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车队出行报告篇一
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我园从今日起。执行错峰入离园制度。请各位家长接送孩子时带上口罩,按照幼儿园错峰接送时间接送孩子,排队时保持安全间距,做到不拥挤,不着急,接到孩子后立即离开!
上午入园:
果果班乐乐班:8:00-8:10
星星班朵朵班:8:10-8:20
豆豆班苗苗班:8:20-8:30
上午离园:
下午入园:
果果班乐乐班:2:00-2:10
星星班朵朵班:2:10-2:20
豆豆班苗苗班:2:20-2:30
下午离园:
果果班乐乐班:4:55-5:00
星星班朵朵班:4:50-4:55
豆豆班苗苗班:4:45-4:50
每日来园前,家长和幼儿戴上口罩,根据错峰安排,在指定时间段到达幼儿园,家长不进校园。(特殊情况者家长入园必须按防控流程检查)
家长佩戴口罩,按时到达幼儿园,到园门外等待区有序排队,等待班级老师把幼儿送达园门口,有序交接,做好离园交接。家长即接即走,不在园门口聚集或停留。家长在特定时间段不能来接幼儿的,请电话与班主任老师沟通,老师将幼儿带回班级进行区域活动!
1.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习惯,在人员密集的地方、通风不足的地方,应坚持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空间,前往医院就诊、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从事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有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2.坚持加强个人卫生
要勤洗手,用香皂或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清洁双手前不要用手触碰口、眼、鼻。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弃置于垃圾箱内。
3.坚持打扫整洁环境
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扔垃圾,净化居家、工作场所和公共空间,创造干净、整洁人居环境。保持居所室内外整洁卫生,及时清除垃圾、积水,清理卫生死角,消除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的孳生环境。
4.坚持做好室内通风
居室和办公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避免空气污浊。保持一定的空气流动,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无法自然通风的场所应采用排风扇等抽风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通。
5.坚持安全社交距离
居民群众到人多密集场所时,要注意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在车站、机场、码头等客流较多的场所,应有序排队等候。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应尽量坐在后排座位。
6.坚持注意饮食卫生
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理食材应生熟分开、煮熟煮透,购物、处理食材、饭前饭后应保持手卫生。坚决不捕杀、买卖、食用野生保护动物。
7.坚持科学规律作息
积极参加适量体育锻炼,劳逸结合,按时作息,保障睡眠,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身体免疫力。
8.坚持自觉安全出行
杜绝带病上班上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尽量避免外出,特别是近期与发热、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人员,尽量不搭乘公共交通。需要乘坐公共交通时,尽量选择刷卡、扫码等非接触方式充值、购票。遵守公共交通部门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规定。
疫情期间车队出行报告篇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制度和消毒制度,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强制销毁。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强制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
疫情期间车队出行报告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全面评估和综合研判,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不是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而是对防控工作提出了更严、更精细的要求。我市疫情防控基层单元面临的形势将更趋严峻复杂,特别是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加速人流、物流聚集之后,外部输入性风险不降反增。应对疫情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必须咬紧牙关,务必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并抓实抓细抓到位,进一步巩固好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对进出村(寨)的非本村人员要例行扫码和“戴口罩、不串门、少出门、不聚集”等温馨宣传提示,条件允许的要检测体温。对体测正常和扫码显示绿色标识的人员予以放行;对发热、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按规定处理,并作好相关信息登记。
(二)加强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排查管控,并建立台账,严格进行扫码和体温检测。对发热、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按规定送留观点开展集中医学观察;对检测显示正常的人员,要告知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
(三)持续宣传引导村民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生产生活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与人接触,尤其是与外人的接触。
(四)乡村集市、民俗民间节庆聚集活动(如斗牛、斗狗、斗鸡等)一律暂停。
(一)有物业公司的小区有序交由各物业公司履行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职责,所属镇(街)、市房产局要做好督促指导及培训工作,组织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志愿者等人员参与并监督疫情防控工作。
(二)无物业公司的小区由所属街道(社区)牵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统筹街道(社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网格员、业委会、志愿者等人员认真开展好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三)严格小区进出人员疫情检测工作规定,坚持例行扫码和体温检测,原则上非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对体测正常及扫码显示绿色标识的人员予以放行;对发热人员和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按规定及时处置,并作好相关信息登记。加强小区电梯、楼道、公共场所等部位的消杀工作。宣传引导小区居民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
(四)加强城中村出租屋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排查管控,并建立台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一)企业主管部门责任。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生产,严防控”的要求,各司其职,协作管控,督促和引导企业合理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到位。
1.市卫生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全市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及员工的疫情防控和自我保护能力。
2.第一产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市林业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林业生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3.第二产业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凯里(炉碧)经济开发区企业主管部门和市卫生部门,督促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凯里(炉碧)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督促指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4.第三产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上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调配等相关工作。市公安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各镇(街道)会同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下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二)企业主体责任。
