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ipo上市宣传方案篇一
先来看什么是介绍上市,以及它与首次公开发行(ipo)并上市的区别。进行介绍上市的公司,在上市之前已经有相当数量的股份被公众持有,其股权结构和分布已经达到交易所的要求,因此在上市时不再发行新股。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在上市之前并不是公众公司,它需要通过公开发行才能满足上市要求。
介绍上市这种安排在成熟市场是常见的上市模式。去年中集集团b股在香港h股上市,就是采取了介绍上市的方式。我们常听说的某某otc企业转板到纳斯达克,或者纳斯达克与纽交所之间的相互转板,实际上都是介绍上市。这种现象体现了成熟市场充分的市场化,交易所为了维护上市公司质量而设定一些上市门槛和条件,企业同样可以选择交易所。最近已经有传言它可能转板到纽交所上市。
中国a股过去没有介绍上市的提法,但却的确有一些企业在成为上市公司时,既没有走公开发行的渠道,也没有借壳。太平洋证券的上市就是一例。
2007年5月,太平洋证券通过与上市公司云大科技换股,原来20个股东变成接近2.9万个。由于换股后云大科技已经被吸收合并不复存在,因而此次交易并非借壳。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视为公开发行,需要证监会的行政许可。但是太平洋证券又没有获得证监会的公开发行核准。
与此类似的案例还有广汽集团吸收合并广汽长丰并在a股上市,以及刚刚公布方案的浙能电力吸收合并东电b并在a股上市。证监会目前对这些交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进行审核。
暂且不去纠结太平洋证券等公司的上市到底是否合法合规,但这些案例至少显示出证监会过去在对公众公司的定义和监管上存在制度缺失。因为除了公开发行之外,的确存在一家非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公司,从而导致自身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可能。此外,因为我国体制改革的一些历史原因,在城市和农村普遍存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比如街道和村镇集体企业)。除了少部分企业因为需要发行上市而将股东人数减少到200人以下之外,绝大部分的此类企业的'股权结构仍然处在灰色地带。
这种状况直到去年《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出台后才得以改观。证监会据此正式接受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备案,一方面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另一方面也允许其在全国性的场外市场进行公开转让。
这里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就是目前的“新三板”。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需要证监会核准其公开转让。按照证监会副主席的解释,公开转让视作公开发行。而新三板公司总经理谢庚则表示,获准公开转让的公司与获准公开发行的公司一样,都是公众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上市挂牌地点。
再回过头去看太平洋证券的案例,如果放到今天,名正言顺的做法似乎应该是先向证监会申请股票公开转让,获得批准后再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当年太平洋证券上市引来诸多质疑,但是现在任何一家新三板公司只要达到条件,都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转板,这应当算是一种进步。
ipo上市宣传方案篇二
去年,证监会公布了资本市场支持扶贫攻坚的新措施,将对于贫困地区企业ipo、新三板挂牌等开辟绿色通道。全国贫困地区企业ipo将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被市场称为“ipo扶贫”。
政策一出便争议四起。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家谢百三连发两文,批评“ipo扶贫”政策,称影响金融公平。
与之相对,也有不少观点支持“ipo扶贫”,称其在政策上可弥补贫困地区的商业和专业服务滞后,弥补贫困地区的资本市场人才匮乏等不足。
围绕着“ipo扶贫”,争论的焦点则主要集中在政策倾斜下贫困地区企业ipo标准是否下降、贫困县企业ipo是否有违金融市场“公平”原则、是否存在政策上的套利空间。新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另一方面,数据显示,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上市企业被st的比例偏高,引发资本市场担忧。
上市标准
贫困地区企业ipo仅仅是“插队”?
9月9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
这一绿色通道政策,被市场称为“ipo扶贫”。《意见》要求,贫困地区企业ipo“即报即审、审过即发”;贫困地区企业挂牌新三板,“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即报即审、审过即挂”。
《意见》中提及的贫困地区,是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务院扶贫办网站公布的贫困县名单显示,目前全国共有592个贫困县,分布在21个省份,其中包含中部省份217县,西部省份375县。
这也意味着,凡是在上述592个贫困县注册经营,满足证监会ipo要求的企业,均可以享受“即报即审”政策,即不用排队等候证监会的ipo审核,随时“插队受审”。
能够“插队受审”,是诸多正在ipo的企业难以享受到的政策。“目前由于排队企业较多,从首次向证监会申报材料起到证监会审核通过,估计最少都得两年,这还要看证监会审核节奏快慢。”一从事ipo项目的券商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
“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政策,引发了对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标准是否降低的质疑。现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企业ipo上市需满足一系列财务条件,包括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等。
而《意见》中对贫困地区企业ipo给予的政策是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解读】
前述券商人士表示,ipo标准并没有因为证监会“ipo扶贫”新政而对贫困地区企业有所降低,贫困地区企业首发上市需满足的条件,与非贫困地区企业一致,只是贫困地区企业ipo享受了“插队”待遇。
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孙建波在研报中称,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并不是放松这些地区公司上市的审核条件,而是给予专业帮助。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从这个表述中,并没有降低落后地区的公司上市标准。
市场公平
是否会挤占非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名额?
