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篇一
2007年,成都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基建办在基建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根据龙委发[2007]18号《关于分解下达龙泉驿区“三新”突破年项目的通知》要求,共牵头协调目标任务11项(其中龙三环北延线转至安居办牵头协调),完成投资81900万元(不含天鹅湖城市公园和皇冠湖城市生态公园)。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1、西区5.6km 道路19.1公里全面建成,绿化示范段、陡沟河改造和桥梁建设等也全面竣工。
2、东区4.9km 道路18.2公里形成通车能力,清水沟及跨东风渠桥梁2座全面完工,投资32000万元。
3、南区一期11.1公里道路基本完工,形成通车能力,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投资37000万元。
4、大面西路(龙城大道)1.9公里续建工程全面完成,投资1400万元。
5、东山国际大道示范段0.6公里道路建设3月18日前全面完工,投资2000万元。
6、经开区实验中学道路基本完工,形成通车能力;龙工北路污水一期工程已于9月完成招标,但因拆迁难度大,怡和新城 1 22
项目部将土方堆在龙工北路上,至今无法动工计划2008年5月底完工。两项共投资4000万元。
7、柏合镇个体私营园区雨污分流工程(本属建设局牵头协调的目标任务,后调入基建办)已完成雨污分流管安装7.6公里,投资3000万元。剩余的7.4公里雨污分流管安装已纳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实施。
8、因建设方案区政府批准较晚,龙泉驿区南翼新区航院道路及污水配套工程(龙委发[2007]18号文第147项)进展缓慢,目前仅完成了航院道路拆迁和招标,以及航院一线排水管网安装,投资2500万元。整个工程计划2008年6月底完工。
二、主要经验
经开区西区和东区的陆续建成,为招商促建和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基础设施条件,大大改善了我区因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而影响工业发展的落后面貌,增强了吸聚企业、承载项目的能力,提升了经开区竞争优势,截止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为经开区成功引进包括世界500强阿克苏涂料、投资30亿的吉利汽车生产基地等大型企业67个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三、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未按龙委发[2007]18号文开展的项目
由于规划、拆迁和土地原因,区委、区政府未下达启动计划。
1、天鹅湖城市公园(龙委发[2007]18号文第94项);
2、皇冠湖城市生态公园(龙委发[2007]18号第192项)。
(二)拆迁缓慢影响工程进度问题1、2007年,柏合镇两座炭素厂拆迁协调了数月,至今未完全解决,造成龙一环、龙四环和世纪大道南延线及清水沟无法全面贯通;
2、面华线横穿经开区西区、南区主要道路,其迁改问题自2006年协调至今未果,造成9线与3线交叉口无法贯通(因高压线距新建道路安全净空距离不够),3线与9线上高压杆位于已建成道路的快车道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南区3线道路建设涉及原大面镇新民村2002年新农庄建设外地人员41户购买土地建房的拆迁,面积约16160㎡,龙府发[2004]90号文无此类情况补偿标准,拆迁户反映强烈并拒绝拆迁,致使3线无法贯通。我办将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科学设定解决此类问题的平衡点,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三)资金到位难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工程建设中如拆迁费用、设计变更费用、水系恢复资金、基建工程备用金等资金审批程序复杂,到位缓慢,也是直接影响工程进度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基建办计划投资29.35亿元,实施项目5个,包括:经开区南区二期基础设施、龙华路(高原路)拓宽改造、南北干道(东一路龙泉段)道路及配套设施、东风渠经营性景观打造、皇冠湖建设工程。
(一)计划实施的项目
1、经开区南区二期基础设施。计划投资14.8亿元(含拆迁安置费7.6亿元),分3个批次实施余下的52.8公里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第二至四批次建设顺序详见附图,并可根据进区企业建设需求作适当调整。[南区规划面积17.5km2,道路总长66.2公里。目前第一批次已开工建设了三、四、五、六线及十一线的四至六段11.1公里道路,覆盖面积约3.5km;2007年还将启动南区一线一段及十一线的一至三段的2.3公里道路,以满足区敬老养老中2心生产、生活需要]
2、龙华路(高原路)拓宽改造。计划投资6500万元(含拆迁安置费3500万元),将龙华路(成龙路以南)长5.138公里,宽24.5米的交通性道路,拓宽改造为40米宽的城市主干路。[目前拓宽改造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正抓紧做施工图设计]
3、南北干道(东一路龙泉段)道路及配套设施。计划投资12.8亿元(含拆迁安置费6.2亿元),分2个批次实施长约21.7公里,宽60米的南北干道(东一路龙泉段)建设。第一批次修建长约6.7公里的南北干道南段(成龙路至成渝高速路之间);第二批次修建长约15公里的南北干道北段(成渝高速路至新都区之间)。[目前选线方案基本通过了评审]
4、东风渠经营性景观打造。计划投资6000万元,打造长约2公里、面积20万m的东风渠经营性景观。[初步选址在东风渠东侧成渝与成龙路之间]
5、启动皇冠湖建设工程。计划投资5000万元,完成水域面积约1 km的皇冠湖及周边区域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主要措施
1、继续履职,代表基建指挥部、区政府(管委会),统揽全局,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2、会同建发公司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公司的比选,以及施工企业的招标工作,取费标准按招标(比选)文件规定执行。
3、督促业主、监督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工作,并按《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会同建发公司作好施工现场的签证审批工作。
4、主要材料价格认定由建设单位(基建办和建发公司)牵头,区纪委、监察局、检察院、计经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确认。
5、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强化“实干就是水平,落实就是能力”,做到人尽其材,物尽其用,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6、加强工程生产调度监控力度,因线制宜,分线推进,统筹推进经开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满足工业承载能力,实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速度第一、廉政第一”的“四一流”目标,为经开区招商促建和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基建办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篇二
南沙新区的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南沙新区的定位
