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个反思的过程,让我们更有意识地去优化自己的行为和选择。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这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总结。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一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他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二
莫泊桑是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良的批判事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往往是从布衣庶民的角度动身,而不是写朝廷生活。写出的文章贴近生涯,构思奇特,描述过细,无不令人惊叹,被称为“短篇小说大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读书。
心得体会。
欢迎借鉴参考。
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
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单纯的去引导学生分析菲利普夫妇在于勒富的时候和穷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学生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容易的明白,或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把学生引导到这篇文章的真正主题上来呢?因为现实生活中,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也就是增广贤文里所说的“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思想和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菲利普夫妇的时候,就很难让学生真正的认识到本文的题旨。因此,在引导学生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特别注意强调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在这篇小说中的重要性。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
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这也是我们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课时,教师应该着重指导学生理解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因而,我们在同情老年于勒,穷于勒的时候,也要注意分析年轻时候的于勒,指导学生想象和分析于勒变穷的原因,同时,我们更要注意引导学生,让学生明白、理解,年轻时候的于勒是不值得大家同情的。与此同时,大家更必须认识到,不能学习年轻时候于勒,使学生在将来的生活中,自觉的养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他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
口号。
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初中时曾学过莫泊桑的一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一直想看看这位“短篇小说之王”的其他作品,于是问同学借了这本书。
其中他的两篇代表作《羊脂球》、《项链》让我记忆深刻。《羊》的主人公是一个“卑贱”的妓女——羊脂球。她出于一个普通百姓的义愤,差点杀死了一名普鲁士士兵而无从在本土继续生存下去。于是走上了逃亡之路。与她同行的是一群“体面的人”——贵族、商人、议员、修女。靠出卖肉体为生的羊脂球明了自己社会地位的低下,她在那些贵妇们的羞辱声中平静地坐在车上。马车因风雪而耽误了行程,在饥饿面前,羊脂球表现出了心无城府,善良热心的天然本性,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用作三月旅途之用的食物奉献出来,帮助其它旅客渡过难关,而那些所谓高贵的人毫不客气地瓜分了她所有的食物却毫不担心这“肮脏”的食品会玷污他们“干净”的肠胃,忘却了对羊脂球的公然污辱和伤害。在这些貌似的绅士、淑女们心中,其实隐藏着一种不可告人的念头:只要为了自己,什么爱国,什么贞节统统可以抛弃,包括出卖自己的灵魂。美丽动听的“爱国主义”论调迷惑了天真善良的姑娘,为了旅伴,羊脂球出卖了自己的肉体;为了一已之利“体面的人”出卖了自己的同胞,出卖了祖国的尊严,鲜明的对照,映称出他们虚情假意。爱国主义原来只是爱自己,暴露出他们自私、虚伪、卑劣下流的丑恶嘴脸。卑微的妓女反比有权有势的贵族,比腰缠万贯的资本家,比整日祈祷的修女来得更坚强,更高贵,也更为纯洁。
《项链》故事中的主角玛蒂尔德是一个为贪慕虚荣而招祸的典型。假如她不去借项链,假如没弄丢,假如……她仍会迷人,但造化弄人,一次误会让她花十年把青春都提前消耗掉了。一个人只要有追求荣誉的欲望,就不可能没有虚荣心。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这篇小说告戒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莫泊桑的天才在于他既叙述生动又惜摸如金,寥寥数笔就使环境的气氛跃然纸上,几句对话就使人物的形象活灵活现。他的描写用词准确、言简意赅,称之为字字珠玑并非过誉。他具有独特的视觉,能见他人之所不见,以平淡的情节塑造人物,以真实的细节凸现性格,从而使小说既有反映现实的思想内容,又是引人入胜的艺术精品文学,因而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他虽然是自然主义流派的重要成员,但是从来没有入骨庸俗的细节描绘,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莫泊桑是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三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读书。
心得体会。
范文,希望能够喜欢。
人心总是得不到满足,它充满着虚荣、贪婪。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就批判了这样的人情世态,它耐人寻味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
第一篇《羊脂球》就给我带来了震撼。主人公羊脂球屡次拒绝侵略者的无耻要求,但最终她还是为了同行的人们牺牲了自己的尊严。而那些旅伴们,在度过困难之后,却无情地嘲笑她,抛弃她。读到这里,我气愤极了,羊脂球曾经无私地救了他们,到最后却被他们歧视,这不是活脱脱的过河拆桥吗?他们不配得到别人的关爱。而羊脂球是一个面对敌人有着顽强不屈的意志,忠于祖国、热爱祖国的英雄。
小说《项链》是批判小资产阶级的体现。玛蒂尔徳并不富裕,她向朋友借了条项链参加舞会,在她丢失项链后为赔给朋友而开始了十年艰辛的生活,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一切都是虚荣心带来的。为了一时的虚荣,而付出了更高的代价,得不偿失。其实,一个人的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从小说中,我还了解到普法战争的历史。侵略者普鲁士人真是心狠手辣。他们烧杀抢掠,但是法国人民并没有屈服。这让我想起了日本的侵华战争,我们面对他们的残暴,坚持与敌人抗争,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是爱国的!