证监会9月9日披露数据显示,目前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845家,其中已过会101家,未过会744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686家。
wind资讯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证监会审核通过了152家企业ipo,平均每月审核19家。而在2015年,虽因“股灾”导致ipo暂停4个月,但全年通过证监会审核的企业ipo数达到272家,月均审核通过约23家。
上述数字可见,今年以来,证监会审核ipo的速度明显放缓。即使以2015年月均审核23家的速度,证监会要完成目前未过会的744家排队ipo企业的审核,也需要2年零8个月的时间。
但时间不等人,企业ipo的队伍还在不断变长。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有855家企业ipo辅导备案登记已经被受理,这些企业未来都将成为ipo排队大军中的一员。
“ipo扶贫”政策的出台,给予了贫困地区企业优先上市的捷径。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证监会披露的正常待审ipo企业名单中,有壶化集团、集友新材料、华业香料、森霸光电4家排队企业来自符合证监会“ipo扶贫”政策限定的贫困县。
在证监会披露的待审企业ipo审核进度上,上述4家企业均为已受理状态。壶化集团、森霸光电在排队企业中处于中间位置,华业香料则在深交所中小板拟ipo企业中排倒数第6位,集友新材料在358家拟登陆上交所企业中排308位。按照证监会目前ipo审核速度,4家企业中能够通过审核上市的,最快也需要再等一年多。
如若“ipo扶贫”政策年内能够落地,那上述4家已经在排队的企业即可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待遇,年内上市可期。在去年10月采接受券商辅导、今年6月报送材料的华业香料,更可能创下1年左右完成从辅导到上市的ipo速度。
从公开资料中不完全统计,包括新三板中已经申报ipo辅导的企业数,目前符合“ipo扶贫”新政的企业仅有10家。
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孙建波则在研报中表示,从新三板的情况来看,近9000家公司中能够符合a股上市标准的贫困地区企业屈指可数。从其他样本情况来看,贫困地区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也非常有限。
政策套利
企业迁移至贫困县能否“抄近路”?
在证监会“ipo扶贫”政策中,除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外,另一能享受“ipo扶贫”绿色通道政策的是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
后一条件,被市场认为存在投资套利空间。有观点认为,急于ipo上市的企业或会选择将注册地址迁移至贫困县,借此享受“ipo扶贫”绿色通道。
“因为不用排队了,确实有企业想通过扶贫通道上市。”一从事企业上市投融资业务的人士9月14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贫困县注册纳税还涉及很多问题,目前还需等待政策的落地方能具体操作相关事宜。
该人士还认为,最近一年纳税超过2000万元,上市后3年不变更注册地的要求,对企业来讲已算条件苛刻。这一说法也得到来自税务部门人士的印证。
“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按照2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一年的营业收入就得不低于8000万,在实际情况中,对于贫困地区企业,政策都会在税收上有一定的倾斜照顾,所得税税率会按照低于25%的标准执行,如15%,这样企业要满足纳税条件,营业收入需要更高。”来自地方税务局的唐奕(化名)为新京报记者算了一笔税务账。
根据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对挂牌新三板的贫困地区企业纳税统计,104家挂牌企业中,每家企业累计3年缴纳所得税平均数为339.15万元;2015年还未有企业缴纳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排名第一的佰惠生缴纳所得税接近2000万元,为1799.16万元。
不仅是在贫困地区,即使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能够达到年纳税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也几乎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我们区能够纳税上千万的只有不到10家企业,主要就靠那么几家大企业撑着。”唐奕表示。其所在的税务局,为山东某沿海城市下辖行政区。
这类企业如果想要变更注册地,在唐奕看来并非易事。“仅从税务迁移程序上看,快的话可能2个月时间就能办好。但作为纳税大户,当地政府一定会极力挽留的,这中间需要花费的时间,就不是能简单估算的.了。”唐奕表示。
针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给予企业上市融资优惠政策,在证监会历史上早已有之。2015年3月,证监会在京召开支持西藏资本市场发展座谈会,时任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对西藏企业首发上市,已实行优先审核政策以及到“新三板”挂牌“即报即审”政策等。政策实施至今,只有华钰矿业、灵康药业两家注册地位于西藏的企业ipo上市,其中灵康药业在2013年由海南迁址至西藏,历经2年后方成功上市。
在南北天地做董秘的崔彦军看来,企业想通过将注册地迁移至贫困地区以达到满足“ipo扶贫”政策规定,理论上可行但成功率极低。他认为作为当地纳税大户,注册地肯定不会轻易放走企业,而就算搞定了当地政府,如果企业是制造业这种重资产企业,厂房、设备、员工等,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迁走的。
前述从事企业上市投融资业务的人士认为,通过注册地迁移以实现“ipo扶贫”上市,从时间上来看并不比现今直接借壳上市更为快捷。
该人士表示,按照最理想的速度设想,证监会年内将政策落地,企业在明年上半年将迁址事项办妥,并达到年纳税超2000万的目标,2018年企业才能开始ipo辅导备案,但聘请中介机构、准备ipo材料也需要半年时间,企业ipo送审证监会已是2018年下半年。
“接近2年的时间,并不比排队花的时间少,而借壳上市一切顺利的话,可能一年时间就能成行。”他表示。
