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理清思路,找到问题症结的重要方法之一。注意语法和拼写错误,经过精心校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表达能力。
离职规章制度篇一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1辞职。
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4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1面谈准备工作。
6.1.1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准备面谈主题。
6.2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面谈人的选择。
6.3.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挽留原则。
6.4.1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1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pas&gels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14附件。
14.1《员工离职申请表》。
14.2《员工工作交接清单》。
14.3《辞退员工申请表》。
14.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4.5《离职面谈表》。
离职规章制度篇二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经总裁批准后的人才需求计划或用人申请,向外发布招聘信息。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希望大家喜欢。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员工离职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标准。
2. 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2. 各职能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员工管理相关手续。
4. 员工招聘:
4.1. 确定招聘需求
4.1.1.用人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的需要,结合部门人员编制提出年度(或临时)用人计划,填写用人需求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4.1.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企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4.1.3. 对于临时招聘,由需求部门填写用人申请,报总裁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实施。
4.2. 发布招聘信息和筛选简历
4.2.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经总裁批准后的人才需求计划或用人申请,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4.2.2.招聘信息发布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依据报名条件规定收集报名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3. 组织面试
4.3.1.面试通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4.3.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初步审查:
a) 审查证件是否真实、齐备,主要包括内容:应聘者应持身份证、健康证、职业培训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b) 按岗位人员职责及素质要求评价应聘者履历、学历、身高、年龄、形象及素质是否达到所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
4.3.3.部门负责人对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进行考查,考查项目包括:
a) 业务知识 b) 业务技能 c) 发展潜力 d) 综合素质 5. 员工录取 5.1. 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同需求部门确定最终面试结果。
5.2.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结果报总裁审批,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通知申请部门。
5.3.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发出《录取通知》。
6. 员工入职:
6.1. 入职准备:
6.1.2.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
6.1.3.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和工作相关用品。
6.2.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
6.2.1. 有效《健康证》;
6.2.3.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资料;
6.2.4.近期 1 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6.3.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检查证件的真实性
6.4. 新员工须办理如下手续:
: 6.4.1.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连同经过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起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6.4.2.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一份,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
6.5.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新员工开出《津合物品申领单》一式三份:
6.5.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一份,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放入该员工档案中;
6.5.4.给新员工录入考勤机信息;
6.5.5.员工的工牌于当月新员工培训后发给新员工。
6.6. 新员工入职培训:
6.6.1.培训目的:使新员工在最短时间内了解公司历史背景、发展现状、前景规划、规章制度及公司文化等;帮助新员工确定自己的人生规划,明确自己在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加强新老员工、新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沟通等。
6.6.2.培训形式:以授课为主,结合座谈、讨论、参观、录像教学及丰富多彩的户外培训。
6.6.3.培训内容:公司历史、行业前景、产品介绍、生产运作、公司文化、管理制度及职业规划等。
6.6.4.培训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根据新员工的出勤情况、日常表现、培训考核、培训总结等项目进行综合考评。
6.7. 部门管理
6.7.1.负责安置座位,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6.7.2.介绍部门人员。
6.7.3.直接上司介绍岗位职责,说明工作。
6.7.4.部门工作开始,进入试用期。
7. 员工试用转正
7.1. 试用期
7.1.1.公司对新员工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提前转正、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 7.1.2.试用期内,新入职人员因故请假,其试用期相应顺延。
7.2. 岗位培训
7.2.1.实习目的:使新员工从工作流程运作的角度和公司整体生产的角度系统的了解部门的情况;对公司的生产及管理流程增加一些直观的感性认识;学习公司目前的生产及管理经验,增强自身的实践能力。
7.2.2.实习主管部门:新员在入职培训完后,各用人部门负责岗前实习期间新员工的管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日常考核记录。
7.2.3.实习考核:部门负责人将根据新员工的实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协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项目进行综合考评。
7.3. 试用期工作开展
7.4. 试用期考核
7.4.1.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新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评审表》,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在《员工试用期考核评审表》的相应栏目填写考核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以此作为是否录用该人员的直接依据。
7.5. 考核合格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按公司规定给予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
8. 员工内部岗位变动
8.1. 除公司行为的人员调动外,试用期满后员工在原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进行内部岗位变动。内部岗位变动分个人申请、部门需要、公司安排三种。岗位变动员工需将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到新岗位报到。
8.2. 岗位变动
8.2.1.员工个人申请原则上必须征得原部门和将调入部门领导同意,同时必须符合将调往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方可申请内部调动。员工将个人内部调动申请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规定核实具体情况后报总裁审批。
8.2.2.部门因工作开展需要调相关人员,原则上必须征得原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内部调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规定核实具体情况后报总裁审批。
8.2.3.公司领导从公司发展角度出发安排相关人员岗位变动直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8.3. 总裁批准员工岗位变动后,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原部门开具《调令》,调员工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到为其安排新岗位,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调入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员工到新岗位,由调入部门为其安排具体工作。