2011年8月20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在北京联合举行“广州南沙新区定位与发展战略研究”课题成果发布及研讨会,提出广州南沙新区的总体战略是,用40年左右时间,将广州南沙建设成国际智慧海滨城市、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新枢纽,在经济、社会、环境、国际化等方面达到香港及其他国际先进城市水平。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规划》,南沙新区发展总的战略定位是: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和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本文将主要讨论南沙区的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的建设。构建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指出构建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就是要学习借鉴港澳和国际先进的社会管理经验,不断拓展与港澳社会管理合作的领域,积极引入港澳社会管理机构和人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形成法制完善、充满活力、和谐稳定的高效社会管理体制。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的构建涵盖了创新社会治理结构、优化社区服务、强化社会管理保障三个部分。本文将主要探讨南沙新区的社区服务优化的进展以及不足。
3优化社区服务
3.1 建设现代化幸福社区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中指出建设现代化幸福社区就是要创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大力推进服务供给多元化。推进公共服务无偿与低偿方式相结合,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机构收支平衡的运营模式。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主体,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形成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机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教育、医疗、养老及无障碍设施等,营造优质社区生活环境。建设国际高
端健康社区,健全社区卫生保障体系,充分满足社区中外居民的医疗保健需要。促进多元文化融合,鼓励社区内公益性文化、教育、体育等社区组织开展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3.1.1 幸福社区服务建设的成就。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南沙区城乡社区服务逐步向均衡化、一体化、普惠化方向发展,初步构建起南沙区社区服务设施体系。95%的城镇社区已建立星光老年之家,100%的村(居)都建有文化阅览室,90%的村(居)都建有社区小广场、球场等体育休闲设施。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站、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信息网等公共设施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初步实现城乡社区服务全覆盖。全区先后建成用于镇(街)和村(居)两级的综合服务中心,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区、镇两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用于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购买专业服务和奖励考核。以“一镇(街)一品牌”为目标,以各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按照“统一标准、有所侧重、特色发展”原则,开展社区服务品牌建设系列活动,初步建成东涌镇“新候鸟计划”、珠江街“家长导航”、南沙街 “农村医务社工”、龙穴街“幸福传递工程”等一批社区服务品牌。
⑵ 建设港澳社区服务合作平台。南沙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充分利用《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特殊政策,开展与香港、澳门社区管理服务跨境合作,推动社区管理服务与港澳的对接与融合,形成港澳特色鲜明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南沙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由香港、新加坡资深社工介入的合作、管理、督导、评估机制。南沙着眼于城乡居民需求迫切的社区服务,以“青少年、长者、残障人士、新广州人”四个群体为切入点,引进港澳社工机构,共同打造港澳合作创新项目示范点,计划三年完成孵化计划“实践示范与服务标准齐发”的目标。
⑶ 以人为本的社区服务建设。2011年南沙区获得联合国“全球最适宜居住城区奖”金奖,是我国目前获此殊荣的仅有的三个城区之一。近年来,南沙区荣获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1个,“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25个,2012年荣获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2012年全区连续12个月“零发案村(居)”15个,“无毒社区”75个。
3.1.2 不足
南沙新区的社会服务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以垃圾处理、体育设施的建设为例解读。
⑴垃圾处理。广州南沙区作为 2005 年新成立的区级政府,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
市生活垃圾问题也日益严重,南沙区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仍然在停留在单一的填埋阶段。
南沙区城市生活垃圾日产量约 350 吨,由于区内没有垃圾终处理设施,2012年以前,各镇(街)日产垃圾量全部经南沙水牛天临时垃圾转场中转后,运往广州市兴丰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012 年开始,南沙区推行生活垃圾压缩外运模式,各镇(街)生活垃圾不再送到水牛头垃圾中转站进行中转站,全部运至港区、沙螺湾压缩站,压缩处理后运至白云区兴丰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另一方面,据市城管委预计,广州市兴丰垃圾填埋场将于 2014 年底满容封场。届时,南沙区将面临着垃圾处理出路问题。因此,南沙区迫切需要科学的城市垃圾管理思路、措施。近两年来,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开展了“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一场围绕“垃圾分类”为核心的垃圾分类收集行动正在轰轰烈烈的开展,力图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但这一措施的效果还不明显。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处理设施迫切需要极力推进建设。
⑵ 体育设施。社区体育的发展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南沙社区体育组织以业余性和自发性组织为主,缺乏政府的引导和参与,社区体育锻炼人群的职业、年龄、项目、性别、活动时间、运动强度有显著差别,场地器材比较单一,以室外水泥篮球场和健身路径为主,室内器材设施严重不足,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拨款,其他渠道非常有限,且缺乏监控。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严重不足,质量等级不高,技术水平较低,指导项目有限,开展比较集中的体育项目有:广场舞、健身操、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太极拳、游泳和骑自行车。社区之间体育发展不均衡严重。
3.2优化人口服务管理
科学编制人口规划,围绕产业发展调整人口结构,重点吸引高层次人才在南沙新区定居生活。构建全覆盖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探索建立人口评估机制,实现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与人口、产业变动相协调,居住人口规模和就业人口规模相协调。建立健全南沙新区港澳及外籍人士服务和管理体系,完善出入境、旅客通关、居留等服务措施,实现对户籍和非户籍居民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推动在南沙新区居住人员积极融入社区,保障在南沙新区居住的人员享受公共卫生、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⑴ 就业保障问题