“迁址到贫困地区目前看更多的是一种说法,实际上并不可行,而企业要是在贫困地区设立企业并运行3年,未来又会面临政策是否持续的不确定性,所以总的来说非贫困地区企业想借此投机套利上市,很难实现。”新鼎资本董事长张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
新三板贫困县企业政府补贴超净利1/3
在企业财务经营相对较为宽松的新三板市场,有数量不少的企业,来自贫困县。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统计,新三板当前8988家挂牌企业中,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新三板公司共有104家。
数据显示,来自贫困地区的企业,主要从事农林牧渔及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废弃资源利用等行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部分企业盈利主要来自政府补贴,业绩比较稳定。
104家企业去年平均获补助344万
统计数据显示,104家企业主要分布在农林牧、医药、设备制造、金属制品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其中农林牧行业有近40家企业,主要为依托当地生态环境资源,从事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业务。唯一一家从事互联网大数据行业的是来自湖北恩施的中天亿信,但营业收入仅在800万水平,净利润不足百万。
新京报记者统计的数据显示,104家挂牌企业2015年营业收入总规模181.12亿元,平均每家企业营收1.74亿元;104家企业2015年实现净利润10.46亿元,平均每家净利润1025.1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104家企业在2015年共获得了3.37亿元的政府补贴,平均每家获得344.36万元。这也意味着,来自贫困地区的企业,33.59%的净利润是依靠政府补助。
在2014年平均每家企业政府补贴为268.6万元,同期每家企业的净利润为547.28万元。也就是说2014年这些企业49%的净利润来自政府补助。
104家挂牌企业中,只有春泉园林、新封生态、绿丰新材3家企业近两年未得到过政府补贴,其余101家企业中,不少挂牌企业甚至靠着政府补贴“度日”,如46家企业每年政府补贴的变动,直接影响到当年企业净利润的变化,部分企业当年获得的政府补贴资金,超过或接近净利润。
丹江电力2014年、2015年营收均超过5亿元,但净利润分别仅有303.45万元、872.87万元,同期丹江电力从政府获得的补贴金额分别为944.91万元、1100.59万元;中顺农业2015年营收仅在4600万元水平,净利润62.97万元,但当年从政府获得2034万元的补助。中顺农业在年报中表示,2015年公司盈利主要靠政府项目扶持金保证公司净利润为盈利。
101家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以税收返还、与业务相关的补贴、企业扶持资金等为主。其中37家企业获得企业挂牌新三板经费扶持或奖励,占比超过1/3,获得奖励的资金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如主营电子设备制造的奥根科技2015年获得挂牌奖励300万,同期其净利润为-121.06万;从事汽车配件制造业务的岳塑股份连续两年获得挂牌奖励,合计364.4万元,而两年累计净利润仅为101.37万元。
多家挂牌公司谋划ipo
按照“ipo扶贫”政策标准筛选,104家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绝大多数满足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标准,申报ipo可以获得政策倾斜。公开资料也显示,宏源药业、耐普矿机、根力多、天鹅家纺、润成科技、汇群中药6家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均在592个贫困地区之列的公司已经发布了ipo辅导公告。
今年5月,已在新三板挂牌的根力多公告,公司拟ipo上市,已接受华林证券的辅导,并于近期向河北证监局报送了ipo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在证监会“ipo扶贫”政策公布后,根力多股价一度暴涨超过60%。
“有了政策更好,目前我们已经报了上市辅导,但材料还没被验收,等政策具体落实后,公司上市的时间应该会比较快。”根力多董秘李超9月14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推出的“ipo扶贫”政策,对来自贫困地区的企业是一大利好。
宁夏、海南、青海上市公司被st比例高
资本市场的另一层担忧源自经济不发达地区企业曾频繁出现财务造假情况,这让投资者对待这些企业时戴上了有色眼镜。
9月13日,股转系统公告,因宏源药业于2015年开具7900万元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且在2015年半年报中未如实披露相应事项,股转系统决定对宏源药业给予约见谈话和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宏源药业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满足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均在592个贫困地区条件,且已经发布ipo辅导公告。在证监会“ipo扶贫”政策发布后,宏源药业股价涨幅超过65%。
此前在a股市场,来自宁夏的银广厦、湖北的蓝田股份、云南的绿大地、内蒙古的草原兴发,均曾出现过财务造假、编造业绩的情况。统计数据也显示,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上市公司,其风险显著高于经济发达地区。
上市公司被实施st(退市风险警示),大部分因为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部分公司因存在不符合监管层监管规定的状况而被采取st措施。以曾被st为统计标准,wind资讯数据显示,沪深两市有过被st记录的上市公司共504家,有被st记录的企业占本地区上市公司数占比较高的省份为宁夏、海南、青海,占比均超过50%,即该地区上市公司,超一半有过被st记录。
其中宁夏仅有12家上市公司,但8家有过st记录,占比超过66.67%。而诸如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区,有过被st记录的上市公司占本地区上市公司总数的比重,均在10%左右水平。
ipo上市宣传方案篇三
;摘要:文章结合实际现状分析出我国企业赴美ipo上市制度方面的优势,同时,从法律和食物链机制两个方面总结出了赴美上市存在的风险,以促进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ipo;上市;利弊