读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看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感受到人性的善恶美丑。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善良、感恩的心,去面对这个美好的世界。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他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
口号。
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泊桑一生坎坷,写这本著作时已经带病在身,因而,他的作品是悲伤、愤怒的,从中有夹杂着喜悦。
令我过目不忘的文章叫《项链》。文中讲述一个女人,相貌姣好,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嫁给一个小职员。她经常幻想,自己的家豪华,后许多仆人,自己是个美丽的富太太。她始终觉得,这是她生来必须享有的。
有一次宴会,她去了,穿上自己缝制的衣服,向蚝油借来的宝石项链。悲剧发生了!就应为风光而借了项链,因为兴奋而丢了项链,因为无奈而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因为还债而平明挣钱。十年后,她已不在是她,是个苍老、凶悍的女人。然而,她磨练了自己,使之更加坚强。
她有遇见了老友,坦白了真相,可是,她的好友说那是条假的!故事在惊讶中结束。谁都没想到,一个女人,就因为一条假项链而改变了人生。她面容苍老,对生活不再抱有幻想。只对当日风光宴会中的自己怀念在心。
这篇文章似乎是个冷笑话,笑那个女人的贪心、愚蠢。其实,她在饱受艰苦中最终获胜,虽然最后是个遗憾。这就是莫泊桑的写作风格,悲中带喜。整本书带着强烈的悲愤气息,反映了当时的战乱似乎每一个成名的作家都在战争中度过,满腔热血,文章揭示的主题都是差不多的。看来,只有在米难中才会成熟。
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处于一个家掉、一个主题。然而,读起来不感乏味,志向一直读,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望。这才是作者写好这本的成功之处,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四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漫天的风花雪月,却通过一个个朴素的字,一片片平凡无奇的故事,传达出对人生透彻的思考,这便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一本经历风雨却始终在文坛屹立不倒的书。
当战争的硝烟遍布每一个角落,面对战争的溃败,战士的英勇抗战,他满怀热血地将心中的愤恨,对祖国的热爱与忠诚诉诸笔端;当家庭拮据,终日过着空虚无聊的小职员生活时,他不忘初心,拜福楼拜为师,使自己的写作技能更加炉火纯青;一八八〇到一89一年,他共创作并发表了三百余篇中短篇小说,此时,写作已不仅仅是他的爱好,更是他的生命。
正是他如此热爱写作,才使他的文章逼真自然,以一种真实自然的叙述艺术和描写艺术吸引人,总能在平凡中发现不凡,以真实打动读者,让人感同身受。他与众不同的经历,善于感知外界的心灵,让他的写作题材丰富多彩,艺术视野尤为广阔,让读者不仅读文章,更读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与人文特点。
《羊脂球》这篇文章让我感触颇多。羊脂球,一个倍受人们歧视的妓女,当同行的人因饥饿而痛苦时,她热情地与他们分享了自己的食物;当提到普法战争,她更是义愤填膺,痛斥战争的残酷与对敌人的愤恨;面对普鲁士军官的无理要求,她一口回绝,但当大家都请求她答应,以免被困时,她选择了牺牲自己,但对祖国的热爱与忠诚仍使她感到羞愧。相反,马车上的其他人,富豪,修女,科尔厄代,在虚伪、高贵、圣洁的外表下,却是一颗颗肮脏、丑恶的心,在羊脂球分享食物时,他们使尽了花言巧语,然而当羊脂球遭受欺凌时,他们却袖手旁观,对羊脂球的行为给以无尽的嘲讽。
这不仅让我们深思,金钱、权利、名誉真的可以代表一切吗?对物质的盲目追求,使得人们对精神文明愈加忽视。然而,金钱、权力与名誉只是表面现象,它只会使人更加堕落、自私,这种人,即使腰缠万贯,内心也是空虚的。只有内心向善,养成高尚的品德,才能坚强、勇敢,即使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也能屹立不倒,心向阳光,一切都会美好而光明。
这本书也使我对幸福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幸福》这篇文章中,讲述了一位老妇人与丈夫的故事,她本是团长的千金,一个年轻、貌美而又富有的姑娘,却为了幸福,毅然决然地与贫穷的尉官逃到了山谷中。渐渐的,她成了一个质朴的乡村女人,粗布短衣取代了绫罗绸缎,过上了吃糠咽菜、整日为柴米油盐打算的生活。但她从未后悔,能依偎在丈夫身旁,便是她最大的幸福。
其实,幸福不需要海誓山盟,只要两人心心相依,便胜过千言万语。
人生如书,过多华丽的词藻只会使你更加浮华,只有最平淡的文字,才能道出生命的真谛。人生最好的境界是“开水煮白菜”,在平淡、朴素下散发醇香,这才是最好的人生。让我们以此为目标,向未来前进吧!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五
初中时曾学过莫泊桑的一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一直想看看这位“短篇小说之王”的其他作品,于是问同学借了这本书。