1.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工作。
(1)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社会责任,要切实把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企业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工作责任,逐级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同步到位,若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的报备制度。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向主管单位、部门报备,由主管单位、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到企业现场开展检查指导合格后方能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预案;提前配备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消毒液、除菌洗手液、测温器具等物资,设置临时隔离点,确保上岗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4)各企业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返岗员工疫情防控培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让每个员工知晓突发疫情或异常情况的处置工作。
(5)配备专人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控,特别是防护口罩发放和回收要建立台账管理,并加强上岗员工佩戴口罩的巡检。
(6)要参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0号)文件做好返岗员工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一是对员工返岗前14天的活动轨迹进行排查登记;二是对湖北(武汉)返岗人员,返岗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人员,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人员,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查和胸部ct检查,无异常后方能返岗。三是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由各企业认真做好员工隔离、稳定人员情绪,生活保障等相关工作。四是其他员工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企业和社区(村)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7)复工复产前要彻底开展一次生产(施工)、生活场所的消毒、卫生环境整治和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确保达到疫情防控以及安全生产要求。
2.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1)员工上班和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企业时要配备专人进行体温测量,检查是否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体温检测≥37.3℃的人员,须进行记录跟踪,进行二次检测,≥37.3℃的人员须及时处置。
(2)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固定班组14天为一周期的排班方式,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3)配备专人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控,特别是防护口罩发放和回收销毁要建立台账管理。口罩要配备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4小时/1次的定时消毒,每天全部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回收处理。
(4)配备专人每天对上班前和上班中的员工进行体温、呼吸道感染症状检测记录,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停岗,并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配备专人每天对厂区、车间、员工宿舍、食堂、卫生间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公共区域和员工经常接触用品进行消毒和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6)加强企业返岗员工管控。要严格落实省、州、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实行轮休、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员工返岗后不得与厂区、生活区(或施工场所)外来人员发生接触,不得随意串门、串岗和进出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减少集中开会,不能举办晚会、职工运动会等人员聚集活动。员工进餐采取错峰用餐、分散用餐等措施。
(7)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症状监测制度,若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停岗、隔离,并立即向辖区镇(街道)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对疑似或患病员工接触的用品和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疫情扩散。若出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停工整顿,启动应急预案,企业的其他人员须全部隔离,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
(8)各企业要在企业各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外来人员没有特殊业务不得进入厂区,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守卫人员进行手部喷洒酒精消毒,开展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企业。若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立即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属镇(街道)报告。
(9)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标语或充分利用企业led屏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防控措施,营造企业防控氛围,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10)各企业要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各企业要坚持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备专人每日17:00前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疫情防控情况,不得出现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疫情的情况。
(11)其余疫情防控工作参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0号)文件执行。
(一)“五小行业”疫情防控责任。
1.属地责任。凯里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职责,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好“五小行业”、村级农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日常管理,以村(社区)为单元,构筑覆盖全市“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网络。
2.主体责任。行业经营者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员工、消费者及经营场所的管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并指定专人向属地镇(街道)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并接受工作任务。
3.主管责任。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牵头督导所管行业领域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五小行业”疫情防控内容。