2009年10月我国专门针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推出了创业板,然而众多互联网企业却纷纷选择赴美上市,针对这种现象,文章从赴美上市利弊面分析是否赴美上市是更优的选择。
1在美上市的制度优势分析
首先,在中国,股票上市实行的是审批制,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报经证监会核准,从而人为地制造紧张和寻租。在美国上市实行的是注册制,在注册申报后的规定时间内未被证券监管机构拒绝注册,就可以进行证券发行,无须再经过批准。因此相对中国而言,在美上市不用经过漫长的排队等审批,上市更容易。其次,在中小板上市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整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创业板上市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且持续增长。而在美国上市对企业盈利与否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求股东权益达到1500万美元,最近一个财政年或最近3年中的两年拥有10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因此在美国上市条件更为宽松,这对于还处在亏损状态的发展阶段的公司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纽交所等平台提供的层次丰富多样的融资工具方便企业募集后续发展的资金。相比之下,a股市场再融资有连续三年盈利的硬指标,尽管创业板再融资管理办法仍未出台,但鉴于创业板超募严重,监管层可能倾向给创业板再融资门槛再加码。对于创业阶段的公司,正处于一个高增长,高负债,盈利低,资金需求量大的阶段,再融资的高门槛瘫痪了创业板市场的再融资功能。
最后,在退市机制上,中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侧重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即以公司对外公布的利润表中的利润作为评判的依据。纽约证券交易所着重将股东人数、平均税后利润、公众持股数及公众持股市值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市值作为评判的依据。纳斯达克则更注重市场对公司的评价,即根据总市值,股东人数,做市商数目以及股价最低心理线。创业阶段还未实现盈利的企业基于一个退市风险的考虑因此更倾向于赴美上市。
2在美上市风险分析
2010年12月4日美国律师事务所向麦考林提起集体诉讼,指出其在ipo中的披露的信息有误,损害投资者利益,导致其股票大跌,随后12月5日和7日,又遭到两起集体诉讼,密集的诉讼导致本已下跌的股价继续走低。从以往的案例分析,赴美上市企业经常遇到集体诉讼案件,因此赴美上市在看似风光的背后也隐藏着极大的风险。
2.1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内地企业海外上市遵守上市地法律时因生疏与差异而可能导致的损失。由于中美文化的差异,使两国的法律制度、监管体制,甚至是社会整体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的差异往往使企业无所适从,产生不确定性,风险也就随之产生。
萨班斯法案是当前中国企业赴美上市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之一,其中规定内部控制的404条款也是萨班斯法案中最为严厉的条款。为了使企业的内部治理能达到404条款的要求,企业必须耗费相当长的时间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体制,这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但是,如果企业不付出这种成本,在审计中做出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的报告后,股市会迅速做出反应,而到时股东提起诉讼的风险也是不得不考虑的。
股东集体诉讼是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还存在着一种报喜不报忧的心态,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全,严重地影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然而美国投资者非常看重企业的信息披露,他们认为规范的财务为企业的生存之本,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对于股民最起码的职业精神,信息披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公司治理的绩效,其真实性与及时性更事关企业生死。这对于对美国法律和监管条例并不熟悉、内部管制又尚不成熟的中国公司而言,的确是不小的挑战。
2.2食物链机制
在美国,提起集体诉讼的成本很低,而索赔金额往往非常巨大,律师的代理费更是能占到全额的30%。一旦胜诉,不仅能给律师带来巨额的律师费,也可以使该律师名声大噪,这使得美国有一大批的律师事务所专门投身于证券方面的集体诉讼,这类律师事务所被同行形象地称为“股市秃鹫”。
这些律师事务所整体跟踪上市公司状态,包括财务报考与新闻发布,只要信息披露中出现问题,证明有误导,可能导致股价下跌,就可以发起诉讼。而起诉只要随便找一两个小股东,在报纸或网络上发一个通告,邀请某一个时间段的股民加入就可以了。
另外,对冲基金在企业业绩高速成长和股价快速上升时,一家或几家对冲基金联合起来,大量或几家对冲基金联合起来,大量在高价抛空卖出该股票。一旦该公司披露的信息质量出现问题,抛空的基金会安排美国一些专门做集体诉讼的小律师所和事先找好的小股东以目标公司发布虚假信息为由代表广大股东起诉上市公司,并通过诉讼案的负面影响持续打压目标公司的股价,如果目标公司最终被迫陷入破产清算的境地,这恰恰是对冲基金最乐意看到的结果,因为此时他们介入股票的成本接近于零。
在这类律师事务所和对冲基金的虎视眈眈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必须更加谨慎,一旦企业实际情况与披露的预期不相符时,这类律师事务所和对冲基金往往为了利用集体诉讼给自己带来收益而提起诉讼,同时也不排除一些恶意提起诉讼的情况,因此,中国企业作为一个海外企业,在美国市场如此复杂环境中生存还是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
3结语
