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反映问题的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篇一
浙江省绍兴市陆游小学潘文晋
【摘要】
新的《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 “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本文试图以生活化作文这一概念为基础,探讨如何在小学作文教学中加强生活化教学。
【关键词】
生活化作文 意义 特点 途径
一、生活化作文的背景及意义
新的《语文新课程标准》积极倡导学生“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可是一提到写作文学生往往就会垂头丧气,认为“作文难,难于上青天”.作文难,难在何处呢?难在无话可说,无事可写,无情可抒。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应试教育背景下,教师重知识传授轻情意培养,重技能训练轻自由表达,导致作文教学严重脱离现实生活。生活化作文教学,正是致力于改善作文教学的现状,让小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
二、生活化作文教学的特点
生活化作文教学为学生搭建了作文与生活的桥梁,实现了作文与生活的一体化。
(一)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教育过程中,教师要深信“他们是一些种子,如果给他们适当的发展条件,他们便会成长而有所表现”.这是建立生活化作文教学新模式的首要前提。
有了这个前提,教师还要做到因材施教。因自身生活学习经历的不同、性格的差异、学习习惯与兴趣的不同,每个学生在作文写作方面的能力和知识的积累、作文学习的优势与劣势,必然不会是整齐划一的。因而,要采用多种要求,多种标准,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
(二)立足于学生的现实生活
生活化作文教学是建立在学生自身现实生活基础上的,它要求作文充分反映学生现有的和以前的知识、个性,包括价值观、生活态度等方面的积累。我在批阅学生作文时,发现一位学生虽然只是写了一件非常“小”的事――理发,然而写得十分生动、真实。我想主要是因为这件小事源自他的现实生活,发自他的内心。
(三)建立对话型的师生关系
生活化作文教学要求学生自觉地、主动地去参与教学过程,并获得成长的愉悦。生活化作文教学目的的实现,以老师对学生个性、特点的尊重为基础,在作文教学中,教师把学生当作一个具有能动性、主动性的独特个体来对待。学生与老师是相互平等的主体关系,即师生关系具有对话性。
三、生活化作文教学的基本途径
在充分认识了生活化作文教学的意义、特点的基础上,我们再来探讨一下生活化作文教学实现的途径。
(一)开放作文课堂
作文与生活这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作文需要生活,生活需要作文,因此教师在作文教学时必须学会从生活中取材。
1.作文教学与学校生活
学校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它不仅可以让学生增长见识,获得生活情趣,还可以丰富学生情感。生活化作文教学要求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各种活动中,都做到“身入生活,心入生活,用‘眼’看,用‘耳’听,用‘心’感受”(于漪语),真正地“参与”学校生活。带上“耳朵”和“眼睛”, “身入生活,心入生活”,学生获得的就不仅是一堂课的知识,而是一份生活的感受。只要用心,学校生活中的各种体验都可以成为作文的材料。
2.作文教学与家庭生活
家庭是学生学习语文的另一个重要天地,学生对生活的感悟很大程度来源于家庭。要让学生更多地与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交流,亲情、友情随时都在发生,都在吸引着青少年学生们的注意力。而这一切也同时都是写作最好的素材,是培养学生的情感感受力、点燃灵感的火花,激发学生写作乐趣的最好起点之一。
3.作文教学走向社会生活
生活化作文教学同时要求教师引导学生用审视的眼光关注社会上的事物、现象,让学生走向社会生活。
社会生活的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写作源泉。如果教师能引导学生关注生活,重视生活经验积累,将会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多种媒介关注社会热点,了解身边的城市,使之对整个社会生活有一定的了解。这样学生获得了开阔的眼界,作文思路变得宽广,取材与思考也有了新角度,作文水平自然得到提高。
(二)转换教师角色
生活化作文教学中,教师由一个权威型的、严厉的长者,变成一个可以倾听学生心声的朋友。通过对话性的交流,可以激发起学生的兴趣,去发掘生活中点点滴滴可写的亮点。
1.师生共同体验生活
作文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自身的经验引发学生的认知和体验。李镇西老师在作文教学中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与学生建立起了平等交流的关系,实现了师生之间、生生之间互相启发的氛围。在一节作文指导课上,李老师先讲述了自己的感受,从过去谈到了现在,进而谈到了将来,40分钟的作文课,学生“实实在在地听到了祖国前进的足音,他们也因此更加充满信心地憧憬着祖国灿烂的未来。”随后的学生作文“大多写得很不错,内容真实,感情朴实”,可以说是收到了很好的指导效果。
2.师生共评,体验成功
长期以来,学生作文的批改、讲评都是由教师承担,学生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我觉得应采取学生和教师共同评改的方法,引导学生评价他人的作文时,不只简单地评价文章的好坏,而是立足于发现文中的闪光点。同时,作为老师要“蹲下来”读学生们的作文,回归学生的世界,重拾童真;欣赏学生的作文,写出热情洋溢的点评。
生活化作文教学正是致力于学生现实生活的建构、全面的生活能力的培养,以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最终目的。生活化作文教学不同于程式训练式的教学,它是多方位地与学生全面成长结合的过程。力求使学生生活过程与作文学习实现一体化,最终使学生在此过程中全面发展,获得和谐人格,领悟生活意义,最终实现生命的价值。
反映问题的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篇二
暮色渐暗,夕阳用最后的余辉照亮了人们的心灵。但是随着夜晚的来临,蓝色的夜越来越重,我的心也越来越重。
面对无私的父母,我没有办法不要求回报就开始。我能偿还他们多少?一个又一个失败的试卷,一个又一个错误的问题,家长会议,让学生害怕的话语。我担心它,大声喊着要它。
走进房子的沉重脚步让我毛骨悚然。妈妈回来了。她累了。她把所有的行李从学校背了回来,她的心悬在半空。
我知道我妈妈没有完成家长会。她还有其他事情。也许她不想坐在那个教室里,因为她的女儿没有成为她的骄傲。她又去工作了。她很忙。“老师说你的成绩不稳定而且波动很大。”她回电话说了一句话。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老师说的话,但是我没有权利对此说任何话。我也很困惑,但是我妈妈比我更困惑。
她没有说任何关于家长会的事情,也许她什么都不知道,也许她什么都知道。
在家长会上我静静地呆着,晚上和他们见面后分享我的感受。
呆在家里,感觉这是温暖的,但我感到一阵难过。我父母在外面努力工作,但我做到了。。但是我在学校没有努力学习。在他们心中,我们是他们的希望,我们也应该是他们的骄傲,但我做不到。他们把生命的前一半献给了父母,后一半献给了孩子。我们应该走他们的老路。
我不知道将来我是否会对今天的感情做些什么,至少我会报答他们的好意。作为对他们感人话语的回报。我非常抱歉。
反映问题的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篇三
