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学条令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学习,切实增强了自身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法律素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学以致用,比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职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有问题的及时整改处理,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怎么写呢?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资料,欢迎阅读。
近日,总行在全行组织开展“知法、守法、用法”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现就此次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我对此次教育学习活动的一个理性的认识。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有效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对我行无论是深化“三农”金融服务,还是加快业务经营发展,加强党的建设,都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政治保障。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靠严明纪律,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如果纪律不严,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就无从谈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作为一个金融单位的职工更应以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上讲求知法守法,如果路走得不对就会犯错误,就会迷失方向;如果没有德,就难于为人民服务,就谈不上自己的事业,也就没有单位事业的兴旺,就没有个人事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会价值。
加强守法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有时,总是觉得有的规章制度在束缚着我们业务的办理,在制约着我们的业务发展,细细想来,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能力。
依法合规是各项业务经营管理的底线,也是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标准,更是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安全线和惩治违法乱纪者的警戒线。“破法”无不始于“破规”、“破纪”。实践证明,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都是对党纪行规缺乏敬畏之心、不守规矩的结果。
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例如在于客户推介公司理财产品,要注意是否合法,不能向客户承诺收益,或者夸大产品的收益。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语负责,不能因为个人的压力而盲目的去开发客户,触及法律法规的底线。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通过此次学习,我切实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了解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学以致用,比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职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有问题的及时整改处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最近行内组织了“知法、守法、敬法”专题图片展示教育活动,这些图片通过深入剖析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全景展示了违纪违法“第一次”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深刻揭示了目无法规的种种恶果与教训,以及由此引发的悲剧结果,让我感慨颇多,受益匪浅。
作为一名银行员工,首先要坚定信念,不断加强道德修养。这些案例再次警示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身处什么岗位,都不能放松对精神世界的追求,都不能降低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我们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敦品励行,认真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笔账”,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其次要摆正心态,做到严于自律,自觉抵制物质诱惑。银行职员的心态往往是诱发各类金融犯罪的罪魁祸首,比如拜金主义思想会激发内心的贪欲,超前消费观念则会导致变异的社会心态,侥幸心理会使人胆大妄为。因此,对于我们每一名员工来说,更加需要懂得调整调节自己的心态,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心境,不被歪风邪气所影响,廉洁自爱,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前,全行正在开展“知法、守法、敬法”主题教育活动,我们一定要以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要始终明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廉洁底线都不能退,违法红线都不能碰,从而切实增强抵制诱惑、拒腐防变的能力。
最后要心存敬畏,坚决破除侥幸心理。涉案人员并非不知法、不畏法,而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作案手段隐蔽,轻易不会暴露。结果,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其受贿金额由小到大、积少成多,从而掉入“温水煮青蛙”的陷阱,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案例警示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党纪国法、廉政规定,一定要破除侥幸心态,保有一份敬畏。同时,慎重择友,特别是要远离居心不良、品行不端之人。要公私分明,坚持原则,正确处理朋友的请托,不要盲目地讲“哥们义气”,要勇于拒绝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要求。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深深感到,这是一次极为难得的警示教育,是一次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教育,也是一次发人深省、启迪心智的灵魂课堂。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走好未来人生道路每一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培育高尚的心灵,以这些真实的案例做警示,远离职务犯罪,做到廉洁从业合规操作,在本职岗位上奉献诚挚的爱心、履行自己的使命,以务实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正义的形象、优良的业绩共同创造我们农行更加辉煌的明天。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 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战略目标,不仅为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xx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作为基层,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作为基层,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作为基层,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
学条令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一、指导思想
要充分认识开展条令条例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充分加强条令条例的学习,使官兵熟悉条令条例的内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通过学习和管理教育,使全体官兵进一步增强服从条令条例的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条令条例的各项规章制度,使部队执勤备战和管理工作井然有序。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王 鹏
副组长:钱明浩
组 员:各班长
三、学习内容
第一个专题:专题学习教育
(一)法纪教育。学习新的《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
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内容,树立广大官兵的法纪意识,做遵章守纪的典范。
(二)新《条令》和管理规定。学习《新共同条令学习读本》、《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内务条令》、《队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机关、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树立广大官兵的军人意识,充分展现消防官兵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安全教育。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预防行政责任事故工作若干规定》、《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2015年以来公安部消防局、总队下发的各类事故通报,树立广大官兵的安全意识,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四)灭火执勤教育。学习《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树立广大官兵的职责意识,并通过学习影视、报刊等宣传媒介报道的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成功战例,激发官兵“爱岗敬业,练兵习武”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部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
第二个专题:竞赛活动
(一)举办条令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学好共同的、精通本职的、了解相关的、熟记重点的”为主题的条令条例暨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队将定期开展考核、晚点名提问等方式,并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等方式,激发官兵学习、运用“新条令”的积极性,检验和巩固管理教育效果。
(二)组织队列会操活动。结合学习积极开展队列训练。通过单个军人队列和班队列动作的训练,进一步提高-官兵团队意识、纪律意识、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同时,中队将举办队列会操汇报会,全面检验训练成果。规范日常内务、着装、仪容仪表和日常行为,开展警容风纪检查活动。
(三)规范中队会议仪式组织程序。重点对中队的军人大会、队务会、班务会、晚点名等行政会议,晋升(授予)警衔和纪念仪式按照新《条令》所规范的内容、要求进行规范组织,确保每名基层管理干部和班长骨干掌握各种会议仪式活动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
四、方法步骤
