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感悟,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感悟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感悟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感悟篇一
《儒林外史》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贯穿全文,全书的思想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科举制度及儒林人士的严峻批判和辛辣讽刺;一是对理想社会和道德楷模的热切渴求。就如书中写道:蘧公孙由“名”的驱动来拜会马二先生,马二先生听说蘧公孙不曾致力于举业,便把举业与做官的紧密联系不加掩饰的揭示出来,充满讽刺之意。古人致力于举业来取得功名富贵,今朝很多人不也是如此吗?
很多人都认为搞科研十分辛苦,不仅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想出名也十分困难。就如《黄晓明的两个亿婚礼和屠呦呦的半个客厅》这篇文章所述一样,科研人员所得收入还不如一个戏子收入高。屠呦呦毕生致力于科研,饱受艰苦,可所得奖金却只够在北京买半个客厅,于是就有些人本想从事科研行业,但却因为诸多困难而放弃了。可是,如果人人因此而放弃为国贡献的机会,那我们的国家还有什么发展;如果人人都因为功名富贵才致力于举业,那我们的国家还有什么希望。
《儒林外史》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反腐反俗,提倡理想社会,保持优秀的道德品质。我国近几年的反腐活动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也是为了抵制某些人为了功名富贵而做出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还有曾热播的《人民的名义》中讲到的一连串利益集团一网打尽的故事一样,反腐反俗一直是国家工作的重点。的却,作为一名学生,我们不应该为了功名富贵才致力于学习当中,应保持自己高尚的情操和道德修养,像屠呦呦一样热爱自己所从事的科研行业,不应为外在的困难使得内心有所动摇。
现今众多的“拜金族”都以“金钱至上”为原则,用物质享受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里。有的明星也是为了提高知名度,恶意炒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风气。这些人,他们在物质上是得到了满足,可精神生活却如此的迂腐,这些令人嘲讽的行为不应该早日杜绝吗?
唐朝宰相卢怀慎清正廉洁,不搜刮人民钱财,他的住宅和家里陈设用具都非常简陋,当官以后,纵使身份高贵,但妻子和儿女仍然免不了经常挨饿受冻,他也不会为此而贪污国家的一分钱。海瑞一生清贫,抑制豪强,安抚穷困百姓,打击奸臣污吏,深得人民爱戴。陶渊明看透官场迂腐,离官归隐,向往山水田园的生活。他们不曾渴望功名富贵,但求世人幸福安康,其事件才为世世代代所流传。所以,功名富贵又如何,都不及高尚的道德情操。
“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愿世人少为功名富贵而忙碌,静下心来保持职业操守。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共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祖国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感悟篇二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习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感悟篇三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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