与家长联系的内容:缺勤儿童原因调查;出现意外、疾
病、服药、预防接种等问题与家长联系;儿童不良习惯矫正及龋
齿、视力不良的矫治等家、园配合;向家长介绍园内工作并进行
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取得家长支持,解决个别儿童的问
题;征求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
家长联系薄、书信、家长会、半日开放。
(十六)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通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
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
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
平和生活质量。
1、定期向家长了解并且通报幼儿健康状况。
2、每季度出黑板报一次,印发健康卫生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
进行健康教育。如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儿童心理问题
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可根据季节易发病。(如冬春季节:
水痘、百日咳、麻疹、流感、腮腺炎等;夏秋季节:肠炎、痢疾
等肠道传染病进行宣传;还有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如何预防、
隔离、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家长进行宣教。
3、每学期在家长学校中开展卫生保健知识讲课。
4、由班任老师通过游戏、儿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
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5、组织园所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
期1—2次。
(十七)保健登记统计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
,定期分析,按时上报如下报表: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情况调
查表(一)、表(二);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报表三张。于每年10
月15日例会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同时上报各区妇幼
保健所。
2、表、卡、簿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
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篇四
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妇社发〔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我们组织专家对1985年印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2工作规范编辑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3工作内容编辑
工作职责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相关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中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第二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15年)
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见附件1)”,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见附件2),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见附件2)。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见附件3)。
传染病防控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常见病预防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信息收集
(一)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见附件4)。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见附件5)。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部分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一、卫生评价流程
(一)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见附件6)。
(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见附件7)的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请的托幼机构进行卫生评价。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见附件8)。
(三)凡卫生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即可向教育部门申请注册;凡卫生评价为“不合格”的托幼机构,整改后方可重新申请评价。
卫生评价标准
(一)环境卫生。
1.园(所)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
2.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
3.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园(所)内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4.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5.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安装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
6.每班有独立的厕所、盥洗室。每班厕所内设有污水池,盥洗室内有洗涤池。
7.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
(二)个人卫生。
1.保证儿童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并有相应消毒设施。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
2.每班应当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设施及毛巾架,标识清楚,毛巾间距合理。
3.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
(三)食堂卫生。
1.食堂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建设,必须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园(所)内应设置区域性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间,消毒后有保洁存放设施。应当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并有专人管理。
3.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当达到1: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80。
(四)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
1.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设有儿童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等设施。
3.保健室应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使用)、量床(供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以及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
4.保健室应配备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
(五)卫生保健人员配备。
1.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预招收儿童的数量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3.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2.炊事人员上岗前须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七)卫生保健制度。
托幼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并具有可操作性。卫生保健制度包括一日生活安排、膳食管理、体格锻炼、卫生与消毒、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伤害预防、健康教育、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制度。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既往
病史
1.先天性心脏病 2.癫痫 3.高热惊厥 4.哮喘 5.其他
过敏史 儿童家长确认签名
体格检查 体重 kg 评价 身长(高) cm 评价 皮肤
眼 左 视力 左 耳 左 口腔 牙齿数
右 右 右 龋齿数
头颅 胸廓 脊柱四肢 咽部
心肺 肝脾 外生殖器 其他
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其他
检查结果 医生意见
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基本情况
既往病史: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疾病;
过敏史:注明过敏的药物或食物等;
家长签字:儿童既往病史和过敏史须经家长确认后签字。
体格检查
皮肤: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眼:按左右眼填写,未见异常填写(-),眼外观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耳:按左右耳填写,未见异常填写(-),外耳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口腔:填写牙齿萌出数,按牙位填写龋齿位置;
咽部:咽部检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听诊未见异常填写(-),异常注明阳性体征;
外生殖器:检查男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者填写阳性体征;