一是把新农村建设片面地理解为“新村建设”。一些地方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片面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建设”。大拆大建,大兴土木,大搞形象工程,甚至于不惜举债搞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工程,政府应加强组织引导,制定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规划先行,科学指导”,突出重点镇和中心村的建设。对今后有可能要撤并的边远村和人口稀少的居民点,现在更不必大搞基础设施建设。要把重点放在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卫生、文化等软件建设,加快农村产业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增加农民收入上来。
解决好这个问题,政府应采取扎实措施,清理农资经营渠道,规范经营行为,控制农资价格,引导农资市场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要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发挥工商、税务和物价部门的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等行为,严厉打击不良企业“搭便车”涨阶的行为,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三是农业基础脆弱,缺乏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承担两个风险,既有市场风险,又有自然风险。当前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偏低,农业基础脆弱等问题不容忽视。^v^同志曾经指出“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这句话把道理讲得很透彻。要在市场化条件下做好扶持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工作,既不能出现不讲市场规律的蛮干,也不能出现龙头企业与民争利的现象。
四是农村历史债务制约着农村建设。目前,港二口镇16个行政村总债务万元,总债权万元,其中债务过50万元的村有7个。村一级清偿债权无政策,偿还债务无能力,村级经济形势恶化,导致农村公益事业无人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老化失修。积极化解镇村两级债务,要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加快财源建设,本着“减少新债,区别对待,消化老欠”的原则逐步加以化解。
五是转制事业单位债务债权处理难。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债务包袱十分沉重,这些债务的主要构成有:经营不善形成的经营性债务,兴建办公场所或其它设施形成的建筑类债务、政府投入不够形成的欠资,欠发职工工资和欠银行贷款等等。这些债务的存在,必将成为乡镇深化改革的一个栏路虎。如何化解这些债务,必须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要统一债务债权的处理政策,特别是对于非经营性的债务和个人债务(如欠发工资、个人垫资等),要采取适当和合理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以确保改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
反映问题的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篇四
(一)猪撞闯进美容院伤人事件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美容院是否可以据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小a姑娘的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赔偿。
二、法律关系分析法
(一)小a与美容院之间是违约赔偿法律关系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a姑娘到美容院做头发,实际上是在向美容院发出一个要约,美容院的理发师帮小a姑娘修剪洗染,实际上是对小a姑娘发出的要约的一个承诺,并且承诺通知已经到达要约人,此时合同已经成立,并开始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由于此后猪撞人事件的发生,合同没有完全履行,虽然理发店本身没有过错,其违约行为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但合同是双方行为,只约束合同当事人,所以美容院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两者之间是违约赔偿法律关系。
(二)小a与b、c、d之间是侵权赔偿法律关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b老汉的猪直接伤害小a,b老汉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c大娘的狗惊吓了b老汉的猪,对后续发生伤人存在间接结合(狗惊吓猪的行为只是制造了猪失控出走的条件,并不决定后来猪必然伤人或不伤人,也就是说猪伤人的直接过错并不因狗惊猪的起因而无责,但事实仍存在因果联系),所以b、c需对受害人小a共同承担无过错责任,进行赔偿;由于c大娘的狗是受到第三人d师傅的惊扰而撞到猪,d师傅作为第三人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d师傅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小a与三者之间是侵权赔偿法律关系。
三、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一)合同请求权 《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本案中,小a姑娘到美容院做头发,实际上是在向美容院发出一个要约,美容院的理发师帮小a姑娘修剪洗染,实际上是对小a姑娘发出的要约的一个承诺,并且承诺通知已经到达要约人,此时合同已经成立,并开始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外来原因致使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所以小a可以两者之间存在合同而美容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为由提出合同请求权。
- 2 -
(二)侵权请求权
1、小a与美容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意外事件又称意外事故,是指由于非当事人故意或过失所引起的事故,即事故的发生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意外事件是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之外发生的,它是指在当事人已经尽到合理的谨慎和注意的情形下,仍然发生了事先难以预料的事件意外事件有三个特征:第一,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结果不是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则谈不上意外事件。第二,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第三,引起损害的结果主要是不能预见的原因。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是引起损害结果的惟一原因。行为之外且行为人不能预见的原因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而成为引起结果的主要原因。 从民法的角度看,当事人对意外事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或按照公平原则由受益人适当补偿,或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 本案中,小a到美容院接受服务,在美容院已经尽到合理的谨慎和注意的情况下,猪突然闯进美容院并造成小a的人身损害,这是美容院完全不能预料到的,属于意外事件,美容院对意外事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应有猪的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2、小a与b、c、d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3 -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受害人小a没有任何过错,那么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养猪人b、养狗人c、打狗人d是否有过错;第二,三人的行为与小a的损害是否有因果关系;第三,本案是否存在免责事由。