在中国企业纷纷赴美上市热潮中,我们可以看到海外上市的确给企业带来了机遇和发展空间,使得更多的企业可以进入自由的资本市场,更容易筹集到发展资金。但是,又因为国内企业是在国内扎根成长的企业,其思维模式、行为模式都不可避免得因国内的法律、道德、价值观等等而定势。而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在不同的文化之下,特别是法规制度监管方面的差异将迫使企业面对巨大的诉讼风险,这就使得中国企业必须清楚自己在美国法律环境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正确认识自身在资本市场中承担的义务。综上,我们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到国际资本配置中,并且正确的认识国际资本市场环境,警惕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以最优的方式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为自己服务,从而使自己做强做大。
参考文獻:
[1] 中国概念股再热纽交所[j].上海经济,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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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究目的:基于当前土地工程企业的现状,分析土地工程类企业上市优劣势,为土地工程企业上市提供参考。研究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结合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土地工程是对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进行上市融资,将企业做大做强。
关键词:土地工程;ipo;上市;优劣势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鼓励对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业通过ipo的方式做大做强,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土地工程企业也不例外。土地工程是运用工程手段解决土地问题,把未利用土地变为可利用土地或把已利用土地进行高效利用,能动的协调人地关系和谐发展的过程。土地工程能够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和组织土地利用,从宏观到微观,从全局到局部,保持较为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以获得最大的功能效益。土地工程是多门学科、多种元素交叉的综合体,涉及水利工程、林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环境科学技术、地理学和测绘学等。土地工程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易地占补平衡造地、治沟造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损土地改造等方面业务,其中易地占补平衡造地主要对风沙草滩区沙地、坮源荒草地、旧河道荒石滩、滩涂地、盐碱地、废弃宅基地等进行综合整治。
一、土地工程企业ipo概况
2017年9月,西安长安大学与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合作共建土地工程学院,建设土地工程学科,正式设立土地工程这门专业。土地工程实际上是一个综合工程,在证券市场分类中尚没有这个分类,但在环保工程行业中有多家上市企业,其主营范围里面的整地业务、主营业务结构分析里面的平衡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工程业务。
依据深交所、上交所市场数据显示,目前与土地工程相关的概念板块股数为5只,总流通a股市值295.39亿元。这几家企业中成立最早的在1998年,企业规模不大,资产最大的162.28亿元,净利润最高7.18亿元,销售毛利率基本在25%以上,在創业板上市,都属于小盘股,企业的主营业务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工程业务,其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中有一部分属于土地工程业务。上市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尚无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
土地工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土地工程科研,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针对土地工程领域研究中所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生产实际问题,以土体有机重构理论为核心,以土地信息与土地资源、土地整治工程和土地利用与保护为主要研究内容,以土体材料、结构和土地生态化治理为重点,并突出现代农业与城镇土地环境研究。探索其应用基础和共性技术,以提高土地质量、扩大利用范围、增加土地生产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城市基础建设条件,达到合理高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土地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二、上市优劣势分析
1.行业发展优势
(1)生态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土地工程行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为配合国家战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及地方政府都陆续颁布了诸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为土地工程整治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住建部在“十三五”时期将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强化三江源等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加大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走廊、三峡库区等区域生态保护力度;开展典型受损生态系统恢复和修复示范等。大力推广ppp模式,未来五年生态修复与重构市场空间将达到近3000亿元。