其中他的两篇代表作《羊脂球》、《项链》让我记忆深刻。《羊》的主人公是一个“卑贱”的妓女——羊脂球。她出于一个普通百姓的义愤,差点杀死了一名普鲁士士兵而无从在本土继续生存下去。于是走上了逃亡之路。与她同行的是一群“体面的人”——贵族、商人、议员、修女。靠出卖肉体为生的羊脂球明了自己社会地位的低下,她在那些贵妇们的羞辱声中平静地坐在车上。马车因风雪而耽误了行程,在饥饿面前,羊脂球表现出了心无城府,善良热心的天然本性,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用作三月旅途之用的食物奉献出来,帮助其它旅客渡过难关,而那些所谓高贵的人毫不客气地瓜分了她所有的食物却毫不担心这“肮脏”的食品会玷污他们“干净”的肠胃,忘却了对羊脂球的公然污辱和伤害。在这些貌似的绅士、淑女们心中,其实隐藏着一种不可告人的念头:只要为了自己,什么爱国,什么贞节统统可以抛弃,包括出卖自己的灵魂。美丽动听的“爱国主义”论调迷惑了天真善良的姑娘,为了旅伴,羊脂球出卖了自己的肉体;为了一已之利“体面的人”出卖了自己的同胞,出卖了祖国的尊严,鲜明的对照,映称出他们虚情假意。爱国主义原来只是爱自己,暴露出他们自私、虚伪、卑劣下流的丑恶嘴脸。卑微的妓女反比有权有势的贵族,比腰缠万贯的资本家,比整日祈祷的修女来得更坚强,更高贵,也更为纯洁。
《项链》故事中的主角玛蒂尔德是一个为贪慕虚荣而招祸的典型。假如她不去借项链,假如没弄丢,假如……她仍会迷人,但造化弄人,一次误会让她花十年把青春都提前消耗掉了。一个人只要有追求荣誉的欲望,就不可能没有虚荣心。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这篇小说告戒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莫泊桑的天才在于他既叙述生动又惜摸如金,寥寥数笔就使环境的气氛跃然纸上,几句对话就使人物的形象活灵活现。他的描写用词准确、言简意赅,称之为字字珠玑并非过誉。他具有独特的视觉,能见他人之所不见,以平淡的情节塑造人物,以真实的细节凸现性格,从而使小说既有反映现实的思想内容,又是引人入胜的艺术精品文学,因而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他虽然是自然主义流派的重要成员,但是从来没有入骨庸俗的细节描绘,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莫泊桑是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六
读完契柯夫的《变色龙》之后,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并不少见。
《变色龙》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街上的.小事。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狗咬伤了,奥丘梅洛夫警官在处理这件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要处死这只狗,严惩狗的主人。但一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换了脸色,指责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变了嘴脸,又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一,警官的脸色也随之像变色龙似的变来换去。
故事的情节与描写颇为有趣,其中奥丘梅洛夫警官那变色龙似的两面派嘴脸更是叫人难忘。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摆出一副警官的威严;有人说那就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有“和颜悦色”,说小狗乖巧,赫留金惹事。井官表面上看似在不断为自己开脱困境,实际上与小丑的滑稽表演没有多大区别。遇到上级便“和颜悦色”,阿谀奉承的两面派作风显得是如此虚伪,像见了主人伸出流满口水的舌头,晃悠着尾巴装出一副“可爱”相的狗一样遭到人们的鄙视与嘲笑。
但可悲的是,两面派的人并不是某个时代独有的产物。以前在读席勒的名剧《阴谋与爱情》的时候,就看到了十八世纪德国宫廷中的一些两面的寄生虫。对上,他们极力讨好。以为王公夫人衣服上的带子掉到地上,几个臣仆立刻趴在地上焦急寻找,争取第一个得到夫人的赞赏。对下,他们残酷剥削。为换得一颗讨好公爵夫人的钻石,有人不惜卖几千农奴去战场当炮灰。即使在现代也不乏此类人。
记得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班上已有两面派了。老师在时规规矩矩,老师不在时破坏纪律。虽说小学生的这种行为的性质不会很恶劣,但这种风气一但养成便很不好。从小做事两面派,长大还得了?在现代社会中,两面派的人不仅会遭到周围人的鄙视,还难以得到上级的信任。两面派的人要么为了“明哲保身”,要么为了飞黄腾达,这些他们或许可以做到,但他们却要为此扣上“伪君子”的帽子,难以得到他人的正视与信任。
不用说,《变色龙》是一出成功的黑色幽默,一出暴露小丑般的“变色龙”可笑嘴脸的故事。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七
莫泊桑的小说也颇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风味,而在这些短篇小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人性有一个很大的弱点——永远想得到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在古代,只要一幅名画若是出现在一个人家中,那么这个家没多久就会败了,不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他人的贪婪,或是为了讨好上级。皇帝拿到好字画时,也是绝不可能想象到别人为了取得它多少人丧了命的。