第一,打狗人d的行为具有过错。尽管d将偷吃猪肉的狗赶跑的行为无可指责,但是,d在公共场合举起肉刀气势汹汹地向狗追去的行为可能会使狗受到惊吓,极有可能伤及集市上人员的人身或财产的安全。对于这一行为的后果,d是应当预见的,也是能够预见的。养猪人b、养狗人c具有过错。狗和猪都是危险性比较大的动物,应当拴养或圈养,而不是任其四处游荡,以免造成他人损害,这也是动物饲养人的法律义务。b作为猪的饲养人,c作为狗的饲养人,两人在大街上闲聊,任猪和狗四处游荡,应认定其有过错。
第二,在本案中,b、c、d三人的行为是造成受害人小a损害的不可缺少的原因,它们构成了一条因果关系链,受害人小a的损害与d打狗、b疏于对猪的管理、c疏于对狗的管理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就造成损害的原因而言,b的行为是造成小a损害的直接原因,而c和d的行为是造成小a的间接原因。正由于受害人小a的损害是由三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所以,b、c、d三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人,他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美容院应向小a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美容院在向小a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向b、c、d进行追偿。
(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b、c、d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向小a进行赔偿。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b、c、d应该承担小a治疗的各项费用,而且小a姑娘的额头、耳朵和脸颊等多处被加热器的高温烫伤,严重毁容,属于残疾,所以,b、c、d也应该承担其因生活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小a姑娘的面部被严重烫伤,意外毁容,伤害了小a姑娘的健康,其健康权受到侵害,并且其精神受到巨大打击,所以b、c、d应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反映问题的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篇五
最近,_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_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___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___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___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___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腐败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一、基本案情
___,男,汉族,大专文化,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v^,__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___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___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造成职工不了解扣款原因,造成不满意情绪,并且缺乏监督和监管,容易形成腐败。
二、发案原因分析
___从工人工资扣款案所涉及的情况是我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普遍发生的情况,属于共性问题,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若干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制度贯彻成效较差,对于安全培训相关的制度、规定贯彻学习不足,职工对制度要求不了解不知情,更加不了解处罚的具体情况,违规被处罚后没有得到详细的告知,对于自己被扣钱疑惑不解,从而产生不满,影响工作情绪和企业安稳。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比较混乱。从___从工人工资扣款案不难看出,从职教科罚款到___按明细扣款到上交罚款,全环节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全程___都是一个人操作,并且缺乏票据和账目管理,为套取、截留提、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职教科罚款明细缺乏公示,罚款操作缺乏票据。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中,职教科针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的处罚明细并未进行公开,并且罚款缺乏规范的票据,客观上容易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建议
第一,以案为鉴,加大制度贯彻力度。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无法贯彻执行都是毫无用途的,而制度执行的前提就是贯彻落实,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制度贯彻的力度,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等机会对职工息息相关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从而让职工有规矩可守,有制度可依。
第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工人工资中扣款的环节缺乏监督,可能会存在无故罚款、超额罚款和挪用罚款等廉政风险。建议对采区安全培训相关罚款进行跟踪监督,利用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系统进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优化流程,堵塞廉政风险。
第三,完善流程,推行企务公开工作。
在职教科安全培训检查工作流程中应增加监督环节,并强化公示公开,罚款要有票据和账目管理,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个人权限过大的情况。
反映问题的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篇六
**市^v^: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身份证号******* ,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
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
***年**月**日

一键复制