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也遭到了很大破坏,如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带来较严重的生态破坏,人类过度利用湿地、水资源、森林和草场等带来的湿地破坏、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沙漠化等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破坏直接制约了经济的发展甚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近年来,国家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开展黄河、长江等七大流域水环境治理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大荒漠化治理力度,加强草原和生态农业建设,实施山体生态修复,土地工程行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
(2)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划促进了土地工程行业的蓬勃发展
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土地整治工程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行业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
(3)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为土地工程行业发展奠定坚实经济基础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一直是土地工程行业最重要的投资者。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从35,915.71 亿元和32,602.59 亿元增长至60,198.48 亿元和69,011.1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13.78%和20.62%。经济的迅速发展使政府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为土地工程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根据财政部网站,2014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64,490.00 亿元和75,860.00 亿元,虽同比增速有所下降,但总体上仍保持较高水平。
2.竞争优势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对土地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生态修复与重构开始起步并迅速发展,但总体来看仍处于初级阶段,国内相关企业在该领域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对生态修复与重构技术的研发相对不足,相关技术水平较低,在对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竞争较为缓和。
从地域特点上看,由于东部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生态修复与重构建设发展较早、投入较多,生态修复与重构领域具有由东向西发展的特点,东部地区的企业在国内从事生态修复与重构业务较早,并具有较强实力。
土地工程领域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施工技术及工艺、生态类苗木的研发与培育等方面。目前,多数公司只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只有極少数公司具备生态修复与重构领域的全面竞争优势。
(二)劣势分析
1.资金回收周期长
土地工程业务需要企业在项目招标、合同签署履约、工程施工、原材料采购、后期养护等多个环节和阶段中垫付大量资金,对土地工程企业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资金实力是土地工程企业能否在激烈竞争中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各地越来越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土地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呈增长趋势,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日趋庞大,部分项目也采取了bt模式,对土地工程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土地工程业务中ppp项目一般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规模大,在建设期内须由项目公司垫资建设。ppp模式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需要协调更多的信息和资源,政策、信用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土地工程项目主体为各级地方政府或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虽高,但资金回收期较长,资金回款慢,随着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个别项目在未来可能出现呆坏账金额。
2.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
因土地资源不可再生,企业在寻找土地资源方面越来越难,取得成本也越来越高,导致利润率逐年下降。因资源缺乏,企业在该领域的市场很难扩大,随着领域内企业的增加,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土地承包人坐地起价,为该行业内企业的发展壮大带来了瓶颈。在土地工程领域内尚未出现具有绝对影响力及号召力的公司。