由于存在路径依赖和制度惯性,南沙新区仍有一些无形的、不成文的"先本地后外地“的做法。流动人口与本地劳动力就业权益差距主要体现在就业限制和就业歧视中。
从职业进入来看,目前南沙新区流动人口主要从事制造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等相对低端行业,本地劳动力则相对集中在金融业和管理技术岗位。南沙新区流动人口之所以主要分布在低技能岗位,主要在于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较低,缺乏一定技能或者是在寻找工作时缺乏就业信息和求职途径。从劳动时间和强度来看,由于南沙新区流动人口主要从事制造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等相对低端行业,普遍劳动时间较长且劳动强度较大,他们往往需要通过加班或从事粗重的工作来获得更多的收入。从工资待遇来看,流动人口工资普遍低于本地人口,同一岗位,企业招聘一名外地人的成本要比招聘一名本地人的成本低很多,由此可见流动人口工次水平较低。从福利保障来看,许多流动人口的就业单位正规化不足,因此他们很可能未能享受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统筹保险。即使在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其补贴福利、休假福利、退休福利、培训福利和设施福利等,与本地人口也存在一定落差。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重赔付轻预防等问题。
⑵社会保险问题
当前,虽然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不断增加,但总体上,依然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问题依然突出,备受关注。养老保险方面,尽管国家制定了不少政策来推动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但存在参保率不高、覆盖面较窄、退保现象时有发生等普遍问题。制度上存在的障碍造成了参保率低,而流动性的特质对参保行为影响突出。医疗保险方面,南沙新区流动人口从事脏乱差的工作不在少数,导致疾病侵害和职业病风险性较大,相对而言,更需要医疗保险的保障。但是实际上,流动人口参加医疗保险的总体水平较低。
⑶子女教育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不仅是能不能上学还包括能不能上好学的问题,能不能到教育资源好的正规学校上学的问题。南沙新区流动人口子女普遍存在“入托入学难,限制多,学费、捐助费高,不能享受义务教育”的困扰。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权利缺失。目前我国只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即只包括小学和初中,没有包括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国家在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方面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公平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机会在流动人口子女中普遍缺乏。即使流动人口子女能在南沙新区接受高中教育,高考时也必须回原籍升学,不能参加广州统一高考。义务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作为一种纯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对于在城市生活的流动人口子女来说,理论上他们在义务教育上与城市孩子应该同样享有平等的机会。但现实是南沙新区的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仍只能进入民办学校,或者要交大笔的费用才
能进入本地的公办学校,而这往往是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流动人口所难以承担的。
⑷住房保障问题
一方面,鉴于南沙新区流动人口在收入方面大部分处于中低水平,难以进入房地产市场购买商品住房;另一方面,从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来看,只有拥有本地户籍的中低收户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流动人口是被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政策排除在外的。因此,南沙新区流动人口居住状况主要表现为较多集中居住在城中村或边缘地带,以出租屋、工棚和集体宿舍为主,居住条件简陋拥挤,环境卫生较差等问题。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间的居住差异与隔离现象将不利于流动人口的本地融入。目前,南沙新区虽然已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但这仅仅是在政策层面上的覆盖,实现起来,则是困难重重。有的用人单位不重视,社会责任意识差;有的是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流动人口不属强制性缴存对象,用人单位没有强制性义务为流动人口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相当部分流动人口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低息的优惠贷款。
⑸医疗服务问题
医疗服务和卫生保健问题不仅影响流动人口自身的健康状况,而且影响南沙新区全体居民的健康水平。因此,医疗卫生服务是流动人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市民待遇项目。尽管近年来南沙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已经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其中,但在流动人口大部分“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意识”三低和地方政策不完善的情况下,流动人口的医疗服务情况仍不尽如人意。一是孕产妇保健服务不足。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就业方式非正规化、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难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等待遇;二是儿童保健服务不足。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家庭收低和家庭保健意识薄弱等,其0~6周岁儿童保健服务时在质和量上都将受到限制;三是健康意识与教育不足。流动人口一般稍感不适或小病不会第一时间到医院检查,而是往往会拖一段时间才治疗,另由于缺乏有效的获取健康手册等宣传资料和健康指导的途径,流动人口对相关的健康知识与服务认知不足;四是经费与医疗救助不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设施和经费投入等大多以本地人口数量为标准,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经费缺乏保障,针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政策也难以覆盖至流动人口,因而流动人口普遍医疗服务获得水平和获得率均较低,多局限于疾病预防和计划免疫等几个服务项目。
⑹教育培训问题
