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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一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是2007年3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旨在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培养软件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现有独墅湖校区和科技城校区,设有软件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国际学院、苏南民间工艺学院、电梯工程学院、移动互联网发展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科研单位,形成了软件技术、智能系统集成、创意数字艺术、现代商贸服务等4大专业群,开设了35个贴近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多年在98%以上,实现了学院专业链与地区产业链的深度对接,形成了“政、校、企及海外优质教育资源”等多方参与,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格局。
学院办学十年来,办学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先后被认定为全省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试点院校、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苏州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苏州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有“软件技术”省级重点专业群、省级高职教育移动互联网技术实训基地,先后荣获“江苏省国际教育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平安校园”、“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三、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招生对象
1.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省控线的普通文科类、普通理科类、艺术类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入学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江苏省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理科考生物理等级优先、文科考生历史等级优先);在投档总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分别根据数学和语文成绩(外语专业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若再相同,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2.艺术批次考生录取原则: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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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普通专科:
住宿费:15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
学费:25000元/学年
住宿费:2200元/学年
八、奖、助、贷政策
学院为激励广大学生进取向上、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积极性,学院设有综合测评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比例可达到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为表彰我院学生在学习微软技术过程中的突出表现,设立“微软技术卓越奖学金”。
学院为了鼓励和资助特困生完成学业,我院特设立“自强奖学金”。
另外还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分别为5000元/生和3000元/生。 同时学院还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配合学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西校区) 邮政编码:215163
咨询qq:141630022、85714115
网 址: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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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二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本部校区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西园路279号;东山校区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环山公路与葑山寺路交汇处东南。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始建于1907年,隶属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总占地面积1616亩。共设有园艺科技、园林工程、经济管理、智慧农业、环境工程、食品科技、国际教育7个二级学院。各类在校生逾万人,教职员工六百余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与就业创业处,负责制定专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专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团队,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团队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外省普通类进档考生,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规定的招生计划比例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调剂及退档原则与省内政策一致。
省内外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各省艺术美术类统一考试,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分,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录取。其它事宜参照普通类录取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公共课只使用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的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制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农林类专业2200元,
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生4人间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6人间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12000元。
电子信箱:snzb12808@
招生监督邮箱:snjwjsc@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w/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三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座落在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南依层峦叠翠的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东临风光秀丽的国家级太湖风景区石湖景区,山水相依、清秀宜人。学院占地面积82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77万册,电子图书5800gb。学院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近50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40余人。学院秉承“育厚德之人,炼强技之才”的校训,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为灵魂,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办学50年来,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5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秉承“育厚德之人,炼强技之才”的校训,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为灵魂,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和“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职业定课程,根据岗位练技能”的人才培养思路,弘扬“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风,形成“学高业精、身正善导”的教风和“崇德励志、勤学致用”的学风,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就业渠道通畅,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经省教育厅核实为99%以上,连续六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劳动部授予“江苏省就业实训中心”基地。学院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先后获得“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鼓励并帮助学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继续深造获得本科学历,近几年报考专转本录取率达60%以上。
二、学院性质
学院代码:国标码:12685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办专科学历证书
三、招生计划
以广东省招办发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规定。
2.按广东省招办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
3.普通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采用广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广东省录取规则录取。
5.执行广东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
六、奖励与助学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七、招生咨询方式
3.学院网址:
4.咨询 qq:250560098 1007092790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四
学校全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专科
校址:江苏省苏州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五
二、高校代码 12688(国标代码)
书院校区——苏州市书院巷20号 邮编:215002
四、办学性质 普通公办高校
五、办学层次 专科
七、学院简介
百年学府·薪火相传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江苏省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其前身是1911年美国基督教会创办的私立博习医院护士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古城区、石湖风景区和古镇木渎,学院共占地50.2万平方米(753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多人,专任教师近400人,高级职称比例占到36.2%,硕博士比例占67.19%。拥有教育部行执委和专委会6人,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教学名师1名、院教学名师4名,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1名,省卫生拔尖人才1名,省教育厅“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4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4名,姑苏高技能重点人才2人。
学院设社科部、体育部、基础部、医护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系、眼视光系和酒店管理系,承担江苏省卫生培训中心和江苏省卫生职业教育研究室的日常工作,是商务部指定的外派医护人员培训基地。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等近20个专业。学院重视学生的职业素质的养成,强化实践教学。毕业生以态度好、适应快、能力强在社会上受到广泛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就业质量好。
百年风雨,百年积淀。学院连续十四年荣获江苏省卫计委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为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先后获得江苏省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优秀、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文明食堂先进单位”、江苏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江苏省纪委“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江苏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江苏省高校科协工作先进等荣誉称号。
苏卫人正秉承“敬人敬业、至精至诚”的学院精神,与时俱进、紧抓机遇、锐意改革,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在国内同类院校起示范作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医药卫生院校。
强化实训·就业无忧
目前拥有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福建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医院等院外40余家稳定的三级甲等实习医院,20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还开辟了连锁药店和大中型药厂及口腔技工中心等企业作为院外实训基地。学院拥有苏州市眼视光医院和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两个直属附属医院、另有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两个非隶属性附属医院、一个涉外四星宾馆三元宾馆,分别承担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与对外服务。
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当年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通过对毕业生用人单位跟踪调查问卷和回访形式的调查结果显示,我院毕业生在“敬业精神与工作态度”、“专业技术与能力”、“团队精神与人际关系”、“职业道德与文化素质”这四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得到了较高的评价。毕业生社会评价满意度达98%以上,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教学水平、就业工作的评价总体满意度高,对学院的人才培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毕业生对口就业率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茅。
资助完备·保驾护航