3.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
目前,大部分土地工程企业在易地占补平衡方面的收入占很重要一部分,而该部分的价格由国土部门定价,受制于国家对国土政策的制度,如果制度有变动,对土地工程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影响较大。
三、结论
对土地工程企业而言,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未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行业内企业要抓住机遇,扩大市场,走出国门,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做好技术研发,不断扩展国内国际业务,在行业内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公司。对符合上市融资条件的,鼓励企业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在企业发展取得良好效益的同时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收益。
参考文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韩霁昌,编著.土地工程概论[m].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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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寻找最有把握的券商模式是什么样子的,券商是具有资格和牌照的在证券上帮你做事的人,你可以把这3年以来券商相关资料打出来列表,然后主动去找在同行业企业中上市成功率最高的券商。在最后发审委过会之前,你可能还要做一件事,这件事情很多券商可能都不知道该做。但他应该做!证监会发审委里面的委员,绝大部分起作用的关键的都是专家。我有没有可能会花钱请到这些专家的同事或合伙人做我的专家。
一、寻找最有把握的券商的秘诀
如果你是一个化工类企业,你是不是把这3年以来相关资料打出来列个表,然后主动去找在化工类企业中上市成功率最高的券商。这个道理是不是跟我们日常的道理是一样的,一个学理科的孩子上哪个学校,学文科的上哪个学校等等,道理都是一样的。再著名的大学也不可能所有方面都是最优秀的。
那么如果你是化工类的企业,找到了化工类企业成功率最高的券商,他告诉你,别着急,你应该等明年再上,一二三四五做做改变就可以了,那你是今年努力一定要上还是听他的话明年再上,听话最好吧,因为它经验最丰富吧。如果他今年就能拿你去挣承销费,他会不会放着今年不挣,要等明年?当然不会,所以他想明年挣你的承销费,就证明明年的把握比今年大多了。你最佳的状态是能上市,而不是说找的医生越多越好,你需要治好病。那么有这样的券商进入了帮你,你觉得你的股权私募投资也好,你的会计师、审计评估、律师也好,都不用着急找了,当这些人发现一个做化工最好的券商,把今年挣承销费的宝压在你这个企业身上的时候,记住了他一年只能申请一单。那么当他把宝押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觉得他身边那些私募投资方、会计师、律师会不会同样把最重的宝押在你身上呢?因为从你这可能挣钱的机会是最大的,这个在经验上,在化工类企业最有经验的券商都认可你,你的机会是最大的。
二、顺利过会的秘诀
做事情时,法律风险是第一位的,任何违法的事不要干,你别觉得你做了违法的事,国家看不见,只是国家想不想管的问题,如果有一天国家想管了,只要你做过,你记住了,被揪出来,你就够呛。所以我们的人生原则,法律风险,绝对不碰,不能违法,任何违法的事不干。
这些人跟张三在一起工作了10年,他们的水平跟张三差不多,张三的思维模式他们也很了解,我能请他们吗?我请他们违法吗?违反规定吗?不违法,也不违反规定!所以现在做一屋子专家全是我请的,全是现有发审委委员的………。这些人的技术操盘水平实力和感觉跟现有委员什么状态大家去想。那么我的案子出来,有没有毛病,他们看吧,他们提问题我回答不上来,他们还得帮我想答案吧,因为他们是我花钱请的专家。两次大规模的模拟过会以后,你最终过会的经验是不是老丰富了,很多东西你都很清晰了,然后你发现这个道理其实我们已经用了好几百年、好几千年了。
三、成功投资拟上市公司的秘诀
1%。像我们在中国深证创新投,号称是最牛最牛的公司了,去年中国业绩最棒的公司它公开的数据,投了企业将近200家,而能上市退出的不过20多家,10%这是号称最牛的了,但是这些他投的数据很多人不相信,都觉得它实际投的数额要大的比这个大的多的多。因为这些专业的投资机构他可以投100家,200家,其中几家上市,他就能赚钱,来规避风险,你不一样,如果你是个企业家,你会不会所有的钱,只投给一家,那这一家赔掉了,你是不是就赔掉了所有的钱,这里面有没有一个秘诀,能让你上市的时候,保证你更好一点呢?这个秘诀是什么?告诉大家,两个字“代持”。
什么叫代持,就是让别的机构代替你持有股权,代替持有股权什么概念。
如果一家拟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这家公司的原有老板,第二大股东是你,证监会批准的可能性是什么呀?另外一家大公司第一大股东是这家公司的原有老板,第二大股东是中银国际,中国银行的投资银行部,我问你,这两家公司如果规模差不多,那家公司更容易被通过呢?是民营的还是国有的啊,当然是国有的,明白吗?2%的代持费用,把你的1个亿投资交给中银国际,让他代替你持有在拟上市公司的股权,但是签署了法律文件,你是代持的最后实际股权拥有方,所以尽管你为了你的1个亿投资交了200万,可是显示在证监会的名单是这样的,第一大股东是一个名人,第二大股东是国有企业,第三是个大国有,第四还是个大金融机构,你们会发现这种情况,你过会的通过率将会大大提高,这一点是很多证券公司的券商也不会和不知道的。
代持本身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但是这些大国有企业的机构会不会贪污你的股权啊,当然不会有人贪污了,因为代持2%的费用收起来了,如果他贪污了你,他贪污所得一定是交国家的,等于为了国家做贡献了,如果你花钱找人打断腿的一定是他,所以为了国家做贡献,自己的腿被打折的情况可能他不会忍受出现,所以你的风险是很小很小的。当然这个最隐蔽的秘密,看你们怎么去用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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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再说一个比较明显的事情,若公司股东是几十个自然人,开一个必须到齐的股东大会非常难,要拿到每个人的亲笔签字更是更麻烦,尤其是有一些仅仅是财务投资人,不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而若是能尽量将股权收拢,只需要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加上公章就可以了,就简单多了。