当前,流动人口的学习需求主要有三类:一是提高技术技能的职业技能类教育培训;二是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三是用于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的休闲类教育。南沙新区的流动人口大都以就业为目的,因此他们的社会活动多以寻求工作岗位为主,人们对教育培训的需求大多数都是以提高技术技能的职业技能类教育培训为主。目前,南沙新区针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的组织主体主要有四种:社区、政府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通常社区、政府机构和用人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是免费的。但由于大部分流动人口居住在非正规社区,或者其用人单位培训意识薄弱等,他们很难获得相关教育培训的信息,即使有强烈的受训意愿,往往会因无法获得相关信息或无法与工作时间协调而错失机会。
“社区”虽然是城市发展中的微观尺度,但是却关系着城市中的“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城市的发展需要“人”的支持,也是为“人”服务。近些年,南沙新区实现了快速,但是仍面临着一系列值得深思的问题。如何在快速发展中兼顾发展的质量,仍是南沙新区面临的挑战。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篇三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金融服务
业发展扶持办法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 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加快集聚国内外高端金融要素资源,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枢纽和国际化创新型金融中心,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享受本办法的企业须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我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下列金融企业及其一级分支机构:
(一)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核准牌照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公募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法人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或一级分支机构。
(二)重点发展的金融企业:经认定为我区重点扶持发展的金融企业,包括: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保险经纪、保险代理、保险公估、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金融投资控股公司、金融要素交易平台。
(三)股权投资企业:经认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第二条 【落户奖】
(一)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1.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最高给予1800万元的落户奖励。2.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的专业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达到一定行业规模,分别最高给予6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落户奖励。
3.持牌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300万元的落户奖励。
(二)重点发展的金融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达到一定行业规模,分别最高给予6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对融资租赁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800万元。
(三)股权投资企业:
1.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3亿、10亿、20亿、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分别根据“奖励金账户管理体系”按照基金投资进度最高给予3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落户奖励。
2.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实际管理资金规模达到5亿、10亿、30亿、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分别根据“奖励金账户管理体系”按照基金投资进度最高给予受托管理的基金管理企业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落户奖励。
第三条 【经营贡献奖】
(一)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及其专 业子公司,自落户当年起,连续5年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前3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100%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的奖励。
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自落户当年起,连续5年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前3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95%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的奖励。
(二)重点发展的金融企业: 自落户当年起,连续5年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前3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95%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的奖励。
融资租赁企业,5年内根据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情况,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90%的奖励;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80%的奖励。
(三)股权投资企业:
1.对新设立、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落户之日或其获利起,前2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100%的奖励,后3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60%的奖励。
2.对新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自落户之日或其获利起,前2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100%的奖励,后3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60%的奖励。
3.对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自其落户之日或其获利起,前2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50%的奖励,后3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30%的奖励。