9. 员工离职
9.1. 员工离职分辞职、辞退、离退休等,离职的类别不同,员工个人和各职能部门办理的程序不同。
9.1.1.辞职员工应在离职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离职原因,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总裁审批。试用期员工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离职前一周填写。
9.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认为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等,由部门领导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查核准后报总裁审批。员工辞退相关规定按《员工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9.1.3.离退休员工离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9.2. 工作、物品的移交、监交
9.2.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通知员工并与员工进行离职前的面谈,谈话内容包括:审查其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阐明公司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回答职工可能提出的问题,征求对公司的建议和评价。
9.2.2.离职员工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离职手续,部门尽快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离职员工按《员工离职交接单》上所列项目进行物品的交接,各相关人员及负责人应签章确认。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主管领导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主管领导自行接收。
9.2.3.《员工离职交接单》中所列移交事项应由主管领导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予更正。如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领导负责追索。
9.2.4.移交手续原则上必须在五天内办理完毕,办理完毕后,《员工离职交接单》应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保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最后审核《员工离职交接单》上所列事项交接完后,通过财务部为离职员工结算工资。
10.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离职规章制度篇三
对公司离职管理进行规范,让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顺利地移交,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离职的申请、审批、移交、结薪过程的控制。
1、员工或相关部门负责提出离职申请;。
2、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批;。
3、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调查、辞职面谈。
1、终止同离职:合同期满到期而离职;。
2、自动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提出离职申请,也未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而离开公司;。
3、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职责,予以辞退;。
4、开除: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离职规章制度篇四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1辞职:在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1辞职。
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4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1面谈准备工作。
6.1.1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准备面谈主题。
6.2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面谈人的选择。
6.3.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挽留原则。
6.4.1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1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pas&gels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14.1《员工离职申请表》。
14.2《员工工作交接清单》。
14.3《辞退员工申请表》。
14.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4.5《离职面谈表》。
离职规章制度篇五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3.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
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
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
(1)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2)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
4.1.2辞退:解雇离职。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
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原因”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3离职移交。
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楚。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4.3.8移交期限:原则上上述移交应于1~3日内办妥。
4.3.9移交手续(或移交清单)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要求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者,应由责任人负责追索。
并通过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履行“内部员工调动工作物品交接”手续。各事业部或分店需增减或跨部门调动员工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分店店长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过研究后,报相关副总批准后实施。
5.2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
5.2.1一般员工需提前15天,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虚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
5.2.2经本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
5.2.3经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5.2.4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5.3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
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5.3.2人力资源部金国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5.4调出、辞退的交接手续。
监督交接。认真填写《工作物品、内容交接单》,并由相关的领导签字。
5.4.2交接手续办完后,连同离职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离职后30天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单到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和其他款项。
离职规章制度篇六
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确责任,理顺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以任何方式辞职、辞退不再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因事、因病离岗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均按离职对待。
1、员工因故辞职或休长假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审批事项。审批完成后,将书面申请连同申请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员工辞职或长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满三个月(以离职申请中最后一个审批人签字日期为起始日计算)及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三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全部办结,超过七日,超过部分按500元/日标准从其本人责任金和工资中予以扣除。超过15天不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将派人或通过法律途径上门解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均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3、办理离职手续时首先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表》,然后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部门办理交接、清结手续,其操作流程为:本部门——关联部门——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部。
4、本部门主要负责审定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情况、业务衔接情况、物品及资料返还情况、日常考核结果、债权债务清结情况等;关联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离职人员与本部门在日常往来中有无未了事项、财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离职人员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损失具体价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离职人员办公用品、设施交还与完好情况及文件、资料、相关证件等归还情况、考勤考核情况、奖励处罚情况、保密协议执行情况、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特殊事项等;财务部主要负责离职人员财务手续办理情况、借款归还情况、业务账目清理情况等。
