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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一
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祝福所有考研的朋友,你们辛苦了!希望你们考上自己心目中的学校!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方便大家学习。
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单位,也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基础医学的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物学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临床医学的整形外科学是全国第三批(我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点(1986年)。 现有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临床医学)、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药学、生物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
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要求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基础医学专业除了接受本科为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护理学、生物信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3.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
(专业代码为“1002__”)要求:
临床医学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接受护理学、医学技术(四年学制的理学学位)、药学等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__”)要求:
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受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受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受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妇产科学(105110)只接受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学位,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受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受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4.药学(学术型、专业型)除了接受本科为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除了接受本科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6.生物学接受植物学、动物学、发育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7.医学技术除了接受本科为医学检验技术、影像技术、病理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临床营养学、听力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学、动物实验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3)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学历证书(往届生)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逾期不再补办。
2.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1日上午101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201 英语一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
2.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1细胞生物学(自命题)和801生物化学(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药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医学技术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4医学技术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公共卫生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药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必须符合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研招网或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3.复试内容包括:
(1)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科目请查阅《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与实践操作: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科研创新能力考查。
(3)资格审查:
在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体格检查:
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注意事项:
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法录取。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学院请假。逾期2周不报到又无书面请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学费: 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全日制专业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2.住宿费: 550-1500元/生/年。
3.教材费:自理。
(二)奖助学金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按照相关文件发放。另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7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800元发放生活补贴。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所有招生信息将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招生信息网站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1.“研招网”查询方式: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科大学
广东医科大学代码:10571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88246
传真:(0759)2388246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524023
★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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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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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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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 2020广东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药科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二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3)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广东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学历证书(往届生)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逾期不再补办。
2.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得准予考试。
广东药科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三
2018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汇总2018年各省市考研现场确认时间汇总
2018年考研报名费汇总
2018年各省市考研报考点汇总2018年考研报名系统:/
广东药科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四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药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3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中山校区: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大道9号,邮编:528458
云浮校区:云浮市云安区西江新城文华路368号,邮编:52732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药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药学(国际班)、市场营销(国际班)专业为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重庆市、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鉴于化学化工类、医药类、生物医学类、食品类等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凡色盲色弱者均不能报考我校上述所有专业。同时,因用人单位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化学化工类、医药类、生物医学类、食品类等专业。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 设置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奖励名额,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集体。
(二)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学校按照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 设置国家助学金
根据政府的有关政策,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资助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工作岗位、兼职信息,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取报酬。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药科大学授权广东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广东药科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五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人数为准,可能会有调整。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按毕业授予的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年或3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我校2020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工商管理和社会工作。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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