其他: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填写实际检测数值,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其他: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4.检查结果: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5.医生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注明“体检合格”、“暂缓入园(所)”。
6.医生签名: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7.检查单位: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附件2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编号
照
片
单位 岗位 民族
既往史
1.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 2.结核 3.皮肤病
4. 性传播性疾病 5. 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身份证号
体格检查 血压 心肺 肝脾
皮肤 五官 其他
化验检查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滴 虫
淋球菌 梅毒螺旋体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念珠菌)
其他
胸片检查
其他检查
检查结果 医生意见
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盖章)
备注:1.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指妇科检查项目。
2.胸片检查只限于上岗前及上岗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
3.凡体检合格者,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合格证。
填表说明: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为工作人员上岗前和定期健康检查使用。
1.基本情况
编号:根据工作需要排序编号;
单位:填写所在任职单位的全称;
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受检者身份证号;
照片:受检者本人近期照片贴于右上角。
2.既往史: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疾病;既往史经受检者确认后签字。
3.体格检查
血压:填写检查实测数值,单位为mmhg;
皮肤: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五官: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听诊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其他: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辅助检查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梅毒螺旋体:填写实际血清检测数值;
其他: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
将所有辅助检查报告及复查报告单贴附于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背面。
5.检查结果: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6.医生意见:根据检查结果,符合上岗条件者,填写“体检合格”及日期;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者填写“体检不合格”,并及时离岗诊断治疗。
7.医生签名: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8.检查单位: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附件3
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消毒对象 物理消毒方法 化学消毒方法 备注
空气 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在外界温度适宜、空气质量较好、保障安全性的条件下,应采取持续开窗通风的方式。
采用紫外线杀菌灯进行照射消毒每日1次,每次持续照射时间60分钟。
1.不具备开窗通风空气消毒条件时使用。
2.应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
3.禁止紫外线杀菌灯照射人体体表。
4.采用反向式紫外线杀菌灯在室内有人环境持续照射消毒时,应使用无臭氧式紫外线杀菌灯。
餐具、
炊具、
水杯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1.对食具必须先去残渣、清洗后再进行消毒。
2.煮沸消毒时,被煮物品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被蒸物品应疏松放置,水沸后开始计算时间。
餐具消毒柜、消毒碗柜消毒。
按产品说明使用。
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
2.保洁柜无消毒作用。不得用保洁柜代替消毒柜进行消毒。
毛巾类织物 用洗涤剂清洗干净后,置阳光直接照射下曝晒干燥。 曝晒时不得相互叠夹。曝晒时间不低于6小时。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煮沸消毒时,被煮物品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被蒸物品应疏松放置。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250~400 mg/l、浸泡消毒20分钟。
消毒时将织物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抹布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煮沸消毒时,抹布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抹布应疏松放置。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 mg/l、浸泡消毒20分钟。
消毒时将抹布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可直接控干或晾干存放;或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后控干或晾干存放。
餐桌、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 mg/l、消毒10~30分钟。
1.可采用表面擦拭、冲洗消毒方式。
2.餐桌消毒后要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擦净。
3.家具等物体表面消毒后可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去除。
玩具、图书 每两周至少通风晾晒一次。
适用于不能湿式擦拭、清洗的物品。
曝晒时不得相互叠夹。曝晒时间不低于6小时。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 mg/l、表面擦拭、浸泡消毒10~30分钟。
根据污染情况,每周至少消毒1次。
便盆、坐便器与皮肤接触部位、盛装吐泻物的容器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700 mg/l、浸泡或擦拭消毒30分钟。
1.必须先清洗后消毒。
2.浸泡消毒时将便盆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3.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后控干或晾干存放。
体温计 使用75%~80%乙醇溶液、浸泡消毒3~5分钟。 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乙醇溶液。
备注:
2.传染病消毒根据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
附件4
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登记)表
表1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记录表
日期 姓名 班级 晨检情况
全日健康观察
(症状与体检)
处理 检查者
家长主诉与检查
备注:
记录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儿童异常情况。
表2 在园(所)儿童带药服药记录表
日期 班级 姓名 药物名称
服用剂量和
时间
家长签字
喂药时间及
签字
表3 儿童出勤登记表
班级: 年 月
姓名 日期 备注
1 2 3 4 5 … … 31
备注:
1.“√”代表出勤,“〇”代表缺勤;
3.因病缺勤,需在备注栏注明疾病名称。
表4 儿童传染病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发病
日
期
传染病名称
诊断单
位
诊断日
期
处
置
手足口
病
合计
备注:
患某种传染病在该栏内划“√”。
表5 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登记表
班级 姓名 疾病名称 确诊日期 干预与治疗 转归
备注:
登记范围包括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先心病、哮喘、癫痫、听力障碍、视力低常、龋齿等。
表6 班级卫生消毒检查记录表
日期 班级 消毒物体
开窗
通风
餐桌
床围
栏
门把
手
水龙
头
图书
晾晒
玩具
被褥
晾晒
厕所 其他 ┄
备注:
以“√”的方式完成此表。
表7 健康教育记录表
日期 地点 对象 形式 内容
备注:
1.对象是指儿童、家长、保教人员等;
2.形式是指宣传专栏、咨询指导、讲座、培训、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
3.内容是指园(所)内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表8 膳食委员会会议记录表
时间:
出席会议人员:
主持人:
会议议题:
会议记录:
备注:
1.由负责召开膳食委员会会议的人员记录;
2.会议议题:简单注明主要讨论及需解决的问题;
3.会议记录:记录围绕会议议题讨论的主要内容。
表9 儿童伤害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级:
伤害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伤害发生时间:_____:____(用24小时记时法)
当班责任人: 填表人:
伤害类型:
1=交通事故 2=跌伤(跌、摔、滑、绊) 3=被下落物击中(高处落下物)
4=锐器伤(刺、割、扎、划) 5=钝器伤(碰、砸)
6=烧烫伤(火焰、高温固/液体、化学物质、锅炉、烟火、爆竹炸伤)
7=溺水(经医护人员救治存活)8=动物伤害(狗、猫、蛇等咬伤、蜜蜂、黄蜂等刺蜇)
9=窒息(异物,压、闷、捂窒息,鱼刺/骨头卡喉)
10=中毒(药品、化学物质、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农药,鼠药,杀虫剂,腐-败变质食物除外)
11=电击伤(触电、雷电)12=他伤/攻击伤
伤害发生地点:
1=户外活动场 2=活动室 3=寝室 4=卫生间 5=盥洗室 6=其他(请说明 )
伤害发生时活动:
8=其他(请说明_________) 9=不知道
伤害发生时和谁在一起:
受伤后处理方式(最后处理方式) :
1=自行处理(保健人员)且未再就诊 2=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3=其他(请说明 )
如果就诊,诊断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伤害休息多长时间(包括节日、假期及周末):_______天
转归:1=痊愈 2=好转 3=残疾 4=死亡
简述伤害发生经过(对损伤过程作综合描述):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