5、各项手续完备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即可按有关规定为离职者办理财务清算手续。
6、凡对外有经济往来或在重要岗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财务部在发放薪资时必须留取一定额度(责任金全额及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风险控制金,离职后三个月内若未发生新的问题,即可发放清结。试用期内入职不满一月离职的,其风险控制金为实核薪资全额,发放时间必须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例外酌情处理,不受本制度相关条款限制。
各部门在审核时必须从严把关,细致入微,不允许出现任何疏失,否则责任部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毕后,由部门经理出具结论并签字认定。上一道环节未完成手续,下一道环节不得承接办理,违反者由承接部门承担责任。凡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或信誉受到损害者,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和管理责任。
离职规章制度篇七
为规范员工离职程序,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员工(以下称离职人)因各种原因离职的行为。
3、权责。
离职申请提出:离职人/离职人所在部门主管。
离职面谈:人事部。
离职申请初审:部门负责人。
离职申请复核:项目人事部。
离职申请审核:项目主管人事副总经理。
离职申请批准:项目总经理、主管项目董事。
4、术语。
4.1离职:离职人因各种原因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离开公司的行为总称为离职,包括自动离职、辞职、劝退、解雇、裁员。
4.2自动离职:离职人未提出辞职或请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7天以上(含7天),或者在提出辞职后不履行请假手续任意缺勤超过3天,从而自动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行为。
4.3辞职:离职人单方面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4劝退:离职人因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由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5解雇:因离职人违法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由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6裁员:公司因经营状况或管理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等原因,需要压缩部门、裁减人员而由公司单方提出与离职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4.7部门负责人:本文件中部门负责人定义为部门所属最高行政级。
5、内容。
5.1离职审批流程图。
a.财务部人员;。
b.督导二级以上人员;。
c.月薪3000元以上人员。
属以上情况的,须呈递。
5.2离职程序说明。
5.2.1离职申请提出。
5.2.1.1辞职试用期内离职人需提前7天,正式录用之离职人需提前30天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离职调查问卷》,并在填妥后将《离职申请表》递交所属部门最高督导级人员。若督导级人员离职则递交所属部门负责人,行政级人员离职则递交项目总经理。《离职调查问卷》则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交回人事部。
5.2.1.2劝退/解雇部门经理应将离职人的有关情况与人事部门协商达成一致后,由所在部门最高督导级人员到人事部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并负责填写,同时由部门负责提前7天-30天通知离职人。
5.2.1.3裁员由项目总经理提出裁员计划,交人事部,由人事部与其部门负责人协商达成一致,确定裁员名单并提前30天通知离职人。
5.2.2初审签批。
由部门经理在接到《离职申请表》后应根据原因和部门状况认真进行审查,并注明意见,签批后递交人事部。
5.2.3面谈与复核。
5.2.3.1面谈组织者:人事部相关工作人员。
5.2.3.2面谈对象:a.对劝退/解雇/裁员持有异议的离职人;。
b.在《离职调查问卷》上提出较为突出的管理问题的离职人;。
c.人事部酌情安排面谈的离职人。
5.2.3.3操作程序:由人事部负责人指派专人与离职人面谈,根据面谈结果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并由人事部负责人在《离职申请表》上人事部意见一栏中加签意见。
5.2.4审核与审批。
人事部在《离职申请表》加签意见后,按权限逐级报批。
5.2.5离职手续办理。
5.2.5.1办理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
5.2.5.2办理手续。
人事部收到经审核批准后的《离职申请表》后应立即通知离职人,离职人向人事部劳资管理员提交制服押金收据及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考勤记录,人事部在结算后直接将《离职申请表》交至财务部。同时,离职人必须将已填写完整的《离职调查问卷》交回人事部,凭此在人事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并依照以下流程到各个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a.所在部门(按《离职手续办理表》所列内容办理工作交结手续);。
d.人事部(办理退《员工手册》及工牌手续);。
e.后勤部(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f.后勤部(办理伙食费结算手续、退宿及相关费用结算手续);。
g.财务部(办理结算)。
5.2.6工资结算及退社保。
a.工资结算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人将《离职手续办理表》第一联交回所属部门文员处,凭第二联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退社保人事部开具加盖公司印章的退社保证明,离职人员到社保局办理退保手续。
5.2.7办结期限。
5.2.7.1辞职/劝退/裁员离职人应在收到《离职手续办理表》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各项交结及工资结算手续,凡在员工宿舍住宿员工若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按25元/天收取住宿费,超过7天不办理者,视其为自动离职处理。
5.2.7.2解雇人事部应在收到《离职申请表》后,在批准离职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为离职人办理完结离职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天。
5.2.7.3自动离职由所在部门主管/主任提出申请,按离职程序办理,但财务部不予结算工资,同时不予办理其它任何手续。
6、附则。
6.1本《管理规定》中所提及之特殊情况是指:
a.审核人或批准人休假或出差;。
b.离职人怠于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向人事部提出复议;。
d.其他。
6.2本《管理规定》。
离职规章制度篇八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员工考勤。
1、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3、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迟到:早上9:10未到者一律按迟到处罚。当日在12点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资。在12点之后到公司者,扣除当天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5、请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带薪休息);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部门经理请病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每月1天带薪休息);其他请假(如婚假等)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
6、请假内的薪酬:请假未超过规定天数或经批准延长请假时间者,其请假期间内薪酬照发。逾期过后,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扣除工资=逾期天数×当日工资。
7、旷工:员工早上10:00之前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金100元。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无基本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8、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部门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9、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10、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三、薪酬绩效与晋升。
1、薪酬计算:基本工资+话费补贴+工龄工资+车辆使用补贴+绩效工资经理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计算:参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实际绩效为准。
3、公司以任人唯贤、唯能、唯绩为原则,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对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为公司的未来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成功。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工作勤奋、业绩突出者提供晋升机会。
四、卫生规范。
1、员工必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每个部门负责一个月的值日工作。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个人工作区内设施自己负责关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等应该关闭的设施。
5、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3、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4、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5、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规定。