学院努力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奖、贷、助、补、勤、免”六位一体的助学机制,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学院还设有“周氏”医学教育奖学金、“二叶合作班”奖学金、“新天地”医学教育奖助学金、农工党前进慈善助学金等社会捐资助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爱心营养餐券、关工委爱心助学金、“暖冬行动”、学费减免等多种帮困助学举措,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目前,学院获奖助的学生覆盖面达到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已达到全覆盖。从2012年开始,我院连续三年获得江苏省资助绩效评价考核“优秀”奖。
八、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科类:各省(直辖市)及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类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2)外语建议报考语种:英语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体检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5〕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5)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遵循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对有关省(直辖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7)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考生身份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8)详细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9)该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九、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
学 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要求执行;面向外省所有招生专业学费6200元/年。
住宿费:石湖校区:1200元/年,书院校区:800元/年。
十、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书院校区——苏州市书院巷20号 邮编:215002
学院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六
一、学院简介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座落在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南依层峦叠翠的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东临风光秀丽的国家级太湖风景区石湖景区,山水相依、清秀宜人。学院占地面积82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80万册,电子图书5800gb。学院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近50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50余人。学院秉承“育厚德之人,炼强技之才”的校训,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为灵魂,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办学50年来,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秉承“育厚德之人,炼强技之才”的校训,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为灵魂,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和“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职业定课程,根据岗位练技能”的人才培养思路,弘扬“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风,形成“学高业精、身正善导”的教风和“崇德励志、勤学致用”的学风,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就业渠道通畅,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经省教育厅核实为99%以上,连续六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劳动部授予“江苏省就业实训中心”基地。学院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先后获得“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鼓励并帮助学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继续深造获得本科学历,近几年报考专转本录取率达60%以上。
二、学院性质
学院代码:国标码:12685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办专科学历证书
三、招生计划
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规定。
2.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
3.普通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采用云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云南省录取规则录取。
5.执行云南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
六、奖励与助学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七、招生咨询方式
3.学院网址:
4.咨询 qq:250560098 1007092790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七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685,江苏省代码1274(普通类、艺术类)
校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招生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简介: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每一位学生量身订做一套人才培养方案,实施“433”学生成才工程,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专转本”录取率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监督机构及职责:纪委办公室,检查监督招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报名条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要求为准。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规定。
考试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办法为准。
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一、江苏省考生
普通类: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二、其他省份考生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排序规则排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照顾加分政策。
第五章 其他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住宿费1200元/年(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奖励与助学:学院设立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院长奖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招生咨询方式:
2. 学院招生咨询官方qq群:511807258
5. 学院网址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八
一、学院简介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座落在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南依层峦叠翠的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东临风光秀丽的国家级太湖风景区石湖景区,山水相依、清秀宜人。学院占地面积82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80万册,电子图书5800gb。学院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近50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50余人。学院秉承“育厚德之人,炼强技之才”的校训,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为灵魂,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办学50年来,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秉承“育厚德之人,炼强技之才”的校训,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校企合作为灵魂,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和“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职业定课程,根据岗位练技能”的人才培养思路,弘扬“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风,形成“学高业精、身正善导”的教风和“崇德励志、勤学致用”的学风,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就业渠道通畅,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经省教育厅核实为99%以上,连续六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劳动部授予“江苏省就业实训中心”基地。学院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先后获得“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鼓励并帮助学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继续深造获得本科学历,近几年报考专转本录取率达60%以上。
二、学院性质
学院代码:国标码:12685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办专科学历证书
三、招生计划
以广东省招办发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规定。
2.按广东省招办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
3.普通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采用广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广东省录取规则录取。
5.执行广东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
六、奖励与助学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七、招生咨询方式
3.学院网址:
4.咨询 qq:250560098 1007092790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篇九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跨省)
学校代码:国标12686
学校全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专科
校 址:江苏省苏州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一、学院概况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46年9月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是苏州最早建立的工科类职业技术学校。
学院现设有精密制造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经贸管理系、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国际教育学院、思想政治教学部、体育部等10个教学单位。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员工460余名,在校生8000余名。学院拥有135个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实训工厂、专业实验室、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服务实体和191个校外实习基地,拥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和2个省级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教育培训、技术应用基地25个。
作为全国仅有的29所“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之一,学院以“理事会”为合作平台,以校企合作“十百千”工程为抓手,积极开拓“政行企校”全面合作的新局面。2013年起,学院与创元集团、亨通集团等十余家企业合作建立了“创元学院”、“亨通学院”等企业学院,创新合作机制,推进合作深度。近五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同时,作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单位,学院具有完善的学生“奖、贷、助、勤、补、减、免”的助学体系,并以吴文化传承基地为载体,以科技创新为重点,以学生社团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大量文化特色活动。学院支持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每年有50人次以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学院被评为“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学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各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各专业招收的考生科类按各省公布的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具体录取方式:
a.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同分再按辅助投档分、语、数、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录取,专业分优先于辅助投档分、语、数、外成绩。
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住宿费:1200元/学年;
代办费:800元/学年(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奖助学措施:学院有国家、省、市、学院和企业等多种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特殊困难的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参加勤工俭学。学院承诺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教育部的“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六、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邮政编码:215104
网 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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