4.退出奖励: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于本区的企业或项目,退出时一次性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10%的奖励,单笔 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四条 【提升能级奖】注册在南沙的金融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的,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世界企业10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 【人才奖】对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应纳税工资薪金20万元以上)的骨干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比例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其中,港澳籍人才可选择按照内地与港、澳地区税负差额给予奖励;外籍人才可选择按照超过15%部分税负差额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除享受特殊人才奖励外,还可在企业经营贡献奖中获得高管人才奖励。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其个人经济贡献的100%。奖励金上不封顶,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对注册在南沙的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收益收入及“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按照其上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
第六条 【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落户及认定的金融企业,在我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按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的标准予以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我区购置自用的办公房产,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企业的办公用房补贴不超过企 业实际支出。
第七条 【要素平台业务奖励】对于落户在南沙的金融要素交易平台引进并在南沙注册的会员企业,从会员企业地方经济贡献中提取10%奖励交易平台企业。
鼓励社会各类机构建设融资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根据融资租赁产业平台建设情况,每年评选优秀服务平台项目,每个平台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八条
【融资租赁业务奖励】
(一)对于未享受落户奖及经济贡献奖的融资租赁企业,包括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等,对相关业务给予扶持:
1.融资租赁企业为区内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或购入区内企业生产的设备,按不高于合同额的0.5%(含)给予融资租赁企业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2.注册在区内开展飞机租赁的单机类项目子公司,通过测算其对南沙经济的贡献程度,按租赁飞机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给予补贴,其中经营性租赁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飞机合同金额的1.3%(含1.3%)给予补贴,融资性直租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飞机合同金额的1%(含1%)给予补贴,售后回租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飞机合同金额的0.1%(含0.1%)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按补贴年限确定,补贴年限根据租赁合同期限确定。
3.注册在区内开展船舶租赁的单船类项目子公司,通过测算其对南沙经济的贡献程度,按租赁船舶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给予补贴,其中经营性租赁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船舶合 同金额的0.5%(含0.5%)给予补贴,融资性直租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船舶合同金额的0.6%(含0.6%)给予补贴,售后回租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船舶合同金额的0.1%(含0.1%)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按补贴年限确定,补贴年限根据租赁合同期限确定。
4.融资租赁企业在区内开展不动产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按不高于合同额的3%(含)给予奖励。
5.融资租赁企业购买区内企业生产的汽车开展租赁业务,开展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电池及充电桩租赁,按不高于合同额的1%(含)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二)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按照为境外主体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
第九条 【企业上市奖】对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后备上市企业于国内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或境外上市的,分阶段合计给予500万元奖励。
(二)后备上市企业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股权转让交易给予150万元奖励,成功进入创新层的,额外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后备上市企业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进行股权转让交易给予30万元奖励。
(四)后备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个人因股权激励行权后产生地方经济贡献的,按地方经济贡献额80%奖励。
(五)构建南沙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建设新三板高成长企业孵化集聚区,通过搭建信息服务系统、上市路演中心、高端论坛,及对上市企业业务发展、办公用房购买和租赁等提供便利化等措施,集聚上市企业。
第十条 【用地支持】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金融服务业用地供应。
第十一条 【特别贡献奖】对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或功能的企业和项目的有关奖励,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企业应承诺在享受本政策扶持后,10年内不迁出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违反承诺,应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予以评估修订。本办法统一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解释。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篇四
大鹏新区湾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圳样本
2014年4月,大鹏新区作为深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担当起为深圳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路的历史重任。
从2014年12月4日到2015年12月15日,在一年又11天的时间里,大鹏新区先后获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从此,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海陆统筹全面发展的全新时代。
