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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法官枉法裁判案例(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4-17 06:41:31
举报法官枉法裁判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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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法官枉法裁判案例(3篇)

举报法官枉法裁判案例篇一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人民法院

附:原审书抄件一份

申请人

年月日

注:1、本申诉书供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用碳素黑墨水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举报法官枉法裁判案例篇二

1.投诉与举报的区分标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投诉。投诉人与行政机关对其投诉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的,属于举报。举报人与行政机关对其举报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不履行查处职责案件的适格被告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事务、地域、级别管辖的规定,综合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查处投诉的职责并确定适格被告。

不违反上位法管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判断管辖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上、下级行政机关受理投诉职责规定不明确,下级行政机关按照行政惯例行使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予尊重。

3.处理投诉与提起诉讼的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行政机关查处,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或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查处期限内依法处理。行政机关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法规、规章或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查处期限未作具体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_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确定相应期限。即行政机关在接到查处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查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在两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起诉明显无查处职责行政机关案件的处理

当事人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1)被诉行政机关明显不具有对投诉事项的事务、地域或级别管辖职责的;

(2)被诉行政机关依法将投诉事项转交有管辖职责的下级行政机关查处的;

(3)当事人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查处或不予查处行为不服,请求上级行政机关履行层级监督职责,上级行政机关不予答复或作出不改变下级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答复等,当事人以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的。

举报法官枉法裁判案例篇三

投诉作文

“老张,你到底在磨叽啥啊?这可不像你作风嘿!”

当地消协门口,两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人站在那儿,风干的脸上写满了沧桑,却又不失活力地站在那儿,就像两棵老松。

“这……老李,要不也就算了吧……这……伤和气嘛!”老张吞吐地说着,还一边往后退,摆着手,似乎眼前是地狱,入不得。

“伤啥和气啊!那种人……用俺儿媳妇的话说,那是假冒伪劣产品,还那么高个价钱,那店主分明就是欺负俺们是乡下人!”老李说得脸颊通红,灰白的头发也微微颤抖着。

“就一次嘛,下回就不去他那儿还不成?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值得的啊!”老张拉住老李的胳膊肘就要往回走。

“嘿!瞧你说的!这俺们上当一回就罢了,别人咋办呐?也统统买了去,也自认倒霉?”老李赶紧挣脱老张的手,反而扯住他的.袖子就要把他往里拉,“这种商贩,该罚!否则俺不甘心!”

“可……”老张还想说什么,但又不知该说什么。

那村里都知道,老张是个老实的人,挨了打,受了骂都不会吭一声,有时还会憨厚地笑笑,好像别人骂的不是自己,这些年头倒也受了不少欺负。可不,这回儿子要尽孝心,接他进了城住,遇到了当年好友老李,两人才第一天逛商铺,就被别人狠狠敲诈了一笔。

城里人是聪明人,这两人都来自乡村,口才更不比那久经商场的店主,才没几句话就被人家堵得哑口无言,反而是他们有错在先!这口气,老张能咽下,老李可咽不下去,非拖着老张去消协投诉。

“这种店,必须关门,也权当是给社会做贡献是不!”老李义愤填膺地拍拍胸脯。

“俺种田也能做贡献……”老张懦懦地说,眼睛不知该看哪儿,反正就是不敢看前方。

“老张,别那么没出息啊!这一回两回骗下来,俺们的钱都打水漂了,反倒便宜了那群家伙!长些个志气,让他们瞧瞧,俺们乡下人,也不是好欺负的!”重重地拍了拍老张的肩膀。

“这……好吧!”老张叹了口气,打算随着老李进去。

“等等――”

两人才打算进门,便老远听见了一声呼喊,皆是转头,竟是那商铺的店主,老李的脸一下子如涂了墨一般,冷哼了声,便将脑袋撇了到了一边。

而老张就只是直直看对方跑来。

“哎哟两位客人,”那店主褪去了凶神恶煞的面孔,倒显得谄媚起来,“两位客人,刚刚啊,是我的无礼,呵呵,因为些私事,你也知道,这坏情绪总会影响对客人的态度,我先道歉,道歉呵!”店主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老张听着却是极为讽刺。

“啊!原来是这样啊!老李,你看人家都匆匆来道歉了,咱们就原谅他吧,不是有句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老张也换上了笑容。

老李斜睨了店主一眼,冷冷地说,“恐怕是人家知道俺们要去投诉了吧!”老李毕竟是个精明人。

还记得吵到最后,老李搁下了狠话――咱们要去那什么消协投诉!你给俺等着!就气冲冲地走了。

估计是店主不放心,偷偷让人跟了他两,才知道真要去投诉,便赶紧冲了过来。

店主的脸色有些难堪,但还是很好地保持了稳重,“怎么会呢!顾客是上帝,我们没理由欺骗上帝啊!”店主笑着,只是那笑声有些让人发寒。

“俺不信耶稣,有事咱去消协里说!”拽住老张,倒慌了那店主,下意识地扯住老张的另一边袖子。

“客人客人!有话咱们好好说,何必去这种地方呢!”

“放手,身正不怕影子斜,去消协又怎样?还是说你心虚了?”

“怎么会,不是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嘛,咱们坐下喝口茶,慢慢谈啊!”

“……”

两人争执不下,却还是被老李拉入了门……

初三:谢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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