1.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全面建立“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者及员工健康信息档案,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对从业人员及进入场所的顾客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从业人员及顾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安置于临时隔离点,并立即向所属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2.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和进店顾客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禁止出现口罩不遮口鼻等不规范现象。接触直接入口的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手套等防护措施。各经营场所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要劝阻未戴口罩的人员入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立即报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做好消杀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五小行业”做好消杀工作。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畅,确保经营场所良好通风。
4.严禁室内人员聚集。经营者应当采取排队间隔收银(保持1米间隔)、限制进店人流、减少店内滞留时间等相应措施严禁店内人员聚集。理发店应当实行快剪,不洗不吹,禁止在店内排队等候。餐饮店全面推行打包服务、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禁止在店内围桌聚餐、聚众饮酒。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分时段进出、控制人流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5.加强宣传引导。在入口明显区域张贴温馨提示等宣传材料,引导顾客及市民配合体温测量,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办公区域、电梯、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建立健康申报和工作人员晨检等制度,严格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及处置),要求上岗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分批分时分散用餐等防控措施,并切实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疫情期间车队出行报告篇四
(一)全县房地产市场行业及开发项目售楼部;
(二)全县物业管理区域;
(三)建筑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
(一)局房管所负责城区房地产市场及售楼部;
(二)局交易所负责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
(三)局物业股负责全县物业企业在管的物业管理区域;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
(五)局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即日起立即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切实负起责任、该关闭关闭、该停业停业,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上述公共场所由局各单位、各股室负责督促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及体温检测工作,并将检测情况收集汇总,于每日下午5点前报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凡发现从湖北省返乡人员且有发热症状者,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并拨打120,或上报xx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四)凡从业经营者必须戴口罩。
各单位、各股室要全力做好应对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严防严控。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各部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细、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究相关单位、股室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疫情期间车队出行报告篇五
目前,牲猪疫情形势严峻,为认真做好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防止动物疫情区域性发生和流行,高标准完成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我镇动物疫情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山羊痘、猪瘟、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六种强制病种应免畜禽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5%以上。
月10日—9月12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
月13日—10月15日,注射牲畜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疫苗。
月16日—10月31日,猪瘟、牲畜口蹄疫、鸡新城疫、山羊痘免疫。
月1日—11月5日,自查,各种疫苗补注。
1.做到五个不漏,八个100%。五个不漏为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八个100%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山羊痘、猪瘟、禽流感、鸡瘟、口蹄疫六种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密度达到100%,防疫员入户注射率达100%,入户卡张贴率100%,挂标率100%,免疫档案登记100%。
2.确保免疫效果。做到有效注射疫苗,科学保管疫苗,按使用说明规定稀释疫苗,注射正确剂量,确保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在75%以上。
3.严格消毒,规范操作。
严格消毒。所有防疫器械必须按规定消毒后才能使用,必须坚持一栏一针头;进入农户后换农户家的鞋或用消毒液消毒自己的鞋,卡耳钳必须用消毒液浸泡。
规范操作。要确保免疫接种的畜禽是健康的,在注射时要稳、准、足。
4.规范填写免疫证,建立完整免疫档案。填写免疫证要按空填写,免疫档案要逐行填写,每户每组每村要有合计,以村为单位,填写要实事求是。
5.加强免疫信息报送工作。按上级要求,集中免疫期间,各防疫员要在每个星期五下午5点以前将本周的防疫数据报给站长,站长报县局。要求一星期一报,少一次对防疫员罚款50元。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防疫期间,镇防治重大疫病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防疫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动物防疫站加强防疫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跟踪工作。站长加强防疫监管;每星期召开一次防疫小结会。
2.广泛宣传,家喻户晓。防疫站印发入户宣传单,各村(居)委会要张贴宣传标语。
3.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防疫工作效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村支书为各村的第一责任人,各村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所有防疫员和镇动物防疫站签订防疫工作责任状。本次防疫工作纳入镇政府对村的年度考核,出现问题,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防疫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年存栏20条以上的养殖户明确由专职防疫员刘俊明负责防疫注射和监管养殖户规范填写养殖档案。
4.坚持督查制度,确保秋防工作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1日—10月3日,站长组织开展自查。
(2)10月12日—10月13日,由镇政府、镇动物防疫站组织对各村开展交叉检查或督查;并发督查通报。
(3)11月底,由镇政府组织秋防验收检查。
(4)随时迎接县级以上单位的督查、检查。
5.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继续实行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坚持绩效与待遇挂勾。
疫情期间车队出行报告篇六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xxx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xxx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xxx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xxx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xxx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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