《项链》这个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爱打扮,家里却很穷,而且一直渴望的是金钱。她有个富有的朋友,但每次看望她后都会因羡慕而痛哭。当她问朋友借项链去参加舞会,结束后却弄丢了,积攒了所有钱或是借钱才买来一串真的。最后,她朋友告诉她,她给她的项链是假的。
造成这样悲剧的,无非是那个女人的不满足。她不满足于当下生活的方式,不满足于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满足于自己的一切。其实改变那样的看法就可以活得很幸福,可是在那样的时代,简直是天方夜谭。在普法战争中,很多人精神上不说,连自己的衣食都处理不好,何谈幸福?因此,那时好的东西很少,以此类推,像那女人的态度的人肯定不少。
在精神上,如果接受了正常的教育,穷人也可能过上好生活,但在战争中想搞好教育也是难的,所以女人的感受可以理解。《项链》中的朋友真的是“朋友”吗?文中有提及,女人的朋友常向她“展示”自己的首饰,而最后说出真相时,是不愿再把真项链还给女人的,而且还感到一种正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恶心”,感到害怕。起初感觉这种事不会在现代发生,而如今才意识到,同样的故事完全可以发生在当下。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八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能够超越自我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我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我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但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感情。也许这是一个内含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能够超越自我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齐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先,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能够“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能够“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但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向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下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下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杯具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贴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感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感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能够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此刻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九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初一:吴坤锭。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十
初读《古炉》是从网上下载了前面的大部分内容,最近在单位图书馆又发现了原著,遂借下一口气读完。
《古炉》开篇的“冬部”,像电影的慢镜头,拉开了故事的序幕。故事发生在陕西一个名为“古炉”的村子里,这里贫穷闭塞却山水清明,村人们保持着传统的烧瓷技术和浓郁的民风古韵,仿佛几百年来从未被扰乱过。但动荡却从1965年冬开始了,古炉村里的所有人,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各怀不同的心思,集体投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直到1967年春,这个山清水秀的宁静村落,演变成了一个充满猜忌、对抗、大打出手的人文精神的废墟。贾平凹用真实的生活细节和浑然一体的陕西风情,将中国最基层的农村“文革”的历史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
或许是我在农村长大的缘故,自己少年时代处于“文革”末期,也多少能感觉到“文革”的气息,所以看这部小说仿佛就回到了那懵懂的年代。