活动在中队党支部领导下,由“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2日)统一思想,成立组织,召开队务会、军人大会,组织官兵进行层层动员,搞好思想发动,调动广大官兵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李华杰)
第二阶段:训练实施阶段(3月3日至24日)
1、组织学习,熟悉规定。认真学习四个专题学习,以学条令,抓养成,从宏观上把握条令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到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上。
2、开展训练,促进养成。各单位队列训练时间不得少于7天。要围绕队列训练,狠抓官兵军事素养,通过细微抓养成,使官兵把日常所学、所练的自觉运用到工作、生活中去,做到训养一致,持之以恒。
3、严格标准,规范秩序。依据条令条例,对官兵行为规范、营区及室内设置、档案台帐建设等,逐项目、逐单位、逐人员进行统一规范,做到营区管理正规、库室设置合理、内务规范统一,各种登记统计规范、准确,实现一日生活标准化,日常管理制度化。
4、分析查摆,整改提高。层层召开安全管理形势分析会,认真开展自查和互查,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即: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工作态度、业务素质、军人形象、精神面貌、官兵关系、模范作用、日常管理。对查摆出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3月24日至28日)
将采取笔试、口试及队列考核和随机督察的方法对学习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3月28日至31日)。 对学习活动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主要做法、查摆出的问题及整改时限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1、中队各级人员要对此次新条令条例学习活动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中队军政主官要亲自备课授课,组织学习,带头查摆整改,切实把此次学习活动做为进一步抓好部队管理工作的一个机遇,要制定详细方案,狠抓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确保全体人员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狠抓养成。中队要从“四个秩序”入手,严格按照条令规范言行举止,积极开展“早操练队列,集会练坐姿,点名练站相,饭前练歌声”等养成训练活动,把课堂上学的、操场上练的、平时要求的,自觉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努力实现部队一日生活条令化、官兵行为规范化、各项工作制度化、各项秩序正规化。
3、中队要针对落实在学习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危害及教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严格予以落实。在此次活动中,中队各级人员要严格要求个人的言行,积极查摆个人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杭州路中队 二〇一一年三月
杭州路中队二〇一一年 条令条例学习月方案
杭州路公安消防中队
条令学习计划
一、时间和内容
根据支队总的目标和要求,今年主要进行《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士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三大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的学习,并结合每次纪律作风整顿进行阶段性穿插学习,中间穿插《兵役法》、《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等有关内容。
二、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授课,每周进行一次条令条例学习、检查,使同志们牢固掌握所学的内容,并贯彻到实际的工作、训练和日常生活中。每月进行一次条令条例考试,切实落实时间、人员的统筹安排。
三、要求
断提高-官兵的认识。
2、学以致用,从严治警。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同时还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学用结合,严格用条令条例规范官兵的言行。
3、确保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认真备好课,做到有教案、有笔记、有周检查、有月考试,全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差课、漏课要及时进行补课,杜绝走过程,坚决做到课上课下不留死角。
4、新兵下连后,要严格按新条令条例管理,搞好落实情况,提高其掌握条令条例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使部队管理达到条令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总要求。
此计划
乌海市消防四中队
2015年1月4日
二零零六年条令条例
学习计划
乌海市消防支队四中队
此次活动的学习内容共分五个专题活动时间1月1日-12月31日:
第一个专题:新的《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第二个专题:学习《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树立广大官兵的法纪意识,做遵章守纪的典范。
并通过学习影视、报刊等宣传媒介报道的我区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成功战例,激发官兵“爱岗敬业,练兵习武”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中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
此次活动要着力解决官兵为民服务思想弱化,法律意识、条令意识淡化,军人本色、奉献精神退化的问题。突出解决好部队经常性管理中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有章不依、执纪不严,一日生活制度不落实,四个秩序不规范,干部表率作用不强,严下不严上、严兵不严官,干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对战士管理的方法匮乏;班长骨干队伍建设中的组织指挥、管理能力不高,骨干作用不强的问题;安全防事故工作中的责任制不落实,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八小时以外”等环节安全管理弱的问题。
学条令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新形势下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各级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我们党的组织机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新颁布的巡视条例从制度上为我们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指南也是手段。
修订后的《条例》重点从巡视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两个方面对巡视任务作出了新的界定。在巡视范围上,围绕落实全覆盖要求,明确中央巡视组在对省区市四套班子开展巡视的基础上,对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也开展巡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在巡视内容上,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调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进而从制度上确保了巡视工作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既解决了过去巡视内容过于宽泛的问题,又做到严格用纪律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是党中央着眼当前党建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巡视条例落到实处。
真抓实学,把握巡视条例是首要条件。一是原原本本学深学透。巡视条例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只有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才能更加明确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要求和规矩,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二是统筹结合融会贯通。进一步加深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三是把学习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规定,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进一步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是关键所在。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巡视条例中指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党委既要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督促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建立全面覆盖的责任网络,逐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系统,通过动态监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把握尺度,规范权力运行是重要手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贯彻巡视条例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更是各级党委的重要任务,作为县委书记就应该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各级党委应该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责任追究。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之利器,作为县委书记应该以身作则,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人”落到实处,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抓好巡视整改。
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各级党委要把巡视工作当作一次总结工作经验、查找整改问题、弥补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效的好机会,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巡视组工作,突出监督重心,自觉、主动、诚恳地接受巡视组的巡视、指导和检查。
精心组织安排,全力配合巡视检查。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委要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巡视组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工作,尽全力为巡视工作的开展提供条件。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巡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我们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工作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民族团结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反思不足,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台账、认真对照,深刻反思、切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立说立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