1、员工入职后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2、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3、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4、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5、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部门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并分配到各部门,超出配额之外的物品填写领用登记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门经理将本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综合部专门负责人提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综合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统一配发办公物品。
九、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综合部申请做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xx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订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主管经理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十二、出差细则。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出差费用的报销。
(1)交通费:实报实销。
(2)住宿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100元/天/人为基准实报实销。
(3)伙食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50元/天/人基准实报实销。
(4)出差补助:100元/天/人。
4、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出差途中,如出现接待费用,先请示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额度由领导批示定额。
6、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7、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新员工入职及培训。
1、新员工入职。
(1)办理入职手续,建立员工档案。
(2)员工入职后三个月为试用期。
2、新员工入职后培训。
(1)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3)新老员工认识。
(4)办公设备的使用。
(5)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十四、名片管理。
1、目的: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综合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3、名片印制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
(2)主管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部。
(3)综合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4、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五、其他。
本条例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离职规章制度篇九
1.忠于职守,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搪塞的行为。
2.爱护集体、关心集体,讲求职业道德。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及处理私人事务,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3.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索贿受贿等。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无关的物品及人员进入办公场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盗。
5.经手公司财产(包括货款)必须按规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经手的财务单据凭证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6.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有关财务经营状况、技术资料、经营销售、客户资料、公司机构等,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向外传播、提供或交给无关人员,违者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7.严格执行个人薪资保密工作,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询问,对工资计算或发放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财务查询。
8.不得超越职权向客户做业务上和利益上的承诺,包括奖励、补贴、损耗等。
9.服务要细心、周到,对客户的合理要求要尽力满足,对不能满足的要作出解释;耐心倾听客户投诉,找出事情发生的原委,并迅速解决或向主管提出建议。
10.在公司内不得吵闹、斗殴、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影响团结或扰乱工作秩序;任何个人利益都必须服从公司集体利益,将个人努力融入集体奋斗中;不言有损公司声誉之语,不做有损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一、从整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1.公司鼓励员工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锐意革新,敢于在强手如林的同行中创出一流的水平。
2.公司鼓励员工有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关心社会问题,关心公益事业。在公司和住所都要处理好与社区的关系,争创最佳的社会形象。
3.公司参与社会的公平竞争,以合理的价格,周到的服务,服务于社会。
4.公司要求员工全力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并宣扬公司名、公司徽标、公司商标、商品名、商品的包装等。
二、从个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为公司朝气激情的创业团队中的一员,各位员工的仪表、仪容、谈吐、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每一位员工的个体形象息息相关。
1.形象意识。
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个人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
3.社交、谈吐。
(1)在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鲁莽提问,不问及他人隐私,不要言语纠缠不清或语带讽刺,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2)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业务之外,注意话题健康、客观。采用迎送礼节,主动端茶送水。
(3)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不涉及同行机密。
4、举止、行为。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饱满,乐观进取。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5)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宾,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另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7)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员招聘。
1.人员任用流程。
根据公司发展状况,结合各部门业务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用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行政后勤部联系招聘事宜。应聘人员在通过部门负责人的初试与考核后,经总经理复试,确认录用人选。
2.新进员工报到时应提交资料。
(1)人事资料登记表及最近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二张。
(2)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所在地户口复印件。
(4)其它能证明本人经历和成绩的证件。
(5)部分职位需提供担保书。
(6)人事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请在5个工作日内交人事部门。
3.试用期。
所有应聘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合格者,经部门负责人考评后报总经理批准,聘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现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延长试用期,否则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前,部门负责人要按员工表现做出评核,经总经理签署,报人事后勤部正式录用,转为正式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
5.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公司与员工都严格遵守合约。但下列情况将终止雇佣关系:
(1)合同期满,双方不续订劳动合同。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无法正常进行经营活动。
(4)合同期内,员工不适合该岗位工作。
(5)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管理制度,屡教不改。
(7)员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8)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薪酬。
公司员工的薪金发放,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担任的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实行岗位工资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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