书中讲述随着红卫兵串联,文化大革命先是像轻柔的风刮进了这个小村庄,人们虽然有耳闻,但还是能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该下地的下地、该养牛的养牛、该烧窑的烧窑。但是,就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庄,最终仍然被文化大革命的狂风席卷了,原本由舅甥繁衍亲上加亲的村庄,在这场运动中开始裂变,以夜姓为首的霸槽成立了榔头队,以朱姓为首的天布成立了红大刀队,两派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先是文斗,互相贴大字报,批斗对方拥护的人员,后来不可避免的上升到了武斗。而最终,两派的头目都被无产阶级专政了,成了那个疯狂时代的牺牲品。作者通过古炉村庄这样一个小小的窗口展现出了那时整个中国的景象。
如果说贾平凹的《浮躁》写的是中国人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迷失;《废都》写的是九十年代中国的颓废迷丧,那么《古炉》写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朝代更迭历史,是活生生的历史,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从中可以找到你、我、他。虽然《古炉》时间跨度仅春夏秋冬,但其中传递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人间四季的更替,这里有中国最底层百姓的甘苦酸甜;有中国几千年文化在黄天厚土里所留下的积淀沉渣;有弱小民众的无声抗争;也有善人的天理演进……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作者用一个西北边远古村的四季更迭,来告诉人们社会的兴衰、制度的更替、人性的丑恶、天道的轮回。文中我尤其欣赏“善人”这个人物,他是一位还俗的和尚,会接骨说病,在那混沌的年代里,他总是劝人向上向善,为了阻止一场两派的恶斗,他把一箱治病的蜜蜂全部放飞;为了保护古炉村标志性的树木,那棵百年老树白皮松,他据理力争,但他微弱的善举无法阻挡疯狂的恶行,绝望中他选择了自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人物身上,让人看到黑暗中人性犹存的曙光。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善人是宗教的,哲学的,他又不是宗教家和哲学家,他的学识和生存环境只能算是乡间智者,在人性爆发了恶的年代,他注定是要失败的,但他毕竟疗救了一些村人,在进行着力所能及的回复、修补,维持着人伦道德,企图着社会的和谐和安稳。
我很喜欢《古炉》后记这段话:
有人说过很精彩的话,说因为你与你的家人和亲朋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次碰面的机会,所以得珍惜,因为人与人同在这个地球,所以得珍惜。可现实中这种珍惜并不是那么就做到了,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不要以为自己如何对待了别人,别人就会如何也对待自己。永远不要相信真正,没有真正,没有真正的友谊,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善与丑,只有时间,只有在时间里转换美丑。这如同土地,它可以长出各种草木,草木生出红白黄蓝紫黑青的花,这些颜色原本都在土里。我们放不下心的是在我们身上,除了仁义理智信外,同时也有着魔鬼,而魔鬼强悍,最易于放纵,只有物质之丰富,教育之普及,法制之健全,制度之完备,宗教之提升,才是人类自我控制的办法。
《古炉》这部鸿篇巨著,贾平凹仍是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里边大多是陕西方言俚语,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来说,会觉得语言有些粗俗,但故事的确写得很真实且很有深度。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书心得1000字篇十一
泊桑一生坎坷,写这本著作时已经带病在身,因而,他的作品是悲伤、愤怒的,从中有夹杂着喜悦。
令我过目不忘的文章叫《项链》。文中讲述一个女人,相貌姣好,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嫁给一个小职员。她经常幻想,自己的家豪华,后许多仆人,自己是个美丽的富太太。她始终觉得,这是她生来必须享有的。
有一次宴会,她去了,穿上自己缝制的衣服,向蚝油借来的宝石项链。悲剧发生了!就应为风光而借了项链,因为兴奋而丢了项链,因为无奈而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因为还债而平明挣钱。十年后,她已不在是她,是个苍老、凶悍的女人。然而,她磨练了自己,使之更加坚强。
她有遇见了老友,坦白了真相,可是,她的好友说那是条假的!故事在惊讶中结束。谁都没想到,一个女人,就因为一条假项链而改变了人生。她面容苍老,对生活不再抱有幻想。只对当日风光宴会中的自己怀念在心。
这篇文章似乎是个冷笑话,笑那个女人的贪心、愚蠢。其实,她在饱受艰苦中最终获胜,虽然最后是个遗憾。这就是莫泊桑的写作风格,悲中带喜。整本书带着强烈的悲愤气息,反映了当时的战乱似乎每一个成名的作家都在战争中度过,满腔热血,文章揭示的主题都是差不多的。看来,只有在米难中才会成熟。
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处于一个家掉、一个主题。然而,读起来不感乏味,志向一直读,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望。这才是作者写好这本的成功之处,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