4月16日,中国城市生态文明大鹏策会在大鹏新区召开。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在会上介绍了大鹏发展经验,引发广泛关注。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系统完整、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规范,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
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大鹏新区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关键,在多方面进行了探索。2005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将大鹏半岛73.5%面积,共222平方公里土地划入生态控制线范围。2007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补偿政策,针对大鹏半岛原村民实施货币化生态补偿。2012年,大鹏新区在成立之初便制定了《保护与发展综合规划(2012-2020)》,并被列为深圳市唯一不考核gdp的区。从2014年开始,新区积极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编制的《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以深圳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在全国率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率先试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同时,专门出台《大鹏新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划定滨海建筑更新限高控制区。一系列制度设计,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遵循和保障。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湾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新区成立以来,始终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放在突出位置。
一是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在治污方面,全力攻坚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支管网建设在22个片区全面铺开,污水集中处理率从新区成立之初的10%,提升到2015年的71.5%,2017年将达到95%。在治河方面,全面纳管481个排污口;规划实施河流整治25条,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的目标;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在治海方面,优化调整海域功能规划;强制用海项目企业加强对污水排放的回收处理;实施非法用海、非法养殖、非法排污倾废等行为专项治理;集中开展渔港内海漂垃圾打捞、清理;委托社区对沙滩保护管理,针对重点沙滩实施综合整治,标本兼治解决环卫设施匮乏,污水直排、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在保护植被方面,严守生态红线,连续四年保持生态控制线内“零违建”;实施多元主体生态修复,累计完成64项,约30万平方米的生态修复任务。在保护森林方面,完成古树名木统一挂牌管理,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定期开展薇甘菊等入侵物种清理,确保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0.4%。在保护物种方面,规划建设“点、线、面”结合的山脉、道路、河流等生态廊道网络,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三是加快宜居城区建设。创新实施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覆盖率逐年提升。重点景区实施“撤桶”“袋带”等行动,得到游客积极响应。累计建成绿道148公里,省级宜居社区创建覆盖率达到76%。
加强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发展与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绿色经济。绿色产业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湾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大鹏新区不考核gdp,并不意味着不要gdp,我们追求的是绿色gdp。一方面,始终坚持质量优先、高端引领,不断完善产业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四年来,累计淘汰低端落后企业数占建区之初工业企业总数一半,万元gdp水耗、能耗分别累计下降39.3%和13.2%。另一方面,我们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形成“海洋、生物、旅游”三大特色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海洋产业方面,海洋经济发展快速,海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4%;加快海洋生物产业园建设,已引入的22家知名海洋生物企业;推进大鹏国际游艇帆船展示交易基地建设,成功引进并举办中国(深圳)国际游艇及设备展。生物产业方面,围绕加快建设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形成了“一库、两园、多院”的生物产业发展格局;成功引进中国农科院基因组学研究所、华大基因、罗兹曼转化研究所等21个国内外科技创新机构;引进获诺贝尔奖科学家1人、国内外院士6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7人、省部级及市级高层次人才34人、中高层次和紧缺人才924人;国家基因库一期工程基本完成,达到1000万份生物样本存储能力;加快国际生命科学产业园建设,引进生物企业35家。旅游产业方面,2015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实现旅游营业收入44亿元,较新区成立之初翻了近一番;加快五星级酒店、旅游主题公园等高端旅游设施建设;举办国际户外嘉年华、“中国杯”帆船赛、“大鹏新年马拉松”等一批特色赛事活动,有效提升了新区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启动“全域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不断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全体市民生态意识的不断提高,也离不开民众的广泛参与。
新区成立以来,以生态文化为牵引,着力在群众中强化人与自然、人与海洋的和谐相处、共融发展的生态价值观。我们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化进机关,全面推进绿色办公和绿色行政,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达100%。生态文化进学校,组织生态课堂、生态橱窗、“我给电池安个家”等特色活动,从小普及环保教育。生态文化进社区,倡导节约、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绿色生活典范。我们加快培育特色生态文化。组建党员环保志愿者队伍112支,每年组织大小环保公益活动300余场次。创建“环保主题吧”、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等群众性环保平台。组织群众参与新年马拉松、沙滩清理等大型公益活动。我们不断打造海洋生态品牌。打造“潜爱大鹏”志愿者活动品牌,成立“深圳市大鹏新区珊瑚保育志愿联合会”,目前联合会在册义工超千人,核心潜水员义工超200人,义工们来自澳大利亚、印尼、马来西亚、香港、台湾、泰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