三、承接上市主体中目前不宜上市或者目前尚不成熟的业务,待时机成熟后单独上市(国内或者国外、a股或者新三板)或者以定向增发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案例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将在a股上市(已经通过发审会);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港股ipo。可以预见的是,上市成功后,关于电影发行等文化娱乐类资产将会单独上市或者注入万达电影院线,地产类资产应该将逐步注入万达商业地产。
案例 曾经折戟于财务专项核查的广汇汽车,目前准备在港股ipo,与广汇能源(600256)同隶属于广汇集团。
案例 物美控股(原北京物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具有两大上市平台,即香港上市的物美商业(01025)及国内a股上市的新华百货(600758)。
四、调整控股公司股权比较方便,便于对拟上市公司股权进行管理。
由于股份公司发起人在一年内不准转让。若将可能进行调整的投资者(比如说需要进行业绩考核的管理层,需要针对其带来资源效果对其股权进行调整的投资者)纳入控股公司而不是股份公司,可以在控股公司层面对其股份进行调整,从而间接达到调整股权结构的目的。这种方式在上市前和上市后均可以实现。
最典型就是股权激励,对管理层的股份进行调整,在拟上市公司层面进行调整时,既需要考虑被调整对象是否同意,还要考虑调整的价格,且控股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若是放在控股公司那么受到的约束就相对会少一些。
五、对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降低融资成本。
由于控股公司可以合并上市公司报表及其他产业的报表,很多控股上市均开展了房地产业务,其资金实力一般强于上市公司,受到银行认可的程度较高。公司在上市公司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担保,提高上市公司债项的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随时准备承接上市公司的非优质资产,为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协调资源 控股公司可以承接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盈利能力不强的项目,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优质性。同时可以为股份公司的现在和未来发展协调各种战略资源,安排不宜在上市公司层面安排的利益。
案例可见湘鄂情。
六、控股公司可以在达到一定资产规模之后,以发行企业债、发行中期票据获得资金开展一些不宜在上市公司内部开展的业务(比如房地产)。或者通过股权质押、出售股票、吸引外部投资者增资的方式对实际控制人想重点发展的产业进行培育。
例如:
目前不宜上市的房地产,目前处于亏损期的新兴产业均可在控股公司体内进行培育 七、市值管理。
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质押其他子公司的股权、吸引外部投资者等方式融资后,对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
八、单独上市。
当然控股公司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也可以单独在港股上市。
案例:
北京控股(控股公司)与燕京啤酒(000729)、中国燃气(384)等 九、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后,可以命名为集团,为上市公司宣传可能能提供一些帮助。
十、有助于对上市公司人事进行安排,保持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活力(补充)。
在很多公司上市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长期跟随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公司做大做强并能够实现上市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上市成功之后,这些管理层年龄也大了,可能觉得功成名就,大部分还有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巨额财富也有了,推动公司大力发展的动力不足了,容易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占据着董事、监事、管理层的高层位置不下来。实际控制人也不好拉下脸来将他们赶走。而上市几年为了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且一直很有想法很有干劲的中层干部的晋升通道被堵死了。
如果在上市公司上面设有控股公司,将冲劲不足、愿意躺在功劳簿上的老管理层升至控股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腾出相应的职位空间给下面的中层干部,既照顾了老管理层的情绪,又保证了新的管理层的活力,同时保证了公司整体的晋升通道通畅。这在目前以人治为主的公司管理中非常重要。
当然实际控制人全部通过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持股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
第一,税负重了。不解释。
第二,决策慢了,买卖不股票不那么自由,个人为了消费需要卖出少量的股票时,会觉得自由度降低。
第三,分红、买卖股票的收益必须通过控股公司分红才能到实际控制人手中,时间长了。
第四,设立控股公司就意味着需要增加一些管理人员,且其不能在上市公司中兼职,必须新聘任,成本增加了。
同时设立控股公司控股上市公司,还需要注意保证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需要具有独立性。同时控股公司中,与上市公司同业的资产应该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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