专家声音
孟伟【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大鹏新区之所以能够在2014年突破了只有行政区才可申报,以及必须先创生态区才可申报两个限制,被国家环保部特批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2015年,又被国家发改委等就部门确定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并以评审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最关键的因素是大鹏新区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一系列改革创新,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探索和示范。
夏光【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14年,大鹏新区出台了我国第一个县区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一崭新课题,让我们了解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底线,核算区域内有多少资源,如绿地、水源等等。大鹏新区的探索在全国来说,不仅具有实践价值,也有方法论意义。
高吉喜【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
湾区城市发展应该采用不同模式,走差异化道路。湾区城市邻海,具有宜居,适合发展休闲旅游的特点,又因为多有港口,所以也会发展大量煤、化工行业。目前,国内沿海城市80%都在发展煤、化工业,高度雷同。中国海岸线漫长,不同城市应该结合不同地域特色进行不同定位。有了高度发展的经济基础支持,大鹏新区非常适合发展旅游休闲业,在保护环境基础上优先发展旅游业,是对深圳市民最大的民生福利,也是最好的民生福祉。
温武瑞【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研促会理事】
大鹏新区坚持生态立区,保护优先,保住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环境就是保证了未来的发展潜力。
大鹏策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探讨,这样的会议非常好,让湾区城市可以互相学习借鉴。比如,大鹏新区建区之后,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低产能企业,目前第三产业比重达到36%。作为老牌工业城市,天津的钢铁、重化工企业占比很大,也正在大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来调整结构。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篇五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设计方案竞赛公告
撰写时间:2013-08-15 11:08【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页面调色: 】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设计方案竞赛
二、项目概况:
2012年09月,《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同意广州南沙新区为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南沙新区位于广州市的东南部、伶仃洋西岸,面积803平方公里,她的地形就像一片舒展的芭蕉叶,平铺在珠江的出海口,她位于珠江三角洲的地理几何中心,方圆100公里范围内把整个珠江三角洲的城市群都网络其中。南沙水路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周边70公里范围内有广州、深圳、珠海、香港、澳门五大国际机场,陆路高速路网发达,广州市新规划有七条地铁线路以未来南沙的中心城区为枢纽。南沙背靠着珠江三角洲4000万人口的广阔市场腹地,又通过穗、深、港、澳等大城市连着海内外市场,战略位置突出,具有很强的市场潜力和辐射力。初步形成了汽车、钢铁、造船、机械装备、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港口物流以及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基地,对于促进广州城市南拓,提升广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定位为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南沙规划建设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将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岭南水乡文化,借鉴先进的生态城市设计理念和技术,以国际化、低碳化和智慧化的理念规划建设滨海新城。2013年3月28日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建设指挥部的挂牌,标志着南沙明珠湾区建设正式启动。
本次方案竞赛主办单位为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案竞赛主办单位”),负责组织本次竞赛项目。方案竞赛主办单位委托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赛组织代理机构”)负责协助组织本次竞赛活动。
三、竞赛要求:
1、项目位置
明珠湾区位于南沙新区中部,是合作示范区组成部分,规划面积103k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54km2,近期重点开发建设区域的核心湾区起步区包括蕉门河以西地区、灵山岛尖、横沥岛尖以及南沙慧谷地区,总规划面积33km2。
2、城市设计规划愿景
(1)结合新的城市发展趋势,以“钻石水乡”的理念来指导未来的城市建设。规划中通过单元组团、网络化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来构筑整个新区的理想城市形态,打造一个稀有的、精致的、高品质的粤港澳合作核心。
(2)规划通过结合现状的山、水、田园、湿地、港湾等景观特点,融入岭南地域文化,结合现代的工程技术,将智慧、生态、休闲、文化等功能要素融入到城市中,打造一个独一无二的岭南中国水乡之都。
3、建设标准编制目标
为打造新型城市化典范,为实现明珠湾区城市设计的规划目标,结合南沙水乡实际情况,以“安全、可靠、适用、经济、美观” 的指导思想规范明珠湾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各组成元素尤其是外观元素的建设标准和设计原则,实现形象美观,体现南沙特色,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4、建设标准编制原则
(1)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功能满足要求,体现地方特色,具备实用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意义。
(2)建设标准应体现丰富的城市文化内涵,展示中西融合、开放包容的高品位国际滨海城市文化,并具有鲜明的岭南文化气息和水乡特色。
(3)建设标准应体现节能低碳、智慧城市等新型城市化要求,从细节上落实“以人为本、宜居优先、高端发展、引领未来”的南沙新区发展原则。
(4)建设标准选用的技术标准应合理、先进,技术创新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
(5)建设标准应重视相关元素对道路景观影响,并与城市总体景观协调,影响重大的关键元素可适度提高美观要求。
5、建设标准编制内容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内容:道路设施篇、桥梁设施篇、排水设施篇、路灯设施篇、交通设施篇及绿化景观篇。
具体编制目标、编制要求、编制内容详见《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任务书(详见附件六)。
同一申请单位只提交一套方案参赛。
6、竞赛中标单位工作内容
竞赛中标单位负责方案竞赛以后建设标准的综合修编、深化工作及后期专题评审工作,最后提交通过后期专题评审的建设标准(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组织方式:
1、本次竞赛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n)、广州南沙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羊城晚报上发布,公开接受国内外设计单位的报名和投标文件。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上发布的文本为准。
2、由方案竞赛主办单位依法组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正式参赛单位作品进行评审,并对作品进行评比排名。
六、报名资格条件及方式: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竞赛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规划设计资质甲级以上。鼓励上述单位与文化创意策划单位组成联合体参赛。境外设计机构或文化创意策划单位不限资质,但必须与上述中国内地的甲级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赛。
(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职称。
(5)申请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交了《竞赛报名单位声明》、《保密承诺书》及《竞赛成果使用承诺书》(见附件二、四、五)。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参赛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2、提交报名资料要求:
(1)《竞赛报名单位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原件盖公章;(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简介及资信证明、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委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近三年(自2010年7月起计)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设备配置清单(各专业设计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设备配备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9)竞赛报名单位声明,原件。(详见附件二)
(10)联合体协议(如有),原件。(详见附件三)
(11)《保密承诺书》及《竞赛成果使用承诺书》原件。(见附件四、五)
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报名时竞赛报名单位必须带齐报名相关资料及原件至报名处供竞赛组织代理机构当场验证,验证结果双方在《竞赛报名单位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
若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未经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提供原件核查的,方案竞赛主办单位或竞赛组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3、提交竞赛报名文件时间及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日~2013年8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5:
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28667448、***
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方案竞赛主办人(或组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组织竞赛。
七、竞赛流程:
1、公告与报名:
本项目的竞赛公告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参赛单位按有关要求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参赛,以竞赛组织代理机构接收书面报名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文件概不受理。
2、确定正式参赛单位和发布方案竞赛征集文件:
确定正式参赛单位、发布方案竞赛征集文件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方案竞赛主办单位和竞赛组织代理机构根据上述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当场通知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参加方案竞赛活动。正式参赛单位在报名当天需向竞赛组织代理机构购买方案竞赛征集文件(含竞赛主办单位提供的规划资料及评标细则等),购买方案竞赛征集文件每套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正式参赛单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做出书面回复(须加盖单位公章),明确是否参加本次方案竞赛活动,如正式参赛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未做出书面回复的,方案竞赛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参赛资格,在其他竞赛报名单位中择优选择。
3、建设标准方案设计与评比:
建设标准设计方案竞赛文件编制期限为30天。由方案竞赛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按方案竞赛征集文件的评标细则对正式参赛单位进行评比排名,确定中标人和第二~六名。
4、建设标准设计方案竞赛成果提交: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方案竞赛以后建设标准的综合修编、深化工作,提交建设标准文件初稿,建设标准专题评审后5天内按评审意见完成补充、修改工作。
八、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优胜奖和参赛补偿费:
方案竞赛评比中排名第一的单位获得中标费用奖金为¥100 万元(含税);排名第二的单位将获得方
案竞赛补偿费¥20万元(含税);排名第三的单位将获得方案竞赛补偿费¥10万元(含税);排名第四~六名的单位将各获得方案竞赛补偿费¥5万元(含税);排名第七及以下的单位不补偿方案竞赛补偿费。
所有正式参赛单位的方案竞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方案竞赛主办单位所有。联合体按一家单位计。
2、正式参赛单位所获竞赛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境外设计单位若无法使用本单位帐户收取人民币,可授权与其联合体投标的境内设计单位代收款项,由正式参赛单位自行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和税收等费用。
3、方案竞赛第一名将在优胜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方案竞赛主办单位的要求对方案进行综合深化和优化,形成正式成果,并提供正式成果展示和采用的全程技术咨询和服务。此费用已包括在优胜奖金中。
九、其他要求:
1、参加本次方案竞赛的所有作品版权归方案竞赛主办单位所有,方案竞赛主办单位可进行展览、印刷、出版、使用等,所有提交的成果均不退还。正式参赛单位在设计过程中使用的方案竞赛主办单位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等不得用于本次方案竞赛工作以外。
2、正式参赛单位参赛报名、领取方案竞赛文件、参加现场踏勘、答疑、提交方案竞赛成果等参赛期间发生的人员交通、食宿、资料编制、成果制作等所有费用均由正式参赛单位自理。
3、本次方案竞赛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规范文件均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规范文件为准。
5、本方案竞赛公告的解释权归方案竞赛主办单位。
方案竞赛主办单位:广州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竞赛组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